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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哥叫新堂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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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深夜二十四小时营业的便利店出来,看了看袋子里的泡面和啤酒,我满意的向家的方向走。
路上不时擦肩过几个醉酒的痴汉和几对勾肩搭背的男女。他们在这静谧深黑的夜里自娱自乐显得毫不突兀,或者说他们在这漆黑里才活的更加自由。
霓虹的路灯,光亮朦胧的光线直通到底,给这条路上的行人加深了醉意。
仿佛被气氛渲染,我从裤口袋里掏出包烟点上,烟草的味道从口里通过鼻腔直冲脑海,简单又浓烈的,是我以前一直向往的销魂味道。
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新堂月,上辈子是个女人,当了乖乖女23年,大学毕业当天被辆货车撞上然后被碾死了,够血腥够暴力吧。后来我就穿了,婴穿,不同的是,我穿到了胯|下有小铁柱的婴儿身上,成了男人。父母是普通的工薪阶层,母亲是个高级裁缝师,父亲是个人民警察。如果我是个女孩,估计也会像上一世一样,乖乖念书,上个大学考个研再好好找个人嫁了,但是这辈子姐成了哥,外加上从小被警察父亲铁汉血骨的斯巴达教育下,哥活生生被逼成了一个能文能武的血性男孩。
六岁的时候,我妹新堂久久出生了,为什么叫久久,因为我老妹出生后就被诊出心脏不好,很弱。一家人都希望她能健健康康长长久久的活下去。所以就叫她久久。
然后我们一家人和和美美的幸福的过着日子,天资聪颖开着小外挂的我13岁就被编入了父亲推荐的警校,16岁毕业,17岁进的武警大学,18岁提前毕业。然后在18岁的生日那天,我那警察父亲在一件案件中被歹徒袭击而死,我那母亲在冲向医院的路上也被车撞死了。
如今二十岁的我,成了一个家里蹲,每天上上网,看看电视,用遗产炒炒股,日子过的还算不错。
问我为什么不去当警察吗?当可爱的妹妹流着泪捂着脆弱的小心脏跪下来求你不要去当警察的时候,你觉得我还会不顾她的意见去当警察吗?
呵……
说多了。
回归正题吧。
新年刚过,情人节也在前天过去,节日的余韵并没有散去,各大宾馆仍旧天天爆满,身为单身汪的哥不禁扶额自嘲,哥不是没谈过恋爱,年少时也和姑娘也接过吻,但是哥在关键时刻开不了机,这才是重点,软件更不上硬件,硬件也满足不了软件。上辈子身为女人的生活历历在目,看着女性的器官就如同看到自己的身体,哥硬不起来。
搅基吗?有想过,哥在警校的时候遇上理想型也在澡堂扔过肥皂,但是理想型是个直男,看到肥皂也只是正儿八经的捡回来给我,那个哥们今年结婚了,年前还给我发了喜糖。
想到这里,哥寻思着还是单着吧,每个双休等那上寄宿学校的妹妹回家给她做做饭,刷刷狗血肥皂剧打打电子竞技,小日子还算过的滋润。
一般与命中注定的人见面,场面一定得奇葩,得诙谐,得和肥皂剧一样狗血。
然后今晚,空气里有些冻意的夜晚,我似乎找到了那个人。
那个人我是在便利店的拐角处发现的,他倒在阴暗的角落,不要问我怎么发现的,我是绝对不会告诉你是因为他西装上的袖扣很亮很值钱才成功吸引到我的视线的。我蹲下来打量他,这个人一米八多的大高个,身体结实又精壮,白皙皮肤,黑色发亮的头发下,宽高的眉骨,高挺的鼻梁,如混血般的长相,深陷的眼窝紧闭的眼睛上浓密的睫毛又黑又长,还有被上帝切割的完美的下颚和凉薄保暖的嘴唇。
突然想看这帅哥睁开眼睛后瞳孔的样子,都说看人先看眼睛,好看的眼睛才能决定一个人对另个人最终的印象。
他受了伤,还不轻,腰部好大一个口子还不住的往外渗血。
我上下其手检查了他的身体,夺了他腰间的一把步/枪,没多少犹豫,我把他抗回了家。
该庆幸这人受了这么重的伤而且还遇到我,我鬼祟的扛着他回到小区,又鬼祟的把他拖进电梯避过摄像头再把他拖到房间里。
回家一阵拾掇,又给苟延残喘的某人上了药换了衣服盖上被子,我拿着他那看着精贵的西装走到阳台洗起来。
哥看起来像不像个老妈子又像个多年持家的主妇?算了,你们不说我也知道你们已经点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