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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火把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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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场的人逐渐增多,对白族人来说,这就是一个举族同庆的节日,所以他们都穿着自己的民族服装来到广场聚会。
潘杰的眼睛便被那些穿着漂亮的白族姑娘吸引。
不是他喜欢女人,而是对这些靓丽的白族服装非常感兴趣,看得连眨眼都忘记。
“我的妈,好萌啊啊啊啊!”潘杰突然抓住安谦语胳膊猛掐,:“那里,那里,快看!”
安谦语顺着方向看去,一个身着白族服装的小萝莉,慢慢向这边走来。
小萝莉约莫六、七岁,衣服裁剪合身,看上去像是新做的,衣服上的绣工非常细致。小脸粉嫩嫩的,睁着一双大眼睛好奇的打量来往的外地游客。
整个看起来像是橱窗里摆放的民俗洋娃娃,萌得两人心都要化了。
萝莉没有伙伴,独自在广场转了一圈,四处乱看,潘杰拉着安谦语,两个大男人跟着小萝莉也在广场转圈,眼睛都没离开过。
到最后,安谦语忍无可忍把潘杰拉到一边说:“你跟个怪蜀黍一样跟着人家走,等下他父母要是发现你看上他们家女儿的话……哼哼!”
潘杰心惊:“干嘛?会打我吗?”他听说少数民族的人都非常团结并且彪悍,要是犯了人家忌讳,说不好真是会打死人。
“打你倒是不会,把你订下来做这家人的女婿,将来就在这里度过余生了。”
“这怎么可能,我和他能配得上吗?”潘杰松口气,原来安谦语在跟他开玩笑。
安谦语认真脸:“这可不是假的,晚上还有抢亲活动,只要是家里有未出格的女儿,都可以抢男人回家的,少数民族结婚年龄不限制,你不知道吗?”
“那也不至于这么小就结婚吧!”
“可以先订亲呀。”
潘杰:“……”他见安谦语讲得认真,半信半疑。
夜幕降临,火把节仪式在启动之前,所有族人已经迫不急待开始载歌载舞起来。
广场上白族和汉族的人们相互没有嫌隙,一起跟着敲击的锣鼓声跳舞、打闹。
凭借潘杰那人来疯的性格,加上长相又帅,自然被热情的白族姑娘们围着不放,就连不擅与陌生人交际的安谦语也受到感染,和大家跳起来。
直玩到族长出现,所有人才逐渐安静下来,听族长讲了一些听不懂的话。
之后,由族长带领一群人首先点燃火把,将手中火种传递给身边的人,这样一个接一个的人将手中的火把点亮,陆续传向广场中央堆着的几个火堆。
当火堆被轰的一声点燃时,小岛被照得红通通的,所有人都欢呼起来,比之前的舞蹈更加激烈。
紧接着,火种传到附近的岛屿,那些岛屿也陆续被点亮,整个湖面被映得似乎烧起来一样,壮观至极。
这热烈的气氛感染了每一个,让潘杰兴奋得好像打了鸡血一样。
连抢亲仪式开始了都不知道,还拉着一个姑娘的手跳舞,沉醉其中。
姑娘乐得将他拉向木制楼阁,人群让开一条通道,起着哄把他两还有另外几对都推进屋。
安谦语在后面叫潘杰,无奈四周太吵,潘杰根本听不到,于是被硬抢进新房做了新郎。
看着关上的大门,安谦语哭笑不得。
直到篝火变小,渡船开始工作,一些想早回家的人陆续登船,火把节接近尾声,潘杰才被放出来。
他拿着一个绣花布包出来,四下寻找安谦语。
安谦语已经寻了处合适的地方,正在搭帐篷。
“谦语!”他晃晃手里的布包,兴奋得两眼放光:“看,我的战利品!”
安谦语见过那种绣花布包的包装,这是当地茶山上有名的水仙茶,这种茶虽然出自福建,但在这个白族村落却有一片水仙茶山。
不过为了不扫潘杰的兴,他还是问:“是什么?”
“好东西,你一定会喜欢!”
见潘杰如此兴奋,安谦语也很开心,并没立刻去拆包装,而是问:“被抢亲的感受如何?”
“很有意思,就是给的茶味道怪怪的。”
“给你喝‘三道茶’了?”
“是啊,前面两道还好,最后一道在里面放了花椒、核桃什么的,味道好怪。”
“那是长辈对晚辈的告诫,告诫你尝尽人间酸甜苦辣,好好回味人生。”安谦语说。
“嗯,他们也这么说,后来就送了我一个大礼盒,说是什么酒。”
安谦语一怔:“酒?他们送你酒了?”
潘杰点头:“是啊,好像是两瓶酒,不过另一个人是得的这包茶叶,我就和他换了。”
安谦语扶额,感觉这回亏大了!
“笨死了,那酒是头奖,市值两千多呢,他们白族人每年就酿那么几坛子精酿好酒,过节才喝,有钱都没地方买的,你却换给别人了!”
“是吗?可是我觉得你更喜欢茶叶,所以换这个送你,这茶叶不值钱的么?”
“送我?”安谦语看着手里的花布包装,胸腔突然一热,整个人感觉暖哄哄的。
潘杰得了奖励,却想着他更喜欢茶叶,所以没管哪个更值钱,一心只想送他喜欢的东西,这片心真是让人感动。
“也不是啦,这茶叶也很名贵,别的地方都很难喝到这么好的水仙茶。”可惜茶山就在本地,这种茶在本地到处都有的卖,只不过加了个白族绣花的包装,显得与众不同而已……
感动归感动,安谦语内心不免还是为潘杰捶胸,两千多换成两百多,落差太大。
潘杰露出白牙,高兴笑道:“太好了,我就知道你喜欢茶!”
安谦语傻呆呆看着潘杰帅气的笑容,简直迷了心智,心脏又开始乱跳。
老天,求这不要这么帅好吗,我心脏受不了啊啊啊!
深夜来临,火把熄灭后被人清扫完毕,在广场露营的人纷纷搭好了帐篷。
小岛退却了喧嚣,飞扬的尘土渐渐落回地面,没有了太多声音,周围开始传来虫鸣声,各种飞虫围着露营灯飞舞,偶尔传来大点的飞蛾撞在灯上的声音,引得灯光一阵轻微晃动。
安谦语他们带了个双人帐篷,本来没想过两个人睡一个帐篷有什么不妥。
可现在,他发现大大的不妥。
他不是没跟男性朋友睡过,他家的大开间,有个把朋友来玩,和他挤一张床也是常有的事。
不过现在,和以前并不是一回事。
他喜欢潘杰,潘杰也喜欢他,两把干柴搁到一个狭小的空间中,气氛开始变得极其不正常。
潘杰脱掉上衣,发觉出了一身汗,去湖边取了水用毛巾沾湿了,把全身擦一遍,再次钻进来时,只穿一条短裤。
安谦语一见潘杰这样,不由得脸热心跳,青年还一点不在意,大刺刺挨着安谦语钻进睡袋,皮肤不经意的与他有所摩擦。
这让安谦语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想看又不敢看的纠结着,斜眼偷偷瞄。
青年没有躺下,只是拉过睡袋盖了下半身,坐那里翻手机。
他皮肤颜色较深,泛着健康的光泽,体毛适中、没有赘肉,手臂肌肉结实有力,锁骨清晰,肩膀宽阔,扇子面的身段下配有纤长的腰肢。最让安谦语羡慕的就是他不错的胸肌,想到自己胸口上那道难看的疤痕,不禁有些自卑。
潘杰没有抬头,玩手机却对安谦语说:“总看我干嘛,你不去擦擦身体吗?”
“啊!”安谦语吃惊,这人是不是长了第三只眼,怎么每次他偷看他都会被发现?
“我没,没流什么汗,换了件T恤就行。”
潘杰停下手,抬眼看他说:“那现在睡觉吗?”
安谦语犹豫:“睡……”睡不着啊,现在这种情况:“我想看看星星再睡,你先睡吧。”
说完,急忙爬出帐篷。
潘杰盯着他屁股想笑,圈子里还是第一次遇到这么纯情的男人。
他套上体恤跟着钻出帐篷,挨着安谦语在帐篷旁边坐下。
“这么多蚊子,你不怕咬啊?”
“你来了就不会咬我了,我血冷。”
“哦,合着把我当蚊香使呢!”
“嘿嘿嘿!你别出来呀。”
潘杰把头靠到安谦语肩头,望着天空说:“我不出来,谁陪你看星星呢?”
鼻端传来潘杰的体味,干净的棉质体恤儿夹杂少许汗味儿。安谦语一怔,这是他从小便非常羡慕的一种味道,总让人联想到健康、活力。
高中时打完篮球回到宿舍的男同学,刚到门口便将篮球往屋里一扔,篮球砰砰砰滚到安谦语脚下。
他放下手中的书,轻轻踩住脚边的篮球。这种运动需要身体碰撞,不适合他。他骨架小,又不爱长肉,再加上不能冲刺、缺乏爆发力的体质,根本不适合这类对抗性运动。
那男同学在他上铺,个子很高,走到他跟前翻找他床上的换洗衣服和内裤。安谦语的头正好在那男同学胸口下方,那人的跨栏背心松夸夸的在他脸上扫来扫去。
他大学已经了解自己的性向,但班里没人知道,那时他近距离闻到这种汗味,心里突然砰砰砰打起鼓来。
这或许是他第一次认真暗恋一个男生,整个高中都在暗恋他的上铺中度过,毕业的时候想到再也不能见面,还认真哭过一场。
可神奇的是,现在他已经记不清那男生长什么样子了,唯一记忆深刻的还是那个他打完篮球回来的下午,明媚的阳光,还有那让人心动的汗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