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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十年前 ...

  •   十年前的窦慎行还没有改跟母亲姓窦,还叫着出生时父母起的名字,秦笙。
      从小生活在东北S市的他,天资聪慧,遗传了身为大学教授的父亲和身为钢琴家的母亲的全部优良基因。14岁的他考入L省最著名的实验中学。这所中学分初中部和高中部,集中了全省的尖子学生和精良的教师队伍,教学水平非常高,基本上能够升入这所实验中学高中部的学生高考时差不多都会考进国内比较知名的大学。秦笙本来只是初中一年级的年龄,却在一年级下学期末通过了校方组织的针对特殊尖子生的升级考试,直接跳过了初二,直升初三,在这个学校的初中部大出风头,甚至高中部的很多学生都听说了初中部有个天才少年秦笙,脑瓜聪明学习好,长得又非常帅气,是好多初中女生心中的小校草一枚。
      确实,14岁的秦笙虽然看起来还是一身少年的青涩之气,却因为遗传了父母优良的基因,不仅身材修长挺拔,一脸的书卷气更是让他在一堆青涩少年中显得格外夺目。帅气的小脸上一颗可爱的虎牙简直成了他的标志,一说一笑都带着一股说不出的灵透。
      现在正是一年级的学期末,刚刚考完升级考试的秦笙按学校规定本来可以不用继续来跟一年级的课程,可以选择自己在家预习,为下学期直升初三做准备。不过他却还是选择天天正常来学校上课,对外说的原因是不舍得相处了一个学年的同学,想和大家多亲近亲近,而内心深处则是更想天天找机会能见到那个人。
      他想见的那个人就是高中部二年级三班的校级名人,顾恒。
      估计整个实验中学的学生无论男生女生都对顾恒这个名字不陌生。在中学时期,在校内出名的男生无非几种,要么是学霸,要么是体育特长生,要么是打架大王,要么是挥金如土的官二代、富二代,要么是帅得一脸血,要么就是娘娘腔。顾恒呢,占了这六种里的前五种。你说一个男生你学习好就算了,你干吗还是跳高王子、灌篮高手呢?你体育都好了,你昨还能特讲哥们义气特会打架呢?你都这么牛逼能打了,你为啥还有个更牛逼的在军区当大官的爹,又配合漂亮的妈给了你一副高大威猛的身材和一张帅的气死人的脸,你说说,你还让其他人活不活?
      可是顾大少才不管你们活不活,人家就这么牛逼闪电的存在着,进口小单车伴着清脆的口哨潇洒地骑着,能吹出连环烟圈的小烟时不时叼着,一天天背着个篮球在校园里按着铃一路冲过去,一路上都是小女生脸红心跳的目光追随。
      这追随的目光里也有那个刚刚因为跳级而出了名的小秦同学。从他刚踏入实验中学大门的那天起,顾大少就第一时间进入了他的视线。他刚刚进入青春期,那好像一夜之间就突然降临到他身上的青春期性萌动让他不自觉地感觉害怕,兴奋,紧张而又冲动。他惊奇地发现自己喜欢的不是身边男生们喜欢的软绵绵、娇滴滴的小女生,相反,吸引他眼球的却是像校园名人顾恒那样18岁却长了一副类似成年男子结实身体又帅气逼人的男人。通过网络,秦笙很快知道了自己的情况和性向。当下越来越开放的社会风气也让同□□这种事不再像从前那样好像什么神秘的见不得人的东西。甚至男男同学和女女同学之间有时还会开开老公老婆的玩笑,不过,他虽然年少,却也聪明地知道自己和其他男孩不同的喜好绝不是能被身边人轻易接受的东西,人,总是下意识地在保护自己。
      他毕竟只有十四岁多一点,虽然很聪明,可是再聪明,他也只是个刚刚陷入暗恋,并且是恋上了一个绝对不应该恋上男人的小男孩而已。
      第二节课休息时间长,学生们都出去吃间食,买水,上厕所。秦笙本打算出去转转,看看会不会有个好运气,能在校园的某处碰上他天天想看见的那个大男生。结果班主任老师半道喊住他,和他谈升级后的一些琐事,他只好留了下来。同学们三三两两的回来了,同座林雨洁见他从老师课桌那回到座位便急急趴到他耳边。
      “刚才在收发室看到顾恒了呀,天啊,帅得我不要不要的,人家的小心脏好像都不跳了呢!”
      “用我叫救护车不,大小姐?”
      “要,记得我醒过来后你要带他的照片来探望我啊!”
      “你真病得不轻呢”!
      “对了,他好像收到神秘人物送的情书了耶!”林雨洁忽然想起来,忙扯着秦笙的袖子叫。
      秦笙微微一怔,忙问,“什么情书?”
      “就是现在基本绝迹了的信啊。对了,收发室里居然一口气有他五封信!还都是一个人寄的呢”
      “你怎么知道,柯南上你身了?”
      “切,他那些哥们儿在那说的呀!他好几个哥们儿在那帮他拆信来着,还一边看一边说百分百是个大美女给他写的,说信纸上还带着香水味呢”
      屁,哪来的香水味。秦笙心里偷偷骂着,现在的邮局真是懒,自己明明是每天早上在小区门前的邮筒里寄上一封信给顾恒,竟然攒到5封了才一起送过来。
      “那顾恒没说什么吗?”,秦笙故意装作一边漫不经心地打了个哈欠一边问道。
      “我一直在那儿围观,结果从前到后就听他说了一句,‘这人字写得不賴’,就把那几封信都划拉一块带走了,哇,那动作,那眼神,好酷啊”。林雨洁闭上眼做花痴状。
      “上课了,别扮花痴了好吗?我的女神……经”

      秦笙这节课上得不好。14岁的少年虽然有些早熟,但其实还没有完全懂得什么叫爱情,更不知该如何去示爱,尤其是这样根本不能明确表达出来的爱。他只知道自己不再是以前那个只知道吃饱、穿好、学习好、玩耍好就能开心入眠的小男孩了。他会在集中精力学好一天功课后的时间里,全神贯注地想着一个大男生。白天偶尔会在学校的某个地方遇见顾恒,他很高,比和他经常在一起的男生们都要高一些,经常运动的身体呈现出一种年轻男子特有的勃勃生机。像是一棵挺拔的白杨树,透过枝叶挥洒的都是多彩的阳光。俊逸的五官有一种说不出的硬朗,偏偏又排列组合地那么恰当,和他麦色的皮肤,乌黑有型的头发,说话时嘴角不经意的一笑,一起构成了一个让秦笙只要看一眼就会脸蛋发热,心跳加快的巨大磁场。
      也许是因为他经常主动在校园里寻找顾恒的身影,所以他发现,他还是经常会碰到他的。有时,午间休息时顾恒他们高中一群人在篮球场打球,秦笙就会拿本书往篮球场地这边走。在附近的哪个栏杆上一靠或者找个石椅上坐下来,好像一直在认真的看书,可是眼角的余光里,那个矫健的身影,无论是上篮、传球、过人还是站着擦汗,都会无一遗漏地装进少年黑白分明的双眸里。有一次飞旋的篮球争抢中被人撞到了秦笙这边,顾恒三两步跑过来拿球,两个人离得很近,秦笙假装很自然地往顾恒那看了眼,正好看到顾恒也正在随意地看他。顾恒帅气的脸上正往下滴汗,胸前饱满的肌肉随着喘息上下鼓动,他感觉顾恒看他的那一眼就像看着一棵树一朵花一条小狗一个行人一样自然而然,可秦笙却在他目光扫过的一刹那从脸庞一直红到了脖子。
      那天晚上,14岁的少年失眠了。不知道翻了多少个身,数了多少只绵羊,就是找不到平时熟悉的那丝困意。相反,白天骄阳下顾恒那雄壮高大的身体,晶莹滚动的汗珠,匆匆扫过自己的那道目光,一幕幕像电影片段一样来回地在眼前转个不停。不知不觉让他整个大脑都失去了意识,眼前仿佛只有波涛汹涌的海浪,而每一波海浪的涌动都纠缠着顾恒醉人的眼神。

      那天夜里,在灵与肉的共同驱使之下,他提笔给顾恒写下了第一封情书。

      顾恒哥,你好:
      这样唐突地叫你声哥,希望你不会介意,好吗?我知道当你收到这封信时,一定感觉很奇怪,一定好奇我是谁。可是现在,我想我还不能告诉你,希望你不要生气。
      我们是一个学校的同学,不过咱们学校这么大,这么多人,你是不会猜出我是谁的,呵呵。我只是一个在你背后默默喜欢你的人。喜欢你的样子,你的球技,你的义气,你的很多东西。可能现在没有什么人喜欢写信了吧,所以我还挺想知道你收到这封信时会不会感觉很意外,会不会能有一点点开心呢?我知道喜欢你的人好多啊,我身边就有好多喜欢你的人,可是你这么优秀,这么出色,我觉得也不是谁都能配得上你。我想我现在也不配,也可能永远,永远都不配。写到这里,我有一点难过。不过,我还是希望有一天我能做个出色的能配得上顾恒哥的人,真希望有那么一天啊。顾恒哥,原谅我再一次这样叫你一声哥。我生活里没有兄弟姐妹,我知道你有一个妹妹,真羡慕她啊,能有你这样一个哥哥天天陪伴在身边。
      写了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想到哪就写到哪了,希望不要影响哥哥的情绪,不要影响你的学习。现在已经是深夜了,我从来没有睡过这么晚,可是今天的月亮这么大,月光亮得让人无法入睡,我好希望自己能变成一片月光,这样就能偷偷地在你的窗外看着你,就像平时在校园里一样,偷偷地,偷偷地。
      祝好,一个喜欢你的人。
      ……
      另:我会一直给你写信,希望哥哥不要生我的气好吗?
note作者有话说
第2章 十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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