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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第 68 章-修改 ...

  •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酒店的客房服务人员也将早饭送到,摆在了阳光明媚的露台上。

      露台正对着的,就是著名的战神广场。高大雄伟的埃菲尔铁塔就伫立在不远处的广场中央。灰色的鸽群扑扑地自天空中掠过。

      林知夏累过了头,没什么胃口,勉强吃了两口,注意力全在盛朗身上。

      到底是二十出头的年轻小伙子,经过大半夜的高强度操劳,盛朗丝毫不显疲态,反而红光满面,精神奕奕,完全是一头刚饱餐过一顿的大狼狗。

      站在穿衣镜前,盛朗熟练地穿衣梳头。

      林知夏知道那些看似简单的衣服都有着一个响亮的品牌名称,和一个昂贵的价钱。盛朗也已十分懂得穿搭,极简单的衣服穿上身,便有令人眼前一亮的效果。

      疲惫之中,林知夏似乎觉得自己正做着一个梦。

      梦里,不过短短两年,他和盛朗的生活就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似乎前一秒,他们还是两个住在城中村里的穷小孩,用着破旧的手机和笔记本,挤在天台上的阁楼里畅想着未来。

      下一秒,他们便置身于时尚之都巴黎,坐在酒店华丽的露台上吃着早餐,欣赏着巴黎的清晨。

      优渥,精致,小资意味十足的生活。

      尤其是盛朗,他似乎才脱下洗得灰扑扑的校服,就穿上了各式各样的名牌服装。

      人要衣装,佛要金装。

      名家设计的衣裤将昔日那个纯朴的运动少年变成了一名都市时尚的青年。

      盛朗身上源自出身土气已越来越薄弱,个性里的孤傲和冷峻反而给他渲染出了一份醒目的矜贵之气。

      “想什么呢?”盛朗从镜子里看到了林知夏发愣的表情,不由得莞尔。

      他转身走过来,抬起林知夏的下巴,在他微张开的唇上啄了一口:“被哥帅呆了?”

      疲倦让林知夏的反应迟钝,有些呆萌。

      他被盛朗啃了几口才反应过来,慢吞吞地说:“你的变化越来越大了。”

      “有多大?”盛朗问。

      “脱胎换骨。”林知夏注视着盛朗,“虽然以前看过你很多广告,也觉得你变化大。但是昨天在台下亲眼看着你,居然觉得你有点陌生。你一点儿都不像的从永安社区那样的地方走出去的小孩了。而我还是过去那个书呆子……”

      盛朗蹲在了林知夏面前,将他双手拢在掌心,仰头望着他。

      “我不准你说自己是书呆子,小夏。”盛朗认真地说,“我这两年去了那么多地方,认识了那么多人,就没见过比你能聪明机灵的!从小到大,你出手解决了多少事?我要没你在一旁拉扯着,早不知道埋进哪个坑里了。你这还呆,那别人怎么活?”

      林知夏笑了,抬手轻抚上了盛朗俊朗分明的脸。

      “那估计是真的是被你帅呆了。原本养了一只小土狗,结果出了趟国,就变成时髦威风的大狼狗了。你说我是不是赚大了?”

      盛朗乐滋滋地摇了摇尾巴。

      “小夏,不论我怎么变,变的都是外表。这具皮囊下,我也还是你的小土狗。我最喜欢吃的还是你爸炖的大排骨和你做的肉酱面。我晚上做梦,总梦到和你一起躺在天台上看星星。”

      盛朗低头吻了吻林知夏的手背。

      “这两年我在国外混得还不错,但是始终觉得自己在流浪,心是飘的。我每次回国都高兴坏了,因为回家了就能见到你了。一见到你,我的心就踏实了。”

      他握着林知夏的手,放在自己胸口。

      “如果没有那个守着你好好过日子的念头,我恐怕不会走到现在。”

      林知夏深吸了一口气,把盛朗的手牵到自己唇边,也认真地亲了亲。

      “小狼,不论你变成什么样,我都爱你。”

      盛朗倾身过去。林知夏闭上了眼。

      两人在晨光中结了一个轻柔缱绻的吻。

      -

      学校已经开学,林知夏是请了假来看盛朗的,他只在巴黎短短逗留了四天。

      而对于盛朗这样刚走红的模特,时装周是他最繁忙的时候,行程每天从早排到晚。

      大部分时间里,林知夏都独自在巴黎里游玩。

      第一天在几个最著名的景点打完卡后,林知夏第二天花了一整天时间泡在卢浮宫里,在画廊和雕塑观中流连忘返。

      作为理科生,尤其还是一个穷孩子,林知夏的艺术知识是很匮乏的。

      直到进入大学,尤其盛朗走上了一条和艺术美学相关的道路后,林知夏才开始花精力去学习这方面的知识,以希望能和盛朗有些一些共同话题。

      林知夏在一本心理学杂志上看到过一句话:共同成长,就是不停地去学习和对方有关的一切,让彼此一直处于相同的文化氛围之中。

      林知夏知道,盛朗也有关注生物学行业的事。虽然他一点儿都不懂,但是至少在林知夏说到一些专业名词的时候,他会大致清楚是什么意思,不会两眼捉瞎。

      直到闭馆通知响起,林知夏才依依不舍地往出口走。

      手机震动,盛朗发来了消息:“还在卢浮宫吗?”

      林知夏:“正要出来。你完工了?”

      盛朗却没有回复。

      博物馆外,夜幕已降临,广场上亮起了金色的灯光。

      巨大的玻璃金字塔同周围古老的建筑交相呼应,呈现出了一副最经典、最华美的画面。

      仿佛有什么在牵引着视线,林知夏侧头朝一边望去,就见盛朗站在散场的人群之中,朝他挥了挥手。

      雪白的衬衫,深灰色的牛仔裤,略长的卷发蓬松地搭在额前,俊朗的脸上满是愉悦又温暖的笑。

      林知夏笑了。他走过去,将盛朗拥住。

      密集的人群之中,他们若无旁人地拥吻,就像一对法国本土的情侣。

      盛朗带来了三明治和可乐,两人坐在金字塔的水池边,享用着简单却可口的晚餐。

      “喜欢巴黎吗?”盛朗问。

      “这里是巴黎,谁会不喜欢?”林知夏感慨而笑,“我今天逛卢浮宫的时候还在想,一年前的时候,我才刚离开永安没多久。那个时候我怎么都没想过,只过了一年,我就能在巴黎游玩了。”

      “将来等我不用赶工了,咱们再来好好地回来玩一次。”盛朗说,“先游巴黎,然后再去南法。老杨总和我说,人这辈子一定要在春天去一次南法。我还没去过,先存着,等将来和你一起去!”

      林知夏和盛朗五指紧扣着,嗯了一声。

      “明天有什么安排?”盛朗又问,“打算去哪里玩?”

      “哪儿都不。”林知夏说,“明天跟着你,陪着你。你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可是我工作很枯燥的。”

      “还会比陪你游泳更枯燥?”林知夏满不在乎,“我总该了解一下我男人的工作是怎么样的。而且你身边要是有什么小妖精,我趁着在这儿,也正好把人给打发了。”

      “真有小妖精,还用的着等你出手?”盛朗把林知夏搂着,额头在他鬓角蹭了蹭,“你和我说老实话。我进这一行,你是不是担心我身边小妖精多?”

      林知夏斜睨他:“你会被他们勾走吗?”

      “当然不会!”盛朗忙道,“那种光长得好看,又没有大脑的人,我才看不上呢。”

      “那长得好看又有脑子的,你就会上钩咯?”

      “当然!”盛朗理直气壮,压低了嗓音,“我不是被你给勾得死死的吗?”

      林知夏一怔,笑骂:“巧言令色!”

      盛朗把林知夏搂紧了,低声说:“所以,你看我这么守妇道,你可不准被别的学霸帅哥给勾走了。你得对我负责!”

      林知夏嗔笑:“放心,我不会嫌弃你只有脸和钱。”

      “我才不止这两个优点!”盛朗不服气,抱着林知夏摇来晃去,“我性格好,三观正,只听你的话,别人牵都牵不走我。再想想,我还有什么优点?”

      “别晃了!”林知夏叫道,“蛋黄酱都蹭我衣服上了。”

      “哦哦,还有!”盛朗咬着林知夏的耳朵,“我的活儿还特别好!”

      一边脸颊率先烧起来,然后整个身子都跟着热了。

      “好个屁。”林知夏呸道,“弄得老子疼死了……”

      “我这不是太久没见你了,有点急嘛。”盛朗嬉皮笑脸,去咬林知夏的耳朵,“今天时间足够,我慢一点,好好伺候,保证不让你疼……嗯?”

      耳鬓厮磨的旖旎总是这么令人心旷神怡。

      广场上的金色灯光落在两个人的眼睛里,湖水和星空交相辉映,彼此都从对方的眼睛深处读懂了那一份渴望。

      林知夏在盛朗的唇上轻轻啄了一下,然后牵着他的手,回了酒店。

      进了门,盛朗往灯的开关摸去。林知夏却把他的手抓住。

      没有开灯的房间,窗外就是闪闪发光的铁塔和巴黎的灯火。屋内,两双眼睛里都荡漾着岩浆般的热情。

      盛朗低头朝林知夏的唇咬去,林知夏却是躲开了,转手将他推倒在了沙发里。

      窗外微弱的灯火照着林知夏清俊秀雅的面孔,还有他带着玩味笑容的嘴角。

      盛朗喉结用力滑动,朝林知夏伸出了手。

      林知夏俯身,重重地将他吻住。

      (……)

      午夜,埃菲尔铁塔结束了它最后一次闪灯,在夜色中睡去。

      凌乱的被褥中,盛朗伏在林知夏的怀中,呼吸着他最熟悉,也是最喜欢的甜丝丝的奶香。

      真奇怪,明明都是成年男性了,可林知夏身上这一股味道淡了些,却始终不散。林知夏自己从来闻不出来,反而还觉得是盛朗的鼻子有问题。

      两人身上的热汗都还没有干,激情的电流还残留在四肢百骸之中。放纵后的松软带来如置云端的舒适。他们就这么相拥着,谁都不想动。

      林知夏轻轻捋着盛朗汗湿的卷发,指尖描绘着他的轮廓,有一种爱不释手的感觉。

      盛朗舒服地眯着眼,享受着这一份只属于自己的宠爱。

      他在林知夏怀里拱了拱,安然睡去。

      -

      在林知夏将要启程回国的前一天晚上,盛朗推掉了所有的应酬,带着他去了蒙马特高地。

      “我当初第一次来巴黎,从酒店望见这座教堂的时候,就想带你来这里看看。”

      夜风中,两人手牵着手,同游客擦肩而过,朝着高处那一座洁白的大教堂走去。

      盛朗是如此的高大俊美,一路引来游人的侧目,但是他的目光只落在身边的恋人身上。

      “真壮美!”林知夏望着灯光与夜幕中的圣心大教堂,被它的庄严与神圣震撼。

      他们在教堂前长长的台阶上坐着,沐浴着凉爽的晚风。夜巴黎就匍匐在他们脚下,灯光星罗棋布。

      林知夏不由得产生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一会儿知道他们正身处巴黎,一会儿又觉得他们还在永安小旅馆的楼顶,也总是这样望着万家灯火。

      短短一年,他们的命运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打算去进修。”盛朗忽然说。

      林知夏有些意外:“哦?进修什么?”

      “商贸。”盛朗说,“还有服装制造方面的专业。老杨给我在英国找了一所挺靠谱的商学院,走了点关系,可以把我塞进去。我也不求念个什么牛逼的文凭,只是想学习一下这些知识。”

      “那很好呀。”林知夏挺开心的,“这对你将来的发展会有很大的帮助的。”

      盛朗抬头朝林知夏望:“你想留学吗?”

      林知夏说:“其实,我听说我们系今年和美国的姐妹校在开展一个新的学术交流活动,很有可能会有交换生项目。如果真的有,我应该会去申请的。”

      “好!”盛朗很期待,“我经常去美国,到时候我们就在美国见。”

      林知夏笑:“真有种相会于世界各地的感觉。”

      “是啊。谁能想到,永安那破地方出来的两个小孩,这么快就能满世界跑了呢。”

      林知夏朝盛朗望去。盛朗低下头,吻向那双柔软的唇。

      “我很为我们俩骄傲。”

      -

      七年后。

      丰市,D大。

      六月早夏,一场骤雨带着它特有的急躁和狂暴袭击了这座南方的都市。

      位于湖畔的D大老校区每到这个季节就进入了内涝时期。校园内多处区域被淹成了沼泽,学生们不得不淌着积了没过脚踝的积水,奔波在宿舍和教学楼之间。

      一辆黑色的宾利轿车从积水的道路上疾驰而过,一道高高的水花被车轮碾起,扑向步行道上的行人。

      众人纷纷躲闪,却有一个年轻人大步上前,将两个女生拉向身后,自己反而被溅了半身水。

      “搞什么鬼,赶着投胎呀?”人们朝着远去的轿车好一阵骂。

      “同学,你没事吧?”女生们围着护花使者关切地询问,“哎呀,衣服裤子都湿了。那司机真过分!”

      “没事。”青年十分洒脱地摆了摆手,“没打湿多少,不碍事的。”

      他拍了拍公文包上的水渍,沿着人行道大步而去。

      “长得很帅呢!”两个女生兴奋地笑起来。

      “我也注意到了。头发乱了点,但是五官好标致!”

      “皮肤好白,嗓音也好好听……”

      女生们涉水穿过马路,走到了综合教学楼区。

      多媒体阶梯教室里大半已坐满,同过去一样,前三四排的位置人影稀疏。每个学生都一身潮气,地板也被踩得湿漉漉的。

      两个女生和同学们打着招呼,在后排角落找了两个位子坐下。

      “今天要讲期中考的卷子了吧?”

      “刘秃这一次不知道会怎么挖苦我们。这老头儿真不愧是生物系的名嘴。”

      “你说我怎么就一时糊涂,入了生物这个坑呢……”

      一个青年从侧门进了教室,快步走上了讲台,开始操作多媒体设备。

      学生们注意到了他,嗡嗡的交谈声忽而一降。

      一个女生猛地拽同伴的袖子,急得说不出话。

      “怎么啦?”

      “那个!”女生指向讲台,“不就是帮我们挡水的帅哥吗?”

      “哟!还真的是!”

      讲台上的青年不过二十来岁的模样,像个研究生学长。白衣黑裤,高挑笔挺,虽然头发有些蓬乱,可举止中有种鹤一般悠闲而又优雅的风度。

      青年有一张很英俊的脸。剑眉星目,鼻梁挺直,脸庞轮廓清秀。

      他一边调试着电脑,偶尔抬头朝台下望一眼。白净的面孔,唇角隐隐带笑,一副性格很好的模样。

      学生们也注意到了这个陌生的帅哥。没人再顾着聊天了,女生们纷纷抱着书本从后排往前排挪。

      原本空荡荡的前三排,转眼就被占了七七八八。手脚慢的女生抢不到中间的黄金C位,只得将就地坐在前排角落里。

      上课铃声响起,偌大的教室里,鸦雀无声。数十双亮晶晶的眼睛注视着讲台上的青年,充满了期待。

      “大家好。”青年笔直地站在电脑台边,朝学生们微笑,“给你们上课的刘老师因为身体问题,需要暂时休息一段时间。从今天起到期末,你们这门课将由我来代讲。我叫林知夏,是生物学院讲师。我来D大不久,平时主要在研究生院那边,大家可能对我不熟。希望经过接下来两个月的相处,我们能增进对彼此了解,共同进步。好不好?”

      女生们齐声道:“好的,林老师——”

      说完了,又轰地一声笑了。

      林知夏也被学生们逗笑了。

      这一笑落在一群青春少女眼中,颇有“色若春晓”之姿。

      去了一个成天挖苦讽刺他们蠢笨的老头子,换了一个清俊温柔的小哥哥。别说女生们心花怒放,男生们也都松了一口气。

      林知夏抬手压了压,说:“现在给大家一点时间提问,有什么想了解的,可以举手。”

      女生们的胳膊都伸得像天线。

      “私生活问题除外。”林知夏说。

      “唉……”胳膊又几乎全落了下来。

      有个胆大的女生哀求:“林老师,就回答一个嘛。”

      林知夏忍俊不禁,点头让步:“好吧。”

      那女孩儿充满期待地问:“你有女朋友了吗?”

      林知夏抿唇浅笑,目光一时十分温柔。

      “有对象了。”

      “唉……”底下又是一片唉声叹气。

      “好啦!”林知夏滑动鼠标,“课前师生互动就到这里。现在开始讲课。今天讲你们这次的期中考试的卷子……”

      ……

      下课铃声将校园唤醒,学生们从教室里涌出,匆匆奔赴下一个上课地点。

      林知夏提着公文包,大步走在学生们之中。

      如果不是为了上讲台而穿着西装,他看着同这些本科的学生差别并不大。

      暮春时节,校园里一片昂然蓬勃的绿意,学生们活力四射的青春和郁郁葱葱的草木相映生辉。

      林知夏非常喜欢这种朝气充沛的气氛。

      这也是他在博士毕业后,思考再三,婉拒了制药集团的高薪职位,回到丰市D大任教的原因。

      他觉得自己像一只在江海里游历多年的鱼,最后还是要回到出生和成长的地方,才有一种归属感。

      温暖湿润的南方,漫长炎热的夏天,烈日,暴雨……这些让北方人受不了的天气,却让林知夏觉得很踏实。

      回到了研究生院的办公室,林知夏把公文包往沙发上一丢,从小冰箱里掏出一瓶冰饮咕咚咕咚喝着。

      “夏神这么快就回来啦?大一的小学妹们居然没有缠着你提问?这一届学生不行呀。”

      “我说小夏,你怎么出门一趟,把裤子给弄湿了?”

      “什么人,居然让我们夏神湿了身?”

      林知夏把瓶盖丢了出去,正中那人的脑门。

      “路上碰到个缺德鬼,开着豪车碾水花。为了护着两个女生,只好自己挨了一下。”

      “真有骑士精神!”同事笑赞,“今年度的‘妇女之友’就归你莫属了。”

      “少贫了。”林知夏笑,“刘老师的手术做得怎么样了?”

      同事说:“已经出来了,挺顺利的,就得好好休养一阵子了。这两个月你就多担待一下。中途接手是有点麻烦,不过你人格魅力那么大,教学经验也足,相信你能做好的。”

      “光是信任这点意志力不抵用呀。”林知夏道,“将来期末考试没考好,还不得算我头上?”

      “夏神不是有学霸金手指吗?扩大一下效果范围,把你的学生们也覆盖进去嘛……”

      同事们打趣说笑,一道出门去食堂吃午饭。

      “林知夏,你论文的进度到哪里了?”一个同事问。

      “最近有点慢。”林知夏啃着红烧鸡翅,“少了个仪器,好多数据都做不出来。听说B大新进了一台百来万的TOF,我有同学在那边,看能不能蹭到。”

      这话题一起,同事们一阵抱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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