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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第十四章 ...


  •   李氏无视白长秀的愕然,招呼老仆摆酒上菜,“先生游了这大半日,饿了吧?先垫垫肚子如何?”

      深秋时节,天气还好,四周景色美不胜收,只是亭子坐落在湖心中央,凉风钻进衣衫,白长秀微微发颤,下意识地扶了扶胳膊,李氏察觉,解下披风,很是自然贴心地披在白长秀身上,满脸的歉意:“是在下的不是,没考虑周全,还望先生勿怪。”

      “这使不得!”白长秀颇为不自然,李氏的举动似乎超出了普通男女应该防守的界限,她才要解下披风,却被李氏一把拦住:“在下只道先生与凡妇俗娘不同,原来也介意这个,难道我李原崇的衣服上带了刺,让人这般坐立不安?”

      李氏这么一说,白长秀倒有些不知所措了。气氛尴尬,李氏亲自斟酒给白长秀,“先生喝一杯暖暖身子吧。”

      …….

      三杯酒下肚,连嗓子里都有了热气,白长秀也坦然多了,再开口说话时已和平时无异:“……官人怎么会在这里?”

      “我原本就是秦州人,”李氏不再用谦称,因他以为,此时此刻再与白先生客气,就有些见外了。他又敬了白长秀一杯酒,将一旁蒸好的肥蟹递到她面前,继续说道,“七年前嫁到青榆县柳家大娘做了填房。”

      李氏说这些的时候,长叹一声,仿佛又想起了过往的不快,眉头微蹙,神情不甘。

      母家在秦州….,原来是这样。白长秀有些明白了,瞧瞧李氏的做派和行头,想来也是高门大户家出来的郎君呢。平时在柳宅见他不拘言笑,刚才听口气好像也是有着万般的无奈,或许,这桩婚事没能如他所愿吧。

      白长秀猜的没错,被迫嫁给一个年过半百的女人,李氏从头至尾都没情愿过,锦衣玉食又如何,那根本不是他想要的生活。

      “那,…….官人这次是回秦州探亲?”李氏不言语,白长秀没话找话。李氏的言谈间的惆怅让她多少有些好奇。

      “呃,……算…是….吧。”

      李氏撒了谎。

      其实他就是想找个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避开闲言碎语,光风霁月地见白长秀一面,否则大可不必千里迢迢往这里跑。李家是秦州的高门大户不假,可他也不过是众人眼中一无是处的庶子而已,出生卑微的亲爹早就埋在了黄土里,兄弟之间相互排斥,早年自己不受母亲重视,没人撑腰,也不受她人待见,这样的家庭于李氏原崇来说,没有任何留恋之处。

      想当初,母亲李雁容为了巴结权贵,坐上秦州知府的位子,收了青榆县财主柳意的十万两银钱,名正言顺地将李原崇卖了给柳家。儿媳柳意比婆婆李雁容还大一岁,却年年都是厚礼孝敬她,柳意早年在官场上混过,多少积了点人脉,关键时候还能帮她婆婆一把,几年下来,李雁容的官做的顺风顺水,连带着李原崇都得到了母亲的“重视”和“疼爱”。李原崇心里再清楚不过,这些情感来的太虚伪,只能让他倍感恶心。

      在李氏姐妹兄弟们甚至外人的眼中,李原崇真是几辈子修来的福气,竟嫁得这样好!毕竟他作为家中最不起眼的庶子,却照样嫁给有钱有功名的人做了正夫,而且还有了女儿,她的妻主甚至为他遣散了自己所有的侧侍和通房,这样的待遇真真让旁人眼红,可惜谁又知道那老东西竟是…..那种货色?……..对他好又怎样?他和那老女人根本就是话不投机,在这样血气方刚的年纪照样还不是独守空房?…..那些孤独和寂寞又岂是旁人能体会的?

      过往简直不堪回首,不想也罢。好不容易能找个机会与白先生独处,还是珍惜眼下要紧。李氏不再纠结,复又敬酒:“约先生前来,只为提前恭贺先生高中。”

      “……”白长秀哑然失笑,说话也随意起来,“官人怎知我能高中,难不成能掐会算?”

      李氏微微一笑,只能点点头。至于真相,以他现在母亲李雁容眼里摇钱树的作用,知道一个学子能否考中或者做点什么手脚帮助某个考生学子亦并非难事。当然白长秀本人颇具才华,她凭的是真本事,也根本不需要他这样去做。

      “那就借官人吉言,我敬官人一杯。”白长秀总觉得李氏能在秦州菊园摆一桌精致的吃食来招待她,想来是个不简单的,说不定还真知道点什么。她没有刨根问底,不过看见李氏面上十拿九稳的表情,心里自然高兴。

      “先生有才,何愁她日不能功成名就?不说别的,只刚才诗会上那一首,便惊艳四座了。”李氏满饮一杯,赞叹不已,还将白长秀刚才的大作,又诵读了一遍。

      他竟然也在赛诗会上!白长秀发现李氏除了有着她不敢猜想的家庭背景之外,本人聪明绝顶,否则一首诗而已,单单他就记忆犹新。

      “哪里就那么好?能做好诗的多了去了,我不过是献丑而已。”白长秀听他这样夸自己,似乎有过于奉承之嫌。

      “在我眼里,先生的诗无人能及!”李氏没能很好控制自己的情绪,显得稍微激动了点,毕竟他能明着表达的情意,最多也就到此为止了。

      是啊,有些话,这一辈子可能都没办法说出来了,虽然他很想告诉她,在他眼里,她是这世上最好的女郎,可惜身不由己,可惜…..相遇太迟。

      “…….”白长秀从李氏的眼中似乎读出了一些不一样的情绪,一时间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她的诗怎么可能是最好的?一个有妇之夫竟然给出了这样的评价,…..但愿不是她多想了。

      她勉强挤出个笑容,却发现自己无法直视李氏,只得向岸边忘去,阳光有些暗淡,芳草微黄,秋风拂过,水波微漾,她下意识地拢着身上的素锦披风,一言不发,之前热络的氛围骤然冷却下来。

      “呃…..”,白先生脸色未明,李氏瞧着眼里,也是难堪,他刻意清清嗓子,朗声笑道:“先生可别不信。世人眼光本就不同,好比先生手边这盆含苞欲放的仙灵芝,旁人都以彩凤为尊,可也有不少人和我一样偏好这仙灵芝,以为淡绿掩黄的菊花是这世上最珍贵之物。不瞒先生,之前为了得到我眼中的这盆仙灵芝,也曾在诗会上献诗一首,可惜技不如人,只好作罢。错过了这次机会,再想得到它,只怕要等到明年的诗会了,要知道,行市里都寻不到这样的品种呢。”

      “这有何难?我送于官人便是。”白长秀闻言,放下心来,暗笑自己自作多情,误会李氏。

      “这怎么好意思?”李氏的眼神明显亮了一下,很快又如常色,“…..君子不夺人所好。”

      “官人有所不知,仙灵芝虽贵,我却不会栽培,更非我心头之好。好花送于懂花惜花之人,方能物尽其用,也必不至明珠暗投。”白长秀顿了一下,又道,“再说,官人平时对晚生诸多照拂,将此花赠于官人,权作礼尚往来吧”。言毕,自己先笑起来。

      李氏自然没有拒绝,他小心翼翼地端起花来,仔细瞧着,爱不释手。“如此,多谢先生割爱,我恭敬不如从命!”

      白长秀因为一盆花消除了与李氏之间的隔阂,两人把酒言欢,侃侃而谈,期间李氏还将自己在诗会的的大作念给白长秀听,恳请点评,令白长秀刮目相看。李氏虽是男子,但世家大族的郎君诗书满腹,竟也不比当世那些才学过人的女娘差。

      两人聊到天色将晚,方起身作别。李氏直言明日一早就离开秦州,又叮嘱白先生天凉注意保暖等,临了,派了自己的仆子马车送白长秀回了客店。白长秀走到半路,才意识到,聊了这么大半天,她竟然忘了问自己的学生柳清菡是否一同来了秦州,真是太糊涂了。

      实际的情况当然是柳清菡此次并没有来秦州,只是白长秀不知道而已。

      马车使出了菊园,将那暗夜里流动着的无数芬芳抛在身后,白长秀不由得想起了李氏今日为竟菊所作的那首未入选的诗:

      零落黄金蕊,虽枯不改香。
      深丛隐孤秀,犹得奉清觞。

      这样的惊艳的诗句竟没有赏识,真是让人匪夷所思。

      ************************************************************

      注释:
      零落黄金蕊,虽枯不改香。
      深丛隐孤秀,犹得奉清觞。

      (十月三日相公花下小饮赋四题.残菊梅尧臣)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4章 第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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