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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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孬子在飘到霍镇之前,待过好多地方,但比较之下,还是霍镇最好。
没有人会强迫他,伙食也好,物资也好。
主要还是伙食好。
现在呢,他跟着冒险者穿丛林,越高山,涉江河,吃的是压缩饼干,偶尔尝点被火烤焦的野味。还没有盐和佐料。
孬子十分不满。
表现在什么歌都不唱了,白天也不让冒险者抱,更不去沾冒险者烤焦的食物。
冒险者一靠近,他就立起牙齿,舌头顶在牙齿后发出嘶嘶的威胁。
冒险者对此无可奈何。
只有在晚上睡觉的时候,冒险者才被允许靠近。如果说孬子对这次的更换最满意的地方,那就是冒险者的怀抱,当然,只限于晚上。靠在坚实的胸肌上,敏感的耳朵能听到充满生机的彭彭声,能感受到肌肉随着呼吸上下移动。但听多了彭彭声会乱掉,每到这时,孬子不耐烦地敲敲这块枕头,几声绵长的呼吸之后,彭彭声又会平稳下来。
孬子喜欢平稳。
冒险者准备带着孬子去东南方的幸存者营地,路过集市时,他用五十个D级丧尸核买到了一辆越野车,补充了物资。
孬子看到糖,眼睛发起光来,扯着冒险者奔向了摊子。孬子不记得那些吃糖的回忆,但是糖在舌尖上的美妙滋味犹在。
乱世里糖是很少见的,只有高层才能享用,这种食物不能填饱肚子,价格又高,一般的冒险者少有购买。能在这个小集市里碰见,更少有。
冒险者犹豫着,他记得孬子不能吃糖。
孬子眼巴巴的看了看糖,又看了看冒险者。
一身尘土的卖主被孬子的美貌震惊了,问冒险者,这么好看的货色,你是在哪里买到的?
冒险者说,捡到的。
卖主感叹道,运气真好啊,这可比白队长的相好还好看。
孬子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他想吃糖。
孬子拽拽冒险者的衣角,脱下了自己的上衣。
雪白的肌肤像是能流转光彩似得,刚一露出来,就抓住了人的眼。
冒险者一把抓住孬子的手,将他严严实实套好。
孬子握住冒险者的手,他的手柔软而白皙,轻轻覆在冒险者厚实粗硬的手上,就像是白雪飘落在岩石上。
他牵着那只手,放在了自己的上衣里。
想要的东西,需要肉【】体来支付,孬子虽然孬,但是他一直都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