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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叶炜(抓虫) ...

  •   从善来找我的时候,藏剑已经是深秋。杭州枫叶飘红千里,一片黄澄澄的景色。

      我坐在未名居外收拾几条刚从西湖里面打捞出来的鱼。这个季节的鱼虽然鱼肉没有春夏紧实,但是尚且可以入口。

      我见从善来找我,心里对叶英的愧疚感滋滋得往外冒,一时之间有些遏制不住。

      那之后,他并未再提及我做的那件事,可是我们都心知肚明,这就是横在我们心口的一根刺。不管他说的是不是梦话,他总归是知道的。

      从善看着我一手抓鱼一手拿刀,脸上还颇为兴奋:“哟,做好吃的呢,不知道我有没有口福?”
      我看了他一眼,眼神挪向别处,手上动作没停。

      “孟绦,你不会是在生我的气吧?”从善凑过来,狐狸尾巴摆来摆去,偏生是一张清秀少年的脸,“大道理我就不跟你说了,你也不是笨蛋。再说,叶孟秋又不是狠人,他能弄死自己儿子吗?”

      我抬眼看他,心中气极反笑:“所以,叶英会为此受到连累这你早就知道了?”

      从善点了点头:“一切的事情都是有因果的孟绦,我早就知道会这样。叶英那样的人,他会一力承受,再说,你不是也没有受伤?”

      我虽然没有受伤,可叶英却是因为我的过失而受尽鞭刑,我若是个铁石心肠的人也就罢了,可偏偏血肉之躯,我良心能安吗?不说别的,就那带骨鞭,若我受之,必然身死!

      从善见我脸色几经变化,忽而郑重其事地说,“孟绦,成大事者,不拘小节。我相信你能明辨。你是妖,不是人,你还有很多的时间能够生存下去,叶英不过是你人生中的过客,你好好想想,何须为了一个凡人难过?而你也不过是为了生计来此,切莫感情用事!”

      我心中怔然,竟然无力辩驳。

      那条鱼脱手而出摔在了地上,蹦跶了几下,逐渐没了生息。

      开元十二年的春节是在喧嚣中而来的,这一切的喧嚣却不包括未名居。

      按照礼法,叶英该回藏剑山庄守岁,而我因为放年假可以早日回去跟家人团聚。可我原本就是个无父无母的妖精,哪里来的家人?柳瑶前几日出远门了,从善不见人影,我估摸着他去找九天了,偷到玄铁之精之后,这一定是他第一个要做的事情。

      我唉声叹气,与其在冷冰冰洞府里面自己独过,还不如在未名居呆着呢!

      所以这日我收拾了一下,把藏在床下的蜜饯拿了出来吃。坐在未名居的门口,仿佛还能感受到藏剑山庄不断传来的喧闹氛围,着实让人羡慕不已。

      我以为叶英要很晚回来,却没想到天还没有太暗,他便早早地离了席。所以当我目瞪口呆地往嘴里塞蜜饯的时候,叶英清风朗月一般地看了我一眼,“坐在外面干什么?天气冷,进屋吧。”

      我傻愣愣地点了点头,跟着叶英进了屋。

      然后他说:“我饿了。”

      我就傻愣愣地去做饭了,做好了一桌子菜,我才想起来叶英刚刚在藏剑山庄,难道那里不给饭吃吗?我还没有细想,叶英就已经夹了一筷子的鱼肉塞进了口中。

      叶英英俊,身体挺拔,单是五官就英挺非凡,无可挑剔,睫毛在垂眸的时候像是一道极为亮眼的墨色。他的唇色偏淡,但是这跟他的人很像,永远淡漠。这样的他多一丝晕染俗尘,少一丝颜色寡淡,偏生了一张谪仙似的面容。

      这样的美人,吃一筷子的鱼肉都美得不行了。

      我突然想起七公子的话来。他说,叶英本来就不是人。

      实在是太对了!他的相貌美得不似人,剑术好得不似人。前有从善帮他治疗寒症,后有我孟绦照顾他的起居、鞍前马后,如果排除那些糟心的事儿,现在叶英过得也是挺好的。

      叶英见我不吃饭,抬头看了我一眼,四目相对,他转瞬挪开眼睛用力地敲了一下碗碟,发出“噹”的一声,我蓦然惊醒,无措地看他。

      他低头喝了口汤,“吃饭。”

      我“哦”了一声,慢慢地夹起几根青菜放到碗中,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

      随即我心有所感偷偷地瞄了叶英一眼,他依旧故我地喝汤。可我刚才明明看到他脸红,难道是我看错了?

      ***

      春节过后,藏剑山庄逐渐随着春天的脚步又换上一层绿装。

      未名居外的那两棵梅树的花骨朵儿还开的正好呢!因为名字跟我相同的缘故,我每次给它们修剪枝桠,总觉得是在剪自己的头发,这种感觉怪怪的。

      可在未名居除了我就是叶英,做好分内的事情之后,我就没有事儿干了。剑韵和剑思最近忙着藏剑的剑术考核都不会来看我,唯有浅笑时常带点儿藏剑山庄的消息,否则我就真是如同闭目塞听了。

      不过浅笑说的也多是些家长里短,比如叶英的弟弟们。

      说来叶孟秋也算是为了传宗接代鞠躬尽瘁了,除了叶英之外,他还有四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老二我已经见过了,就是叶晖。看在我跟他关系好的分而撒谎能够,我只能中肯的说他的脾性还算柔和,是个好孩子,算起来他也有十二岁了。

      老三叶炜,倒是稍有耳闻,据说也是个爱练剑的,可怕的是他是个混世魔王,年纪十岁却喜欢找人比剑。

      老四叶蒙,八岁,现在还在蒙学读书,而老五叶凡不过还是个襁褓中的孩子。

      浅笑多跟我说的大多数是叶炜。

      叶炜也确实闹腾,不过十岁,就已经缠着叶孟秋习得好多的剑法,他也确实擅于使剑,所以在同龄人中还没有人打得过他。因为对自己剑法很是自信,一旦习得新的剑法,他就开始找比他剑术高明的人比剑。

      “若是你不跟他打,他会缠着你,要是你再不答应,他就会上下全庄的到处说你输给了他,或者是直接逼你出手。”浅笑摇了摇头,说,“你想啊,总归是个成年人输给了一个十岁多的毛孩子,是不是脸面上也太挂不住了。可又不得不说,他的功夫也确实好,现在能够打过三少爷的,全庄上下不过十个人。”

      这十个人中一定有叶英。

      浅笑跟着道:“可是我觉得,他若是真心想比剑,必然会来找少庄主的。可是他现在没有,我就知道,他的剑法一定没有练好。”

      “为什么?”我问。

      浅笑微微一笑道:“全庄上下都知道在平辈里面,少庄主的剑法是最好的,前年少庄主一个人对打藏剑的三大护院,都没有落得下风。三少爷却从来没有找他比剑,一定是因为不自信,不过那个日子也不会远了。”

      我听得只打哈哈,叶英确实给人一种在巅峰的状态,因为高处不胜寒,所以无论什么时候,他对别人来说距离感特别大,而其中却不包括我。

      我觉得,我对叶英越来越随意了。我们就像是生活在同一屋檐下的两个朋友,彼此默契,彼此相依,都能在对方身上找到一些别的东西。

      我曾经问过他:“你的剑法已经很高了,为什么还要每天都去剑冢枯坐?”

      他忽然反问我:“若你喜欢清蒸鱼,听说西湖醋鱼更好吃,你会不会去做?”

      我点了点头,对于美食,我是来者不拒的。

      “吾生也有涯,而知也无涯。因为不知道最好的在哪里,所以才会想要做得更好。”说完,他朝我笑了笑,“有的时候,我们知道的太少了。而外界所不知道的东西就更多了。”

      我想我还是个榆木脑袋,我真的不是很懂,但是我还是点了点头,表示我听进去了。

      浅笑这个碎嘴的,倒是也有说中的时候。

      我是个没有什么好奇心的人,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可我还是不可避免的见到了传说中的混世小魔王叶炜。

      他提着一把重剑来到未名居前,玉冠墨发。他年纪虽小,个头却是拔高的。

      开元十三年的秋天,他来叶英。

      这一年叶炜不过十二岁,叶英二十一岁。

      他来找叶英比剑,先找的是我,因为我就坐在那棵榕树下嗑瓜子,特别显眼。剑思常常说,他来未名居常常能看到我瞧着二郎腿盯着榕树发呆。

      不过,这个季节的葵花籽收成很好,我去膳堂找了岚姑姑提了两斤,炒得喷喷香的。

      我打眼看了叶炜一眼,大概是因为眉宇间跟叶英有些相似,我险些没有反应过来。

      他用剑指着我,我愣愣地看他。

      他道:“我是藏剑山庄的三少爷叶炜,怎么没有见过你,你是谁?我大哥呢?”

      我拍了拍手,站起身来:“回三少爷,我是藏剑山庄的专门指派给叶少庄主的丫鬟孟绦。”

      他点了点头,四处打量了一下,大概觉得这里人烟荒芜,有点不舒服地皱了皱眉头。

      “你找少庄主?”我指了指剑冢,“他在里面参悟剑道呢!不知你找他有什么事吗?”

      他又皱了一下眉头:“我是来我大哥比剑的。”

  • 作者有话要说:  脑洞一时爽,手残火葬场啊_(:з」∠)_又被友爱的小天使抓虫了!抱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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