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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红酥手,黄腾酒 ...

  •   成为住院医生以后,大多数时间余笙都泡在病房里,要么就在手术台上,要么就是会诊,还有长达三十六小时的值班。对此,陈先生的对策是,在医院附近租了一间两室一厅的房子。美其名曰,近水楼台。

      他也不常在,但是余笙休假的时候他一定在,就算工作没完成也会趁着两个人独处的时间尽快完成。饭后他们会约着一起散步,有时候陈先生会带余笙去看话剧,听音乐会,有新电影上映的时候也会去电影院。

      这天晚上吃完饭,他们俩在公园里散步,累了就坐在长椅上休息。落日将半边天空都晕染成橘黄色,温暖的色调。余笙说:“我们过的好像是七十岁老爷爷老奶奶的生活。”

      陈瑾南伸长手臂将余笙圈住,轻声说:“那我们就这样一直到老吧。”

      这一刻的无言胜过千言万语。世界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有人愿意陪你一起到老。

      过年之前,余笙收到了素言的信,她要结婚了,新郎不是多年以前她说过的那个人。陈先生曾经几番明示暗示想要去见余笙的父母,都被余笙推脱了。

      他虽然有些受伤,但还是没说什么。像几年前在学校那样,他把余笙送到火车站,在检票口相拥告别。如果他早知道这一别就是三年,他一定会用力地再抱紧一些,不会放开她,任她离去。

      江城的雪下得很大,这次来接站的不是余父而是素言。一别五年,当初稚嫩青涩的她已经变成一颗熟透的果实,散发着迷人的香味。

      “阿笙。”她叫住她。她们之间就隔着几步的距离,人群来往穿梭好像与她们无关。时间在此刻静止,这份久别的重逢,她们需要更多的时间好好看看对方。

      深情无须多言,一个微笑,一个拥抱足以。

      余父余母早就在家中备好了饭菜,素言将她送到门口就告别了,她还要去试婚纱,办酒席,定婚车……忙得不得了。

      余笙也就没多留。素言说改天还会再来拜访,带着新郎一起给她送请柬。余笙说不用,素言却坚持。她说:“这份礼遇,你受得起的。”余笙明白,当年的事,她还是在意的。

      外面下雪,余笙就窝在家里不出去,只是偶尔下楼买些菜回来做饭。陈先生一天三通电话,像上班打卡一样准时,余父余母都追问她是不是男朋友打来的。她笑着打哈哈说没有,一边又在电话里叫陈先生别打那么多电话。不知是她的话起了作用还是别的一些什么事情,她过了几天安静的日子,反倒开始有些担心。

      如果有个人天天向你报道,但突然之间失去了踪迹,你也会担心的吧。余笙在想要不要打个电话给他,也许他正忙着,但也许他出了什么事情。犹豫之间,陈瑾南的电话打进来。

      他说:“抱歉,阿笙。我这几天有些事情,没能联系你。”他的声音带着浓浓的疲倦。让余笙没来由地心疼。她本来还想问一下是什么事,放缓语气说出来的话却是:“没关系,好好休息一下。”当你真正心疼一个人,真的舍不得怪责他半分。

      素言的婚礼定在除夕前一天。婚宴上很多客人,但伴娘的位置只留给了余笙,像前世那场婚礼一样,她把祝福送给了余笙。这一切惊人地相似,让余笙心里惴惴不安。

      陈先生应该很忙,余笙打不通他的电话。她在家心急又烦躁,连初七都待不下去,急急忙忙就赶回了帝都。他们同住的那间房子里落了一层灰,显然是好久没有人住过了。电话仍然是关机。她索性也关了手机给家里做了个大扫除,然后早早上床,夜里反反复复,做的梦都支离破碎,一些片段连不起来。早上起床的时候却发现枕头上有一块水渍,眼角很干。

      她吃过早饭就到医院里去,反正无所事事,沈宁好像没休年假,她调了班,要攒假期飞到德国去看郑建时。看时间还早,沈宁应该还没查完房,余笙在医院周围的早餐店给她打包了一份生滚粥和叉烧包,都是她的挚爱。

      她去护士站问沈宁在哪里,她们说沈宁在外科。这丫头明明留的是骨科,怎么跑到外科来了?没走两步路,她就遇见刚查完房的沈宁。但对方看见她,像看见鬼一样,吃惊的模样,嘴里都能放下一个鸡蛋了。

      “新年快乐。”她扬起手上的早餐对她笑。

      沈宁快步走过来把她拉到自己的办公室里,还神神秘秘地锁好了门。

      “你怎么这么早就回来了,不是明天才上班吗?”

      余笙把粥和叉烧包拿出来放在桌面上。“早一天晚一天有什么区别?”

      沈宁拍着额头说:“当然有区别,区别可大了。我的姑奶奶。”

      余笙终于无法忽视她的异样,问她:“你到底怎么了,一大早就神叨的。”

      “我……”沈宁似乎有话要说,但又咽回肚子里了。她深吸了一口气,扯出一张大笑脸对余笙说:“没事,没事。我好饿,这是医院前面那间的叉烧包吗?好久没吃了。”

      她一口接一口地吃着叉烧包,又一口接一口地喝粥,嘴里还不停地念叨好吃。她越是这样表现异常,余笙就越觉得她好像有事瞒着自己。但余笙知道她不会说。这时候她的电话响了,虽然她迅速掩盖了来电显示,但余笙还是看见了号码。那个号码她再熟悉不过了。

      “病人电话,我去接一下啊。”沈宁跑得比兔子还快,那个方向,是去骨科。

      “刚才真是快要吓死我了。”

      “你怎么了?”沈宁虽然大大咧咧,但也不会在医院咋咋呼呼的。陈瑾南不由得问了一句。

      “阿笙回来了,她没告诉你吗?”

      这回轮到陈先生定住了。“她说她买的是明天的票。”

      “哎,别管了,总之她现在在我办公室。你自己的事情你自己搞定吧,我不帮你了。给你三十分钟撤离医院啊。”沈宁挠挠头,她现在脑子都要炸/开了。

      “恩,我知道了。打电话给你是想谢谢这些天的照顾,阿笙,还要麻烦你多照顾了。”他言辞恳切,沈宁的表情也松动了不少。

      “算了吧,谁让我跟阿笙是战友呢。行了,改天请我吃饭就好了。”

      “好。”

      沈宁转身的那一刻,余笙将自己的身形隐入到另一条走廊,完美错开与她的相遇。

      陈瑾南,他为什么会在这里。听他们的对话好像是沈宁帮了他一个忙,还不能让她知道。这是怎么回事?余笙想要去问个明白,却见病房里走出来两名女子。其中一位是陈瑾南的母亲,余笙见过她的照片。另一位是个标致的女子,举手投足间的温柔完全是林黛玉的画风,娇娇弱弱又优雅高贵。

      他们嘴一张一合说了很多话,余笙只听懂了一句。

      “阿南,这次桑榆回来,你可得好好陪陪她。要是再像前几年那样不懂事,我可饶不了你,怎么说桑榆也是你的未婚妻。”

      未婚妻……

      这三个字就像魔咒一样萦绕在余笙的脑海里。相识这么多年,陈瑾南从未提起过自己还有一门婚约。余笙突然觉得头很疼,缺氧,快要呼吸不了。心房的疼痛慢慢蔓延到四肢,整个人像被抽干了力气放进一缸冷水里一样,冻得发抖。

      她像失了魂魄一样跌跌撞撞回了租的那间房子里,昨天的行李箱还没来得及整理,她拉起就走,关门的声音嘭的一声,很响,掩盖了心碎的声音。

      原来对于这段感情,她如此害怕失去,连问个清楚明白的勇气都没有。这样狼狈的逃走,真是可怜极了。她熟悉的地方只有江城,帝都以及上大学的那个城市。而这些地方他都知道。

      深夜里的倒春寒将她逼迫到火车站旁的肯/德/基里面,一杯热豆浆唤不回流失的温度,依旧冰冷。

      人啊,真是很奇怪的动物。明明很想知道事情的真相,却又害怕,偏要东躲西藏。余笙轻扯嘴角,似乎在嘲笑自己的懦弱。也许,她对他不是深爱,而是不够爱。因为不够爱,所以不信任,才没有勇气去问出个结果吧。

      天气真冷啊。余笙推开店门,去自动售票机上买了一张凌晨的火车票,通往馒头所在的海滨城市。在火车上,她敲好一封辞职信发到院长的邮箱里,言辞恳切。然后又登陆了Q/Q,给馒头发了消息。馒头还是爱熬夜,很快回复了她。

      凌晨五点,天色还是灰蒙蒙的。余笙出了站在人群中搜寻馒头的身影。她忽然想起,每次陈瑾南来接站的时候,她总能一眼在人群中找到他的身影。

      一节车厢走过去,总算是找到了馒头。她写了一张大大的接站纸,站在月台上。很多人都这样做,因为这是一个以旅游业为主的小镇,慕名而来的游客都这样被接待。

      “阿笙,没想到你能来。”馒头给了余笙一个大大的拥抱。又从她手里接过行李,带她到她开的小店里。

      对于余笙的突然造访,馒头什么都没问。她总是很懂得在相处之间为人留一份余地。她的小客栈在小镇里面,紧邻着热闹的大街,阳台的那一面也能看到美丽的海景,向来生意都不错,于是请了两个打义工的孩子。

      所谓义工,是给那些想出来走走看看,却没少钱的孩子一个机会。他们从全国各地而来,在这里免费工作一段时间,不发工资,只提供食宿。一周轮休两天,可以游玩当地的景点。若是表现很好,离开的时候店家会送一张回程机票。

      馒头一直雇佣这样的孩子。她说:“既然年轻人有梦想,那我们也应该为他们提供一个实现梦想的平台。”

      余笙到的时候,店里是一个叫小义的孩子当值。看起来也就二十出头的样子。

      “岚姐你回来啦。”小义手脚很麻利。他一见馒头回来还带了个客人,便主动上前接过行李,倒来热茶。馒头真名叫林岚。打工的孩子都叫她岚姐。

      “这位是我的朋友,到这里来玩,你把走廊靠后那间能看见全海景的房间打扫出来,把行李搬到那里去吧。”馒头吩咐道。

      “哎。”小义应声,马上就开始行动。

      余笙打趣她:“行啊你,这小工调教/得不错啊。”

      “他们啊,都是有梦想的年轻人。”馒头笑着说。“这次来打算住多久?”

      余笙喝了口茶,说:“还不知道,我不会白住的,付你房租。”

      馒头说:“付什么房租,你爱住多久就住多久。现在先上楼去洗个澡,睡一觉,起来我带你去逛逛这个小镇。”

      “恩。”余笙起身准备上楼,走过柜台的时候发现上面摆着一张合影。馒头和林清。照片里的馒头笑得很灿烂。

      “哟哟,这是什么情况。”余笙拿起那张照片问馒头。馒头显得有点害羞,低下头了。

      她一把夺过照片。“去去去,洗你的澡去。睡醒了起来再跟你说。”

      “行,那我就等着听你的罗曼史了。”

      余笙洗完澡出来,坐在窗边擦头发。整片海景都尽收眼底。海浪从远处奔来,裹挟着浪潮,拍打在沙滩上,翻出白色的浪花,一波又一波,无限重复的单纯美好。

      她打开手机,里面跳出来很多未接电话和短信。有院长对她的辞职回复。有沈宁发来的短信。还有很多陈瑾南的短信和电话。她一条都不曾翻阅。全部删除以后,关机,拔卡,放进垃圾桶。就像是对过去告别的一个仪式一样,庄严而肃穆。

      顾不得头发还湿,她将自己埋进被窝里。梦境再次回到高中,秦臻坐在音乐教室的钢琴前弹奏那首《一生有你》。那是他们永别的前一天,他坐在阳光充足的教室里弹着他们都很喜欢的歌曲。

      是不是上辈子她做错过什么,所以上天总要惩罚她与幸福擦肩而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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