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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加入社团 冬天的深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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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天的深入,是伴随着学习任务的加重一起的。每个学期的期末考都是学生的学习盛宴,每个人都必须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做那几道规定了内容的菜式,呈上去以供点评。林雁也逐渐地和书本亲热起来,一天总要翻上好几回。其余的时间他仍旧去图书馆看喜欢的书,去操场漫无目的地行走。生活过得简单而规律,站在林雁的角度,他有时候会用海子的诗概括这种生活,得到的尚未得到,失去的却早已失去。但心情不坏的时候,他又很快否定这种说法,平平淡淡才是真。后来,天气冷到一定程度迎来了那年的第一场雪,校园到处银妆素裹,等到天晴,阳光尽情流淌在澄澈的世界,将莹白的雪映照得分外妖娆。青松就像正在休息的小伙子,仿佛是弹棉花太过疯狂,疲倦后立在那里一动不动,满头尽是雪白的棉絮。不时几只麻雀飞过来,一蹦落到个理想的位置,虎头虎脑地兴奋叫嚷,呼喊着同伴,随即又“扑棱棱——”飞走,冲向雪白得如同海滩般的世界,枝头被其反蹬一脚,在清新的空气里微微摇晃,蓬蓬松松地落下几团白雾状的粉末。平整的草坪区整个被厚厚的白雪覆盖着,犹如浴缸的水面涨满雪白的泡沫,又仿佛浇上浓浓一层雪白的奶油。几日后雪消散掉一部分,露出腌制杨梅般毛茸茸的草皮。林雁往来穿梭在校园里,心境逐渐开阔。考试结束后,那一年就这么轻轻地过去。
冬去春来,一切周而复始。学校再度迎来莘莘学子的匆匆身影。天晴的日子,春风渐趋和暖,吹到脸上越发温润。一天的课堂结束后,夕阳西斜的时间越来越迟。当暮色不知不觉笼罩而来的时候,校园如同少女般娴静。在灯光明亮交错间蓄叶待发的树木安安静静地藏身于楼宇里。随着晚自习下来浩浩荡荡的人群各归其所后,便是入睡前那黑暗中的各有所思,各有所谈。收音机的电波在春风沉醉的夜晚带来青春所独有的躁动,你听到心里去也罢,权当消遣也罢,它就在那边,润物细无声般将那段岁月的人们所感所想注入你的心田,让你的思绪飘到一片未曾到过的天空。
《夜色温柔》里燕子的声音温暖而深情,如近在耳旁的私语。
“一天一万年,这首来自游鸿明的歌曲,很适合春日里冥冥夜色与那略感忧伤的暖风,一位叫小娇的女生想借这首歌对自己的好朋友说句心里话,她说,自从不再见面以来每天过得一点儿都不开心,心头仿佛挂着一个铅球,不,胸口还堵着铁饼,沉沉的,闷闷的。当初因为一些小误会,到后来就像绝交了一样,一下子变成了陌生人,真希望他能主动走过来,把横在两人面前的冰墙敲碎。不想再那样过日子。呵呵,她的话到这里结束了,我大约可以猜到她说的那个人,应该是一个男生吧,那么,希望他们能和好如初。下面就让我们来聆听这首歌,也许这里面有她或着他想说的一切吧......”
此时的林雁,浑身像被人电击了一般一阵躁热,节目里叫小娇的女生也许就是杨娇吧,但也不一定,遇到这种心结的人不在少数,无论是谁,仿佛是到了要做点事情的时候,不为别的,只为人的心理感受,一人的存在不应该是另一人的负担。
林雁想到一个算是比较自然的方式和杨娇和好,那就是请兰惠出面调解。听到这番话的兰惠拒绝了,拒绝的理由是:不说出真相,没有办法帮忙,她生来就不善于撒谎。林雁当时无奈得像顺着湖水漂走的木盆里的婴儿,对着如此认真美丽的姑娘起不了任何火气。后来,林雁决定当面编个谎话把原委说通,化除心里的芥蒂。那几天杨娇与其他男生走得很近,一时间不知道什么原因,使他失去了找她谈话的动力,他始终想象着对着杨娇的面,支吾半天后,对方什么话也不说,一走了之的情景。这虽然不是什么大飒颜面的事情,然而在林雁看来这比死都要难受。
学生和学生在一起,一旦有规律的生活过得太长久,便觉得索然无味,一拨体格健壮的人出于动物的竞争好胜性便不安分起来。如何将这种竞争优势以文明的方式炫耀出来,没有比体育运动更为合适的了。在校方的支持下,健儿的骚动下,一场如火如荼的年级篮球赛拉开了帷幕。林雁为了派遣胸中的郁闷,凭着力气弥补球技的决心参与了这次运动。
经过一番激烈的角逐,最后林雁他们班级成功杀入总决赛,而对手则是吴迫所在的班级,真是冤家路窄,同样毫无球技可言的吴迫凭着一惯的狠劲也出现在首发阵容。星期天的下午,春光明媚,连风都没有,暖融融的日光持续笼罩着大地,宛如在孵化着万物。操场边的杨树林也抽出了嫩绿的叶子,树下隙地里绿草如茵,空气中散发着草木的清香,羽毛蓬松的鸟儿在林间引吭高歌,“唧啾,唧啾,唧唧啾;啾唧,啾唧,啾啾唧......”;操场中间的足球场地里,几个身穿鲜艳球衣的少年来回飞驰,时而迸发出脚接触足球时令人欢快的“嘭,嘭”声,晶莹的汗水从他们红扑扑的脸上挥洒而出。操场顶端绿色铁栅栏外的广阔场地则是篮球场。
比赛在篮球场正中间的一片场地举行。长方形的场地被前来观战的学生里三层外三层地围了几圈。观众里不乏高年级的学生,有些文科班的学姐,打扮入时,白皙的皮肤在阳光下显得娇媚无比,不时撩拨着长发和同来的姐妹侃侃而谈,看到兴奋之处举起纤细的小手鼓掌不停,或者捉住旁边女孩的手臂蹦蹦跳跳,一年级的女球迷则腼腆得多,眨巴着美丽的眼睛羞涩地笑着,一些男球迷超她们吹起口哨,惹得她们涨红了脸愤怒地瞪视一眼,娇憨可爱。
大部分的人还是紧跟着比赛的节奏,各自为自己喜欢的队伍呐喊助威,人声鼎沸。分布在球场两端的篮球架后拉起了宽大的红色横幅:一年级篮球总决赛冠军争夺战;某某班必胜......
随着比赛的推进,火药味也越来越浓。双方球员如同在沼泽地里游泳,每进一个球都异常艰难,肢体接触也逐渐激烈,简直像在打橄榄球的两队人马走错了场地。也许双方谁都不想轻易输掉比赛,关乎面子事体重大。林雁队里的后卫成功突破后,紧接着急速上篮就在最后跃离地面时,吴迫突然扑上前去,一个大盖帽结结实实地抡在他脸上,结果小个后卫应声倒底。虽然后来判了吴迫犯规,但小个后卫的英勇状态再也没有找回来,就像刚长出犄角就被人连根拔掉的小牛犊一样。林雁和队友心里都窝着火,比赛仿佛绞肉机里的牛肉艰难地向前行进着。
这次吴迫在接近三分线的位置接到一个传球,林雁移位上前防守,只见吴迫阴险地暗笑后迅速板起面孔,在运球调整几步后,吴迫猛然一个变向,操球杀向底线,林雁调动全身注意力紧紧跟随,就在吴迫三步上篮腾空到最高点将球挑向篮框的一刹那,林雁“啪”的一个盖帽摧枯拉朽般地将其球扇到场外,所有观众齐声欢呼如此漂亮的防守。这时,吴迫默默地立在那里,脸部肌肉极度扭曲,额头青筋暴露让人联想到浅游于地表的蚯蚓,整张脸火烧云样通红,羞愤难当。
底线发球再进攻不进,轮到林雁他们返攻。吴迫猫着手脚跟在林雁后面,处于快攻队形另一侧的队友一个妙传,林雁轻松接球,准备在空档突破上篮,就在他运球刺破对方防守时,尾随其后的吴迫一个箭步冲上去,双臂一提两腿“噌”的一声离地,在空中伸出右脚对着林雁后背猛蹬过去。林雁被冷不防袭击后,踉跄趔趄几步,右手掌撑地跌倒。林雁慢慢站了起来,手掌的皮肤磨破出血后渗进一些细沙,火辣辣的,一时间竟然感觉不到疼痛。林雁随即猛地冲向吴迫却被队友团团抱住,“以大局为重......”。
为了庆祝比赛胜利,林雁一群人被邀请到校外饭店聚餐。发起邀请的是本班的一位女同学,她一向行事高调,出手阔绰,热衷于班级大小事务。据同学间传言,她家境富裕,住在市中心的富人区。她父亲有一辆奥迪,从事建材生意。虽说是传闻,但也找不到丝毫与之不相称的地方,如果把财富换算成体重可以成立的话,她应该是腰缠万贯。她个子不矮,体胖如熊,时常穿一身棉质运动装,以耐克,阿迪达斯品牌为主,脚踩网球鞋,运动服饰的好处现在看来除了方便穿者运动原来更方便多余脂肪的运动。她长得眼大,脸大,齐耳短发,头发染成不易察觉的黄色,脸上青春痘愈合后留下的斑痕尚未完全复原,新的势力又卷土重来,不断考验着她油亮的脸。和林雁一宿舍的篮球爱好者即他们班的篮球队长,在背后送给她一句成语:猪(珠)光宝气。虽说相貌欠缺,但她为人豪爽,交友广阔,活动能力强,班上不论谁都卖她几分面子。
饭店离学校不远,座落在一片苍翠的竹林中。在小竹林旁边有一家两层的大型网吧,门口停满了自行车,只在正对门的方向留出一条不大的通路。一片明亮的车身返射着夕阳。紧靠网吧的是一家颇有年代的溜冰场,生意冷清,只有在节假日时才有些人气,平时往来于此的都是一些奇装异服的少年。林雁一行人来到饭店门口,“翠竹园”几个镏金大字在黑底匾额上熠熠生辉。饭店侧面一律玻璃墙身,每个包间的落地窗前都附有格调高雅的绸织窗帘,可拉合沉浸在自己的幽静空间,也可开启在享用美食的闲暇与朋友共赏窗外的翠竹滴绿。
“真是个好地方,叶如常来吧,我一直都没注意到有这么个地方。”篮球队长禁不住对请客的富婆赞叹道。叶如是她的名字,却怎么也无法同眼前的猪(珠)光宝气联系起来。
“也不常来,就是觉得这边离学校近嘛,走吧,上二楼。”富婆轻车熟路地随着服务员走向楼梯的位置。小个后卫一度低迷的情绪仿佛渐渐恢复过来,一趟人球衣也没换下随意披着外套,各个精神抖擞地穿过大厅,走道旁陈列的海鲜橱窗里奇形怪状的鱼在水中若有所思地游荡,一个单独的玻璃隔段里几只澳洲龙虾犹如被活捉的大将军披着华丽的铠甲一动不动地伏在那里,增氧泵无聊地吐着明亮的泡泡。
来到二楼,走过狭长的过道,寻到一处紧贴竹林的包间,这个位置位于酒楼后边缘,异常幽静又十分宽敞。大得出奇的大理石圆桌足可以容下十多人,一尘不染的桌面洁净光滑里透出凉丝丝的寒意。与圆桌同心的玻璃圆转盘可电力驱动,比桌面略小,一碟热菜倘使在此桌上转上360度,等再来到原先的位置时,也许就是凉菜了。与桌子相配的是极富贵气的实木大椅,漆得棕红,质地油滑光亮,造型古雅稳重,流线雕花,意趣盎然。在靠背和椅面镶嵌绒面软垫,入座者甚感舒适。离开餐桌一段距离,沿墙排放着奶白色真皮沙发,沙发与沙发之间布置一张小柜桌,上面的台灯洒下橙黄的光。
一众人就座,富婆背对明窗坐在上首,其余按次落座。衣着整洁的男服务员恭恭敬敬地走上前来。
“请问您们是点菜还是统一安排。”
富婆闻声抬头看着服务员,微笑着伸出右手,“菜谱给我看看。”
服务员连忙打开折叠的菜谱递上前去。富婆接过装订精美的菜谱,皱着眉头翻看着,天花板上晶莹的水晶灯以温暖的光线照亮她脸上金黄的汗毛。窗外暮色已渐渐袭来,几粒银星在竹叶的间隙里眨巴着眼睛。
“算了,帮我安排一下,精致一点,价格不必计较。”富婆迅速合上菜谱,泛起了疲倦的神色。
“好的。酒水请问需要什么。”服务员依旧履行职责。
“我们六个人,先来四箱啤酒,不够再加。”
“好的。我们先安排一些凉菜,热菜很快就上,您稍等。”
富婆微微点了点头,服务员退下。
篮球运动员们都惊得睁圆了眼睛,当听到三箱啤酒的话语后。
“叶,叶如,四,四箱我怕咱们喝不掉吧。”篮球队长一脸不可思议的表情,“喝醉了,被校方知道,那麻烦就大了。”
富婆直起上身,肥手往桌上“啪”地一拍,哈哈大笑起来。“我的队长同学,你们也太小看自己了。你们谁不能喝,你,林雁,还有今天受伤的后卫,三分射手眼镜哥,篮板王,你们五个人谁不能喝,少来。除非你们看不起我,我一个女流之辈。”
“叶如啊,你是女中豪杰啊,班里女生有谁有你人缘好啊,在女生堆里,你是好姐妹,在男生群里,你是好兄弟。”一直不响的眼睛哥突然兴致高昂地说起来,丰富的面部表情和手势搭配得相得益彰。
“去去去,我可是十足的女生啊,什么好兄弟,说得我跟爷们似的。我哪点像男人啊,哈哈哈哈......”
“是啊,是啊,叶如是真的女人味十足,瞧我这嘴里说的什么啊,你是我们的好大姐。”眼镜话锋一转,嬉笑自如,林雁在旁听得一身鸡皮疙瘩。
富婆再次发出爽朗的笑声,“其实你们还别说,我是有点像男人。就我这体型,也温柔不起来,在初中的时候,谁惹我不高兴,我就扁死他,男人都怕我,哈哈哈......”
大家都笑了起来,篮球队长向富婆竖起了大拇指,“叶如,你说的我都信,绝对有可能。不过今天确实很感谢里,请我们队吃饭,也让你破费不少。”
“唉,小事,我经常请同学吃饭的,上次咱们班那几个文学社的人,不是获得校园诗歌大赛的奖项了吗,我们也在这边吃过饭的,关系都特别好。我什么都不会,就喜欢结交你们这些有才能的同学,别嫌我烦就行了。”富婆侃侃而谈,从她身上真的看不出女人气质。
“不会的,大家都是好朋友啊,来,今天这个交情就算结下来了。”篮球队长举起服务员倒满的酒杯,“干杯!”
“干。”“干,庆祝球赛胜利。”
这场聚餐,酒真没少喝,富婆确实海量,喝完三箱还喊着要加一箱,被篮球队长及时劝阻方才作罢。劝完后,他自己一头载在沙发上,死一般地睡过去。小个后卫喝完最后一杯后,表情僵硬地起身上洗手间,刚走出的两步还有模有样,后来弯弯曲曲地蛇行而去,一进洗手间便“嗷嗷”直吐,化为糊状的酒菜从他口中飞流之下,活象瀑布一般,他的双肩不由自主地扭动着,痛苦不堪。吐了几阵后,几股粘稠的液体挂在嘴角扯出粘丝往下坠,后背不时耸动着,他双手按在膝盖上,俯下上身,站也站不稳。篮板王本打算喝汤却错拿了骨盘去盛汤,舀了一勺后,缓慢地放到嘴边,突然他背部一紧,呕吐物仿佛褐色棉花糖一般悠悠涨满骨盘,一阵眼泪流了出来。随后他走到沙发旁头枕队长的小腿昏睡过去。可见,酒店包间设置沙发是何等的地道。眼镜哥在喝完第一杯后便不再碰杯,一副心事重重的样子,趁着间隙不断给旁人斟酒。林雁本身就不爱喝酒,就连聚餐原也不打算来,只是怕扫身边人的兴致,所以才无可奈何地陪同,他喝完一瓶后也未再喝。富婆真是千锤百炼的身体,此时还劲头十足地跟经理商量优惠打折的事情。
等醉酒的人睡过一个钟头的样子,才逐渐恢复了意识,好歹喊醒了他们,林雁,眼镜哥,富婆架着他们走出了饭店。一番周折骗过了门卫,到了男生宿舍楼前,富婆说:接下去就交给你们了,有机会再去喝,下次要喝白酒。林雁只有笑着向她致谢说:下次一定。篮球队长则趴在林雁肩头说着人类无法听懂的语言。等到把他们全部安顿好,时间已过十点。就在林雁正要转身回宿舍的时候,眼镜哥一把拉住他。
“林雁,你等下,能麻烦你个事情吗?”眼镜哥面露难色。
“什么事,你说吧。”
“你帮我到食堂后面的洗脸池边看看,我的钱包不知道什么时候掉了,我在想会不会是打完球洗脸的时候丢的。”
“你打完球不是说回宿舍换衣服洗脸的吗?”
“本来是要回宿舍的,后来不高兴爬楼,就在食堂后面水池边洗了一下,又去找你们了,早知道就不跑那么远了,球场边就有水池的。”
“哦,这样啊,那我们一起去找找看吧。”
“我就不去了,我顺着刚才饭店回来的路再找找看,说不定也有可能在路上。那个食堂后面的洗脸池去的人也不多,很有可能会在那边。”
“好的,没问题,我替你走一趟吧,但我不能保证有收获啊。”林雁一脸认真地说。
“我知道,那麻烦你快去吧,我这就走,有点急。”
“好的。”
林雁和他一起下楼,出了宿舍区大门便各奔东西。走过灯火惺忪的宿舍楼群,夜色逐渐变得深沉,月亮也躲到了云层后面。原本和暖的晚风不知何时也变得凉意十足,毫不费力地穿透薄外套一点点剥去身体的温暖,宛如潜入了深海。几只夜鸟在食堂后面的杂木林里发出断断续续的哀叹般的鸣叫,草木凉冷的清香弥漫在空气中。杂木林与食堂间有一条鹅卵石小径,在小径的尽头通往操场的地方有个不起眼的洗水池,眼镜说的莫非就是那个地方。他说的不错,这里平时很少有人经过,东西丢在这里很有可能就没人发现。这么黑,确实有点阴森可怖,但应了别人的事情就要做到,要么就不要答应,林雁这样寻思着沿着鹅卵石小径走了进去。
当他来到水池旁,月色朗润起来,在没有树木遮挡的空地上,借助月光勉强可以看清周围的一切。因为走得急忘了带个电筒,真冒失,幸好自己视力够好,林雁心想。阵阵湿气从水池周围扩散开去,没有关紧的水龙头“滴答,滴答”地往池中落水。
这时,从树林里面传来一阵悉悉嗦嗦的响声,一个男子压低了声调说着:“来了,来了......”,随后,急促的脚步声由远及近,林雁抬头细看过去,三个男子已站到他前面不远的空地上。白森森的月色将他们的影子拖得狭长,一部分折叠到食堂的墙壁上,形如鬼魅。
“小子,等得哥几个好辛苦啊,以为你不来了,看来我们误会眼镜那家伙了。”中间一个男子一摇一摆地走上前来。
林雁瞟了一眼水池旁斜靠着的秃扫帚,正巧位于伸手可以拿到的地方。
“呵呵,吴迫,我觉得叫你巫婆更合适一些,你怎么总是阴魂不散啊,为了那点小事,你又费尽心机,有必要吗?”
“有啊,而且相当有,你小子今天出尽了风头啊。我的球您都敢盖帽,后来你被我踹倒了很不服气吧,看那样子好像还要打我。”吴迫一招手,后面两个人如同阴沉的狗慢步走来,随时准备听命攻击。
“我已经说过,不会再给你机会了,我的忍耐不是懦弱,而是给你机会,但很遗憾,你已经用完了。”林雁毫不示弱。
“好大的口气,今天可是三对一啊,就算把你埋了,也不会有人知道。”
“我看埋不了,不管几对一,在我眼里只有一对一,我的目标就是你。”
“妈的,你以为在拉家常啊,给我打。”吴迫嗓门一扯,便首先冲了过来。
此时,林雁的手已按在扫帚上面,一发力对着迎头而来的吴迫就是一记重击,吴迫已察觉到哪里不对,想拼命躲开,还是没有闪过去,嘴里“呀”的一声斜斜地倒向水池边。林雁没有丝毫犹豫趁势跳起来一脚蹬过去,彻彻底底将吴迫放倒在地,对方两人终于反应过来,都扑上来扭打林雁,而林雁根本不理会他们,仍旧一头扎到吴迫身上,以膝盖死死抵住对方小腹,抡起拳头失去理智一般猛地砸向他的脸部。到底体力不支,林雁被拖到一边,对方占据了上风,吴迫从喉咙深处发出歇斯底里的声音,带着哭腔和疯狂扑向林雁。就在这时,又来了一拨人,尚未等林雁看清吴迫一帮人已被乱棍打到墙边,随后是一声声尖叫和猝不及防地追打,一群人像野狼捕猎般冲向操场的方向,只留下林雁和另外一个人在树林边。整个过程仅仅只有十几秒。
一只如同带上手套般肥厚的手掌伸向林雁,林雁一借力从地上站了起来。
“袁康,是你......”林雁面带意外的表情看着对方,尽管这朦胧的月光下,并不能看出任何表情,但这神情仿佛通过空气在传输。
“兄弟,没想到我会来吧,我留意他们好久了。下午球赛结束后,我无意中看到他们几个人鬼鬼祟祟地往这边走,关键里面还有个戴眼镜的是你们球队的人,我就感觉此事必有蹊跷。”袁康帮林雁拍掉后背的灰尘,叹了一口气。“所以,兄弟。一味地忍耐并不能带来和平,今天虽然你也一度爆发了,但这些还远远不够,真正的和平是由强者来定的。”
林雁苦笑一声,走到袁康前面两米的地方。
“走吧,白哥,这儿又湿又冷的。”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了杂木林,朝着操场的方向。追赶吴迫的四个人也原路折回,在操场边与林雁他们会合。
“白哥,那小子最后跪在地上求饶了,哈哈。这次给他个教训就放他走了。”一个留着板寸头的男生,与袁康迎面一击掌,爽朗地笑了起来。
“来来,兄弟们,都过来吧,我来替你们介绍一下。”袁康一摆手几个人都凑了上来。
“这位兄弟就是林雁,相必大家也都有所耳闻。头脑聪明,学霸型。”
其余四个人一听,都上前拍他一下肩,以示友好。
“白哥,你就少拿我开心了,你们几个学习都不比我差,别以为我不知道啊。”林雁无奈一笑。
“好了,哈哈,就不要互相吹捧了。这个板寸头叫郭青,唯一的优点就是穷,唯一的缺点就是讲义气。”
“白哥,你语无伦次了。”郭青假装偷袭袁康的下巴,袁康轻松一躲。
“另外三兄弟分别是高俊,李民,孙才。高俊又高又俊,人如其名,而且是个富二代。李民我们都喊他泰妖,即泰国人妖,因为长相秀气嘛,但打起人来就不那么女性化了,手黑。孙才,还真有才,物理化学考试如探囊取物,没有谁比他更容易,就是有个缺点,看见漂亮女同学,连话都说不出,等等,我还没说完……”
被袁康评价的三个人还没等他把话说完,就七手八脚地把他抬起来,放到操场上的枯萎草坪上。
“救命啊,林雁,郭青,他们几个篡权夺位,想自己当老大啦,啊,啊,啊救命……”
大家都已经笑得不行,林雁也笑出了声。看到几个人其乐融融,他有种久违的幸福感。
等大家都闹腾累了,一个个坐到草地上闲谈起来。
“林雁,今儿你就加入我们团体吧。白哥对你一直比较欣赏的。”李民甩了一下他额前秀气的刘海。“我们都推举老白当大哥,是因为我们打心眼里佩服他,时间长了你就知道了,这个人真的是有情有义的兄弟。两肋插刀,就是说他的。”
“少来,你要把我插死啊。”袁康嘻嘻笑道,忽而表情又郑重起来,“林雁,李民的话也就是我想说的。你过来吧,和我们一起吧。”
“来吧,我高俊从小就没把谁放在眼里过,也许是家庭原因,我觉得我从来不需要搭理任何人,差不多的事情父母都摆得平,但白哥不一样,他让我刮目相看,因为他对兄弟从来不玩虚的,宁愿自己吃泡面,凑钱给郭青买他最需要的高考资料。郭青我这样说,你不介意吧。”高俊看着郭青。
“你说的对,所以我把义气看得比什么都重要。这点都是受白哥影响。”郭青随即又转头看着林雁。
一阵沉默,所有人都看着林雁,仿佛在观察幽暗山洞里一只无家可归的毛毛熊。
“哈哈……”林雁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你们这样子,真滑稽。”
大家都跟着笑出了声。
“那我众兄弟中间排老几呢?”林雁双手托着下巴看着一众人。
“这么说你是答应了。”孙才开心地拍了袁康一下肩膀,眼瞅着林雁。
林雁不说话,默默地点了点头。
“好兄弟,我们按年纪排行,你呢,哪一年的?”袁康兴奋之情溢于言表。
就这么一说,林雁变成了他们五人团体的“老三”。
某些东西仿佛早就已经注定,所有人的人生俨然一盘拍摄好的电影胶卷,在特定时间来临的时候就会呈现它该有的影像。
“郭青,你说说当时和白哥组建团体的想法,我觉得一定有意思。”林雁从某些方面来说还是想了解一些东西。
“这,其实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出发点,也是一种冲动吧,从我个人的角度来说,是修复我身上的一种自尊。”
“一种自尊?”林雁感觉有些无法理解。
“是的,就是自尊,我不怕大家笑话,我是单亲家庭,家境自然是不一般的贫寒。在上高中以前我从来没有为这种事情自卑过。因为我学业优异,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对我高看一眼。但随着我升入高中,某些事情就发生了微妙的变化,来到外面这个更大的环境里。我发现我原本沾沾自喜的东西根本就压根不值一提。高一时,有个借读生家里很有钱,偏偏又是我的同桌,他老是对我说一些拐弯抹角的话,什么你的皮鞋是爷爷给你的吧,身上怎么老有种奇怪的味道啊,等等。这些我都不当回事,也是一笑置之。但有一次,当着很多女生的面在教室里向我发难,他问我猜他身上穿的夹克值多少钱,我当时只是略微一瞅,样式和布料也相当一般,但感觉上身后的效果还不错,我就参照自己平时买衣服的价格,说了个双倍价格,记得当时我这样说的,估计要60元左右的。谁知道所有人都笑了起来,包括平时我一直认为很优雅的女孩也都难以理解地笑个不停。那个借读生佯装被我吓倒的样子,做起了鬼脸阴阳怪气地说道,班尼路没听过吗,你也太落伍了,波安班,呢咦尼,呢乌路,班尼路。380一件的兄兄。”郭青一口气说了很多,仿佛倾吐出胸中的淤积物一般。
“这家伙也真恶心,要是他像我一样穿个梦特娇的衣服,还不知道得瑟成什么样子,人渣。”高俊现出很不屑的表情。
“我知道,所有在场的人都看不起我,我后来打了他,找了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从此以后他对我毕恭毕敬,连那次嘲笑我的优雅女神们也都对我改变了说话口气。”郭青无奈地摇了摇头,就此沉默。
“林雁,这就是第一次认识你时,我说的话,我们不是为了证明自己有多了不起,有时候只是为了捍卫尊严。”袁康搂着郭青的肩,拍了拍以示安慰,神情肃穆地咬着嘴唇。
林雁沉默不语,夜色渐深,悠悠的晚风拂过鼻翼让人不自觉地吸入一阵清冷的空气。操场尽头的天空,薄云逶迤在淡淡的月光中,犹如通透欲融的银耳浸润在水晶容器所盛的清汤中。
“林雁,这件事不能就这么算了,你不觉得眼镜同学应该得到些教训吗?”郭青打破沉默,交叉于膝前的双手在相互按压下,指关节“啪啪”作响。
“算了,郭青,念在同学一场,又是一个球队的,以后谁也不认识谁。”林雁释然地叹了一口气。“一切都过去了,从今晚开始我要和从前划清界限……”
“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哈哈……”袁康打断话语,众人爽朗笑起来。林雁也笑了起来,只是这笑,究竟是开怀多些,还是无奈多些,他自己也不得而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