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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前言 ...

  •   这篇文的起因是这样的:

      某日去参加同学婚礼,做伴娘。等待时间中大家都在看新版的少四,可是我为毛就是觉得无法直视呢?!五毛的特效,超低智商的剧情,玛丽苏的女主,简直忍无可忍!
      回来以后我就发了以下评论(在绯瑟大大的作品下面):

      “作者大又更这一篇了啊……
      最喜欢这种设定了,高端内涵吐槽什么的。
      自从看了“西门小鸡抗雷记”和“天涯明月/红叶刀”这两篇以后,脑洞打开了新天地啊。
      前几天同学看新版的少年四大名捕滋滋有味,我坐在一边儿连玩手机都抖——难道全部人中就只有我觉得这个新版设定天雷滚滚吗?明朝的四大名捕是啥鬼!美男计是啥鬼!狼族王子的血是啥鬼!!比电影版还不能忍好不好,那版起码演技还过得去。
      在忍无可忍的天雷中,我莫名地想到了大大那本双叶开互穿,于是突然开了脑洞(更有可能是觉醒了某种古怪的属性—。—),原著四大名捕穿过去,看到几百年后的“自己”会什么感想?是不是想把这些鱼唇的后辈糊在墙上?再来点儿性转啥的(奸笑)……卖花小妹无情、逃婚新娘铁手、媒婆大嫂追命以及一统城北破庙的无敌小丐妹冷血光荣逆袭?
      感觉四位在原著的年龄差放在男人身上没什么,换成女的有点儿诡异萌,呵呵。
      也许还有天下绿林第一瓢把子苏姑娘。
      和一只被天雷雷傻了的关七娘。
      这几天脑子里一直都是这个脑洞的片段_(:#JZ)_不写不舒服斯基:
      一觉醒来,他们所守护的大宋王朝竟然已消失在历史长河中。
      时间已过数百年,是梦,是真,还是阴谋?
      破案,其实是种病。
      1 无情是被鸟鸣声吵醒的。
      他发现自己躺在稻草铺成的简陋床上。房间外就是菜地,浓重的露水味透过门上的木头裂缝渗进来。
      可是昨天他住在扬州的客栈。
      最初的一瞬间无情认为,昨夜曾有人暗算于他,将他搬运至此。可是很快他就发现了更不可思议的事情。
      他似乎不是他自己了。
      他的手变得短小,上面有细小的伤痕和植物汁液风干后留下的污渍。他站起来,走了几步,在墙角发现几个竹篾编织成的簸箕,簸箕上萦绕着淡淡的茉莉香味。似乎这屋主曾以采摘茉莉花为生。
      他现在有腿,而且变成了个女人。
      一个名满天下的捕头,一朝醒来,竟变成了卖花的小姑娘。
      饶是无情见过无数诡异奇案,也一时间对眼前的状况毫无头绪。而等到他旁敲侧击地问清更多线索,无情心中的疑团变得更多了。
      大宋已亡。现今是数百年后的大明。城镇中的风土人情亦确实与无情所熟悉的颇有不同。
      江湖上有哪个势力能做到如此匪夷所思的事情?
      处处可疑。
      唯一的线索是,这里仍属扬州地界。
      2 追命不知道自己是喝太多了,还是一不小心被下了药。
      他发现自己在牢里。
      而且还穿着一身诡异的大红色衣服,就像新郎官一样。
      “王大花!出来!”
      一个狱卒走来。
      追命并没有认为他在叫自己。事实上,他现在连自己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都没来得及搞明白。
      可是狱卒打开了他的牢门,开始拖他。
      他惊了一跳。
      可是又没跳起来。
      他的内力和功夫都不见了。
      胸前似乎……还多了两团?
      扬州城里发生了一起案件。
      一个叫王大花的媒婆,从业五年,行内知名,不久前为城西郊的王员外家做成了一桩亲事,门当户对,郎才女貌。这本是件好事,可是新娘在婚礼那天竟然失踪了。等接人的花轿到的时候,新娘的闺房里空无一人。而更离奇的是,新娘的娘家也携着彩礼不翼而飞。
      王员外把王大花告上了衙门。
      骗婚。
      而王大花被收监的第二天,也就是追命到来的那一天,王员外的儿子,案中的新郎,竟暴毙于自家花园中,全身上下无一伤痕。又半天后,新娘在城郊隐秘的树丛中被人发现,五花大绑地捆在一棵树上。
      于是骗婚案变成了命案。
      追命付出了十板子的代价,大致弄懂了整个案情。现在他正趴在牢里的木板床上苦恼着。案子不复杂,在见多识广的追命看来,要破这案子只要一个好仵作、一个称职的捕快和一个不太笨的县官。
      案子还是小事。他发愁的是,他现在就是王大花。
      3 追命来的第二天的夜半,被悉悉索索的声音惊醒了。
      他发现两个人在他的牢房门口
      看守的衙役倒在地上,昏迷不醒,似是被点了睡穴。不仅如此,整个监牢里的犯人也安安静静。
      这两人之中,必有一个暗器或用毒高手。
      “你们是谁?”
      追命压低声音问。
      两个人中的一个他认识,另一个则十分陌生。
      他见过高个子的那个——正是案件里本应出嫁的王家媳妇。那日追命作为王大花上堂受审的时候,王家媳妇也在堂上。虽然二者并无交流,但是以追命的识人眼力,王家媳妇谈吐有序,常常一言中的,绝不是个普通的深闺妇人。
      另一个则是豆蔻年华的少女,衣着单薄简朴,腰背挺直,神情严肃,自有一番凛然气质。追命觉得,她同样必不是普通农家女。
      此时深夜,这两个不普通的人缘何来此?
      “你是王大花?”
      少女问。
      “你觉得呢?”
      追命反问。
      “你不是。”少女的目光灼灼如寒星,“王大花见到我们会叫,会慌张,所以你不是。”
      “那我现在应该呼救?”追命挠挠头,“你说我不是王大花,那么你又是谁?”
      “只消看一眼,便能知道你与王大花的不同。”
      少女从头发的位置抽出一根细铁条,数息之间便打开了牢门。
      “你现在馋酒吗,追命?”
      追命停顿了呼吸。
      暗器高手。莫名其妙变成女人的自己。气质似曾相识的两个女人。
      “无情?”
      他小声问。
      然后他看向高个子的王家媳妇。
      王家媳妇笑了笑。
      “我从来不知道,做女人如此不易。”
      她也走进了牢房,步伐有些一瘸一拐。
      追命嘶了一声。
      “看上去真疼。”
      4三个人各自叙述了自己的经历。
      果然有所发现。
      原本三人皆在扬州城查案,如今所使用的身体也都在扬州地界。而且与他们之前所处的位置十分吻合。
      不仅如此,他们是同一天来到了这大明朝。
      而且,他们都变成了女人。
      若这是一种规律……
      “冷血留在了东京,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可是从扬州到东京……”
      此去东京,路途不近。
      若放在过去,骑马坐车,不过五六天就能到。可是现在三人身无分文,还是劫囚的逃犯。
      “无妨。”无情说,“我们大约可以找人借钱。”
      “借钱?你这几天就交上了肯借钱的朋友?”追命疑惑。无情不是擅与人交朋友的人,至少交的都不是用来借钱的朋友。
      无情抬头看了他们一眼,露出淡淡地笑意。
      “你们怕是没有打听过江湖消息。扬州城里,漕帮总舵主是个姑娘。名字叫苏红·袖。十四岁闯荡江湖,十七岁时以雷霆手段坐上了漕帮的帮主。”
      追命咂了咂嘴。
      “那个苏……苏姑娘的刀法是不是特别厉害?”
      “当今世上,绿林第一。”无情说,“其实我更好奇,我们是不是像他那样,死了才出现在这里。”
      ……
      感觉这脑洞可以继续扩展……不过我实在不忍心看那个雷剧。就写在这里充长评吧。
      其实我想说,金子到哪里都能发光的。废柴就是穿进西门吹雪的壳子里也还是废柴……这就是我讨厌傻白甜文的原因,我根本看不出这种人有什么魅力,凭什么吸引原著里的英雄折腰?”

      本来没想写这个脑洞,但是这段时间回家发现表弟竟然也迷这个!!泥煤他已经23了,还是大老爷们!!为这种烂片和我抢电脑!!
      忍无可忍,我要开坑报社。
      以上。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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