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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Chapter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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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了电话以后,我们沉默了很久,谁也没心思再把这顿生日餐吃完了。我心里很乱,有想知道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的疑惑,有突然被旧事重提的心塞,更有对他擅作主张的愤懑。可是我不能冲他发火,因为追根结底他是为了我好,我不断地提醒自己,他只是个孩子,做事没有分寸也是可以理解的,他也是想让我开心,只不过好心办了坏事罢了……
“你觉得你现在过得开心么?”
本以为我们就要这样一直沉默下去的时候,他缓缓地开了口。
“开心。”我觉得现在的生活没什么不好,顶多就是……觉得空了一些,心里总是空落落的,没什么真实感。
“你撒谎。”
“你乖乖把饭吃完,我出去走走。”我深呼了一口气,尽量控制情绪的爆发,拿起桌边的钥匙就想出门静静。
“事前没告诉你是我的错,但我真的很鄙视你这种缩头乌龟的态度。你根本忘不了他,虽然你从不提起他。过去的你弹钢琴学音乐的初衷都是因为他,但是你敢指着你自己的心,说你根本就不喜欢弹钢琴,根本就不喜欢唱歌么?事实是,你做不到。你知道你每次在电视上看到那些选秀节目里的女生弹钢琴唱歌的时候,眼睛有多亮么?可是你偏偏就不愿承认,因为你根本就是因为不敢面对过去,不敢触碰那些跟他有关的回忆!这么好的机会摆在你面前,多少人求都求不来,你却因为自己心里的那点阴影宁愿放弃自己真正喜欢和追求的梦想,值得么?书画经纪人?别骗自己了,你只是想有朝一日再见他一面。”
我背对着他,听他说完了认识这么久以来,他说过最长的话。我震惊于他对我内心的解读,但更多的却是愤怒,被一个年纪比我小很多的男孩子拆穿内心那些根本不想让人发现的心事,是件很糟糕的事。此时此刻我的全身几乎都在颤抖,哪怕多眨一下眼睛,眼泪都会夺眶而出。
“你凭什么随意揣测我的心思?你算什么,凭什么干涉我的生活?我愿意从事哪一行工作跟你有关么?”
我再也控制不了自己不断膨胀的情绪,我转过身正视着他,说出了一堆失去理智的气话,虽然我一说出口就开始后悔,但说出口的话也绝没有再收回来的可能。他没有再开口,我看见他冷笑了一声,使劲儿点了点头,然后头也不回地绕开我夺门而出。他走了以后,我看到了那把他随手放在鞋柜上的钥匙。我家一共只有两把钥匙,一把在我这,一把是他自己去配的,一开始一直想要回来的钥匙终于回来了,可我却一点都开心不起来……
他很久都没有再来,到底有多久了,我也忘了。大概有一个多月了?我真的忘了……
我几乎每天晚上都留在公司加班,每次回到家都是晚上十点以后。我承认,千玺不再来的第一个星期,我很失落,每天都做两份饭,可惜总是吃一份倒一份;第二个星期,我开始生气,不再做他的饭,每天换着花样做好吃的慰劳自己,顺便在心里赌气他吃不到这么好吃的东西;第三个星期以后,我渐渐不再报什么希望,也许他真的就不会再来了,我本身也不算他什么人,虽然以前一起出门的时候在外人面前他叫我姐姐,可终归不是真的。我不再天天做饭,生活好像又回到了刚来北京的那几个星期,为了让时间过得快一点,我努力拼命加班,饿了就吃些速冻食品或者泡面盒饭,也许,这才是我应该过的生活。
八月中旬的一个周末,我看到了许久不见的千玺出现在了对面他家楼下,可却没有直接上楼回家,而是故意似的绕来绕去的转悠。再看不远处,有几个女生拿着单反悄悄地注视着他。
被私生跟踪了?
当时我没有多想,直接拿着钥匙就下楼了。我走出楼道的那一刻,我们对视了一眼,他的眼里什么情绪都没有,但是很快便移开了目光。我大着胆子走到他旁边,向他递出了那把属于他的钥匙。
“拿着钥匙先去我家,我帮你赶走她们。”
“不用你管。”
简简单单、不带任何感情的四个字彻底冷冻了我手上的动作,我递钥匙的手还僵在半空,他转身朝前方大踏步离开了……
一直觉得男人与女人最大的区别就是女人总是口是心非,而男人总是言行合一。女人跟爱人吵架说要分手,一百次里面可能只有一次是真的想分手,其余的九十九次都是在试探对方是否还爱她;而男人在这时候却总是沉默,他们一般不会主动提分手,但一旦说出口,那八九不离十就是真的想分手。女人对于男人出轨这件事的直觉之所以如此敏感的原因也是因为男人的这个特点,这个男人心里不爱你了,那就是真的不在乎了,连装都懒得装,他开始变得冷淡,变得不耐烦,变得你做什么他都无所谓。
虽然我跟千玺并不是那样的关系,也从来没想过发展成那样的关系,而且他也还只是一个十六岁的小男生,但男人的这个特质无关乎年龄,只要是个男的,都有这样的心理。所以,再回想起他说“不用你管”的样子,跟那时候的肖阳多像啊。可能世界上最伤感的事莫过于曾经那么熟悉的人突然就开始疏远你吧,亲人是这样,恋人是这样,朋友也是一样。朝夕相对的人突然让你觉得无比陌生,让你开始看不透他。其实,我们本就没什么必然相遇的理由,他是大明星,我只是个无依无靠的北漂一族。可是就是那么巧地让我在几年前帮了他一次,他愿意与我作伴的这一年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说是报恩那该还的也早就还清了,我现在的伤感也纯粹是我的不习惯。我根本没有什么理由抱怨,也没有借口再去接近他。我想,他是真的不再需要我了。
那天晚上,我老样子加班加到很晚才回家,楼道里漆黑一片,可能又是楼上邻居家调皮的小孩在玩闹的时候弄坏了灯泡。想拿出手机照一下亮,结果掏出手机才发现昨天晚上忘了给手机充电,手机早都自动关机了。我苦笑了一下,摸索着楼梯把手慢慢向上走。脑海里突然就闪过千玺每次都把我最讨厌的胡萝卜塞给我吃的场景,他说胡萝卜可以缓解夜盲症,可我每次都趁他不注意偷偷倒进垃圾桶。为什么不好好吃胡萝卜呢,要是好好吃的话没准我现在夜盲症早都好了……
“啊!”正想着,脚下一拌身体就瞬间倒了下去,辛亏我及时用胳膊肘撑住了才没有脸朝下。
“哎呀!姑娘,你怎么摔倒了?快起来快起来!”
对门家那个一直让我觉得一脸凶相的大妈正好出门倒垃圾,扶起了我,摔倒的地方就差几阶楼梯就到家门口了,所以没给大妈添很大的麻烦。
回到家自己给自己摔紫了的胳膊肘上了点药,一个没忍住还是没出息地哭出了声。如果说失去梦想的我,心是空落落的,那么失去陪伴的我,连身体都是空落落的。我决定离开这儿,既然他已经不再需要我。
第二天晚上回家的时候我特意准备好了手电,可一进楼道灯光却亮了起来。呵,可能人生就是这样吧,不报什么希望的时候,想要的东西却自己出现了,就像寻找一件突然失踪的物件,你疯狂找它的时候无论你多努力它都不会出现,而当你选择放弃的时候,它却自动出现在你面前……
前几天就跟房东退了租,今天房东打电话过来说下一个房客明天就要来了,所以希望我尽快搬走,没办法,我只好向公司请了一下午的假,找来了搬家公司准备卷铺盖走人。东西全都装好了,司机大叔在催我上车,我回头看了看他家的窗户,仿佛昨天还在眼前,但现在就要离别了……
“又要逃到哪里去?”
熟悉的声音,熟悉的口吻,我猛地转过身,果然是他,易烊千玺。站在我面前,十六岁的他这一年来不停地蹿个子,现在已经整整高出了我一个头,一个多月没见,又长个子了吧?
“缩头乌龟的性格什么时候能改?”我没有说话,所以他继续发问了。
“你不是不想见我……”我低着头小声嘀咕。
“那天你对我说了那么严重的话,还不允许我发发脾气么?”
我抬起脸看着他,表情还是那么面瘫,可语气里却有责怪撒娇的意味。
“可是,我已经退租了,新房客也快来了……”
“找到新住处了么?”
“还没……先去我表哥那里住些日子……”
“总是麻烦别人,你烦不烦啊?你表嫂肯定很讨厌你,人家小两口过得好好的,你三天两头去当电灯泡。师傅,麻烦你把东西搬到对面楼上501去,价钱不变。”他损了我几句,然后又嘱咐搬家的大叔把我的东西搬到他家去。
“不……不行!不能麻烦你!我还是……”
“你麻烦我的还少么?那天不让你管我是怕那些私生盯上你,到时候你哪还有安生日子过啊!还有,你家楼道的灯泡除了我还会有谁帮你换啊,不然你三天两头摔跤,肯定摔得比那天晚上还惨!”
“那天晚上……你看见我摔倒了?”
“你什么事我不知道?我算是了解了,你比我想象中还要弱智。做了不说,你就完全察觉不到。要是想报答我的话就去我家待着,这学期开学我就高二了,离高考不远了,我很需要一个清楚我口味的保姆。”
虽然被说成保姆,可是我还是乐开了花。原来千玺从来没有离开过我,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我始终不是孤单一人。
我接过了他家的钥匙,也许这才是我收到最好的生日礼物,虽然迟了一些。^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