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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第三十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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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茗,你发病的时候我都想上了你....太变态太爽了。”
记得雷尔说过。
一个纯种的土生土长的omega能说出这种话,真不知道要怎么对前任国王陛下表示同情。
其实我真的没有病。事实上,只要我肯停用自己鼓捣的,用来干扰情绪的药物,我就是个正常的.....变态。
开心时喜欢八卦,不高兴就解剖。
我父亲曾为我,这个他亲手创造的怪物感到自豪,时常告诉我,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我。所以我一直在告诉自己要感恩,才没在他临死前也捅他一刀。当然,他死后我倒是去捅了几刀,但毕竟没有在世时捅地爽。
我是个变态,但可惜我没能变态到底。
没能让我成为究极大变态的东西有很多,其中两样是我的懦弱和自卑。
我害怕被人发现自己不正常的一面。所以从很小开始,我学会伪装自己。让自己看上去和普通的小孩子没什么区别,没有沾血的手,喜欢读书的好孩子。但事实上怎么可能呢?所以渐渐的,当别人发现我身上的不同时,都选择了远离我。这让我从某一种程度上感到伤心并且自卑。自从降生到这个世界后,无时无刻的恐惧和思考也占满了我的人生。我不是一个正常人,任谁有那样一个不正常的家庭,都不会是一个正常人。所以我一直在逃避。药物让我在某种程度上很满足于现在的生活,但长时间服用的负面影响更严重。我发现我没有药物作用后已经有些控制不住情绪了,我会莫名地因为小事激动,也会因为小事让原本已经压抑住的负面情绪一股脑袭来。
我想白古应该在很早就看出了端倪,所以每次开的药尝起来都和甜死人不偿命的糖水一样。
甜的东西会让生活开心,他告诉我。
话是这么说,但我觉得他的生活也没比我开心到哪里去。
甚至他自己都不爱吃甜的。
简直莫名其妙。
…...
在潇洒地叙述完我的童年经历后,我成功地吓住了俩兄弟.....好吧,其实是疑似兄弟却不是兄弟的俩兄弟,发泄了我的负面情绪。
我舔了舔干瘪的嘴唇,站起身,从高个子那里拿过面具。
言归正传,其实我一开始是真的没打算参加那什劳子盛会,而理由有很多:
一,别看我现在一贫如洗,可就算是坠毁前,除了始源外,我也没什么拿得出手的东西献给那位大人。就算是资源贫乏的东星系,但当整个星系的能人都来参加这个盛会时,好东西就算不多但肯定也有拿得出手的。
二,这俩兄弟,特别那是高个子,可真不是的像他们形容的那么可怜兮兮。什么准备好的东西被强盗拿走了,什么孤苦伶仃相依为命不得不妥协,嘴里说的比我还没个实话。光不说他们哪儿来的好东西,就说这些日子我连个鬼影子都看不到就觉得够蹊跷的。而且我也不觉得一般强盗会特意跑到两个毛孩子家里,知道他们有好东西,然后抢走,并且没有造成任何实质性伤害。
三,我懒得去。
但一切的一切都在这发现条项链的秘密后改变了。虽然我不能打包票这项链能一路都护着我,但起码它代表的意义是有震慑性的。那去这次的盛会就不再是无知的冒险,而是有筹码的赌博,如果能见到那位大人的话,回家的希望就不再渺茫。在此之前,我唯一担心的就是怎么保全自己,防止那两只蠢蠢欲动的黑兔子的背叛。
“你们不打算走吗?他们来了哦。”我把面具戴上,笑着拍了拍高个子的脸。
“知人知面不知心,”高个子的脖子往后缩了一下,看着我好像看着一个怪物。小娃娃没忍住,小声地搂着高个子的大腿呜咽起来。
“这个词用在你身上也很不错,”我嘲讽地看了他一眼,用一只手轻轻地摸了摸他的脖子,“那你想不想去呢?不想去的话,我临走前帮你一把也不错。会是很好的标本。”
高个子惊恐地往后倒退了几步,被小娃娃绊了一跤,然后摔倒在地面上:“你.....你...我会杀了你的!我会的!”他的声音颤抖不已,就好像快哭出来一样。
啧。真没用。只不过讲了几个小故事就给他吓得。
我翻了个白眼。
不过手感的确很不错,刚刚去摸他的时候,才发现这家伙皮肤的确很细腻。如果能做成标本的话,似乎.......
“小杂种!TNND!给老子滚出来!”
外面的声音再次响起,这次离得近了,能听清那是一阵熟悉的马蹄声,以及声音主人的粗俗。
高个子闻言终于回神,虽然声音依旧颤抖,但还是十分坚定地问我:“你要带我们去?”
“废话。”
“你.....你会杀了我们....然后做标.....标标标本?”他舌头疯狂地打结,万分紧张地看着我。
我抿了唇,有些犹豫。说真的,我倒是很想,好久没碰这东西了,手有些痒,但是现在武力值又没,健康值也没,果然回家还是要紧大事。于是我真诚地看着他们:“不会。”
“你发誓!”
“向谁?”
“向....你自己!”
小屁孩子的把戏,无聊。
“我,杨茗,发誓,如果我把他们做成标本,我就被我这辈子最讨厌的人上,然后生孩子生到死为止,”我悠悠哉哉地伸出左手,闲闲地说完了誓言,“好了,那个野蛮人马上要冲进来了,我们要和他一起去吗?”
高个子看着我还是有些犹豫,但很明显外面那家伙给他的威胁比我神神叨叨的鬼故事更有压迫力,最终他咬了咬牙,把小娃娃从地上拖起来,看着我道:“跟我来。”
…….
高个子背着小娃娃带着我在毫无任何特征的沙漠里走了许久,期间由于我的腿伤,我们还休息了许久。可身后的那位壮士就从来没有赶上来过,事实上,除了他的声音外,我至今没见到他的真面目。
“那里曾经是一个老术士的家,路人是看不见的。”见我再次回头观望,他解释道。
术士?我以为这已经是个科技的时代,怎么来了魔法师?
而且哪来的路人,分明就是来找你报仇的。
我看着他,眼里满满的不信任。
“是真的。当初老术士临死前把房子托付给了我而不是那大傻子。现在他只要一有空就来附近寻我,想要把房子抢回去。”
“他和术士的关系是?”
“儿子。”
那凭什么术士把房子给了你而不是他?换我我也急。
不准备再和他探讨任何没有用处的话题,我问道:“我们现在去哪里?”
高个子一路上都一直抱着小娃娃。那小家伙被我吓惨了,现在看到我就忍不住呜呜地哭个不停,简直没完。我问这问题的当头,他忍不住又把头伸出来,然后不小心和我来了个对视。顿时天雷勾地火,打鸣闪电加下雨。
高个子也被他哭的心烦,边说着’哎呀别哭啦‘一边又温柔不已地去轻敲他的背。
“那帐篷里没什么好带走的。大傻子在里面住过,很快就能进去了。所以我们从这里直接走,走上几天就能到黑市了。”
说的轻松。有本事你带着一身伤痛在这破沙子里走上几天啊!
内心诽谤,但到底没多说什么。
日出日落,云卷云舒。四天后,大名鼎鼎的黑市,终于第一次展现出了它臭名昭彰的资本。
这是一个腐朽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