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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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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身穿深色服饰的老者出声问道: “我尊敬的、至高无上的王,这次圣战可否预见呢?”
闻言,那双微磕的眼眸,终于缓缓睁开,暗金的眸子瞥了一眼出声询问的长老,那双瞳仁中瞬间数个画面闪过,最后停在了男女相拥失声痛哭的画面。
他无情的眸子淡漠移开,清冷的声音悠然道:“千年圣战,无可避免。”说罢,又慵懒的昏昏欲睡。
底下的众人,也早已习惯他的处事方式,如果不是事关圣战,这位王的身影指不定在哪呢。
象牙白的欧美大桌上,堆满了精致美味的食物,透明的夜光杯中,鲜红的血液等待着众人畅饮。
哪怕是商议正事,都像一场奢华的盛宴。
富丽堂皇的大厅里,他们盛装出席,不是为聚个餐,彰显富贵。相比之下,在他们自己的领地,美人和美食享用不尽,更为恣意畅快。
此次,他们都是为千年圣战而来。
众人像王行礼后,一一安坐。
当那个人想隐匿时,即使他就在你眼前,你也会渐渐忽略他的存在,而一但你的视线落在他身上,就难以移开。
方雌仍然仰望着他的王,他痴迷对方的一切,连对方的脚指头都恨不得捧在嘴边亲吻。
但是他不得不收敛这快溢出的爱慕之情,耐下心,听这些虚伪者的互相恭维。
一个穿白袍的络腮胡中年男子,很快就受不了这些人的互相寒暄和夸耀,他开口直奔主题道:“圣战即将开始,想必使者已将消息带往了各个领地。”
他干什么都雷厉风行,是最怕麻烦的一个人,受不了你来我往的恭维,他也不怕这些人在背后笑他行事鲁莽、不懂风月。
众人虽然神色不愉,对他冒然出口打断有些介意,但随即便一一端坐,开始商讨正事。
方雌皱着眉头坐下,他身旁的男人也挨着他入坐。
男人伸出修长的手想摸了方雌的腿,被他敏锐的避开。
男人眸光微闪,低声笑了下,也没有继续纠缠,而是翘起了二郎腿,带着白色手套的手优雅的捏着夜光杯腿,微微晃动着里面艳红的液体。
他表面笑的温文尔雅,心里却腻味的感叹:会议永远都是这么枯燥乏味,让他提不起半点兴致。
他瞥了眼身旁的少年,而让他感兴趣的人,正斜耳聆听这些人的废话。
“那么这次,一定要收服那片死亡之地,他们的吃相实在是太难看了。”穿红色宫廷装的英俊亲王,一脸嫌弃的说。
这句话一出,很快就有人跟着附和,他愤怒的声音抑扬顿挫道;“那些血统污浊,面貌丑陋的杂碎,这一次一定要代表血族之神撕碎他们。”
尽管在方雌看来,这话略微中二加脑残,而且事情的解决方法,明明可以更快捷有效。但是他不得不枯坐在这里,看着他们一个个愤怒感叹,就仿佛在看一场无聊乏味之极的歌剧。
不得不说,他跟博柏尔克在很多地方也是相似的。
只是博柏尔克是狡猾又虚伪的狐狸,表面礼貌的恭维对方,暗地里指不定怎么捅刀子。
而他,总是做不到阴奉阳违,就像现在,他面无表情的模样,已经引起了几位长老的不满。
“但声势太大会引起血猎的重视的。”
真是一面咬牙切齿又顾虑重重啊!方雌打量着对方的新做的红色卷毛,在心底评论道。
“血猎啊,”尾音被拉高拖长,似要吊着人的胃口般暗示还有后话,果然,灰衣袍子的老者瞥了一眼望过来的方雌,一脸骄傲道:“我的第十代后裔卡罗尔·鲁斯·路德维是个十分优秀的伯爵,但是在他的领土上,也出现了血猎的身影,据他的情报所言,血猎已经频繁在各个领土活动了。”
方雌面无表情的听着,内心不由翻了个白眼,所以,你后裔领土出现血猎是值得骄傲的事情?呵,如果是我,早就干掉对方了。
宫廷服男人闻言,担忧道:“从路德维提供的消息来看,他们是想在圣战开战时,渔翁得利么?”
“鹬蚌相争—渔翁得利,这是出自中国战国时期的寓言故事中么?方雌殿下。”一个胖子突然出声道,他一直想插话,无奈众人不怎么搭理他。
“是的,费诺克公爵的汉语知识又增进了不少呢!”方雌看着那位肥胖的公爵,言不由衷的赞美道。
“多谢殿下的夸奖,汉语博大精深,我还只是略知皮毛呢!”只是从他那毫不谦虚的脸上,丝毫感觉不到语气中的所含有的谦虚。
方雌似笑非笑“你还真是谦虚呢,公爵殿下。”说罢,不理会这碍眼的胖子,扭头看着坐在身旁默默晃杯子的男人,“那么,博柏尔长老,你怎么看呢?”
被称为博柏尔长老的男人,正眉眼低垂,仿佛在倾听又好似漠不关心。
闻言他轻乜了一眼少年,用眼神噌道,要用的时候就想到我了?
他知道少年的目的,嘴角的微笑一闪过而,顺从道:“这次的圣战比上次更为棘手,所以各位大人,这次的人选,怕是不能像上次一般搪塞了呢!”
“没错,”方雌接过话,语重心长道:“这次圣战,我们的敌人不仅仅是反叛之徒,还有一直虎视眈眈的血猎之手,事关重大,如果大人们只想投入仆人和骑士这种炮手,我想估计还不够血猎人塞牙缝的。所以各位大人,稍微睿智点,谁也不想事后脸上难看吧!”
一纵人等顿时吹胡子瞪眼,瞧瞧,这说的什么话,如此粗鲁直接,真不像博柏尔克教出来人。
方雌才不会理会他们怎么想,黑金各异的眼眸扫过衣着华丽的众人,最后停在肥胖的费诺克公爵身上,目光清冷隐含阵阵煞气。
那推挤在脸上的肥肉极速的抽动了几秒,被吓得几欲尿循,见那目光微眯如针般刺眼,只好小心翼翼道:“正如殿下所说,这次圣战已是前有狼后有虎,我们,我觉得我们应该慎重,慎重,哈,哈哈。”
尽管从他那肥得严重妨碍美观的脸色看出了欲哭无泪,众人也没有为莫名干笑的公爵投去同情的目光。
前有狼后有虎么?不少人陷入沉思。
千年圣战其实并非指一千年一次,大小无数的战斗也可算入高贵的圣战中,一切都是为了领土和食物而战,也没人能置身事外。
但并非每一次能得到在场的众人重视的,对于在场的长老、亲王,最低也只是公爵的各位大人而言,圣战只是将不喜无用的后裔投入其中,而他们的生死对大人们来说,都是无关紧要的。
简单来说,就是炮灰。
无数年幼的血族都扑向了这高贵的圣火中,活下来的封侯加爵,后者灰飞烟灭。
这场堪称波澜壮阔的战斗,是巩固权利和树立威望的重要步骤,当然,还有清洗破坏高贵血统的杂碎,圣战的起源—魔族。
魔族源自十二世纪左右,从血族中蜕变而出,他们往往相貌丑陋不堪,同食人鲜血,却将人变成毫无意志的行尸,被血族认为是不净的血统。
他们所在之地皆是死静,也被称为死亡之地。
而在血族眼里,那只是一群丑陋的疯子,信仰着只有“焚炉末曰”才能使灵魂解脱。
崇拜血宿阿波罗和火焰的他们,恨不得毁灭一切,制造一个只有行尸走肉的世界。
方雌想起那片死亡之地,眉眼间也是浓浓的嫌弃。
他收敛了神色,表情沉重道:“将各位长老从沉睡中唤醒,又将大人们从领地邀请而来,也是为了费诺克公爵所说的慎重。”
方雌扫了一眼众人,转手丢下另一个重磅,“其实也不仅仅是因为血猎之手,就连勒森魃族也在蠢蠢欲动,想夺回属于他们的一切。如果是这样,我想大人们就不该继续漫不经心了,也请为了自身的领土和利益,重视这一次的圣战。”
这话一点都不漂亮,仍有人在心底抱怨。
“方雌殿下说的是勒森魃族?”一位至始至终没出声的长发长老,不由皱眉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