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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 ...

  •   参赛的作文是要写鲁迅的,因为鲁迅,我爸爸带我去听了一堂大学生的课,好像叫什么文学史的,一个姓于的教授讲的。他讲得可真好。好的大家都不想走。我梦想的人生就应该是这个样子,这个用自己的方式讲鲁迅的人。我小叔边上着厕所,边给我打了底稿,名字叫(追随先生的光芒)。他满意的看看我,再看看这篇文章,说:明年开春,你就去重点报名吧。我想了想,把这篇文章拿给于老师看。他在我的本子上写了这样一句话:平淡安然好过兀突的繁华,绚烂的色彩是平铺在诚实质朴的上面。所有的高悬都曾经单纯的开始。写文章,就是要写心中所感,你要是想要更多的喝彩,唱歌去好了,还写什么文章?我想了一个晚上,就改了文章,参加的文章名字叫(鲁迅,孩子王一个)然后,然后,我什么奖都没拿上,通告批评。我的小叔看了于教授的留言,拉着我就去找那个姓于的算账。灭门惨案差点儿在某大学的课堂上发生。他们见面,竟在前一秒相对两无言。然后,我就听到于教授说:我怕你忘了,就写在本上了。第一次,我没看见我小叔笑,我听见他说:我要是想忘,你就是写在我脸上,也没用。师兄。他们竟是同门。我的15岁很精彩,精彩是因为,我看到一张男人的脸,第一次,不是因为红河而朦胧。不是因为岁月而蹉跎。而是因为我的一篇作文。那一年,我叛逃了,追着于老师而去,丢下我小叔一个人,拿着他的掌门令牌,不知所措。我终于开始理解,一种文章也会有理念,就是本位理念。我也终于明白,我的小叔,不是什么精英,他根本就是个叛徒。他当年背叛师门,下场就是,他的爱徒现在背叛他。现在想想,15时候的温宇乐是勇敢的,36岁的温强是失败的。鞘对,就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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