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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二章,第一盗丁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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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第一盗丁灵。
(一)。
三更未到。千菊界已一片混乱。
“今晚这里所有的人,在真相末明之前都有嫌疑。大家最好全都留下来。”王府一千禁卫已将这里团团围住。
现在任何人离开这里,都会沾上真凶的嫌疑。
这件事实在太严重,谁也不愿意沾上一点嫌疑,所以谁也没有走。
三更将到。
两盏大红色的寿灯挂在大门上摇晃,就像两只怪无的眼睛。而这大门,就是怪物的嘴,年复一年,已不知吞没了多少人的血汗,多少人的苦泪。
丁灵就立在大门前,抬头望着这两盏红灯,眼中带着种既悲哀又愤怒,又讥笑的表情。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
他并不是要进去,而是要离开。
他刚从里面出来,而且带着十八件绝世宝物一起出来。
他是个强盗,有时候也做做飞贼。江湖上称他为“第一盗”。
但是他这个人却看不出有一点儿像强盗的地方。
他的眼睛总是带着笑,就像一片柳叶。他的嘴巴很小,有点像女孩子。态度也很温和,一副很讨人喜欢的样子。
这个世上喜欢他的人很多,不过恨他的人也不少。就在刚才又多了四百多位。
他虽然是刚从府里走出来的,他的两只手却空空如也。那十八件旷世珍宝并不在他的手中。
他是不是已将宝物藏在了某个地方?或者是已交给他的同伙带走了?
屋里还没有人追出来,所以他并不着急逃走。
满天星光暗淡,一阵阵浓雾从足下升出。他已走在云雾中。
大街上没有一个人,湿气沉重。浓雾中渐渐出现了一条暗黑色的人影。
一个消瘦如铁的男人,如标杆般直立在街道中央,仿佛已与这片黑夜和浓雾融为一体。
丁灵最先看见的反而是他的一双眼睛,一双闪闪发光的眸子。就像猎豹盯住羚羊。
丁灵在距他三丈远的地方既停下来,对他笑了笑道:“夜冷露重,朋友不回家去睡觉,站在大街上吹风干什么?”
对方冷冷道:“我在等人。”
“等什么人?”
“等你。”
换了普通人一定笑不出来,不过丁灵还在微笑。微笑是他的习惯。
“那么朋友等我有什么事?”
“等你留下十九样东西。”
“十九样?我身上有这么多东西吗?”
“有。”黑衣人面色如铁,道:“十八件王府失窃的宝物,还有一件就是你自己。”
“原来我自己也算是件宝物。”丁灵笑着打量他,忽然又接着说:“早听说同光镇的捕头是个狠角色,铁汉子。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这个黑衣人正是当地的捕头张峥,看来他在江湖上已经很有名声了。
张峥冷冷地看着他:“原来你认得我。”
丁灵笑道:“我既然要在这里做案,当然要先打听这里管事的人。”
“你错了。”
“哦?”
“你既然知道这里归我管,你就不该在这里犯事。”张峥冷冷道:“我不允许任何人在我管的地方作奸犯科。”
丁灵冷笑道:“我已经做了,你想怎么样?”
张峥道:“我想请你过段好日子。”
“什么好日子?”
“一天三顿有饭吃,起居睡觉有人管。”他冷笑道:“这样的好日子,你早就该试试了。”
丁灵笑得更温和,问:“你的好意我心领了。我会记住的。”
张峥道:“你必须得接受。”
“如果我一定不接受呢?”
张峥冷笑。
他的手中有刀,三尺九寸长的刀,又细又长,就像一截枯枝。
丁灵又笑了,笑得温和可亲,绝对看不出有一丁点敌意。
他笑道:“既然张头儿有心请客,我要是拒绝,那就真是不知好歹了。”
“明人面前不说暗话,你真的肯伏首认罪?”
“肯。我为什么不肯?”看他的样子,好像觉得说不肯的人才是奇怪的。“我只不过是明白了一件事。”
“什么事?”
“骄兵必败。”
张峥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说这个,丁灵自己解释道:“我一击得手,就应该马上撤退。现在落在你们的包围里,我这是自做自受。”
张峥看着他,忽然道:“你真的是丁灵?传闻中最难落网的第一盗。”
“不敢当,是我。”
张峥拍了一下手,本来安静无声的街道两边立即条出来几十条大汉,个个手中都执着明晃的兵器,如神将临世。
“你什么时候发现他们的?”张峥问。
“他们?”丁灵笑了,这一次是冷笑。“还有两位大人物为什么不现身出来?”
“你说的是谁?”
丁灵笑道:“铁衣军师常万春的铁砂掌在二十年前就已驰名江湖。薛涛的两仪神剑已可名列当世十大剑客之一。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面子,叫两位出来一见。”
“好,很好。丁灵果然是丁灵,灵巧得很。”说话的人青衫长袍,白白净净的一张脸,目光有神,气度从容,一看就不是个等闲之人。
等闲之人绝不会有这样的风范。
他旁边一个与他同来的男人面色冰冷,目光锋利,就如冰剑一般。手中执着一柄黑铁色的长剑,自然就是六扇门中的第一高手薛涛。
薛涛的性格和常万春不同,沉默冰冷。但是两人的关系却非同一般。
任何时候你只要看见常万春,通常就可以看见薛涛跟在他身后。
有人甚至说薛涛就像是常万春的影子,是他的保镖。
这样说也不能算错。因为常万春对薛涛有恩,带他进六扇门的人也是常万春。
看见这两个人,丁灵先打招呼:“你们好。”
常万春摇了摇头,道:“我怎么好得起来?”
“哦?”
“刚刚有十八件王府至宝从我的面前失窃,我的头现在是暂是寄放在我的脖子上,你说,我还怎么好得了?”常万春微笑道。
这个人也是个很有幽默感的男人,能把尖锐的话说得如此亲切,又能把亲切的笑笑得如此尖锐。
丁灵第一眼看到他,就知道这个人远比想象中的更难对付。
他的武功也许不如薛涛,但是要想杀他绝对比杀薛涛要么困难得多。
他挥了挥手,身后就有一辆宽大的马车急驰过来,停在他们面前。
常万春先向丁灵道:“丁公子,请上车。”
“你们要带我去哪里?”
常万春的眼睛里露出种奇特的笑意,道:“当然是过好日子的地方。”
(二)。
五更。天未明,窗外星光少。
英绿华披着绣花的薄毯子,趴在插着白菊花的窗子上,望着夜空发呆。
白菊花已在凋谢,她的青春和美貌也在凋谢。
他今年就满三十岁。女人到了这个年纪,喜欢她们的男人就开始减少了,又尤其是做她们这种生意的女人。
已是该嫁人,该从良的时候。
可惜烟花酒肉之地,嫖客多薄情寡义之人。妓女要在这种地方找到一个真心的男人,不但要有眼光,还要看缘分。
英绿华是很幸运的一个。她不但有眼光,也遇到了缘分。
“小姐,张捕头来了。”
“真的!”英绿华立即从床上跳下来,整理头发。“快备酒。”
无论在任何时候,只要张峥来了,这里都会有一个女人,一桌酒菜在等着他。
这个女人是整个同光镇最贵的女人。这桌酒菜也是这个世上最好吃的酒菜,至少在他的心里是。
男人都难免会有嫖的毛病,但是张峥没有。
他到这里来,但他并不是嫖客。
接待他的女人虽然是名妓,但是却从未收过他一分钱。
他们的关系从来也没有挑明,但是默默地已到了这一步。
张峥已在心里发过誓,一定要娶英绿华为妻,所以他一直在存钱。他拼命工作地存了五年。只要再存五年,他就能存够八千两银子,就能为自己成立一个家。
他心里的话从来也没有对她说过,但是她能明白。她从无埋怨。
一个女人,能有一个这么样对她的男人,已经是莫大的幸运。她还苛求什么呢?
她心里的情,也从来没有对张峥说过。因为她知道他的事业,她不想毁了他的声名。
她的年龄比张峥大了五岁,虽然她也喜欢他,态度却总是犹豫不决。
每次他来的时候,她心里都高兴无比,可是又不得不强迫自己做出一副莫不关心的样子。
张峥走进来的时候,英绿华已经倒好了两杯酒,向他道:“喝吧。”
张峥接过来,一饮而尽。
他一喝完,英绿华就为他加满,并不多说话。
桌上的饭菜也都是英绿华亲手做的家常菜,他一向喜欢吃。
可是今晚他却实在很疲倦。
英绿华望望窗外,天已经快亮了,再看着张峥的面色,道:“你累了,在这睡一会吧。”
张峥点点头。
他一向很少拒绝她的话。
在他躺上床,闭上眼睛之前,他说了一句话:“天亮就叫醒我,我还要当班。”
英绿华默默地坐在床前,凝视着他,就像是母亲照看襁褓中的婴儿,眼中充满了爱意。
他们之间的关系就是这样,没有甜言蜜语,没有海誓山盟,平平淡淡,却是真诚的,长久的。
这就是家的感觉。
有时候,多一个女人,就多了一个家。
张峥沉睡得就像一个婴儿,平时坚硬的面色上也好象带上了种甜蜜的笑意,仿佛已经梦到了他未来会有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