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读者说我文中的物价有问题,写文之前查阅了资料,基本上以明清的物价为范本,刚又认真研读了一下资料,貌似是有点儿不合理,提上去一倍应该差不多了,另把找到的关于明朝粮价的资料,贴在下面,有兴趣的亲们可以看看,另本文架空,欣欣也属于不考据的作者,若有出入还请亲们谅解谅解。
《明史》中说,明朝永乐年间,京师百官的工资是各自拿着工资单到南京去领大米,米价便宜的时候,拿工资单领到七、八石大米才能兑换一両银子。也就是说,当时的一両银子可以买到七、八石的大米。《汉书。律历志》上说:“三十斤为钧,四钧为石。”意思是说,三十斤是一钧,四钧是一石。这样换算下来,一石是一百二十斤。有人算出明朝的一両银子等于现在的人民币二百元。那么这样算来,当时的米价是极其便宜的。因为米价便宜,当时的大臣周忱上奏朝廷,请求采取措施保护种田的农民的利益,朝廷采纳了周忱的建议,采取措施,国家出钱给种田的农民一定的补贴。这样一来,即使米价便宜,农民的利益也没有受到损害,当官也能吃到便宜的米,真是一举两得。
明朝中期,江南的苏州、松江、常州、镇江四府是产米区,这些地方的米价是一両银子能买到四石米,农民都抢着卖米。于是,当时的户部下令大量买米运送到北方,充实北方的粮食市场,这些米运送到北方之后,依然以低价卖出,深得百姓的欢迎。可惜的是,这种有益于百姓的好事没能坚持下来。
明朝中期的时候,陕西榆林地区遭遇巨大的水灾,灾区粮食很缺。这时,大臣张瑄上奏朝廷,请求让皇室的藩王们把各自王府内的存米拿出来,运送到榆林灾区,赈济灾民。朝廷采纳了张瑄的建议,动员当时的藩王们拿出存米,国家以每石八文钱的低价收购,然后把这些米运送到榆林灾区,分发给灾民。
明朝后期的时候,南方的大米运到西北边陲,其市场价是一両银子能买到一石米。遇到丰收之年的时候,一両银子能买到八、九石米。《明史》中写道:“(大臣李敏)请令山、陕州县,岁输粮(米)于各边者,每粮(米)一石征银一両,以十、九输变,依时值折军饷,有余则以备军需,由是北方二税皆折银,自(李)敏始也。”意思是说,大臣李敏上奏朝廷,运送到边陲的米价是一両银子买一石米。由此可见,这时的米价已经涨了不少,而在米价的上涨中,明朝也在逐渐走向灭亡。这大概是一种历史规律,每当一个朝代即将灭亡时,其米价和各种物价都是迅速上涨的。米价和物价的上涨导致了货币贬值,于是,社会矛盾就会越来越多,一个朝代就会被上涨的物价所带来的矛盾给迅速击毁。
明朝崇祯年间,米价更是贵得离谱。《明史》中写道:“崇祯四年,斗米值银四钱,民多从贼。”“崇祯时,山东兵荒,米石二十四両,河南乃每石一百五十両。”意思是说,崇祯初年的时候,一斗米的价钱是四钱银子,后来,在山东省内,一石米的价钱竟然涨到了二十四両银子,而在当时的河南省内,一百五十両银子才能买到一石米,许多人为了能吃上一口饭,只有起来揭竿起义,于是,各地的起义运动风起云涌,很快,明朝便土崩瓦解,崇祯皇帝也在皇宫内自杀身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