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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10 give me a sig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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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归哪里会晓得谷梁心中所想。两人在公司大堂就分开了。
下班后,在雪中炭解决掉晚饭,程归并没急着回家。
以前,他是不习惯在外面停留的,但现在李丛木不在,莫名就觉得家里怪冷清的。而小夕吵闹起来又让他乏味。于是,拐进了附近的一条酒吧街。
天刚黑,酒吧街尚未进入状态,稍显冷清,窄窄的街道上,光线晦暗。那些酒吧的店面清一色仿制的美国西部风格,好好的钢筋铁骨非要再镶上一圈木桩之类,甚至挂着忽明忽暗的马灯,刻意表现得粗狂随性。
酒吧名一路看过去都是英文,sport bar,hot girls bar,spicy girls bar ……各种各样的bar之间,很突兀地存在着一家奶白色的早安馒头铺。
估计各家bar的老板都恨死了这家拉低整条街档次的馒头铺,偏偏还属它门前总排着长长队伍。程归以前就来这里买过馒头,但今晚来,是去馒头铺楼上的一家KTV。
要了一间2小时的迷你包厢。包厢里只有流动的水蓝色光线,幽幽暗暗。程归脱下外套,解开衬衫领口,彻底放下了心理包袱,想象着身处在年会的舞台上,可劲地嚎。开始挑的都是《恭喜发财》《好运来》之类的喜庆曲目,后来越唱越起兴,与众多K歌的宿命一样发展到《死了都要爱》。
“死了——都要爱——”伴奏已经停下,程归犹在干嚎,他总觉得自己身体里隐藏着另外一种声音,一种更坦荡更本质的声音,一种压缩着他的热烈与欲望的声音。这种想法,也许是源于他看过一个歌唱家的访谈,或者某个过去的片段。总之,嚎了一个多小时,他的嗓子确实是被打开了。
停歇时喝水,犹在回味声息在口腔中流转的感觉。心里琢磨着,怎么让声音听起来更宽广深厚呢,就像李丛木的嗓音那样。目光不经意间扫到门口,却发现昏暗的走廊里站着一个人影。
程归等了几秒,那个人影并没有要走开的意思,莫非是站在那里打电话?
程归装作随意地朝着门口走去,眯着眼睛探看,与那人对上眼之后,那人竟像对上暗号一般笑了起来,眼睛明亮而坦诚,反倒让程归有种被抓包的错觉。
门被从外面拉开,那个人走进来,瘦瘦高高的身形,头发对于男士来说有些长得过分,皮肤又白得似乎经久不见阳光。
“嗨。”他笑着打声招呼,牙齿在水蓝色的光线里泛着幽光,与明亮的眼睛辉映,瞬间让程归想起《夜访吸血鬼》里的汤姆•克鲁斯。
程归尽量保持礼貌,试探着问:“我们认识?”
“见过几次啊,咱们办公楼挨着,你不是一生置业的吗?”
程归想想自己公司旁边那栋楼,里面似乎有很多家小企业。
陌生人说:“我的工作经常要熬夜,有时会到楼下走走,跨年夜时就在小花园里见过你。”
跨年夜的小花园!程归吃了一吓,那时候根本没有旁人在啊。再看看眼前人瘦瘦长长的身形,像块光滑的木板,莫非——莫非他是那只跷跷板成精了!
没办法,有时候程归脑袋里的思维就是这么活跃。
陌生人提醒道:“我当时在小树丛旁抽烟,正好看到你玩跷跷板。”
“哦。”程归点点头,觉得这人着实有些怪异。
而对方也觉得程归怪,“大半夜玩跷跷板,真是不寻常的癖好,当时就觉得你这人有意思。刚才路过门口,一晃觉得是你,还果然是啊。”说着开心地笑起来,仿佛猜中了彩票号码一样。
程归搞不得这人的意图,带着几分歉意地说:“那,我想继续唱K了。”
“你唱你的啊,我在旁边听着。”陌生人说着就坐到了沙发上,目光炯炯有神地盯着屏幕上火焰燃烧的MV。“我和同事过来的,他们都是麦霸,抢不过他们。”
程归来这里的目的就是能一个人尽情嚎叫,而此时被一个陌生人在旁观摩,就觉得浑身不舒服,尴尬客套道:“要不给你唱一首?”
“不用不用。”陌生人摆摆手,有点儿领悟了程归的意思,“我是不是让你不自在了?”
程归没说话,当做默认。
“真是我唐突了。”陌生人摆出一副被误会的模样,急着辩解:“我直觉一向很准,觉得你我是同类,就自说自话开门进来了。你真不必在我面前感到拘束。”
同类?难道我也是吸血鬼?程归越来越觉得眼前的人不正常。反正包厢的时间也快到了,想着不如离开,于是抓起外套和手机,直说自己要走了。
“我是不是冒犯到你了?”陌生人的表情变得很失落。和刚才热情开朗的样子截然不同,甚至有些脆弱。这种速度的变化,只有宠物才做得出来。
程归礼貌地摇摇头,“我只是订的时间到了。”
“那我和你一起下去吧。”
“你同事不是都在吗?”程归甚至怀疑是否真的有所谓同事,因为眼前的人如果站在一群上班族之间,会显得很不搭,他的发型与气质都太过高调。
“他们都在啊,我就是下去透透气。我们一般都要唱到半夜的。”
于是,程归心里提防着,和这个陌生人一起走出KTV,走到酒吧街上。此时,酒吧招牌的灯光都闪烁起来,门口也有了稀稀落落的人气。
路过sport bar时,陌生人忽然问程归,语气带着几分神秘,“你知道这里是什么地方吗?”
程归说:“运动酒吧。”美剧里常提到,运动男喝酒聊天的地方。
陌生人却摇摇头,指着招牌让程归看那 sport bar 拼写形状的霓虹灯。
陌生人指着首字母说:“你看那个S,写得多大。”
“那又怎么样呢?”程归不解。
得到如此反应,陌生人有些失望,瞬间没了兴致,摊摊手说:“算了算了,没意思,拜拜吧。”说着转身走掉了。真是来得贸然,走得也贸然。
一阵寒风刮过街面,刮得几只啤酒罐叮叮当当滚动。
程归把手插进衣兜里,回想刚才遇到的这个人,莫名觉得阴森。他想起去世的太爷爷,经常爱给他讲一些过去的怪人怪事,而且每次都说是他亲身经历过的。自己今晚终于也遇到一个。
站在sport bar的门口,程归看着那个明晃晃的粗体S,它到底有什么特别的呢?还是说,它对某一类人有着特殊的含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