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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7young and straight ...

  •   “圣诞快乐”。
      是谁发过来的?又是要发给谁?
      在乍一看到纸面上的这四个字时,程归的心头自然是涌现一丝丝好奇的。但是,他向来缺少一根叫做浪漫的神经,从不会像美国青春剧的主角一样喜欢把事情联想到“about me”。所以在好奇心刚跳动了一下之后,理智小精灵就用逻辑认知把这一切合理化掉,以为不过是一种暖心的随机恶作剧罢了,类似给10086人工台问好,又或者像漂流瓶一样的东西。
      于是,程归没把这当回事,把纸放进传真机旁边的收纳盒里,就摸黑走出了财务办公区的门。
      这个时间点,出于安全考虑,保安已经把楼梯间锁上,程归只好乘电梯。
      下行到二层时,电梯忽然停住。
      还有谁这么晚下班呢?程归寻思着抬起眼,见是谷梁权和行政总监等在外面,便朝两人礼貌地笑了一下。
      谷梁权点头回应,然后伸出手臂挡住电梯门,让行政总监先走进去。
      电梯明明有感应器的又不会夹到人,所以谷梁权的动作稍显多余,但他却是一副专注的姿态,仿佛在演特工电影,而他已经预知了电梯门被恐怖分子操控,分分钟就要用这两扇铁门夹住大人物。不过,这种荒诞的剧情当然只发生在程归脑中不着调的幻想里。
      几秒钟之后,这两人都已经站在了电梯中。
      “加班啊。”行政总监笑着问了一句。
      程归没料到这句问候,略仓促地抬头回说:“是的。”
      说话间,电梯已经降到一层,程归跟两位说声“再见”就走出来,剩下他们继续下行去地下车库。
      程归从大厅里经过时,看到那棵孤单的圣诞树,忽然想到,既然谷梁权也在加班,不知道他有没有收到“圣诞快乐”的传真呢?
      这个想法只在程归的头脑中稍纵即逝,因为空腹的感觉更加打紧。
      走出公司大门后,程归就在路边买了烤玉米和烤地瓜,手里拎着这暖烘烘的两样,与路面上各种时尚风格的情侣们错肩而过。在这种时候,出来溜达的情侣多半是刚牵手不久的年轻人,彼此的脸上洋溢着既幸福又紧张的神色。相比起来,单身的程归却也略显从容。
      当然,他自己感觉不到自己的从容。他只是想着回家去把那天拯救的速冻水饺煮来吃,专心致志地赶着路。他的身上没有任何节日气息,上身穿着一件普通的黑呢外套,下-身是一条毫无个性的深蓝色休闲裤,除了舒适合体,没有任何取悦他人的目的。可是,即使这样,他还是会吸引到陌生女孩或男孩眼尾的一抹余光。
      有种很抽象的审美观点叫,美人在骨不在皮。看到走在夜色中的程归,你也许会觉得这句抽象的话不无道理,因为程归的轮廓和举止都透着一派浑然的自在与舒展,你看不到纷杂外界对他身体的侵蚀与打扰,他就是个原原本本的生灵,没有因为骄矜而做作,也没有因为卑微而自惭。
      而如果你对美人在骨持反对意见,当你看到走进路灯光亮中的程归时,你也会坚信美人在皮的信仰。肤如凝脂、宛若陶瓷,这些词语可能自古到今都是用来形容化过妆的美人的,跟程归不搭边。如果真的喜欢一个人,如果不是为了卖胭脂或粉底,谁会说出这么具体而肉麻的比喻呢?
      程归的好看,却不是因为买了什么用了什么而达到的。他的面相,他的眼神,给人的感觉,就是他从来没有被欺负过的那种平和自然。如果这么说你不能理解,你可以照照镜子,你也许会发现你的脸上有一些线索,透露着你曾经受到过的委屈与不公。
      难道程归没有受到过吗?他当然有。他从没有被保护得很好。只是他的思维,他的头脑的构造里,缺少了一些常人都会计较都会在意的东西。他会难过,也会苦恼,但很快就会自我调节为平和的常态。他会记住李丛木的种种好,却理不清当年是什么原因让他迫不得已与其分道扬镳。
      所以,某种程度上来说,程归是迟钝的,是不开窍的。他甚至感受不到自己单身一人,与路面上浪漫的气氛是多么的不搭调。而他的感官又是灵敏的,他察觉着手中的玉米在变冷,身体的热量在下降,于是他边走边啃起玉米棒来,继续与那些捧着精致咖啡的美女帅哥们擦肩而过。
      回到福里小区,程归打开家门时,发现只有邓垒的房间在亮着灯,而且里面传出女孩讲电话的声音,并没有收拾东西的大动作。
      这么看来,那份最后通牒并没有生效。而李丛木和小夕的推理,果然都是封建迷信不可靠。
      程归把啃光的玉米棒放进垃圾桶里,拉开冰箱门找出水饺,然后洗手烧水。
      守在燃气灶旁边,看着白花花的水饺在沸水中翻滚时,邓垒的女朋友从房间里走了出来。
      她是一个身材娇小的女生,喜欢穿很高跟的鞋子,性子非常活跃。即使现在室友间闹了矛盾,她还是一副热情的老熟人模样,跟程归打着招呼,反倒让程归有些不好意思。
      “哦对了,上次我们吃的饺子是你的吧?”邓垒女友边说着,边拉开冰箱,从里面拎出一盒未拆封的水饺,对程归说:“这是我今天刚买的,放这里给大家吃。”
      程归说“好”,但他锅里的饺子已经快熟透了,还有一只躺在饭桌上的胖地瓜。
      邓垒女朋友去洗漱间照了会儿镜子,出来时,见程归正端着碗回房间。
      “那个——”邓垒女友略有些歉意地说:“我住在这里的时候,是不是很吵,打扰到你和小夕了是吧?”
      程归没违心地客套否定,但也没落井下石,算是默默接受了她的话。
      她的眼里划过一丝稍纵即逝的尴尬,随后拿出了比准备好的更充足的歉意,很真诚地说:“真是非常非常对不起。我在家时,我妈就一直说我叽叽喳喳的,可我就这样老忘记改。不过以后就好啦,我马上要去浦东实习,打算在那边租个一居室,和邓垒一块住。”
      听闻此,程归有些意外,他不由朝邓垒房间看了一眼。
      邓垒女友说:“他不在,他这几天在单位宿舍住。估计是和小夕较劲呢。”说着,她很无奈地摊摊手,抱怨道:“他和小夕大学时一个寝室的,你知道吧?多少年的朋友了,就为这点儿事也犯得着闹掰,还俩好哥们呢?跟小屁孩似,搞不懂他们。”
      “也许过几天就好了。”程归说,他是真心这么希望的,他也不想小夕和邓垒之间那么久的友谊在这么几天内腐坏。他曾经弄丢过一份这样的友谊,所以愈加懂得珍惜。
      邓垒女友也乐观地点点头,笑着说:“以后住得远了,搞不好真的是距离会产生美呢。我今天就是回来收拾收拾我的东西,先把放在这边的化妆品打包,明早就带回学校去。”
      临睡觉前,程归去洗手间,发现原来拥挤在镜子前的各种“让你白”的瓶瓶罐罐都不见了,只剩下标配的牙刷牙膏,和一瓶小夕的难闻到死的运动香氛。
      看着忽然冷清下来的台面,程归不禁去想:再过几天,这里就会出现李丛木的牙刷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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