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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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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开门,房间里岑寂宁静,空气中隐隐有尘土气味,很久无人住过了般。点亮灯,童凝缓缓四望,收拾得十分整齐,似杂志里的样品房间,可惜毫无人气。冰箱的门上贴着几张字条:
我去拍照,不知多久回来,勿念。
史恩豪急欲约谈,请电。
是他的风格呵。曾问他何故爱写纸条,他淡然微笑,只说,少时得了强迫症,只觉得工夫未做足,三番几次回头检视,十分烦恼。看过医生,并无良方。是以听取建议,四处粘纸笺,提醒自己。
放下手中的行李,走进阳台,深深呼吸。出了一次门,终于回来。或者去得太远太久,久远得似在生死之间走了一回。望着阳台上已经开完这一季的牵牛花,竟不知所措,泪流满面。毕竟错过了最好的季节,这一季已经不再。
返回屋中,拉开冰箱,里面并无任何食品,只得几瓶克鲁那。童凝太息,统共不似一个人家,象酒店还多一点。突然忍不住冲动,跑进浴室,打开淋浴器和衣站在下面。不但清洁,兼且醒神,全然不顾身上白色恩加罗。无所谓,原是想朗哲见了,已经一亮。不过,还是奢望了。他甚至不晓得家里今日无人。
剥下长装,抹干身体头发,拉开衣橱,找居家衣服换上。暗暗怀疑,这样一栋空屋,长久无人,竟未断了水电。
想起纸条,致电史恩。
他的秘书听电话,口角十分势利。
“并无预约,你只说童凝便可。”
秘书说少等,未几,电话接进去。
“啊,亲爱的,你终于返来。”他口气热烈,仿佛失落多年的情侣重又见了面似的。
童凝被他惹笑。洋番的好处就是生熟不拘,一概叫亲爱的。
“第一件事,便是打电话给你。”不是谎言。
“我的荣幸。”史恩在彼端朗笑,听起来十分舒服。“出来喝茶。”
“好。”约了地方见面,又来开衣橱,换下居家服,穿上黑色长衣配套窄管长裤黑色高跟鞋。无奈,女人是麻烦的生物,不同场合不同衣物,没有办法。
路上有异性频频回首,惊艳。不知哪里的高佻女郎,从画里跑出来,人间一游。
提早到茶室,要一杯水,边饮边等,对周遭眼光视而不见,思绪飘到不知何处。
与朗哲相识,是家长安排相亲。十分古早的手段,男女由长辈陪同,坐在一间豪华但灯光十分幽暗的西餐馆中,第一眼见他,已经被深深吸引。皮肤黝黑,牙齿洁白,眼光深邃,似藏着无限秘密。适时微笑,明知是敷衍,仍不免被其阳光般笑容迷惑。
朗哲替杂志拍照,天涯海角地跑,因而见闻广博,席间相谈甚欢。只这一面,被征服,日夜牵挂,终于美梦成真,嫁给他。呵呵,以为可以伴在心爱的人左右。孰料,生活才真正开始。
童凝自嘲地牵扯唇角,省过神,史恩已经坐在对面,拿欣赏的眼神注视。
“亲爱的。”史恩探身与她香面孔,“无论穿什么,宽袍大袖也不掩你的国色。”
“找我何事?”
他瞪大眼,复又笑。“半年前的确发疯般找你,可惜你似人间蒸发,连哲君都不知道你在何处。说,去了何处?”
“三川五岳,深山老林。”指了指及背的长发。“它是证人,完全没理过,似一蓬杂草。”
“不,别有一股狂野气息,似你又回来。”他不知何故叹息。
“我不是在你眼前么?”
史恩摇头,“一度,你的心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童凝震惊,这洋人一直关心她,却不晓得他看得比谁都通透。
“可想回来工作?先拍几组硬照。”他不追问,顿悟与参悟,要看缘分。有些人,一生一世也看不透彻,多说无益。
“先歇一歇罢。至少先把家里的灰尘厘清。”
“童,不要太执著。”他执起她的一只手,“答允我,爱惜自己。”
“好。”
回到家里,绾发挽袖,似老妈子,跪在地上擦地板,一寸也不放过。脑子里尚不断自言自语,无尽烦恼,若似尘埃,一挥即去,该有多好?可惜不,所以无限唏嘘。
擦完地板,又去擦窗擦门擦桌。统统抹干净,一室窗明几净。童凝跌坐沙发里,喘息。许是上了年纪,体力不支。
推开朗哲的房门,布置得一如他的人,阳刚冷静,她踱进去,坐在朗哲的床沿。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他们没有见过,亦未曾尝试联系。童凝苦笑,朗哲根本无所谓罢?谁都可以,只要会得生小孩便好,当日,即便不是她,至多也只是换做旁的女人。
闭上眼,突然间想得这样深刻,不晓得朗哲见了,是苦笑,亦或完全无动于衷。
自她说暂不考虑生育问题日始,朗哲再没回卧室,一直住在这间客人房里。两夫妻各自为政,王不见王。
蓦然瞥见一样决不应属于朗哲的物件,一只深棕色盒子,漆面镶钿,并无上锁,只在锁孔处,别一支牙筷。啊,防君子不防小人。
朗哲是在试探吗?相信她不会好奇?亦或他根本不介意她发现?
而自己,可以不好奇不介意?
仍抵不过诱惑,想要探知他的秘密。
轻轻捧过漆匣,放在床上,抽出牙筷,揭开匣子。
童凝惊愕,不相信眼前景象。
应装珠玉的盒子,竟存了满满的纸条共厚厚一本相册。
谁人的相册?这样小心翼翼收着。
终于忍不住翻开封面。
咦,惊为天人。
相片中的女子,有一头长而狂野的黑发,似有独立生命,小小面孔一双浓眉一对媚眼,直鼻阔口,十分协调。安静地对住镜头,无一丝多余动作,不知恁地,似要夺画而出。
童凝狐疑,这美丽女郎,似哪里见过。接着翻看,主角全是同一女郎。前半部相册多是彩色相纸,渐渐黑白色调多起来,却不掩她的丰姿。看得出,她生活优渥,身上行头是古奇费雷纪梵希最经典打扮。然最后十数张,她改变风格,不再有紧身衣裤低胸礼服,她着白色棉质长衬衫黑色长裤白布鞋,脸上颜色淡然,似无欲无求。多半侧着脸,不这直面镜头,唇角总抿着若有似无的浅笑,唯有那头长发依然故我。
合上相册,吸一口气。一向被人赞是美人,但同这陌生神秘无名女郎一比,未必比得过,因为朗哲如珍似宝收藏她的相辑。
童凝想,朗哲从不翻阅她的相册,或者用她为封面的杂志,一贯不理时尚,却娶了她,真正讽刺。
将相簿搁回去,又拿起那厚厚一叠尺寸颜色不一的纸条,原来,朗哲有回收用过的字条的习惯么?
看仔细了,却似乎又不是。这些纸条上,不只朗哲一人的笔迹,尚有另一人的字体。
“朗哲君,闻悉君诚属本埠最优秀人像摄影师,望君能百忙中抽空为本人拍摄几组生活照。如有意,请电。意浓。”
最上面的纸条,就这样短短四十余字。有人请他拍照,真正奇怪。童凝望着这数十个字发呆良久。朗哲拍摄风景照公认一流,但从不知他亦擅长人像,他从未替她拍过。可,这里有整整一册陌生女子玉照。
继续看下面字条。
“久已不替人拍照,技艺生疏,激情不再。向你推荐本埠另一位著名摄影师。”
是朗哲笔迹,他回绝该人请求,推给别人。在这张上,有意浓回复:“朗哲君,闻君有收山之意,但却未见收山之作。或恐与君面谈,可以改变君之心意。请电。意浓。”
童凝恍然,原来朗哲的人像摄影生涯已经结束,收了山,故此再没人提及。但——
“考虑再三,同意为你拍摄。请尊重我的工作,作息请准时。如无疑问,明日便可开始。”
“好,一切悉听尊便。”
显然朗哲同意浓见了面,意浓不知如何说服了他。他们开始工作。
“哲君,略感不适,实在抱歉。故备了克鲁那镇在冰柜中,请随便取用,我稍晚出现。”
“生活不规律,致使身体累积大小问题,终有一日会得爆发。万勿减肥缩食,健康至要紧。”
“是,已经懂得,希望犹未晚也。”
朗哲与意浓,似相处融洽,从未见他对自己说这种话。童凝有淡淡酸楚,纸条中的他,才更似相亲那日的他。现实生活中,他却已经不再有这种面貌,平淡疏离。
“哲君,附近新添了一间葡式餐厅。”
“有兴趣,便一起去。”
“把头发剪了可好?累累缀缀,实难打理。”
“不!最美丽是她,似有自身生命。”
童凝不再看下去,将字条统统放回去,重又别好牙筷,把漆匣搁回原处。
不用再看下去,已经明白,相册中的女郎,名唤意浓。她打动朗哲,为她拍摄照片。日久天长,朗哲心动,爱上意浓。为她拍摄这一辑,成为他是收山之作。从此他再未替任何人拍过人像照,包括他的妻子。而意浓,想必是为着什么原因,与他分开了罢?以至今时今日的朗哲,英俊阳光的表皮之下,住着一个忧悒冷清的灵魂。
可是,即使如此,还是深深爱上他。只是见着他的身影,已经开心得觉得酸楚,十分矛盾。明知不见得被他所爱,却看不开放不下,想守着他直至永远。
呵呵,傻啊。
站起身,走出房间,拉上门,突然觉得疲累不堪,身与心都叫嚣着:休息罢!一睡不醒才好。!
和衣倒在沙发里,缓缓落下泪来。他爱着旁的一个人。
醒来,迷糊了半晌,才知道已经是次日傍晚。竟睡过一日,肚子饿得贼死,但头脑却清明起来。
拨电话给史恩,仍是那秘书听电话。
“童凝找。”只三个字,却立刻接进去。
“亲爱的,肯回来工作?”他在彼端大声游说。
“请我吃晚饭,我快饿死。吃饱肚皮,一切好商量。”
“没问题,二十分钟后我上去接你。”
史恩载她去一间西班牙饭馆。
“合同都替你拟好,签了字,便又可出来再战江湖。”史恩热心工作,心无旁骛。
“我们认识多久了?”童凝状似漫不经心。
“三年,或许更久。”
是吗?“是时我大概既天真又单纯。”
“可不是,十分年轻,象一只安琪儿。”史恩微笑,“素面朝天,一件白裙,已尽显优势。”
“你一向关照我,待我如父如兄。”
史恩摇头,眼光宠溺。这女孩,从未恃宠而骄。
“我从未求过你可是?”
“是。”
“现在,请告诉我朗哲同那女郎的故事。”她凝视他,“不要教我失望。”
史恩收敛笑容,还是拆穿了,他担心的事情终于发生。
“你爱他,嗳?”
童凝点头。
“你们已经结婚,意浓老早成为过去式,还计较陈年旧事做什么?”
“昨日返家,收拾房间,发现一册相片。摄像师投注十二分爱意在上面,使我恍然,朗哲对我,并未深爱。”
“亲爱的,不要在真相大白前给人定罪。”
“那告诉我真相。”
“我知道一些传闻,但,旁人的转述,永远是道听途说。唯有当事人才知道事情真相。”
“原来坊间人人晓得,只得我蒙在鼓里。”
“彼时你陷入爱河,恐怕听不进这些。旁人说了,也是枉做小人。”
童凝沉默。是,一定是,怎么不是。
“请告诉我,史恩。”
他沉吟一秒。
“好。可是,给朗哲解释的机会。”
“我答允你。”
“你入行前,本埠一位顶尖模特,悄然离开。甚少人象她,在颠峰时刻消失,这也是有你们一批新人升至一线的原因。她退休后,因个人原由,请哲君为她拍一辑肖像照。他们朝九晚五,相处半年之久。之后,她人间蒸发,哲君正式收山,再未拍过人像。传闻,他们相爱,但最终没能相守。”
“看得出他深深爱她。他收藏他们之间的短笺,她的相片,他从未忘情于她。我共他,等同于有名无实。史恩,你以为我为什么一去经年不肯回来?那个家没有人气。”
“你爱他。”史恩太息。若不爱,便无烦恼。
童凝捂住脸,无法反驳。确实爱他,受了委屈宁可逃离,亦不肯大吵大闹叫离婚,多么可悲。
史恩来开她的手,教她看住他的眼。“亲爱的,让他爱上你。”
“我无措。”
“回家仔细看镜子,你一定找得到答案,然后回来工作。工作使你美丽,叫哲君看见你真正的样子。”
“尽力罢。”童凝点头。工作,或可使人忘却。
还是他的房间。
童凝呆呆坐在床沿,望住漆匣出神,还是重新揭开盖子,拿出纸笺。
“哲君,世界上最单纯的颜色是白色,最复杂的颜色是黑色。在黑同白最时尚的季节,我亦不爱。鲜少有人可将白色穿得一无瑕疵,黑色穿得单纯透明。可是,近日渐渐明白,黑同白是所以色彩的极至,似人生的两端。因为我没有自信,是以,不爱。现在,却不再厌恶。”
“童,你想得太多。”
“哲,生命是什么颜色的?”
“透明。”
“爱可会永恒?”
“有些人会,有人则不。”
“哲君,罹患流感,需赴医就疹,再联系。”
“哲,不告而别,是我的风格。然,今次一别,将是永诀。与你相处半年,观念转变。褪去浓彩,开始享受规律生活。曾想就这样走开,叫你永远记得我。然,自私的意浓已被你改造。我向你扯谎,你收到这纸短信时,想必我已弥留。我患有癌症,病变细胞扩散全身。是以,想留住自己的美丽。不过,已不重要。我已满足。别了,朗哲君。意浓。”
童凝放下手。竟然是生离死别!教人情何以堪?
眼光不经意落在匣底,一张标准照背面朝上压在底下。她抽出,翻过来,怔然。
是自己,一头随意长发,脸上有纯真笑容。彼时,还未踏足T台,至Out,但——眉眼间有七八分似素面时的意浓。
一瞬间,明白真相。
无怪史恩教她回家照镜子。
朗哲从未或忘意浓,相亲前见过自己的照片,毫不犹豫选择了相似的她除了家长逼婚外,他替自己找了个爱的替身。似一只雨过天青的赝品,摆在醒目的位置,然并不珍爱,可有可无。真品,已经被他锁在心之保险箱,时时想起,偶尔把玩。
捂住脸,长长太息。原来,他爱的人,始终是旁人,从来不是我。
可,仍爱他。似吸毒上瘾,戒不掉忘不了。明明痛苦,却还是飞扑过去。
深深呼吸,明天,她要去见史恩。她不是意浓,是完全不同的两人。她要他重新认识她,进而爱上她。至要紧是,她要他真正的心。
童凝微笑,不战而败,亦不是她的风格。这场男同女的战争,才刚开始。
“朗哲,我重回史恩麾下。不知你何时返家,但,等你回来,无论我在何处。”
将纸条贴在他的房门上,她回自己的房间。
朦胧入睡前,她淡淡想,或者,他处处回避,是怕会爱上她罢?不想忘记死去的意浓,所以娶了她;怕爱情渐渐转移,所以避走天涯。
更他,是一对爱情的鸵鸟啊,因为逃开,就不会受伤。
然而,不!不想再身处天涯,除了想念却什么也不做。
朗哲,接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