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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二章 记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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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墨再次醒来时,升级2.0,仿佛技术加持一般,获得了原身的记忆。
如走马观花一般,脑海快速闪过了一个可怜少女乏味短暂的人生记忆。
原身名叫安茉,是个秀才的女儿,如此不脱俗的设定,必须得有一个狗血的后续。
安茉7岁前娇生惯养,7岁后有了后娘,仍然娇生惯养。比起少女记忆中虽然体弱多病,但温婉贤淑充满书香气息的生母,这位后妈简直就是从不知道哪个灶台下扒拉出来似的,泼辣、市侩、不讲究。
安茉想不通的不是爹爹为什么要娶后娘这件事,哪怕生母去世时她爹表现得深情不悔恨不得立刻跟着母亲去了后来为了安茉才勉为其难滞留人间o(╯□╰)o,但迟早会有后娘这事,她也是有心理准备的。
她想不通的是,爹爹再娶的怎么会是这样一个拿不出手的女人。
安茉和后妈的关系不好,小女孩讨厌后妈的手段可笑而幼稚,无非是继母开口时便闭上嘴怎么也不说话,继母大骂时充耳不闻采取无视态度。
这点小冷战,继母压根不放在眼里。
庆幸的是,妈是后来的,爹还是亲爹,并没因为娶了新媳妇智商急速下降,也没有生了小儿子忘了亲生女儿,仍对安茉宠爱有佳。
因此安茉平日里顶多受受气,并未受过罪,继母生的儿子还要扫个地,她却是万事不沾手的,被亲爹教养如同千金小姐。继母常嘲笑她,没有千金小姐的命,享受了千金小姐的福分。
不幸的是亲爹没几年也去了,丧事刚办完,继母便硬安了个命硬克父的罪名将安茉半卖给人了。她忍耐多年,一举将所有积累压抑的全都爆发了。
在安墨看来,原身那位继母还不算很极品,真正极品的,要对付一个不算强势的小女孩,方法多了去了,她做得最多的也不过是指桑骂槐罢了,当然不排除她没手段的可能性。
反倒是原身,活了十三年,浑浑噩噩,不知世事,一点人情世故都不懂。
买下安茉的这户人家离安家有些远,姓李,是个满身煞气的高大男子,他路过安家,恰好安茉被继母拉扯着往牙人那去,不知出于什么缘故,开了口要人。
继母怕安茉再找回去,随便问过姓李几句话,连确认都不确认,便按了手印签了婚契。
继母同意的原因有两点,其一,姓李的离安家远,她怕安茉再找回来;其二,男子出的钱比牙人多出整整二十文,如此而已!!
安茉对李姓男子家里什么情况一概不知,本还想给生父守灵,就这么被继母赶了出来,便只能跟着人回家了。
两人赶了多久的路,途中经过了哪些地,安茉记忆中一概没有印象,只记得途中还乘了船,想来是真的很远了。
只是两人刚到家,姓李的汉子便告诉安墨自己家里还有两个孩子,而后将两个孩子塞给安茉,挨个教着叫了一声:“娘。”干净利索,一点也不拖泥带水。
接着,那位丈夫更不拖泥带水的连夜出门了,说是有要事要办。独留新买的妻子和两个话还说不清的小娃娃。
这姑娘没有照顾小孩的经验,小孩通常是睡睡醒醒,总会半夜醒来,安茉总以为是两个孩子病了,不敢大意,连着两晚守着孩。一路来本身就有些水土不服,吃住都不好,才来两天,身体便熬不住撑不下去了。
昨夜安茉昏昏沉沉睡去后,醒来的便是安墨,再不是安茉了!
安墨梳理一遍,只能说,这位原身活得虽短暂,至少没吃什么苦。
少女短暂的十几年人生里除了绣花就是写字,人生曾经最大的烦恼是“爹爹让写好多字”“新的花样好难学”,后妈到家多次找茬也只腹诽“继母又说人家坏话好讨厌”等。
这么腹诽过后,还要自愧一番觉得不该如此对长辈等,反复纠结数日,再次抱怨,日子就这么懵懂着过。
唯一苦闷便是爹死那几日(亲娘去的早,还未学会悲伤),但还没悲伤几日便被继母嫁了(其实是卖了),来到夫家,分明疲惫不堪,也不气新夫离去,也没焦虑自己当了后娘,仍先哄了两个小孩半宿(首次见到传说中的娘,新鲜的不肯睡),当真是懵懵懂懂、浑不知事,纯白莲真圣母。
这位李姓丈夫也有趣,路过安家附近时顺便给自己买了个老婆,明明说是一婚(继母为堵旁人的嘴,大声嚷嚷了),偏偏有两个儿子。对新婚妻子一无所知,也敢把孩子就这么托付(也不怕人家弄死他们←_←),自己刚到家不多交代一句,便人影不知。
安墨按着额角,只觉得头疼欲裂,到不是因为这些个麻烦事,纯粹是新得记忆刺激大脑产生的后遗症。
缓过劲来,安墨睁开眼,身旁两个小鬼依旧嘻嘻哈哈在炕上爬来爬去,全无“呀,娘昏过去了”的恐惧,特别是虎头虎脑那个,还有小半坨被子绑在身上呢!
其中白嫩些的那个孩子见她因头疼按住自己太阳穴,可能觉得有趣,也伸过小手挨着她的额头。
大眼瞪小眼,孩童天真的小脸意外的能治愈人心,安墨蓦然一笑,点点小孩的脸:“你也是个心宽的小家伙。”
“哦哦。”小家伙跟着喊两声,又歪歪头中气十足叫唤:“娘。”
这两个小孩,一个粉嫩可爱,一个虎头虎脑,居然是双胞胎。
粉嫩可爱,看着小一点的那个是哥哥,没取大名,乳名叫乐乐,虎头虎脑长得壮些的那个是弟弟,乳名叫壮壮!-_-!
壮壮被绳子系着的小被子已经被他扯得松开很多,只是仍挂在他腿上,他不恼也不燥,依然在炕上爬的欢乐。-_-|||
安墨略缓缓,慢慢有了精神,人生重来都只能朝前看,她摸摸干瘪的肚子,又看看两个眼巴巴望过来的小孩,微微一笑:“娘,给你们做吃的。”她一惯懒,懒得争辩、懒得深究,于是,接受的比谁都快!
安墨坐起身来,靠着床边往地上探了探,原身的鞋子因为走了几天路已沾满泥泞。她嫌弃的皱了皱眉,到底还是起身穿了鞋子。
那位继母是也个拉的下脸皮的,毫无陪嫁不说,连衣服鞋子都不多给一双,原身再爱干净,没得换,也只能将就了。
安墨走出房门,首先,得找找有什么吃的,好歹不能饿死自己。
一分钟后,她再次退回来。
果然,两个胆大心宽的小鬼一个眼巴巴趴在床边,一个倒着蹬腿,就要爬下来,这炕砌的很高,离地的距离比他们身子还长一截,情况险得很。
安墨无奈,过去一把抄起大半身子蹬出来的壮壮,而后将两个小孩放在炕里边的位置。
安墨四处看看,在屋内为数不多的家具之一,一个木制的灰溜溜的衣柜里翻了翻,找出两件不算太好还算干净的衣服,拿过来给两个小鬼穿,又把炕下的鞋子拿过给小孩穿好。
收拾妥当,将两个小孩抱下了床。根据原身和小孩待在一起的两天里,得知两个孩子虚三岁,其实才刚满2岁,已经能走能跑了,只话还说得含糊。
一落地,虎头虎脑那个便嗷嗷叫着要跑,另一个乖巧些的倒是没动只紧紧抓着安墨的裙摆。安墨抚额,真不知道之前那个男人是怎么照顾这两个小孩的,居然没磕着碰着还养得白白嫩嫩,奇迹啊!
安墨抱起脚下的乐乐,又一个箭步,拉着跑动的壮壮,边走边道:“我们去吃东西好不好。”
“好。”乐乐待在安墨怀里乖乖巧巧,格外惹人怜爱,壮壮急不可耐,被安墨拉住后又反拉着安墨手指扯着往前走,一边扯一边指着门外,啊啊叫着。
安墨奇怪,她分明记得,前世,表哥家的小侄女,路还走不了,话已说的很清了。
天已大亮,日头正好,却不晒,这里的风有些干,想到之前家里的炕,安墨猜测这里属北方位置。
李家不富裕,几间房加一个小院,还是土砖房,围着小院的是稀稀疏疏的栅栏,想用来防些什么是真心防不住。
安墨往院外看去,不远处几户人家都是差不多的院子,这么看来,这个村庄的人家都是这个生活水平了,这么一来,安墨也就放心了←_←。
人就是如此,重要的不是自己过得好不好,而是其他人好不好,若是人家过得不好,自己苦些也没什么,若人家过得好,自己便受不了苦了( ⊙ o ⊙)!
好在天气不冷,院门防不了大人,小孩总防得住,关着门,两个小孩怎么也跑不出去,安墨将两个小孩放在院子里嘱咐一番,便去找吃的去了。
顺便清算了一番家中物产。
这家只有三间连着的屋子,正屋就是安墨刚刚出来的主卧,另有柴房一间,杂物储存室一间。
厨房是在一旁空地搭了篷、建了个灶,估摸能挡些小雨,四处透风。
微微叹气,安墨一生从未经历这样简陋的环境过,之前去支过教的堂妹嘲笑她千金小姐吃不了苦时,她还曾不服气,自以为什么环境都能安之若素、宠辱不惊,看来还是自己太过自信,夸大了。
走进简陋的厨房,灶台边上搁着几根干干的萝卜,几兜枯烂的青菜,米面等粮食全无,又翻了翻为数不多的罐子,找到几把黄豆,干硬的可以当石头,还有几个地瓜。
苦恼的拿着还算完整的地瓜,要不,把地瓜蒸了?!小孩子应该能吃吧?!看着手里还占这泥土的地瓜,安墨有些不确定的想着。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呀!
于是李力家的吴氏因嘱托来邻居家看望时,看到的便是李铖家的新媳妇蹲在灶边愁眉苦恼的模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