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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试玉要烧三日满 ...

  •   这船有十来丈长,甲板两侧各设十间客房,自船首起,以十天干为序,船首是甲乙丙三间,船尾七间。阿笙与传志住左舷辛室。房间不大,装饰朴素,茶案、床铺一应俱全。传志搀阿笙在床边坐下,道:“淮南派竟有这样大的船,真气派。”

      阿笙道:“淮南东西两路的商船,多半要依凭他们保护,安置一艘海船再容易不过——说起来,两浙、江南一带,是你方家地盘。从嘉兴出海,本该坐你家的船。”他摸摸床上被褥,一股海潮的湿气涌入鼻中。这也不能怪罪贺方,秋日阴雨连绵,想是来不及晾晒。

      传志奇道:“方家也有船?”

      阿笙白他一眼,淡淡道:“方家不说富可敌国,也是江南无匹。庄敬亭本人不参与江湖纷争,却与南方盟交好,你道为何?落梅庄的商人遍布天下,谁敢寻他晦气?听说生意都要做到南洋了。大半个苏州城的佃户都为方家做工,米烂成仓,几年前中原大旱,落梅庄献粮一千担,皇帝亲自赐匾‘忧国忧民’,赏地千亩。无利不起早,庄敬亭极力促成南北同盟,自然是要打算生意做到北方去。”

      传志瞠目结舌,好半晌才喃喃道:“竟这样厉害?”

      阿笙笑道:“我还当你知道。做了落梅庄家主,可谓是享尽荣华富贵,几辈子都衣食无忧。”

      传志啧啧称奇,叹道:“难怪周玉明要认我伯伯作义夫。现在落梅庄成了武林盟的东西,他可什么都没有了。”

      阿笙哭笑不得:“这从来都应该是你的东西,就那样弃如敝履,不觉可惜?”

      传志蹙眉想了想,道:“倘若再来一次,我才不愿做方传志。你见没见过雪山上的大鸟?想去哪里就去哪里,想做什么就做什么,爷爷说,它们可以一直飞到太阳上去!做人还不如鸟儿呢。”

      “世上亦有从来飞不高的鸟,想那般自由自在,非得是天下最厉害的鸟。”阿笙微微一笑,“像狄大侠,谁也奈何不了他。”

      传志点头,还待说话,听闻有人轻声叩门,贺方道:“两位少侠睡下了吗?”

      传志迎他进门,贺方送来一只火盆:“房中潮湿,怕秦少侠腿脚不适。夜里风急浪大,两位睡时,记得用木板将临海的窗户挡上——这头的窗户可不要锁严了。”

      传志道声多谢,问他这炭火可是人人都有。贺方道:“郑夫人、狄姑娘身体病弱,南宫女侠有伤在身,楚前辈不慎落水,怕潮气入体,各送了一只。”

      这是将阿笙视作病弱之人,传志正怕他心中不快,听得阿笙恭敬道:“多谢前辈。”

      贺方走后,传志将炭火摆在床边,又去关窗,随口道:“你怎不生气?”

      “你当我是爆竹么?”阿笙拾起拄杖,借力站起,双腕仍旧隐隐作痛。传志忙来搀他,却被推开了:“总不能时时任你抱着。”

      传志大受委屈,嘀咕道:“贺前辈当你是姑娘家,你不恼,怎的我搀你一下,你就不肯?”

      阿笙一愣,一时不知如何作答,转而问:“你打算怎样盯着罗大哥?”

      这是至关重要的大事,传志当即正色道:“我要去同他喝酒,时时刻刻守着,绝不让他有一刻单独待着。你道如何?”说着自包袱中拿出一壶酒,他特意在嘉兴买的,据说是上等的女儿红。

      阿笙眨眨眼,好半晌,噗嗤一声笑道:“凭你的酒量?”

      传志冷哼一声:“不试试怎知道?”

      阿笙又道:“贺前辈说,这船至少要走上三日,你是三天三夜都不睡,还是三天三夜都陪他喝这一壶酒?”

      传志登时瞪圆了眼睛。

      阿笙失笑,捏捏他的脸,叹息道:“你做事情,从来是走一步看一步么?我同你一起。”他撑着拄杖缓缓走出门外,传志赶忙提酒跟上,吞吞吐吐道:“我以为明日就能到。”

      罗成住在左舷甲室。两人一同走向船头,经过船中桅杆处,见秦筝向右舷后侧走去。白思思、南宫碧、阿柔等女子都住在那里。她若有所思,低着头走路,竟没有瞧见两人,径直回房去了。传志不解:“都子时三刻了,她怎还在外头?”

      阿笙向前一指:“喏。”

      郑清欢自右舷甲室走出,与两人迎面撞上。清欢亦眉头紧蹙,瞧见两人,略一点头,走回房中。传志道:“他也有心事?”

      “恐怕和筝儿是同样的心事。”右舷甲室是郑氏夫妇的房间,正与罗成房门相对。

      “你连这个也知道啦?”

      阿笙垂眸一笑,怅然道:“筝儿已经不是六年前那个哭哭啼啼的小丫头了,她想什么、做什么,都不会同我讲,我又如何知道?”说罢叩响罗成房门,朗声道:“罗大哥,传志买了一壶酒,不知真假好坏,想来请你尝尝。”

      “小阿笙竟尝不出,”罗成打开房门。他没有束发,着一袭白色里衣,与往日打扮迥异,竟有几分风流文雅,倚在门上笑道,“非要罗大哥替你尝么?”

      阿笙退后两步,要传志将酒送上,淡淡道:“我同传志都不会喝酒,罗大哥怎会不知?”

      当日草庐初遇,两人被罗成灌醉,才有了往后种种。罗成明白他言外之意,接过酒壶,邀两人进入房中,围茶案席地而坐。他将长发草草一扎,拍开酒上泥封,当即酒香蹿鼻,盈满屋室。罗成笑道:“如此好酒!传志真是下了血本。”他为三人斟过酒,兀自歪在床边,一口气连饮三杯,闭上双眸细细回味。

      传志想学他一饮而尽,自知酒量不济,只好轻轻呷了一口,道:“罗大哥是我的结义大哥,我买了最好的酒。”他心中有愧,好不容易才将话说囫囵了。阿笙将酒杯放在鼻端,嗅了两嗅,暗道:这人怕是把钱袋掏空了。

      “传志还当我是结义大哥?”罗成抬眼望他,眸中似乎已染了醉意。他似笑非笑,又漫不经心,瞧不出是何心思。

      传志低下头去,轻声道:“自然是。”

      罗成笑着瞥他一眼,又看阿笙:“小阿笙呢?”

      阿笙道:“罗大哥不止一次救过我的命。按理说,这条性命应当为你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小阿笙言重了。做哥哥的,哪好意思要弟弟的命?我救你是心甘情愿。”罗成悠然自得坐着,细细品酒,手边没有兵刃,通身要穴都暴露在二人攻势之内,全无防备。“你又何必觉得欠我?便是想要杀我,哥哥也不会怨恨。”

      阿笙道:“平白无故,我杀你做甚?”

      罗成道:“若有了缘故,你便会杀我?”

      阿笙道:“是。”

      传志双拳紧握,通身汗毛都竖了起来,全神贯注留意着罗成动作,生怕他出其不意伤人。罗成仍是喝酒,喝得两杯叹道:“人生在世不称意,有些事,哪怕你不愿做,也必须要做。我不会怪你,你也不应当怪我——传志,再没有人比你更明白大哥的意思。”

      传志身子一滞,牙关一咬,仰头将杯中酒猛地喝尽,迎上他双眸道:“罗大哥当真有事瞒着我吗?我、我……我心里,一直当你是大哥的!可、可……可是……大哥你心里,也当我是义弟么?”

      罗成为他斟酒,又给自己倒上一杯,笑道:“哥哥行走江湖恁多年,只有你一个弟弟——只不过,弟弟要紧,天下至宝更要紧。你非要到船上来,是为了问我这句话?”

      自始至终,他都是这样答,看似坦坦荡荡,却不会多吐露更多真心。传志一时语塞,满腹牢骚不知从何而发,再喝一杯,丧气道:“现在天下至宝是武林盟的东西。你白白与我结拜了,做我的义兄也没什么好处。”

      罗成失笑,摸他发顶,倒很像是一位兄长:“能喝到这样的好酒,岂不是好处?”

      传志闷头不语,阿笙将手中箭镞放在桌上,道:“他直来直去,不善此道,罗大哥莫取笑。明人不说暗话,我有几件事想请教大哥。”

      罗成指指他的酒杯,待阿笙会意,将杯中酒喝罢,方笑道:“小阿笙也有想不通的事?你来问,大哥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

      阿笙道一声多谢,继而道:“天下至宝已是武林盟囊中之物,倘若欲独吞之,该如何?”

      罗成笑道:“将船上众人通通杀尽,拿到宝藏后隐姓埋名,远走他乡。”

      阿笙道:“天下间谁也没有这样的功夫。”

      罗成摇头:“你可知纵横捭阖之术?”

      阿笙思忖片刻,又道:“这十二位掌门人是从纸签上抽出来的,如何纵横?”

      罗成笑而不语,为阿笙再添一杯。传志见状想要替他,却被阿笙拦下。阿笙又喝得一杯,罗成摇头笑道:“郑盟主这个办法想得妙,武林盟百余门派,抽了十二个,直到今日,咱们才晓得与谁同行。既不能事先商议,在船上更做不到。正如你信不过我,谁又信得过谁?倒只有你两个,好得如同一人……看来确实只有一个办法。”他再饮一杯,凝视阿笙双眸,冷笑道:“将所有人都杀了。”

      传志大惊,横臂拦在阿笙身前,一手已按在刀上。罗成见状笑道:“义弟几时当我是个大哥?倒是大哥我,一心想要你两个平平安安,远离是非。也罢,也罢!”他笑容惨淡,面露醉意,似灰心丧气,抱起酒壶仰头猛饮数口,酒水洒了满襟。

      阿笙不为所动,道:“我还有另一事要请教大哥。”

      罗成一抹嘴,仰倒在地,醉醺醺道:“趁今日,你将该问的都问个清楚吧,不枉我与传志结义一场!”

      想是察觉他们来者不善,大失所望方出此言吧?传志虽明白已无可避免,仍是脸色煞白。牢牢握紧刀柄,内力不由自主凝聚至手腕,忽心中一动,怅然若失:罗大哥说的是,哪怕不愿,也只能如此;如果罗成当真要对其他人不利、对阿笙不利,我非得拔刀不可。

      阿笙直言道:“我想不通,王雅君是想要做武林盟主,还是想要天下至宝。”

      罗成笑道:“做了武林盟主,天下至宝便是囊中之物,有何分别?”

      “早在遇到传志之前,他已同师叔勾结。武林盟会之事,恐怕早已安排好了。倘若英雄盟会一切如他所愿,那么陆师叔将统帅武林,青石山重振门楣,天下至宝将是庄敬亭的东西。王雅君唯一的好处,是得以镇压武林势力,向朝廷邀功。何必如此大费周章?他若是想做武林盟主,只消给师叔一份假的解药,在墓园中杀了他。他若是想要天下至宝,就不该与师叔合谋,谁做武林盟主都无关紧要,只要在墓园瓮中捉鳖,抢了藏宝图,便是落梅庄也没有办法。何况他的计划本就有许多漏洞。”

      罗成猛然坐起,双目灼灼盯着他道:“什么漏洞?”

      阿笙道:“千算万算,不如天算。他既没有算到传志会回到中原,不知庄敬亭另有后手,也不知罗大哥横空出世挡了陆师叔的路,更不知谢大侠他们会坏了他的计划。这些算不到倒也罢。我却想不通,他怎算得到群豪会到墓园中去?大家伙本在仁义阁前比武,那湖面开阔之极,近两千号人马,毒药该如何使?便是都用了毒,怎知天下英豪会束手就擒投降,甚至互相残杀?”

      罗成笑道:“他倘若有小阿笙的七窍玲珑心,就不至于沦落到今日境地。”

      阿笙摇头道:“我曾跟踪过他几日都一无所获,此人行事谨慎缜密,远胜于我。是以我才想不通,为何会有这样的计谋。按理说,他筹谋多年的大计,至少应当有九成把握。”

      罗成哈哈大笑:“从不知你小子也有认输的时候!难道哥哥我要比他更聪明么?你来问我,我又如何知道?”

      阿笙挽起衣袖,露出腕上的木制机关,将那枚箭簇放入,抬手对准罗成胸口,淡淡道:“我思前想后,只有一个解释。”

      罗成瞥一眼他的手腕,笑问:“什么解释?”

      “早在绸缎庄中,他已网罗天下豪杰。这些人散在英雄盟会中,趁乱蛊惑人心,以确保引起群豪内讧,他坐收渔利。而众人会去墓园,是因为你。你在比武中大出风头,再提议滴骨认亲,谁也不会质疑。至于大闹武林盟会的目的,是为天下至宝,亦是为人。”

      “此话怎讲?”

      “有了钱,可以招兵买马,运送粮草;有了人——除掉不听话的,留下贪生怕死的,各个山头、门派、地头蛇,都可为他所用。南来北往的商道,想要平平安安地运粮运人,武林盟亦可照应。”

      罗成笑而不语,将壶中余下的酒一饮而尽。忽听外头一人破口大骂:“若不是看那小子还带了个娃娃,老头子早要与他拼命!想当年这人到我王屋派……”话到中途声音模糊,听不清说了何事。他笑道:“楚老头一把年纪,还念些陈芝麻烂谷子的屁事,也不知他与狄松有何恩怨。”

      阿笙道:“王雅君熟知武林掌故,我还当罗大哥也如此。”

      罗成抹一把嘴,笑道:“按你的意思,王雅君的大计很是厉害。陆荣死了,还有我前赴后继,替他卖命。我孤身一人,如何拿到天下至宝?又如何替他要人?阿笙,你不如怀疑郑竟成。万一王雅君的意思,本就是要郑竟成做盟主呢?陆荣不过也是棋子罢了。”

      阿笙一愣。与陆荣不同,郑竟成在英雄盟会中不曾有任何怪异之举,被推为盟主,也是群豪之意;他与王雅君相识,不过是这几个月的事;何况联姻事成,他与周审川平起平坐,已是江湖中首屈一指的人物。于情于理,都不该多此一举,是以不曾怀疑此人。——退一步说,便是郑竟成与王雅君勾结,罗成也脱不了干系,诱人前往墓园、蛊惑群豪投降的,都是他。阿笙思及此处,冷道:“郑掌门的事,随后追究不迟。我只想问罗大哥,你与王雅君是何干系?你登上这艘船,又有何目的?再者,那日在墓园,你为何要救白思思?”

      阿笙的兵刃距心头不过半尺,罗成一手捏着酒杯,打量起杯上花纹,泰然自若道:“阿笙,以你的本事,杀得了我么?”

      阿笙道:“不。或许我与传志拼死一战,可有胜算。”传志拔出刀来,太过用力,握得指节咔啪作响。

      罗成不动,他二人亦不肯动手。如此对峙良久,罗成长叹一声,轻笑道:“阿笙,你如何猜到了王雅君身份?这话可曾对别人提过?”

      “那是杀头的罪。没有十分的把握,不敢妄言。”

      “那便好。”罗成笑道,“你两个何苦要上这艘船?哥哥身不由己,要做许多违心的事,却也是真心实意希望你两人平安。”

      传志急道:“阿笙说的都是对的么?”

      罗成抬眼,正要答话,外头忽传来“扑通”一声,似有东西落入海中。三人相视一眼,一同起身赶向门外。

      船头只有两盏油灯,夜色笼罩下,什么都瞧不分明。罗成提灯查看,郑竟成、狄松与莫负雪也先后走出,问他们发生了何事。几人在甲板上搜寻一周,莫负雪在船头右舷处颤声道:“快、快来!这里有血!”

      自甲板到船舷上,飞溅了一串血渍,莫负雪提灯向外探了探身,外侧船身上,亦沾染了一块鲜血。罗成抬指一抹,还是温热的,众人见状,皆震惊不已。阿笙急道:“停船掉头,有人落水了!”

      罗成道:“传志去拿绳子,莫掌门把大家伙都叫起来!要云大夫带上药箱!”

      甲板上当即乱作一团。贺方要水手停船,问过罗成那人落水的时辰,当即脱下外衫,将长绳系在腰间,跃入水中。

      不多时,船上众人陆续赶来,传志两手握紧绳索,环视一周,担忧地望向秦筝:郑夫人与狄姑娘受不得风,都在房中,眼下只缺了一人。长绳一动,传志大喜,与罗成等合力将贺方拉上,他背负一人,白色衣裳已给血水染成了粉色,脖颈上一道刀伤,仍血流不止。秦筝看清他面目,身子一软,跪倒在地。清宁与郑竟成亦大惊失色。

      那人竟是清欢。

      素云眼疾手快,当即为他止血诊脉,见秦筝纹丝不动,喝道:“快来帮忙!他还有气!”

      秦筝魂不守舍,手忙脚乱上前帮忙,阿笙与传志不约而同看向彼此,心道:既不是罗成,也不是郑竟成,这艘船上还有别人。

      袁昭玉惊道:“谁会下这等狠手?分明是想要了郑小侠的命!”

      林白鹤面如菜色,强颜欢笑道:“袁帮主,莫忘了咱们是在海上,那个人……”他迟疑不言,众人面面相觑,都明白了他的意思:杀人的凶手,正在这艘船上;更可能,就在他们当中。

      阿笙道:“诸位可肯听晚辈一言?”

      郑竟成道:“这种时候还何必在意晚辈、前辈……”他垂下头去,身子不住发抖,颤声道:“你讲吧,你、你可是看到了杀人凶手?”

      阿笙摇头道:“我与传志在罗大哥房中,听到清欢落水,便冲了出来,甲板上空无一人……倒也未必,灯光暗淡,那人或许会躲在暗处。此地距海岸已远,海水冰冷,他若跳入海中,唯有死路一条;我们也只听到了一次落水声,是以此人仍在船上。”他目光自众人脸上一一扫过,缓缓道:“不如我们分头将这艘船上上下下搜查一遍,将他揪出来。若是找不到他……那他必定在我们当中。”

      莫负雪冷道:“你是怀疑我们么?”

      阿笙道:“莫掌门当时人在何处?”

      “我与楚掌门喝酒,我俩都喝醉了,我一回房便听见郑小侠落水,冲了出来。要不衣裳怎还齐整整穿着!你若不信,楚掌门为我作证。”

      楚钰连声称是,期间不住打喷嚏,紧紧拉着身上绒毯,低声骂道:“老子头一次坐船,头晕脑胀,半条命都要丢了,哪里杀得了一个少年人!”

      阿笙道:“看清欢的伤口,那人是从背后伤人的。”他退在传志身后,一手作势划他喉咙,一手推他后腰,解释道:“随即推他入海。这样杀人,一来衣不沾血,二来隐藏武功。只要出其不意,功夫平平如秦筝者,也能要了他性命。楚前辈所言有破绽。至于莫掌门,清欢落水时,你是单独一人,楚老爷子如何为你作证?便是作了证,又如何证明,你二人不是同谋?”

      莫负雪勃然大怒,拔出剑来:“要这么说,你与方传志、罗成三人,也有杀人的嫌疑!这船上除了郑掌门和郑姑娘,个个都有嫌疑!”

      阿笙道:“是。是以我们应当将这艘船搜查一遍,确认船上是否还有别人。若有,莫掌门的嫌疑就能洗去大半。又因为人人都有嫌疑,搜查时,切不可单独一人。”

      莫负雪冷哼一声,郑竟成道:“阿笙说的是,便这样做吧……素云大夫,欢儿的伤如何?”

      素云眉头紧皱,默不作声。郑竟成掩面道:“即是如此,还请各位不要告知夫人此事。经由英雄盟会一事,她身体每况愈下,这两日又得了风寒,若知犬子……只怕承受不住。”

      清宁拉过父亲双手,低声道:“爹爹不要伤心,陈大夫是天下第一的神医,哥哥吉人自有天相,定不会有事的。”

      众人纷纷附和,阿笙道:“甲板上风大,先送清欢回房,云姨和筝儿为他疗伤。亦要留两人看护,以防凶手再来杀人。”

      略一商议,仍以抽签的办法,要郑竟成、南宫碧、阿柔守在郑夫人房中;狄松、阿笙、罗成、白思思保护狄姑娘;传志、孙百宁、李审之保护清欢与素云两人;余下几人分作两拨,从航船两头细细搜起。原本是周玉明与狄松一道,他不肯答应,说万一狄松正是凶手,轻易便可要了他性命。罗成方站了出来。狄松始终冷若冰霜,似置身事外。

      狄姑娘已经睡了,听闻外头纷闹,迷迷糊糊爬起身来,问发生了何事。狄松快步走到床边,轻声道:“不碍事,珩儿睡吧。”

      狄珩咳嗽两声,两手抓着狄松一指,重新躺下,喃喃道:“爹爹,我头晕发热,好不舒服。”

      狄松摸她额头,又探她脉搏,都无异样,方道:“珩儿是晕船,爹爹抱着你睡。”

      “太好啦,嘿嘿。”狄珩始终闭着双眸,白色睫毛颤动不止。她将毫无血色的脸贴在狄松怀中,轻声道,“我只是想要爹爹抱着。”

      狄松道:“是。珩儿快睡。”

      他声音极轻极浅,仿佛害怕稍一大声,便要震碎了怀里的少女。白思思愣神望着两人模样,默然无言。罗成看一眼阿笙,两人拉着她掩门退出,守在门口。罗成笑道:“大哥这次是挺身而出,可不是同姓周的有何勾结。”

      白思思这才想起一事,对阿笙怒道:“你与方传志还是不信我,对不对?郑清欢出事时,你们怎会在他房里?”

      “你安静些。”阿笙避而不谈,转对狄松道,“周玉明为人卑劣无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你若与他勾结,倒好对付了。”

      罗成向他面前一探,望着他双唇笑道:“小阿笙,你这张嘴呦,真该时刻都让人封上。”

      阿笙将白思思拉至两人中间,冷道:“你是王雅君易容假扮的么?露马脚了。”

      “你!”白思思杏眸圆瞪,不知该恼二人对她视若无睹,恼罗成举止轻浮,还是恼阿笙拿她做盾牌,只能气冲冲靠在门上。

      罗成哈哈一笑,退了回去:“阿笙也会说笑话了。大哥只是有些醉了。”他仰头望着夜空,云雾遮挡了月亮,缝隙中漏出点点暗淡星光,天和海连成一片,这艘船似在无尽的黑色中航行。罗成轻声道:“喝了今夜的酒,我与你两个的恩怨一笔勾销,往后大哥想做什么便做什么,再无顾忌。”

      阿笙道:“是谁杀了清欢?”

      罗成道:“你怀疑王雅君易容上了这艘船?”

      阿笙道:“是借此威胁郑掌门吗?先杀清欢,下一个是郑清宁?若是如此……”

      罗成道:“我猜他们谁也搜不出。这艘船上只有咱们这些人,凶手必定是其中一个。王雅君会藏在船上么?若是如此……”

      阿笙缄口不言,不知不觉又开始咬指甲,不小心咬出了血,方想起传志叮嘱,将手指藏入袖中。过得片刻,罗成道:“想不到独孤一刀私底下是那副模样。咱们守在门外,他若从另一侧的窗户逃了出去,如何是好?”

      阿笙道:“狄姑娘不能受风,那侧的窗户已挡上了。他只要搬动木板,必然会有声音——清欢一落水,我们便出去了,却没有瞧见甲板上有人。他应当是从两舷逃走的,溜回自己窗下逃入房中,再从门口出来,便不会引人怀疑。”

      罗成道:“从房顶走也未尝不可。”

      阿笙摇头:“船上不比岸上,屋顶只有薄薄一层木板,船身又晃得厉害,脚步声很容易被人听到。”

      “若此人快如狄松,走哪条路都畅通无阻。”

      “不是狄大侠。”

      罗成失笑:“你怎如此信他?”

      阿笙道:“于情,我信得过狄大侠的为人。于理,他没有理由。你也瞧见了,他视狄姑娘若珍宝,藏宝图还在郑掌门手中,这时杀了清欢,是要断送狄姑娘的性命。再者……”他话到一半,挑眉冷道:“我何必事事都告诉你?是谁下的手,你心知肚明!”

      罗成连连摆手:“老罗我对天发誓,对此事一无所知。你倒不如想,这船上谁有理由杀他?依我看,倒不如杀几位掌门人哩!拿清欢威胁郑竟成,如何拿得到天下至宝?那是武林盟的东西,船上这十二位人人有份,郑竟成一人可做不了主。”

      阿笙冷哼一声,凝神细思。罗成打量着他面容,笑道:“小阿笙,你生气的模样倒比平时更端丽可爱。像极了我一位故人——你身上怎这样香?好闻得很。”

      这话毫无意义,阿笙只当没有听见。白思思冷道:“你生来就这么油嘴滑舌,惹人生厌么?”

      罗成瞥她一眼,忽的叹一口气,柔声道:“白姑娘若不喜欢,我便不说了。今夜的事,让你害怕了吧?你放心,我拼死也要护你周全。”

      他骤然换了一副面孔,吓得白思思连退两步,躲在阿笙身后,涨红了脸道:“你胡说什么鬼话?我同你很熟么?”

      他两人你来我往斗起嘴,阿笙只当听不到、看不见。

      清欢情况危急,素云与秦筝不敢有丝毫怠慢,有条不紊为他包扎、煎药、疗伤,都忙得满头大汗。传志不敢高声说话,生怕惊扰二人,乖乖立在门口。李审之、孙百宁两人亦少有言语。夜色下,李审之一袭黑衣,手持长枪守在另一侧,似一尊黑面门神,凛然不可侵犯。站得良久,传志忽想起一事,问孙百宁道:“前辈,宋姑娘她……可还好吗?”

      孙百宁道:“她同镖局的兄弟们一起回关中去了。”

      “那便好,她自年幼起便孤苦无依,这时候回到家乡……”

      孙百宁打断他道:“轮得到你来假仁假义?姓付的杀了琳儿两个哥哥,害她流落他乡,这等血海深仇,只要他一人偿命,未免太过轻巧!若非琳儿阻拦,你小子早已人头落地!莫同我说话,当心老子忍不住杀了你。”

      传志当即噤声,站得离他远些,听着海上风浪之声,心道:要是果真如阿笙所言,他爹爹对方家见死不救,那秦茗也算是我的仇人。可这与阿笙有何干系?十八年前,他还是个不能走路的小娃娃。宋姑娘要报仇,与我也没什么干系……不对不对,若不是因为我,九叔岂会前去关中?若爷爷没有借我的满月酒大宴群豪,落梅庄的惨祸或许根本不会发生。孙前辈想要杀我,是理所应当。倘若我和宋姑娘交好,她的两个哥哥怕是死不瞑目。

      他原本是在发呆,漫无边际地想,到此时忽一个激灵,想到一事:我同阿笙这样好,九叔怒不可遏,我的爷爷和爹娘,又会如何想?不对不对,我早已想清楚了,便是死,也要同阿笙死在一起。

      夜风吹得人脸颊生疼,他抹一把脸,心想不知阿笙此刻在做什么。

      将近寅时,众人方重新聚在一起,细细找了半夜,这艘船上再没有别人,而清欢仍旧生命垂危。

      阿笙道:“既是如此,诸位歇息时还请闭好门窗,多加小心。”

      林白鹤道:“郑掌门以为如何?”

      郑竟成似疲惫不已,称一切依阿笙所言,又请罗成、李审之、清宁后半夜保护清欢,传志当即毛遂自荐,郑竟成任他去了。罗成但笑不语。

      众人散去,阿笙问传志可还有精神,传志心头一暖,想起将才想到的事,情难自禁拥他入怀,喃喃道:“不管发生了怎样的事情,我都要同你在一起。”清宁自房中望见这一幕,微微一笑,低下头去。

      清欢被安置在素云房中,乃右舷戊室,阿笙要回房,需先绕至中庭再向后,传志不忍他走路,正想一把将人抱起,又怕他惹他不快,生生停下。

      阿笙看他一眼,摊开手道:“喝得头晕,今夜也着实累了。”

      传志莞尔,将他打横抱起,怕夜风寒冷,要他脸颊贴在怀中,笑道:“等咱们回去了,也为你做一件狄姑娘那样的披风。”

      这人从不知何为见好就收,非要多说两句恼人的话。阿笙暗自叹息,直到回房,传志关紧窗子要离去时,方道:“旁人怎样待我,是无关紧要的事。”

      传志不知他所谓何事,道:“是因为罗大哥么,他又为难你了?我今夜定牢牢守着他——我得回去啦,你快歇息。”

      他不知阿笙听罢气得脸颊涨红。在素云门外站到天将破晓时,忽明白过来:他先前问阿笙,“贺前辈当你是姑娘家,你不恼,怎的我搀你一下,你就不肯?”阿笙这样答,是在说,他方传志和旁人都是不同的;在他面前的阿笙,与旁人面前的阿笙,也是不同的。

      四处是漆黑的夜,明日还不知会发生怎样可怕的事,传志却开天辟地头一遭的,从耳朵尖到脚趾头,都要被煮熟了似的,一片通红。他将脸埋在怀中,夜里喝下肚的酒,到此时蒸腾出无尽的醉意和甜蜜。

      天刚破晓,传志昏昏欲睡,忽听一阵脚步声由远及近,狄松抱着狄珩疾步赶来,高声道:“素云,珩儿病了!”传志从未听过他这般急切激动,甚至带有恐惧的声音,向他怀中看去,那少女脸色惨白,嘴角血迹未干,徒然睁着无神的双眸。她没有戴兜帽,露出了满头银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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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试玉要烧三日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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