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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第 63 章 ...

  •   残旧面具上眼眶中的洞,施舍了片刻喘息。

      他怕是长久以来的梦,再迈一步就如落叶碎得零落。

      如墨境中的他在珍重道别,虽近在咫尺,却会瞬时转眼虚空。

      他站在原地犹如时光停滞的雕塑,空落落的眼神辨别着他所在的方向,他的头向一边侧着轻轻晃着,看起来平静得若无其事,手心里逐渐冒出粘腻汗液,拐杖头深深地凹陷在横贯掌心的疤痕,五指向内缓缓扣着,仿佛不愿被人瞧见他可怖的疤痕,可任他如何用力绷紧,也无法完好合拢。

      萧穆寒只疑惑地看着旁边这位沧桑老人,躯体僵硬地强作镇定,褶皱下的喉结微微动了动,面具遮掩的下颔颤抖似是在悲叹,鬓间银丝发线随着他脸部用力而动,不过几时,背上湿了大片,见此,他问道,「我扶你过去?」

      他这轻轻一唤,林则仕才似回过神来,向着他的方位摆了摆手,示意自己不要紧。

      只用力一提,拐杖先是置前一步支撑,无力的歪曲右腿艰难地向前一迈,左腿再快速提起脚掌落地。

      他练习了很多遍,如若他再次出现,这便是最优雅的姿态。

      向他走来的每一步,都踩在王一新的心尖上,如带刺的箭簇迅疾刺入柔软,勾出往日鲜活的血肉,将两人的过往刮落得鲜血淋漓,从回忆中的温润青年,到如今眼前的佝偻老者。

      他也曾目似朗星、俊逸非凡,玉珠算盘十指翻飞打得噼啪作响,犹有余力温声盘问下人,所写之字可力透纸背、遒劲有力,亦可行云流水、挥洒自如,丹青水墨不过寥寥几笔便意境毕现。

      琴棋书画摆弄账本的双手,如今却只能用来拄着拐杖。

      急促的脚步如密集鼓点,重重地落在王一新的耳间,像是一只大手狠狠揉捏着他胸膛的那颗鲜活,情不自禁地揪紧胸前的衣襟,视线渐蒙层层水雾。他只见随着林则仕的脚步,脚下的衣摆向前时,空落落的裤子显露出萎缩的右腿,就像死气沉沉的枯木,只需轻轻一折,便轻而易举地断作两半。

      到底不忍心亲眼见着这场面,背过身生生咽下喉间的哽咽。

      即便是惩他负心,也不必变得如今这般狼狈落魄。

      无论是天庭的帝君,还是历劫的林则仕,都不该是这样。

      更何况,他着实也算不上什么负心,顶多就是傻了点、笨了些,没有那么大的能耐,却想着独揽一切。

      他只不过是学不会如何与人共商。

      他只是不明白感情应当是两人的事情。

      他只是不懂得,所有的喜悦伤悲皆要共享,所有的艰难困苦皆要同对。

      所以,他以为的,终究只能变成他以为。

      他正难受着,薛久加背着药箱,气喘吁吁地走到他面前。

      「一新,你走得这样急,都不等等我。」

      「薛叔叔?」翎枫也回头将他瞧着,跳了几步到他面前,欣喜道,「薛叔叔!」

      林则仕心里恍惚,磨得光滑的拐杖头打滑,汗液粘腻的掌心滑溜抓空,没了拐杖的支撑,自然而然地跌落在地,掌心擦破了一层皮,他摸索着周边也寻不到拐杖,只慌得将掌心污秽往自己身上擦,除此之外,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做什么。

      有薛久加在他身旁,也好。

      他这副残破的躯体,确实再也不能为他做什么有益的事。

      「面具叔叔!」

      「爷爷!」

      翎枫和禾儿同时跑到他面前,两个人扶着他坐起身,拍拍他身上的灰,羽儿的小短腿也蹦跶起来,抱着比他高的拐杖,跑到他面前拉着他的衣摆,认真地给他呼呼,「爷爷,不痛,不痛。」

      「这是?」薛久加不明就里,侧头询问正哀伤的王一新。

      王一新只看着他摸索着找寻拐杖的手势,坐在地上的人即羞愧又茫然地低下头,耳朵尖尖冒出一圈红,直到羽儿往他手心里塞着拐杖,他没有接过拐杖,只认真地将面具后的绳索紧了紧,手指熟练地打着死结,将他的面目遮得严实。

      皮肉松弛之下,他掌心的疤痕越来越大,稍稍一动拐杖头便卡在掌心中间,他一手撑着地,一手撑着拐杖,此次却如何也起不来。

      翎枫便想着要帮他一把,先从他的胳膊底下穿过,萧穆寒一看不得了,翎枫的手臂也不能太过用力,他只好疾步上前让翎枫站在一旁,学着翎枫的模样将他扶起来。这位面具叔叔,他也只见过几回,每次回到梁家村,翎枫总会找他,此次直接接触,才发觉他胳膊的骨头也有些歪曲,想必是长期依靠拐杖行走导致变形。

      看翎枫那般在乎他,他也曾提议过,得找个大夫好好给他医治才是,可如若决心医治,必然要耽误他出门寻人,且调养的时日冗长,他不愿。他总是对翎枫写,他想早些找到画卷上的那个人。

      他嫌弃医治自己,因着会耽误找他的时日。

      而那个人是谁,他从来没说过,只掏出连污血也渐渐淡去的画卷给他瞧。翎枫亦叮嘱过萧穆寒,不能让他知道画卷上的人早已被污血盖住,他知道,那是他活着的念想。

      年年在梁家村匆匆一别,他一年比一年苍老,走的脚步也愈来愈缓慢,夜半时,萧穆寒曾听见这个老人翻来覆去,借着月光一瞧,他已抱着膝盖靠在床边,全身冒着冷汗,瑟瑟发抖地缩成一团。

      翎枫跟着出来时也瞧见,可他什么也不会说,只在翌日泡了姜茶,给他用姜水洗了脚。

      待萧穆寒扶着他站好后,羽儿自动自觉地拉着翎枫的手指,圆溜溜的眼睛望着周围,翎枫笑了笑,见全部人都在院落外,便说道,「不若先进去坐坐?」

      薛久加与王一新并肩走在最后,薛久加好奇地看着不停回头的羽儿,疑惑道,「这个小孩儿,怎么跟狗蛋小时候长得一模一样。」

      王一新想起儿时的翎枫,到了山下也好奇地张望四周,总是喊着要吃冰糖葫芦,不禁笑道,「真是一模一样。」

      翎枫为他们砌了一壶茶,如何劝说林则仕都不愿坐在室内,在翎枫掌心写下说要陪禾儿和羽儿玩耍,却违心得靠在门边,禾儿和羽儿玩起了在他手心写字的游戏。

      他现下目不能视,听力却练得尤其好,寻王一新这些年,风餐露宿,颠沛流离,白天黑夜无法分清,有时大白天走累了,以为是黑夜便想歇息,不料却睡在了别人家门口,人家家仆出门一看嫌晦气,棒棍是少不了的,后来便练就这一技能,起码如有人驱赶,他能立时便弯着腰赔不是。

      只是现下年岁大了,耳朵也比不得往日灵敏。

      萧穆寒到外面的梨树上摘了几颗梨子洗净放进来,翎枫看着王一新的视线不离门边的林则仕,便主动介绍道,「他是面具叔叔,在儿时给我不少帮助,我爹那时不待见我,是他带我读书写字,教我些处事之道,如若不是他教我算账这本领,我在梁家村连掌柜都做不得。」

      想起翎枫来到梁家村的缘由,萧穆寒心下悔恨,只叹了口气,「我去外头看禾儿和羽儿。」

      「新哥,这些年,你一直跟薛叔叔在一起吗?」

      「嗯。」王一新点头道,「是他救了我。」

      尽管已作了心理准备,听到他承认时,从头窜到脚的凉意也抵挡不住,心跳拼了命地漏了些许,他缓缓吐出一口气,摸摸禾儿的脑袋,安慰自己,知道他现下平安就好了,自己要说的那些话,大约也有人替他说了,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新哥?」这世上恐怕也只有一人会这么喊他,薛久加心下惊骇,疑惑道,「你是……狗蛋?……翎枫?」

      翎枫朝着他笑笑,「是啊。」

      薛久加眸光闪烁,激动得走到他面前,眯着眼打量了一会儿,才道,「长大了。」

      「薛叔叔,我可记得你给我吃的玩意儿,都是我小时候吃过之中最好吃的。」

      翎枫看向王一新的时候,哽咽道,「可是,我不该,不该嫌弃新哥煮得不好吃,后来,就再也吃不到了。」

      王一新胸中酸涩,若不是他当年固执吃了碧落果,又怎会生出这些事端,既委屈了翎枫,又让林则仕变得人鬼难辨。

      果真一步错,步步皆错。

      他轻轻拍着他的肩头,安慰道,「你受苦了。」

      坐在门边的林则仕如同听墙角的小人,偷偷摸摸地听着他们叙旧,在翎枫幼时梦呓时,也时常听见他喊着薛叔叔,就连对面具叔叔这个称号,也没有这般热情。他日夜盼着归来的人就在里面,可他却不敢进去打扰,仿佛他们才是真正的一家三口。

      他摸了摸脸上的面具,提醒自己,他们才当真是一家三口。

      而他,就做个面具叔叔吧。

      轮回镜里翎枫满手臂的疤痕让他耿耿于怀,趁他毫无防备之时,手臂上的错落的疤痕随着衣袖撩起而现出眼前,薛久加却首先急道,「这疤痕,翎枫,你可是生了什么恶疾?」

      疤痕二字落入他心里,林则仕也坐不住了,到底是自己儿子,不知道又是哪里受了伤,三人见着林则仕跌跌撞撞地走进来,边走进来边在衣服擦拭净污秽,确定自己的手应该不遭人嫌后,寻着声响搂着面前的人,指尖下是娇嫩的肌肤,就放心在他手心里写,可是哪里又受了伤?

      见他没有回应,以为是怕他担忧,他再匆忙写下,快说,我去抓药。

      他想了想,又写道,大还受伤,叔叔老了,照顾不,你小心。

      听他没有回应,他写道,你不说,我去找他。

      「是我。」感受着他泛白的指尖,在他的手心一笔一划,如此焦急又无奈的笔画,王一新早已受不住伤悲,涩道,「小柿子,是我。」

      薛久加只看着林则仕立时收手,向王一新点头哈腰摆摆手,在空中打了个奇异的手势,怔楞的翎枫便走到他身旁,他紧张地写道,告诉他,我认错人。

      他以为是面具跌落,赶紧绑得紧了些,又想起这满面的疤痕,王一新也不见得认得。

      「新哥,他说你认错人了。」翎枫替他翻译着,又道,「新哥,晓释子是谁?如若你在寻他,兴许我和穆寒还能帮一帮。」

      小柿子这个外号,翎枫年纪尚小不曾听过,可薛久加却是听过的。他皱着眉头,难以想象,面前这个人竟是本该年纪与他们相差无几的林则仕,而翎枫竟也不知面前他所称的面具叔叔便是他爹,而一直在活冢中的王一新,又是从何得知这面目全非的老者,就是原本温文尔雅的林则仕?那被流放的林则仕呢?

      可王一新不多言,他亦不敢拆穿。

      「他是个自以为是的大傻子,怕是找不到了。」王一新直勾勾地盯着他,不拄拐杖的手擦了又擦,紧张得不可自控,他在翎枫手心写下,便,不必找。

      他知道天下之大,要找一个人的难处,茫茫人海之中,见不得,说不得,凭着一张残破的画卷,受了多少见不得的白眼,受了多少听得见的唾弃,他晓得这些难处,更何况他已与往日迥然不同,他若是要找,得受多少劳累。

      他舍不得。

      他已耽误了王一新半辈子,现下他跟薛久加在一起,切勿再耽误时日寻他。

      他想着,薛大夫妙手回春的本领,定能把他的身子调养得极好,方才摸索之中,他的肌肤娇嫩如过往,竟可错认成翎枫,可见,薛久加是在他身上花了心思的。

      不似他,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会。

      他的爱意犹如当年的十里香,一腔热血将自认为好的东西奉上,实则是令人痛苦的穿肠毒**药。

      与王一新想比,他的皮肉松弛浮起,不贴合的褶皱布满全身,又因被殴打总是新添疤痕,因着目不能视,独自一人也得不到很好的处理,渐渐地,不仅新添疤痕时无所觉,他的痛觉也不似初时敏感。

      意识到这是两人的恩怨,如多年前一样,薛久加悄悄地拉着翎枫,走出去关上房门。

      王一新缓缓走到他身前,幽幽地问出口,「那你倒是告诉我,若是不找,我与他的账,又如何两清?」

      两清。

      他忽然想起薛久加给他留下的那封书信。

      故人已去,旧事已了,前尘往事忘尽,是他临终所愿。

      是了,他要与薛久加在一起,自然是要斩断前尘过往的。

      可他现下来讨债了。

      他欠他这么多,如何还。

      拿什么还。

      他曾想着,他想听什么,他便说什么,如今,恐怕他也不需要了。

      他曾想着,他想要什么,他便给什么,现下,恐怕也有人给他了。

      他怎么就不曾想过,有一个人可以完美地替代他,在他后半生竭尽所能照料他、爱他、护他,薛久加明明就是个不错的对象,不像他在年轻时诸多束缚,贪心地谁都想完好地护着,最后谁也护不住。

      他仅剩面具一个,拐杖一根,残破的躯体,无力的双手。

      拿什么还。

      说不得对不住,连留下一封歉意的书信都做不到。

      清泪从面具上充满笑意的脸颊滑落,王一新见他的瘦得脱皮的手起起落落,却始终写不出一个字,他凄然笑道,「还是他,又想一走了之,躲藏在他人身后,再次做着自以为是的好事?」

      自以为是。

      在这二十几年间,林则仕觉着,王一新这四个字,概括得真是极其准确。

      他知道自己模样大变,若是抵死不认,王一新未必就会继续纠缠。

      可林则仕握着拐杖的手紧了又紧,在衣摆处擦拭了许久,才绷紧了瘦削的下颔,平复了疼痛的呼吸,一字一句地认真写道,如若你不嫌弃,我还会继续学着伺候你。

      和薛久加。

      偿罪。

  • 作者有话要说:  今天虐不虐?
    有没有人想念这篇文?嘿嘿。
    周更,记得常来瞧瞧,不要让我冷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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