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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第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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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很多的水。
倾斜的机舱,慌乱的人群,剧烈的震动,强气流对冲之间的缺氧窒息……
“飞机上的乘客,请不要惊慌!将您座位下方的救生衣取出!”
“啊——着火了!!!”
“妈——”
“乔楚!乔楚你一定要活下去!乔楚——”
浓烟,火光,天旋地转,一片漆黑……最后整个世界好像只剩下一样东西——水。
冰冷的海水,淹没了一切,冲散了一切,毁灭了一切。喘不过气,肺憋得生疼,海水灌入鼻腔,眼睛,耳朵。四肢越来越重,划动得愈发迟缓,在冰凉的海水中渐渐失去知觉,拖着身体向深海不断下沉……
乔楚猛地睁开眼,一下从床上坐起来,冷汗涔涔。
她又做噩梦了。
八年前那可怕的经历再次在梦境中重现。
其实她近一年来已经很少再做这样的梦了,至于今天为什么又重新梦到八年前的事,乔楚心里很清楚。
是因为那个人。
回头看了眼床头的钟,凌晨两点半,乔楚知道自己这下再也睡不着了,索性披上睡衣起来,开了电脑。
电脑旁还散落着一份合同,是图书公司新发来的约稿函,显然是预测到《荒岛之恋》的巨大市场价值,想要拉住乔楚这棵新晋摇钱树,催她写续集。
乔楚将双手放在键盘上,却打不出一个字来,失神望着屏幕上空白的文档。
小说中的女主和她的“星期五”最后一起获救,又有了自己的小包子,像无数王子公主的童话,美满而令人憧憬,定格在最美好的一瞬。
可是,她的续集呢?
乔楚不禁想起那非常经典的一句话:童话之所以是童话,只是因为没有让读者看到结局。
将那本不知道看过多少遍的《荒岛之恋》翻开,页码早已熟记于心,那是故事里的男女主人公第一次见面的场景:
“……流落荒岛第十七天,我终于用集邮册里的放大镜成功弄出了火。对于生吞了大半个月活海鲜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上天最大的恩赐。当然,如果这恩赐不包括有人将我从这鬼地方拯救出去。
我将从河里捉来的鱼架在火上烤,围着火堆手舞足蹈,从义勇军进行曲唱到山丹丹花开红艳艳,像个从精神病院跑出来的疯子。怕什么?反正也没人看见。如果这世界上只剩一个人,而这人是疯子,那她也就是正常人了,不是吗?
有了火光,小岛的夜晚不再那样可怕,酒足饭饱之后我在篝火边昏昏欲睡,恍惚中,似乎看到了篝火边有个人影……可是谁来告诉我,为什么在这空无一人的荒岛上会有人影?!
真的很难找到词汇形容这一刻的感觉,我几乎是从地上弹起来,摸向绑在脚踝的瑞士军刀!人影在篝火另一面,火焰阻隔了我的视线,我看不清‘它’的具体样貌,不过隐约可见,‘它’有四肢,头上的毛发乱糟糟一团。
我慢慢从地上站起来,‘它’看到我站起来,竟然也跟着站起来。
尽管身体是蜷曲着的,不过还是能看出来,‘它’的身材很高大,足足比我高了一个头……当我们彼此的脑袋终于高过了蹿动的火苗,我终于看清了‘它’的脸。浓眉,高鼻,薄唇,眼睛黑亮,好像……是个人?!
这一刻,我不知为什么突然想起《鲁滨逊漂流记》里的情节,脑中立时闪过三个字:食人族!”
……
乔楚是被手机的震动声弄醒的。
她抬起头,感觉脖子要断了一样,胳膊也被枕得发麻,下面压着的书还是摊开的,停留在昨天看到的那一页。
想不到昨天晚上竟然就这样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乔楚接起电话,是主编江清寒,她让乔楚明天去一趟图书公司,神神秘秘地说有重要的事和她商量。乔楚想了想自己那构思了一半的出逃计划,答应江清寒明天准时见面。
又能逃到哪里去?写都写了,如果那个人因为这个不放过她,难道换个城市躲起来就安全吗?
想通了这其中的道理,乔楚决定做一只破罐子破摔的鸵鸟,昨天的慌张无措已经尽数从她脸上褪去,她又钻进了那个封闭在她心里的安全世界,只留下一具幽灵般的外壳掩人耳目。
本来醒来时就快中午了,将一屋子狼藉收拾妥当,再洗漱干净,已经日落夕照。小岛不在家,乔楚准备吃一碗泡面了事,水烧了一半,陈斯年却出现在她家楼下。
“小楚,下来。”陈斯年给乔楚打手机。
乔楚想装作不在家。
陈斯年的声音听起来有些无奈,“小楚,昨天是我的错,不该对你发脾气,下来吧,带你去吃东西。”
乔楚目光在还没开封的泡面游移了一圈,正要开口回拒,陈斯年又补充道;“顺便谈谈你叔叔的案子。”
十分钟后,乔楚坐进了陈斯年的车。
陈斯年觉得有些讽刺,他从不曾想过,有一天他和乔楚的关系居然也要像他和客户那样,用法律案件来维系。有的时候陈斯年真的忍不住想用一把小刀划开眼前这个叫“乔楚”的外壳,把他的那个真实的乔楚剥出来,安安稳稳护在怀里。而不是像现在这样,隔着一张遥不可及的陌生脸孔去窥探,却怎么也看不到那张熟悉的笑脸。
“想吃什么?”陈斯年打着方向盘,将车子驶出小区。
接连叫了好几遍,乔楚才眨眨眼转过头来。
陈斯年对乔楚经常性的魂游天外早已经习惯了,“想吃什么?”
“都行。”乔楚说完,抿了抿嘴又补充,“不要海鲜。”
两人最终选了百货商场里一家新开的港式茶餐厅。
这家餐厅是全国连锁式经营,在各大一二线城市商圈都有进驻,走的是微奢路线,不仅菜式精致口味地道,最重要的是环境清静幽雅。其背后控股公司梁氏集团,正是陈斯年最近有意的合作客户。
梁氏在香港非常有名,背后家族世代豪富,家族成员有个风吹草动就会上娱乐乃至社会经济新闻头条。
二十多年前这家出过一次大事,梁氏掌门人与其夫人遇海难身亡,梁氏股价在讣告出来当天狂跌,年近六旬的梁老先生顶着痛失独子和儿媳的哀痛坐镇集团股东会,雷厉风行接连采取一系列措施,力挽狂澜,将公司股价稳定下来。也算是天不亡梁家,跟随父母出游的梁家长孙梁以初竟大难不死,在海面漂流两天一夜,最终被搜救队发现获救。
一直以来,梁氏集团的资产经营主要集中在北美,最近两年大陆经济发展繁荣,才开始将投资转向国内,并在S市设立分公司。陈斯年的律所想拿下梁氏在内陆的法务代理,做了不少功课,从公司经营状况,到梁家人的脾气喜好,全都摸得非常清楚。
陈斯年挑了个靠窗的位子,此时天色已暗,晚霞退去,城市灯火逐一点亮,正是这座城市最妖媚迷人的时候。
“先生,今天是七夕节,要不要送小姐一份玫瑰花篮呢?我们店特制的花篮哦!”
陈斯年眉头一挑,后知后觉地知道今天是七夕。
“不用。”
“要一份。”
两人几乎同时开口。
“还是要一份吧。”陈斯年淡淡地笑,眼神却有些黯然。
乔楚垂下眼,不去看陈斯年。
夜色加深,到了客流高峰时间。沪市消费水平本来就很高,像是这样的茶餐厅,平时会有很多中产小资来光顾,今天赶上七夕节这个被商家炒翻天的吸金日子,来餐厅的客人自然更多,门口很快排满了人。
吴菲菲是娇贵惯了的千金大小姐,一看到餐厅门口坐着等叫号的那满满一排人,就要两眼发黑地晕过去。不过为了讨好身边的男人,她还是硬着头皮要来这里吃饭。这可是梁氏集团进军内陆的试水,能否成功站稳脚跟,就看这第一枪打得响不响。身为未来梁家未来儿媳的她,怎么能不捧场?
“呀,这里的生意这么好呢!以初,你去叫经理出来给我们安排一下吧,总不能让少东家也在这里跟着排队,是不是?”吴菲菲半是玩笑半是撒娇,涂着嫩粉色口红的嘴唇微微嘟起,很是可爱。
美女到哪里都吸眼球,周围已经有很多男人注意到吴菲菲,忍不住向她这边多看几眼。面对如此尤物,有几个男人不动心?然而梁以初却偏偏不解风情,面无表情走向排票机,拿到取号的小票,找了个角落倚墙而立。
他身材极好,有点西方人的倒三角,双腿很长,质地上乘的休闲西裤包裹住的大腿线条匀称流畅,一看便是常年锻炼过的,此时从裤兜里摸出一个木头雕制的小东西,低头看得出神。
这场景吴菲菲见过很多次。或许是因为幼年的遭遇,梁家大少性情古怪,这在他们那个圈子里是出了名的。他不爱说话,表情永远冷冰冰的,即使身处于人群之中,也与周围格格不入。唯一能吸引他注意力的,便是此时他手中把玩的那个木哨。
木哨到底什么来头?父母的遗物?情人的礼物?吴菲菲懒得猜那么多,其实她对梁以初也没什么兴趣,但她必须和他结婚,必须成为梁家的夫人,因此虽然这个无趣又没有绅士风度的男人让她感到乏味,她还是要听从长辈的安排,努力与他多培养感情。
不过此时被毫不留情地晾在一边,饶是长袖善舞宽容大度如吴菲菲,笑容也有点挂不住,恨不得立刻甩手不干了。
“请问,是吴小姐吗?”
一个甜美得有些腻人的声音从背后传来,吴菲菲回头看向来人,见是个颇有姿色的年轻女孩,身边还跟着一个中年妇人。吴菲菲隐约觉得这张脸有些眼熟,却记不起来是谁了。
“你好,请问你是……”
“吴小姐不记得我了么?我是乔蕊啊!上次在玛利亚会所我们见过的!”女孩殷勤笑道。
虽然还是想不起来这人是谁,不过提到这个名字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妇产医院的会所,吴菲菲多少还是有点印象的。她记得曾在那里参加过一次商业酒会,她代表吴氏位列受邀嘉宾,因为酒宴主题和时尚圈影视圈相关,当时来了不少十八线小嫩模小演员,还有艺校的学生,估计眼前这位就是其中一位了。
对于这类为了爬入上流社会不择手段,极尽卖弄风姿之能事的同性,吴大小姐向来是看不上眼的,不过出于良好的教养,她还是客气地说:“哦,原来是乔小姐,能在这里见面真是太巧了。”
“吴小姐叫我小乔就行,今天是和朋友一起来的吗?”乔蕊眼睛乱转,将附近的人,尤其是男人全都扫了一遍,凭借非凡的天赋准确将目光锁定在角落里的一个男人身上。
这男人浑身上下行头加起来都能买一辆进口小汽车了!
吴菲菲发现乔蕊的眼睛奇迹般地亮了,像一只看到肉骨头的狗,她往梁以初那边看了眼,正愁一肚子暗火没处发泄,眉毛一挑,忽然添了几分不怀好意的热情,笑道:“是和朋友一起来的,我给乔小姐介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