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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第 36 章 石头 ...

  •   汉人对胡人,那偏见仿若一道深不见底的鸿沟,从古至今都横亘在两者之间。对待那些胡汉混血的孩子,更是充斥着歧视与不公,他们在这世间艰难求生,举步维艰。然而,在师祖的手札之中,却有着截然不同的观点,其称呼这样的人为混血儿,且盛赞他们容貌出众、聪慧过人。

      往昔,我对此论断嗤之以鼻,只觉荒诞不经。直至易道出现,我方才如梦初醒,不得不信。同时,心中亦不免泛起阵阵惋惜之情,为那些被偏见无情扼杀的混血儿们。他们仿若璀璨却短暂的流星,尚未及绽放出天才的耀眼光芒,便已在黑暗的夜空之中悄然消逝,徒留无尽的遗憾与哀伤。

      ——选自《百里信的手札》

      当然,沈延年与郭巨对于特殊班的了解仅仅停留在表面之上,青山书院能够如此用心地帮助那些无人理会的乞儿,二人心中还是十分赞赏的。在他们看来,能给一位秀才当书童,对于一个十岁的孤儿而言,已然是一个许多人都不敢奢望的美好未来。毕竟,十岁的孩子还太小,哪怕去做些杂事,也仅仅只能勉强维持温饱而已。

      沈延年思索了片刻,缓缓开口道:“有一个叫石头的孩子,在特殊班五年级,明年便会毕业。他算学极为出色,去当个账房都完全可以胜任,其他课程在特殊班亦是名列前茅,尤其是医术,我们原本还打算推荐他去医馆当个学徒。可以说,他是特殊班五年级最为优秀的学生,只是……”

      “怎么?他有其他问题?”百里信赶忙询问道,毕竟从沈延年的描述来看,这个石头听起来颇为优秀,可他却又如此犹豫,这便说明这孩子或许有个足以致命的缺点。

      “他应该有胡人血统。”

      此言一出,郭巨的眉头瞬间皱起。身为一名汉家子,身为一名深受儒家文化熏陶的文人,他对胡人的排斥几乎深入骨髓。在这个时代,即便那些高门大户中有胡姬,即便那胡姬深得主人宠爱,也绝不会被允许怀上孩子。而在边疆地区,由于各种复杂的原因,时常会诞生一些胡汉混血儿,他们被蔑称为“杂种”,无论是胡人还是汉人,都不会接纳他们。

      “能换一个吗?其实特殊班还有许多不错的孩子。”郭巨提议道,同时开始在脑海中思索那些孩子中有哪个更适合当一位秀才的书童。

      需知,书童并非是签了卖身契的仆从,很多秀才的书童都是家族中无父无母的孩子来充当,这样不仅能让孩子有个安身之所,还能读书识字,学习知识文化。

      “但石头是五年级最聪明、最优秀的孩子,而且他的模样,如果离开了书院,我担心他会第一时间遭遇不测。”

      沈延年年事已高,看待那些学生时,自然而然地带上了一些看待孙辈的慈爱之情。石头身为胡汉混血,在这个南方地区是极为危险的,毕竟那些拐卖儿童的拍花子在市井之中可是十分常见的。

      当那名为石头的小男孩怯生生地站到百里信面前时,他才恍然大悟,明白为何沈延年会流露出那般担忧的神情。

      或许是胡汉混血的缘故,名为石头的小男孩在身高上远超一般这个年龄的南方汉人孩子,甚至比起北方的孩子亦不遑多让。他的肌肤白皙如雪,那并非是保养得当的汉人所呈现出的略显苍白之色,而是一种与生俱来的真正的白皮肤,仿若羊脂玉般温润细腻。他的五官相较于汉人更为深邃立体,轮廓分明,犹如精心雕琢的艺术品。幸好他的头发与眼睛依旧是纯粹的黑色,这才使得他的外貌不至于太过突兀。此刻,他身着书院特别班统一发放的麻布棉衣,静静地站在那里,却依旧如同一颗耀眼的星辰,散发着独特的魅力。毋庸置疑,这是一个极为漂亮的孩子。

      然而,这种漂亮在这个时代却成为了他的负担。加之他胡汉杂种的身份,又没有足够强硬的背景作为依托,一旦行走于外界,几乎百分之百会遭遇不测,被人掳走。或是被卖入高门大户为奴,从此失去自由,在深宅大院中过着仰人鼻息的生活;又或是被卖入风月场所,在纸醉金迷中沉沦,成为他人取乐的玩物。这,恐怕便是他难以逃脱的悲惨命运。

      在这世间,利益的诱惑常常能使人心扭曲,让人性中的丑恶暴露无遗。许多人为了追逐利益,已然丧心病狂,逾越了道德与伦理的底线。百里信对此洞若观火,他深知这些人的胆量与野心是无穷无尽的,尤其是石头如今还尚未拥有户贴,在这世间就如同无根的浮萍,飘摇不定,更易成为他人觊觎的目标。

      百里信的脑海中已然不由自主地勾勒出五年前这孩子被青山书院收留时的模样。那时的他,身形瘦小,弱不禁风,身上穿着的是破旧不堪、满是补丁的衣服,全身上下都被灰尘所覆盖,脏兮兮的,丝毫看不出他那白皙的皮肤与深邃的五官。彼时的他,根本无法让人察觉出是个胡汉混血儿,这或许也正是他能够幸运地被学院收留的原因之一。

      石头站在那里,心中紧张万分。他对自己的父母一无所知,自他有记忆起,便一直跟随一位老乞丐四处流浪乞讨。那是一个寒冷的冬天,凛冽的寒风如刀子般刮过大地,老乞丐终究没能熬过那严寒,被无情地冻死了。而石头,在即将被冻死的千钧一发之际,被好心人所救,并被送到了青山书院。

      在青山书院的这几年时光,于石头而言,仿若一场美好的梦境。在这里,他再也不必忍受饥饿的折磨,不必在寒风中瑟瑟发抖,也不必担心会无端遭受他人的打骂。尽管有些老师会因为他独特的外貌而微微皱眉,但他们从未有过将他赶走的念头,反而还悉心教导他读书识字,给予他知识与希望。

      曾经直面过死亡的石头,比旁人更加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也更加努力刻苦。再加上他天生便比旁人更为聪慧的头脑,使得他在所有的课程上都表现卓越,成绩斐然。石头心中清楚青山书院的规矩,他深知自己只能在此处待上五年,而明年夏天,他便要离开这个给予他温暖与庇护的地方。

      如今的他已不再是五年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孩子,他深知自己拥有不同于汉人的相貌,即便自己掌握了诸多足以养活自己的技术,可一旦离开青山书院,在这充满偏见与危险的外界,他根本难以想象自己会遭遇怎样的厄运,又能有何种好的下场。

      因此,当他被叫到百里信面前时,他心中已然知晓,眼前这位李秀才想要挑选一位书童,而这位李秀才人脉广泛,声名远扬。他暗自思忖,哪怕自己那特殊的身份曝光,或许李秀才亦有能力保住自己。

      “石头见过公子。”石头强自镇定,依照书院所教授的礼仪,毕恭毕敬地向百里信行礼。他微微低着头,眼眸低垂,双手垂于两侧,站在那里的模样乖巧懂事,让人不禁心生怜爱。

      不可否认,石头那出众的外表确实极为讨人喜欢。百里信见状,嘴角不由自主地微微上扬,勾勒出一抹淡淡的微笑,轻声问道:“你叫石头?”

      “是的,公子。”石头的声音微微颤抖,带着一丝紧张,但依旧努力做到吐字清晰,声音洪亮,不敢有丝毫懈怠。

      “谁给你起的名字?”

      “回公子,是一个把我养大的老乞丐,他是我爷爷。”石头毫不犹豫地回答道,没有丝毫回避自己出身的意思。在他心中,乞丐又如何?老乞丐含辛茹苦地将他养大,那便是他最亲的爷爷,这份亲情与恩情,他永远都不会忘记。

      站在旁边的沈延年适时地插了一句:“每年清明,石头都会去给老乞丐扫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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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公告
    这段时间开始日更,理了一下时间线与大纲,希望大家多多收藏,养肥 推荐下一本人的《末世孤雪》 ,已经全文存稿,完结前日更。 已完结作品《我不是蜘蛛头子》 《蒸汽朋克之当土著恢复记忆》 《今天琴酒也在演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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