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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重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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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落在遂溪江西岸的这些别墅都有几十年的历史,树木掩映,光影斑驳,琉璃瓦闪着炫目的光,周围又都是美术馆,华侨博物馆等等公共设施,价位比起在郊区新建的那些高了几倍之多。
不温不火的阳光让人昏昏欲睡,邵燕翎沿着江岸走了大概二十分钟,穿过空旷的中心设有喷水池的广场,左拐右拐来到一处古老的别墅,按了门铃。
一个年轻人开了门,邹逸晗正在忙着指挥人布置客厅,回头看到了来人,三步并作两步地走上来。
看到他情绪激动张开双臂要抱的架势,邵燕翎便反应迅速地闪到了一边。
他可受不了和男人拥抱。
“做什么?”邹逸晗有点受挫,语气里都是委屈:“两年多没见了,还认什么生?”
“就是两年多没见了才认生。”邵燕翎双手插兜漫不经心地打量着这个房子。
阿翎这小子从小就是这样,外冷内热,喜怒不形于色,让人猜不到他心里想的是什么,在邹逸晗看来未免有点阴沉,他可做不到这样,憋都要憋死了。
邹少爷还是激情难耐地拍了一下他的肩膀,得意地挑起眉毛:“房子不错吧?”
他点了点头,是不错,花了两千万买下的房子能不好吗?
得到他的认可,邹少爷心里乐开了花,道:“阿翎,这里还没布置好,我们去楼上说话。”
他们一起上了楼。
邹逸晗把一叠资料推倒邵燕翎面前,便呈大字型伸展了身体坐在沙发上。
“这些都是白路江收买你父亲公司的员工所签的保密协议。”
“你怎么弄到的?”邵燕翎边看边问。
“那些人,不都是为了钱,威逼利诱一下很容易搞定。”
他说的云淡风轻,就好像打断别人三根肋骨的不是他而是另外一个人一样。
“不过,最近那些人一个个死的都很惨,而且还屡屡上新闻。”邹逸晗眯着眼睛,眼神三分讥诮,七分萧索。
邹逸晗的脸长得非常漂亮,像狐狸一样妖娆,总是让初见他的人不自觉地低估他的能力,结果必然很惨。
他暴虐的程度比起肌肉虬结满脸刀疤的男人厉害上几百倍。
“虽然我也想他们死,可却不是我下的手。”他又补充了一句。
“你是说,”邵燕翎看了他一眼,停顿了一下:“白路江在杀人灭口?”
“我可没这么说。”他双手交叉枕在后脑勺,抖起二郎腿,“这就要问我刚刚派出去的侦探了。”
“先别说这个了,为了这群人渣烦都要烦死了,一起吃火锅吧。”邹逸晗忽然换了一副表情,兴致冲冲的提议道。
邵燕翎却兴致索然,他脑子里都是在清凉山遇到的尸体,那具尸体已经面目全非,还真是看不出是谁,白路江为了不让人查出来这些死者的身份便把他们肢解和毁掉面部,目的就是为了不让警察查出死者之间隐藏的联系,这样说也解释的通,但为什么不直接毁尸灭迹呢?这样做不是更干净吗?
白路江城府太深为人太复杂,他的嚣张跋扈就是本着自己精于算计的本事。
他从来就不会让人猜到他做事的套路。
“喂,你到底要不要吃?”邹逸晗看到他无视他的话便一脸不高兴。
“我不吃了,我还得回去做饭。”
邹逸晗看到邵燕翎一脸认真地说出这样的话,简直就觉得比看到王母娘娘踏着五彩祥云跟上帝约会还要诡异。
还是两年前那个冷漠得不食人间烟火的邵燕翎吗?他都快认不出他来了。
他黑着脸:“你别说周三晚上的乔迁party也不能来。”
邵燕翎站了起来,把手里的资料理了理,收进了书包,看着他说道:“我真的不能来,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现在高三了,晚自习得上到10点。”
靠,邹逸晗觉得自己的眉毛已经气的一突一突的,当下就想找个人狂揍一顿。
“10点之后也可以。”他对着邵燕翎已经是他好脾气的极限。
“逸涵,我不是不想来,晚上太晚回家我姐会担心我。”
邹逸晗一张好看的小脸气得通红,要是别人他早就发飙了,瞧他这样子,不会还想着做个好学生考上重点大学做个朝九晚五的上班族平时还帮小孩换尿布扶老人过马路兼拿个见义勇为的奖章?
从小一起穿开裆裤长大的兄弟里面,邵燕翎可是最乖僻的那个,但不知道是不是他邹逸晗欠他的,他最看重的就是阿翎,就算每次他把自己气得七窍生烟,最后还是厚着脸皮放低姿态跟他套近乎。
但是两年没见,他对他的态度简直让他心寒。
他以为自己他妈累死累活冒着极大的风险帮他调查邵氏的事情是为了谁?
“那个女人?你就那么看重她?”邹逸晗酸溜溜地说。
邵燕翎一脸阴沉,一字一顿道:“她是我姐。”
两年时间一个叛逆少年就被从一只野狼被驯服成了家养小白兔?这女人有这么大的魔力?
或许是阿翎小时候因为身体羸弱小病不断被寄养在云城的舅舅家,从小就缺失亲情,如今又父母双亡,所以对这个唯一的姐姐视若珍宝。
邹少爷就这么心里义愤填膺脸上又不敢发作,愣愣地看着邵燕翎消失在了门口。
人一走,邹逸晗就一脚踢在了沙发上,新买的真皮沙发上马上戳出个大印子。
不行不行,一定要见识一下这个女人。
江小笛忘不了两年前参加的那次朋友生日聚会。
大家觥筹交错欢声笑语喝的酩酊大醉,酒桌前都是涨得通红的脸和朦胧的醉眼,一片其乐融融的样子。
期间她瞥见丁弈书悄悄出去了,于是她也趁别人不注意跟了过去。
她静悄悄地走着,像是一个探秘者,走廊的灯昏黄而黯淡,她的内心既燥热又紧张。
她从玻璃窗看见黑暗里一个影子倚在阳台那里,静静的,带着点落寞的样子。
江小笛感觉自己的脸热热的,酒液在她的胃里翻腾,她喝了不少,足够壮她的胆,却不至于扰乱了她的神智,相反,她从没有感觉自己的头脑比现在更清晰明白过。
她走了出去,一眼就看清楚了丁弈书,他在阳台角落里,正从烟盒里捏出一支烟咬在了嘴里。
打火机吐出血红的火舌,在黑暗中舞动着,像一个妖娆的女人。
他发现了她,在烟雾缭绕中盯着她。
他明显不认识她,眼神中带着探究,这桌人中很多都是第一次打照面,即便如此,大家在酒桌上你来我往一阵就如同相识十几年的老友了,几分真几分假心照不宣。
她更加走近了,让他能看清楚她的脸,她的脸长得非常漂亮,她对这一点很自信,前仆后继的男人也在加强她的这股自信。
渐渐的,他迷醉的眼睛里突然生出一股错愕,绝对不是平常那些男人的惊艳轻浮的目光,而是另外一种,更加亲密的,难以捉摸的,迷乱的目光。
连她自己,也被这种目光惊到了。
但是她知道她已经撩起了他的兴趣,这一点让她感到欣慰。
夜晚的凉风吹在他俩的身上,逐渐吹散了他们身上的燥热,但却吹不散江小笛心中的燥热,反而越积越多。
“你好,我是江小笛,是杜安的朋友兼学妹。”
杜安是今天的寿星,也是他的同学。
她早已酝酿了好久,说出来的时候还是带着微微的颤音。
“你好,”他的眼睛在黑暗里却泛着柔和的光,“这么说,你是我的学妹了?”
她知道她已经取得了令人满意的第一印象,她知道他的个性,对于没有好感的人会是什么态度。
她笑了,带着一点腼腆和少女的娇羞。
其实她已经控制得很好了。
在和一个三年来一直把他当做偶像一般崇拜和爱慕的的人在这样一个月明星稀凉风习习的夜晚独处,没有痛哭流涕已经是控制得很好了。
在医科大学的时候,丁弈书永远是带着普通学生可望而不可即的神一般的光环而存在的,他永远只会出现在各种颁奖典礼和新闻报刊学术杂志的版面上,他永远是她这种平凡的学生无法企及的对象。
“我刚刚是该叫你一声学长的,不过一时紧张只顾着自报家门。”她抱歉地笑笑。
“没关系,你不用紧张,”他夹着烟的手搭在扶栏上,那股猩红忽明忽暗,“你长得这么漂亮,我应该紧张才是真的。”
他恭维别人的时候说的很随意,不会让人感觉到压迫感,让她心花怒放。不像别的男人,即使怎样夸赞她的相貌,她也生不出半点高兴。
那一天晚上她激动得睡不着觉,是三年来最开心激动的一个晚上,他们就这样认识了,比他认识她要晚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