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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Chapter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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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唐清进湖州城已经五天了。
我们游了天目山,观藏龙瀑布,赏碧涛竹海,唐清当然玩得不亦乐乎。
我和唐清在萧家也已经住了五个晚上了,唐清当然住得心安理得。
我们和萧珊珊是老朋友,不,确切地说,唐清跟她更熟。
唐清和萧珊珊是在一年前的“武林名媛才艺大赛”上认识的。
这是不知道哪个混账东西,吃饱了撑着想出的一个名目。
我很看不起,可唐清却参加了。
女人就是女人,蜂逐花飞,蝶随花舞。人多嘴杂的地方,是女人的天下。
唐清虽是那个特别的唐清,可她也不能例外。
每年她都是兴高采烈地去参加,也心满意足地输了回来。
去年,唐清仍然代表沈家堡,萧珊珊则代表湖州萧家。
萧家“飞刀门”声势浩大,萧家飞刀堪称武林一绝,萧家人在黑白两道也有着很高的地位和声誉。
于是,在初赛的时候,萧珊珊和唐清分在了一组,同桌而食,邻床而睡,共同竞赛。
当然,去年唐清还是输了,而萧珊珊也没有过初赛。
唐清回到了沈家堡,此后的一年,唐清多了一个新的兴趣,和萧珊珊通起了信,飞鸽一来一往,倒成了南北之间的一种习惯。
一个月前,萧珊珊送来了这样的一封特别的信——
清妹妹,
展信好。近日天气转凉,北方不比南方,那凉怕也是透入心骨的。清妹妹说自己本是南方人,看你身子单薄,不知过了这么多年了,可曾习惯了北方的天气?清妹妹有那么爱你的夫君,怕是夜夜高/床/暖/被,拥/爱/入/怀,也不会觉着凄寒了。唉,可是我,最近却常常生出一种世事轮回、前途渺茫的苍凉感。我的眼前罩着团团迷雾,怎么拨也拨不开似的,如果清妹妹在,就好了。你知道我身在怎样的家庭,关系那么复杂,人人自顾安危,一个也信任不得。我是萧家的长女,清妹妹知道身为长女的难处。有资格拥有父亲独传的飞刀绝技,又不是我的错?有资格继承萧家的家业,也不是我的错!他们,他们怎么能……如果清妹妹在,就好了!最近我常常感到害怕,每次午夜梦回,我都大汗/淋/漓,几曾何时,我开始觉得我的头顶、肩头、手臂、腰/侧、胸/前都被搭上了一只手,我不认识它们,可它们却牢牢地掌握着我。我分不清这些手是来自同一个方向呢,还是……还是各怀鬼胎啊?清妹妹,怕久了,我真的,真的会……
唐清是坐在听松院卧房里,在临窗的书桌旁,读这封信的。
那时,我正在她后面,坐在我们的卧床边沿,我正把仆役们洗净晾干的衣物——我和唐清的衣物——把它们一件件叠好。这种事我们一般不用丫环和小厮,我们喜欢自己做,有时是她,有时是我。
我一边叠着,一边不时地抬头看着她细瘦的背影,胸/中/满溢着知足的幸福。
许是萧珊珊这封信很长,唐清读了很久,读到一半的时候,她突然“腾”地站起,伸手推开了面前原本/闭/着的窗户,霎时,一股强而有力的冷风吹了进来。
是什么内容?她看得这样热血沸腾?
这么吹着,她可会着凉?
我狐疑地多看了她几眼,直到把自个儿手中最后一件衣衫叠好,轻轻地走动,开了柜子,小心地放好。
然后,我再次转身看着唐清,她的坐姿未变,可是,我还是察觉到了她的不对劲。
我重新打开衣柜,拿了一件披风,披风洗得甚白,还隐隐透出一股清香。
我站在了唐清身后,将披风敞开,细腻柔缓地覆上了她的肩头,立即,我感觉到她从肩膀到手臂都在微微颤抖。
她马上回应了我,反手搭上自己肩头,碰着了我的手,我又可以感觉到她的指尖也是冰冰凉凉的。
当然,也可能是受了风的缘故。
可我分明记得,这份寒凉加上这种颤抖,我和她各自都经历过。
我父亲的噩耗传到沈家堡的时候,我就学会了。
她父亲死的时候,她也是连带声音、浑身颤抖地赶着我。
于是,这么多年,我也学会了总结规律,唐清是有预感的,特别是对罪恶的预感,当她嗅着邪恶与丑陋的时候,她也会感同身受地担心与忧虑着。
由此更可以断定,萧珊珊送来的这封信,决不是一盏省油的灯。
而送来这封信的萧珊珊呢,难说,难说。
唐清正回头看着我,在这种注目下,我的心不规则地跳动起来。我猜唐清接下来的话,我一定不会乐意的。
“研,我们去湖州可好?”
她在请求我,她一向自处得很好,从来不对我多做要求,以至有时我甚至觉得我的所谓保护,在于她根本是无足轻重的。
可是她这么请求着我时,就表明她的“不达目的不罢休”了。
“唉,我们跟她又不熟,你这么特意为她,又何必呢?”
“可是,我也想着南方了呀,湖州的笋竹味道很鲜美,研,你应该尝尝。”
“早知如此,刚刚那叠衣服——”我转身走到衣柜处,重新打开,拿了一件在手里,又说道:“就不该放进去的。也省得我们再打包整理,费了时间了。”
唐清通常会在我做了这样的表示后,恰到好处地笑,灿烂得可以。
我不由地目眩神迷,丢了理性,怕是做了多么严重的决定,也不自知吧。
很多时候,男人的错误,也是由女人开始的。
唐清轻快地在房内穿梭,很有兴致地整理行李,我始终拧着眉头,这一次换我有不好的预感了。
总觉着唐清的笑也仅止于此吧,进了湖州,她,会后悔的。
奇怪,我竟这么觉着了。
更该死的,我的想法也灵异地应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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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清在湖州的这些日子,爱上了这里的腐竹的味道。
我嫌那玩意儿嚼着不干脆,起初是不敢恭维的,可她喜欢,我也只能喜欢了。
听说,湖州城里,腐竹做得最好的,是临水街的王记作坊。
几乎天天,我都陪唐清慕名登门购买。
王记作坊也真像它的名字,日日都是旺季,生意好得不得了。
可我和唐清在湖州的第六天——
这一天也是个好天气,大清早的,枝头鸟就叫个不停。
后来,我们才知道,这鸟原来不是来报喜的,而是报丧的。
王记的儿子小明的尸体,在这一天早上,被发现在城东郊外的树林里,发现时,已经死了两天了。
当然,小明是两天前就失踪的,王记报了官,也摸天黑地找遍了全城,就是没有想到辛辛苦苦拉扯了六年的宝贝儿子,竟会以那样的方式重新出现在他面前。
乍一听到消息时,王记的老婆就两眼一黑,不省人事了。王记是男人,一家之主就是在这时候发挥作用的。他虽然也很想晕,可他就不能晕。王记挣扎着跑到城东树林,认了小明的尸体。
王记到的时候,官府已有办案人员在场,封锁了周围一带。
捕快对他说:“你儿子的尸体暂时不能让你领回去,不过——咳,你还是先看看吧。”
那名捕快说着话时,王记已经隐隐察觉到一种不祥的别扭的氛围了,不知捕快们到底看到了什么,才会有那么阴惨惨的口气。
王记舔舔嘴唇,这时候他根本没有力气正常回答。他转转头,快速瞟了周围一圈,笼罩在整个树林上头的是晦暗沉沉的雾气,穿梭在树丛间的捕快们已经开始了搜查证据的行动,还有星星点点散落在他身后的,是好奇观望的周遭村民,已被当作目击证人,被捕快们强行留了下来。
王记想,他是一个男人,王家最强的男人,这个时候他不看,他不认,还有谁来做这样的事?
王记是拖着脚步蹭过去的,在他走过的泥地上留下了颓败绝望的印迹。
王记掀开盖在小明尸体上的白布,奇怪,他竟没有感到害怕,那么,为何刚才那捕快的口气……
王记记忆中的儿子,并不是一个干净聪明的小孩。他一直很忙,作坊的生意虽好,可有谁知道,他每天在上面花了多少心血。所以,王记早就和老婆说好了,儿子由她带。老婆是那种典型的三姑六婆,王记也隐隐觉着老婆喜欢装饰打扮,不管不顾儿子,这么样是不对的。可他又有什么办法,六年来也只能如此了,幸好相安无事。
所以,湖州城的人都知道,王记作坊的腐竹做得极好,可王记的儿子是个顶脏顶脏的顽劣不堪的小孩。
王记在看到尸体的一刹那,不是感到害怕,而是异常的惊讶。
在他印象中,从来没有看到过小明像今天这样干净清爽的,小明在死的时候,竟然是最干净的。
小明身上的衣服被换过了,整理得不带一丝皱褶,从头到脚,小明摆着的姿势都是安静祥和的,双目紧闭,似乎心安理得地登了极乐世界。
看着看着,王记只会觉得儿子是睡着了,而不是——死了?
“看来,孩子死的时候并不是很痛苦啊!”王记叹息,说了这么久以来的第一句话,奇怪,仿佛身儿飘飘,心儿轻轻,解脱了什么。
“你儿子是被人掐住脖子、窒息而亡的。”捕快例行公事,冷冷地说道。
“啊,那么,他的样子怎么会……”王记这时才振作了精神,到底喊出诧异的声音了。
“很平静,像是被人悉心整理过一样,对不对?我们也发现了,才觉得诡异莫测的。从孩子身/下和脚后的泥迹看来,他明显不是轻松地死的,他也挣扎过,那种痛苦我们活人不会理解。但凶手为什么要在杀了他后,还做了这么多费劲的后续之章呢?”捕快解说得倒是很详尽,仿佛生动地描绘了小明死时的一幕,让王记也不由对自己第一声叹息,心有所愧了。
“是啊,为什么呢?”王记摇摇头。
“还有,请你看你儿子的尸体,仔细地看……不,不要那样,请你走近一点,蹲下去……对,掰开你儿子的口,你会看到……”
王记看到小明原本紧闭的口中,塞满了整整一嘴的泥巴,堵住了舌头,仿佛不让那股冤魂上阎王殿诉冤似的。
王记“呀”的一声,双腿发软,瘫坐在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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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唐清到王记作坊很方便,因为临水街就在萧家的后面,萧家后院的那一面围墙,甚至也成了临水街的壁墙。我和唐清只要从街头绕一个弯,顶远就顶容易地看到王记作坊了。
唐清这天当然没能成功地吃到腐竹,我和唐清到临水街时,走得近了,才发现王记作坊里里外外挤满了人,连生意最好的时候,也没有这么多人。
我们当然也想/挤/进去看个究竟,但一来我们不是亲朋好友,没那个资格,二来我们不是街坊邻舍,没那个感情,充其量也只是王记腐竹的爱好者而已。
所以,我们只能停在外面观望了,却也因此得到了不应该听的消息。说是不应该听,那是提防着唐清的,只有我最了解,唐清的好奇不是为她带来幸运,常常是惹祸的根源。
可是天下又有哪一只耳朵躲得过流言呢?天下又有哪一种话语强得过流言呢?
“小明死得那个惨呐!唉,王记有多伤心呐!看来,也有好几天不能开门做生意了,这日子啊……”
“是可怜,可老哥啊,咱们在这儿说句实话,这王家一家都太不像话,王记一门心思管着作坊,老婆孩子都不顾,王记老婆呢,咱说句实话,美则美矣,可——嘿嘿……”
“对了,还有他那个所谓宝贝儿子,虽然不能说死人的不是,可临水街谁人不知,这孩子是天生的天狗精,领着一群半小不大的毛孩,天天那个作天作地呦!白天吵得人不得安生,咱还好,离得远了,也听不太见,可那大户人家萧家的后门后院不是正对着王记作坊吗?人家萧公子一个读书人最经不起这样吵的,萧二夫人几次三番派仆从来说话了,可王记还是不管,任由小明胡闹。唉,疼孩子也不是这样疼法呀!咱说实话,看吧,到底惹祸了。”
“哎呦,我还听说一个更诡秘可怕的消息呢!据说——小明的尸体被发现的时候,嘴里塞满了泥巴,摆明了死后也不让他开口,生生世世堵着那张嘴了,怕不是——阎王爷派了小鬼来勾了他的魂,填了他惹事生非的口吧?”
“哼,谁说不是呢?”
这俩家伙为什么这么多嘴,为什么这么多嘴啊?!
背地谈论也就罢了,为何要让我们听见,为何要让唐清听见?!
我不是懦弱怕事,而是担心……她跳进是非漩涡里,碰着危险啊!
唐清眼珠子一转,居然抿着嘴在笑,所有神秘、凄惨、诡异、恐怖的事件中,但凡碰着的人都不会笑,只有唐清会笑。
她这个习惯也不知是何年何地向谁学的。
她一转身,朝着王记作坊,狠命地挤了过去。
那股子拼劲,在平时在她身上是不多见的,以至我担心她这么个挤法,是否会伤了身子?
我暗叹一声,两步上前,赶上了她,大手一护,包围了她,率先侧着身子,皱眉忍受着肩侧、手臂、背后、腿脚处的碰撞,倒别说,这么多人的力量不容小觑啊!
我和唐清挤到王记面前的时候,我发已散,衣已乱,但唐清完好无损,这样就够了。
唐清看着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王记,当时就下了第一个决心,从此再也不要光顾他家的腐竹了。
唐清也会皱眉,难得。
“王记,你可要节哀!”
“呜呜呜……姑娘,谢谢你了。姑娘面生,还这么同情我们,大家都同情着我们,小明在天之灵……小明啊,我最乖最巧的儿子啊,这是遭了什么孽啊!”
王记抬手一抹脸颊与嘴角,把眼泪和鼻涕搅成一团,用手背来回反复擦了好几遍,突然忿忿地放下,面前正巧摆着一桶早晨做了一半的豆腐,十根手指齐齐插入。
唐清当时下了第二个决心,看来,以后各家做的豆腐也要少吃,再怎么好吃,也要忍着!
“小明死的时候,嘴里塞满了泥巴?”
“怎么好的不传坏的传呢,姑娘我跟你说,我们家小明死得真冤,阎王爷不会忍心……”
唐清打断了他,“小明平时是个吵吵闹闹的孩子?常惹得街坊意见连连?大家都叫他惹祸精?”
“你这个姑娘怎么这么说话?小明那叫活泼,那叫开朗,什么惹祸精?姑娘看你好心好意,怎么又会说出这样的话?你……”
唐清又打断了他,“小明平时常常和哪些孩子在一起玩?街坊邻舍的,一定有一个群吧?”
“是呀,我们家小明顶活泼顶好心的,别人不愿意找着玩的孩子,我们小明都当作朋友,像隔壁打铁铺的那个哑巴姑娘小花,还有街头身世不明、肮脏不堪的小乞丐,唉,这样的孩子,这样好心好意的孩子怎么会……”
“所以,他就是这么被杀的!”
唐清问完这三个问题后,便不再看着王记,仿佛是自言自语地下着结论,“因为——他是个惹祸精!嗯,接下来就要找到那样一个人……”
唐清这回半句没有说完,却被王记打断了,“你这个姑娘,说话太过分了,你,你……”
唐清就是这样,和她说话常常会话不投机半句多,因为她太聪明,也太直率,很多时候她的话真实得令人受不了,我这么多年却已习惯了。所以我的心很坚强,早就能承受跟着她处处不被欢迎的处境。
就像这一刻,唐清问了三个尴里尴尬的问题,我却被王记硬推着要赶出作坊。许是王记平日磨豆腐磨惯了,这手劲儿还不小,我的后背心被他按得微疼。当然,唐清依然无恙,因为我察觉形势不对,大手一张,唐清还是被护在了我的怀抱中。
“喂!推什么?”我发怒了,被他按得不耐烦了,终于转身,一声大吼。
许是我瞪起人来也挺吓人的,王记一怔,手是没有收回来,仍旧往前伸着,可却没了力气。
现在,我轻易不用武功了,尤其对待这样的平民百姓,即使再发怒、再没有耐心的时候。
因为唐清说,武功不是用来征服的,当你判断你施的那一招对任何人都没有好处时,你就不应该表现你是个武林高手。人与人没什么两样,我想唐清说的对。
于是,这么些年,我学会了使用自己的声音和眼神,这俩玩意儿用起来也挺管用。
所以,王记在这时候还是被我唬住了。
可我不知动了哪个莫名其妙的念头,心里涌出一股冲动,就像凭空有另一张嘴代替了我的一样。
“你们住在萧家的后面,小明的死要真是被阎王和小鬼勾了魂,那唯一可能下毒手的就只有住在萧家的那只青面鬼了!”
“研?!”唐清掩口惊呼。
她在惊呼,而伸出小手掩了我的口。
而我,说出这一句话时,就已然后悔。
王记瞪大了眼,周遭也霎时无声,仿佛被定了什么魔法一样。
王记好不容易找回自己的声音,“什,什么,这位大爷你说什么?青,青面鬼?萧家的青面鬼?”
他为何这么惊讶?我是后悔不该点出大家都心知肚明的事,可看他和众人的情态,竟也像是首次听闻?萧姗姗不是说,这是她们萧家独一无二的吗?
“萧家有鬼?我们,我们怎么都没听说过……”王记看着周围众人,大家一齐无声点头。
啊?不是湖州城最有名的青面鬼吗?不是人尽皆知的吗?
“原来——萧家有鬼?!”
满屋沸腾,声震于天!
这下子不用王记推着我们,唐清拉着我已然悄悄忧忧地退出了。
我和唐清在马路上走得很远了,唐清才说了一句,“这个世上只有在两个场面里,能无意中获得最真实、最详尽的信息,一个是婚礼,一个是葬礼。王记的话,小明的死,点出了很多!”
那天晚上,唐清依然睡得很好、很熟,我翻来覆去,琢磨白天的事情。
我回转头,一个侧目,看到了身旁臂弯中唐清甜甜的眼,蜜蜜的笑,我才突然惊觉,原来她那三个尴里尴尬的问题,是极有道理,也是极有深意的。
第一个,问了死者的情状与死因。
第二个,查了凶手犯案的动机。
第三个……唉,第三个,却是最不好的预感,我们在湖州的日子难以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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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黑暗中睡了很久。夜雾升,月光起的时候,“我”才出来。
“我”住的地方,太好了!白天,“我”迷迷糊糊睡着的时候,听到了萧家和整个湖州城的不平静。晚上,“我”推开窗子,闻着清凉舒爽的夜风,听着悦耳动人的老鸦叫声时,能看到萧家所有人沉静地入睡。哼,众人皆睡“我”独醒,所有人的日子过得太安稳了,没有“我”的存在,岂不是少了很多乐趣?包括——新近住进萧家的那对男女。
女的“我”没有见过,却听过她的声音,沉沉软软的,想来也并非什么天香国色。
那个男的,嗯——
“我”向来讨厌阳光,我们“这种东西”从来没有那个资格享受阳光。可是姗姗说,“我”应该到院子里多走走,否则,“我”就要被所有人遗忘了。可是,“我”早就被世人遗忘了,不是吗?在十几年前,“我”就从家人的心中消失了,尸骨无存!只除了姗姗。
那天阳光很盛,“我”勉力走出了房门,来到后院那片宽阔平坦的草地上。
“我”还记得,小时候“我”和姗姗在上面踢毽子,玩风筝,聪明的“我”还在那里教了姗姗第一刀……
当时,那个新来的客人就躺在草地中,呈着大字形,很是悠闲放松。
“我”走了过去,他的眼睛闭着,可是“我”还是立即分辨出他是个极英俊极好看的男人。
“我”虽然在那个黑暗的地方住了十几年,姗姗也不让“我”轻易出现在陌生人面前,可是“我”很聪明,一直聪明。
于是,“我”对这个年轻好看的男人产生了兴趣,愣愣地站在他面前好久好久,“我”盯着他看,可是他躺着、眼睛闭着就是不看“我”。
他的头下枕着一本书,看来他对这本书很没有耐心,书页边沿/翘/起/着,卷得很破陋了。
可是他居然会微微侧过脸,脸庞的肌肤触着了书籍的封面,来回/摩/挲/着,仿佛不像在蹭着书,而是在亲昵着某个人。
怎么会有这么幸福的表情?世上怎么会有人被别人这么幸福地宠念着?
“我”的心一阵/疼/痛,仿佛牵动了记忆里某一条最痛苦的回忆。“我”抖/抖/身子,还是离开算了。“我”早就对姗姗说,阳光下不是适合“我”的场所。
就在“我”要转身离开的一刹那,他睁开了眼。他没有说话,也没有大叫,只是盯着“我”的那双俊目里混合着诧异、惊恐、质疑、还有深深的厌恶。
就是这样,“我”不喜欢人,这个世上所有人,包括害“我”的和爱“我”的,“我”都憎恨。
姗姗?对,姗姗“我”也恨,就是她对“我”做出……
“我”迅速离开了那个男人,飞快地跑着,跑得很急也很热,掌心微微渗出了汗,湿了手,用手提着裙子时,也湿了裙子。
“我”跑回那个属于“我”的地方时,更明确地断定,世上所有人都没有生存的资格与价值,“我”/顶希望/顶希望他们都成了与“我”一样的……
“我”靠着纱窗旁,月夜清辉,银白色的光/淋漓尽致地洒在“我”身上,“我”也学着白天那个男人的样子,微微踮着脚尖,探出窗外半个身子,缓缓闭上“我”的眼,两手慢慢张开,摆了那个好看的大字形。“我”又想,“我”也有心爱之物,“我”也可以摩挲着,“我”也可以显出那样幸福的表情。于是,“我”的脸贴着纱窗,来回蹭着。纱窗是半透明的,薄薄地透着天上的月光,月光穿越而过——如果,这时候,有人绕到“我”的对面,透过纱窗看着“我”,第一个深刻印象就会是,“我”大半个青面里闪着的幽幽冷意和无尽的杀意。
“我”想,这时候开始大开杀戒,也不算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