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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印象深刻 ...

  •   第二天一大早,林梵行穿戴整齐,只吃了一个白水煮鸡蛋,就匆匆跳上了门口的公交车。到达千盛公司门口时,见面前停放着几辆商务车,工作人员来来去去的忙碌。林梵行扫了一眼,很快就确定了自己的位置,他走向一群叽叽喳喳面容清秀稚嫩的年轻人,这些都是和他一样来当群演的模特。
      通过交谈,林梵行知道了这次要拍摄的是一个大型网游的宣传片。
      “是仙侠游戏,你玩过吗?”旁边一个清瘦的男孩子很活泼地问林梵行:“我昨天晚上还玩过这个系列的前传。啊,那个迷宫好变态的。”
      林梵行不玩游戏,但还是很感兴趣地问:“哦,是吗?游戏人物有几个?”
      这个清瘦的男孩叫洛云,瞧着很机灵。他往林梵行肩膀上一凑,手指在那一群工作人员里划来划去,低声说:“这次请的游戏代言人都挺厉害的。男主角是何朝露,女主角张雨停。游戏公司倒是挺舍得烧钱。”
      林梵行十分惊喜,两手在口袋里翻找,开口道:“我要找何朝露签名。”

      洛云小肩膀一抖,薄嘴唇一撇,十分地不屑:“他有什么了不起,演技差,脾气臭,无非是仗着有人捧他罢了。”
      林梵行认认真真地说:“但是他长得很帅啊。”
      洛云下巴一扬:“演艺圈还缺长得好看的人吗?远的不说,只看咱们这一群人,相貌在何朝露之上的不胜枚举。”手指在林梵行胸口一指,再指向自己:“咱们两个,也半点不输给他,只是差了运气罢了。”

      旁边的巨幅广告牌上贴着何朝露的照片。他的确是一个美男子,但又并非平常的俊美清秀。何朝露年纪轻,但天然地带着一点落落寡欢的气场,好像全天下的富贵荣华和他没有一点关系,他的神思总是游离于这个世界之外。

      林梵行微微一笑,觉得这个洛云口无遮拦,挺有意思。

      汽车载着这么一群人来到几公里外的荒野,这里已经搭建了摄影棚。此时已经是深秋,天高地眼,暮色四合,倒是很适合拍外景。
      下车后,他们被带到副导演身旁,羔羊似的原地站着。副导演眼神略扫过众羊,伸手指了几个人:“你们去那边换衣服。”被叫到的人自然欢欢喜喜地跑过去,去领那些稀奇古怪的古装,剩下的比较可怜,只能穿怪兽的铠甲,连脸都不能露的。

      林梵行穿着一套独角兽的衣服,手里拎着兽头,十分忧伤。这时候换上书生服装的洛云跑跑跳跳地过来,吵着让林梵行给他照相,又安慰道:“唉,别难过了,你那身衣服至少保暖呢,你看我,里面都不能穿保暖衣,冷死了,快照快照。”
      林梵行掏出手机,刚解锁,就见远处一个高个子骂骂咧咧地跑过来,劈手夺了手机,吼道:“谁让你拍照的,不能拍照,不能拍照,来之前怎么给你们交待的?!”

      两人都吓了一跳,林梵行隐约记起宣传方的确有保密的规定,他忙放低了姿态,连连道歉。那人不依不饶,一定要把林梵行赶出去。
      两人正吵着,旁边看热闹的洛云抱着臂膀,终于开口:“老赵,他是新来的,这次就算了吧。”那人看了洛云一眼,把手机丢给林梵行,训斥了几句,转身去忙别的了。

      林梵行对洛云有些另眼相看了,问道:“你认识这里的人?”
      洛云支吾了一下,道:“算是认识吧。”又低头整理腰带,对林梵行说:“你来看看我的衣服,是不是有点紧?”
      林梵行见他不愿意多谈,也就没有再问。

      宣传片总共分为五场戏,第一场是男主角在山中修习法术,第一次下山降妖,遇到了女主。何朝露从化妆间徐徐而出,头发高高挽起,一身紫色长款道袍随风飘曳,白玉腰带将腰束成细细的一捻。称得上美艳绝伦,风华无双,可惜脸上淡而麻木,没什么表情。
      林梵行穿着独角兽的衣服在山上来回奔走,被主角一剑刺死,于是安然地倒在地上。透过兽头的鼻孔,林梵行看到了何朝露飘然远去的身影,还是觉得他很好看。
      这人根本不需要演技,只凭一张脸就可以红透半边天了。

      当然,何朝露的演技也是太令人头疼了。
      与女主初见时,男主要表现出第一次见到异性的惊奇和天真。何朝露木着一张脸,对张雨停说:“哦,原来你就是女人?”两人争吵时,男主要表现出男孩子的固执和蠢笨,他却把长剑一收,淡而无味地说:“你这样是不对的啊,你怎么那么笨。”女主气恼哭泣时,男主要流露出惊慌笨拙与怜爱:“对不起啦,是我不对,你说什么就是什么。”结果何朝露臭着一张脸,望着远处的山丘,缓缓地说:“对不起,我,嗯……”他忘词了。

      张雨停穿着薄薄的纱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很艰难地跟这个男花瓶对戏,也亏得她有敬业精神,没有当场走人。旁边的导演大感头疼,举着台本给何朝露讲戏:“小何啊,你这个眼神还是不对,你看看我。”大胡子导演对着空气,做出了年轻小伙子恋爱时的青涩神情。
      何朝露也知道自己的缺陷,他看了看导演,又极力地模仿,做出了一个面无表情的模样。
      导演给他示范了几次,最后差点崩溃了,只得把台本一摔,一忍再忍,说道:“算了,后期用音乐和台词补救,今天收工。”
      这一场戏算是过了。眼看日头已经偏西,众人三三两两地去领盒饭,吃完了饭又各自回去。这些群演来的时候是坐大巴车,回去的时候却大多数都有各自的私家车来接。
      洛云与林梵行并肩而走,相约去附近的夜市吃烧烤。洛云的心情似乎很好,两手插在卫衣口袋里,在公路上跳来跳去,嘴里说着哪家的东西好吃,哪个牌子的衣服很潮。林梵行没拿到签名照,有些失落,对洛云也爱理不理的。

      一辆银白色的卡宴优雅地停在两人旁边,车窗降下来,里面坐着温澜,他大概是从此地路过,车内播放着悠闲的小提琴曲,他抬手搭在窗玻璃上,开口道:“好巧。”
      林梵行转过脸,微笑着走过来,旁边忽然刮过一阵旋风,他再一定睛,就见洛云像一股软糖地倚在车窗边,抬起纤纤细手擦汗,嘴巴撅得高高的,似喜似嗔道:“还说呢,人家都有豪车接送,唯独我们两个穷小子在马路上溜达。”复又欢喜道:“温先生,幸好遇到了你,不然我的小腿都要跑断了。”

      温澜似乎觉得有些好笑,他用食指敲了敲车门,温和道:“快上来吧。”

      洛云当仁不让地坐到他旁边,又朝林梵行招呼:“梵行,快上来。哎,这是我朋友,他是千盛传媒的高管呢。”

      林梵行哦了一声,拉开车门进去。因为不清楚温、洛两人的关系,所以没有贸然开口说话。幸而一路上洛云承包了所有的话题,也免去了剩余两人的尴尬。
      洛云一会儿夸赞温澜的新车漂亮,一会儿又抱怨当模特太累,想转行,又说某某明星整容、上位的黑历史。话题一个接一个,简直容不得旁人插话。
      温澜只安安静静地开车,偶尔回应一两句。林梵行坐在后排座椅上玩手机,他想象耳朵边有一只患了躁狂症的喜鹊,叽叽喳喳叫个不停。

      其实这个时候林梵行觉得洛云有些轻狂,在两个不太熟悉的人面前夸夸其谈,毫不避讳,简直是有点缺心眼。直到后来林梵行得知了温、洛两人的关系,才明白洛云此时是在投石问路,旁敲侧击地向温澜索要。

      本来温澜还想要请他们两个吃饭,但是洛云却挺不情愿地说:“累了一天了,我要回去睡觉。你带梵行去好了。”
      温澜在他头发上揉了一把:“娇生惯养。”又柔声说:“你既不去,那我送你回家吧。”
      洛云嗤地笑了一下,抬手在他腿上拍了一下。
      林梵行十分尴尬,脸颊也红了一半,他忙找了个借口下车,自己先离开了。

      此后温澜就很少联系他了,有时候洛云请他出来吃饭,眉飞色舞地讲自己在某某剧中得了一个角色,或者参加商演赚了多少钱。又以过来人的身份劝林梵行:咱们这种出身的人,想青青白白的在娱乐圈混,那就只有饿死的份。你别死心眼了,我今天晚上有饭局,你要不要来,我带你认识几个大老板。
      林梵行并没有“宁可枝头抱香死,不曾吹落北风中”的觉悟,他也想红,想出名,想挣钱,于是偶尔也参与一些饭局,不过他这人脾气挺冲,婉转谄媚的事情做不来,人家大老板跟他调笑几句,他虎着脸,秀眉一横,登时把人吓得一点想法都没有了。
      几次之后,没有人愿意在饭局上见到他,洛云对他也是恨铁不成钢,断言他在娱乐圈混不下去,并且很好心地劝他转行,到公司里做个策划或者自己在家开个淘宝店什么的。

      林梵行已经三个月没有接到任何业务,积蓄几乎要用尽,幸好冰箱里还有很多的蔬菜零食,使他不至于有断炊的危险。这是吴千帆隔三差五地给他送来的。吴千帆嘴硬心软,对林梵行宛如对待自己的孩子,他每次来都要把林梵行骂一顿,说他年纪轻轻不务正业,误入歧途,无所事事,还说要给他介绍一份稳定的工作,再给他介绍个女朋友。林梵行很不待见他,但也知道对方是一片好意,所以每次只是含糊敷衍。

      眼看明星之路坎坷渺茫,林梵行只好降格以求,开始找一些兼职。给人家商业活动做司仪或者在酒会里做临时的服务生之类。

      他接到的第一份兼职,是给一家房地产开发商的的庆功酒会里做侍应生,酬劳还挺高。林梵行对这份兼职挺重视,一大早就赶到了那家五星级酒店,果然看见顶层的旋转餐厅里布置得琳琅满目,他换了一身白衬衫黑马甲的侍应生服装,也加入到了忙碌之中。
      通过周围人的交谈,他了解到这个酒会的东道主是一名开发商,十分财大气粗,且深谙商机。所投资的楼群是专门针对高端客户的别墅级洋房。价格比平常的房价高两倍,但居然出乎意料地很受欢迎,刚开盘就几乎售罄,大老板心情好,请了公司员工和一些生意伙伴庆祝。
      林梵行一时好奇,问了一下价格,旁人随口说了句,均价十万左右。林梵行吸了一口凉气,再也不敢问了。
      晚上七点多,客人陆陆续续地来,闲闲地聊天喝酒。酒会气氛很轻松,有点像私人性质的沙龙。这些侍应生们只端着托盘来来回回地送酒杯,并不如何累。林梵行忙了一整天,偷懒溜出来,到门外的走廊上透气,他看见旁边的花架上放了一本楼市的宣传册子,虽然知道自己买不起,但他还是很好奇地拿起来,想看看十多万一平的别墅是什么样子。

      林梵行翻开宣传册看了几眼,心神一震,几乎站立不稳,大脑也在一瞬间空白了。那片楼盘所在的位置,赫然就是自己几个月前低价卖出去的那块地。
      宣传册子上只是印刷着楼盘完成后的效果图,看起来美轮美奂,金碧辉煌。那是林梵行做梦也不敢奢望的地方。他双手哆嗦着,想把宣传册撕碎,试了几次,只觉得浑身发软,一股邪火自胸口窜上来,将大脑烧的火热。
      旁边仿佛有人跑过来,拉了他一把,说是客人都到齐了,那位大老板也来了,快去看热闹吧。林梵行懵懵懂懂,跟着那人进了大厅。

      大厅里的众人各自安安静静地站立,望着台上致辞的男人。‘
      那就是这片别墅洋房的投资商了。他是个挺年轻的男子,身材魁梧高大,剑眉星目,头顶一束灯光洒下来,将他的睫毛和脸颊染上一层淡淡的光晕。这人就是梁倾城。

      林梵行站在人群里,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儿,复又掉头走到角落里坐下,抓起桌子上的一瓶洋酒,仰起头咕咚喝了一大口。他面色苍白,目光呆滞,酒水顺着嘴角滴落下来,他浑然不觉。

      不知道过了多久,旁边响起了悠扬的小提琴曲,那些青年男女们开始在大厅中央跳华尔兹。一个侍应生跑过来,训斥道:“你别偷懒了,仔细让经理看见。”
      林梵行抬起一双微微发红的眼睛,问道:“梁倾城在哪里?”
      那人愣了一下,诧异地问道:“你、你没事吧,是不是不舒服。”
      林梵行又重复问了一遍。那人环顾大厅,然后才指着阳台道:“梁先生打电话去了。”
      林梵行点点头,从他手里接过托盘,单手整理了的领结,大步流星地走向阳台。

      夜风很凉,阳台与大厅隔了一层玻璃,里面灯红酒绿衣香鬓影,外面却寒风凛冽星光淡远。林梵行单手推开玻璃门,又反手合上,一步一步地走向梁倾城。
      梁倾城背对着他,拿着电话正低声说着什么,他穿着一件黑白相间的粗格子风衣,背影高高大大,英武巍峨。
      “梁先生。”林梵行叫了他一声。

      梁倾城微微侧过身,看清了背后的人,遂伸手从托盘里举起一杯琥珀色的金酒。他无意间扫了一眼那侍应生,微微一愣。
      下一秒,林梵行抓起金属托盘,兜头打向他,同时合身一撞,几乎是用蛮力,把梁倾城撞出了阳台。
      林梵行胸怀滔天之怒,这一撞用尽了他的力气。三秒钟之后,楼下传来轰地一声巨响,是重物落地的声音。

      身后的大厅里依旧语笑阑珊,林梵行双手抓着栏杆,浑身瑟瑟发抖,直到这时,他脑子才略微清醒了一些。他听见楼下隐隐传来女人的尖叫声,心中模模糊糊地想,糟糕,我杀人了。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章 印象深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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