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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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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年轻时,往往很容易养成将要持续一生的习惯
习惯把鞋子一双一双按渐变色拍好,习惯用两根皮筋扎马尾,习惯涂血红色的指甲油
习惯仰望一个人
周素锦在还未见到冯衍时就开始仰慕他
彼时,周素锦还是一个初中的小姑娘,冯衍已经被美国名校奖学金录取了
周素锦成绩是很好的,上初中以后就没有拿过除第一名以外的名次。但她一直在这座小城里,她的学校也不是全市最好的。实话说来,她当时也是骄傲的,只是和冯衍比起来,她实在不足道也。
周素锦后来成为了世界上数一数二的现代物理学家,研究弦理论和虫洞,再想起初中时候的事,宛若隔世经年,自己也想不明白怎么当初眼见那么浅,就这样就沾沾自喜了。
但她当初的确是骄傲的。也是没有更优秀的人可供她比较的缘故吧,眼界自然小了。所以听到冯衍的事的时候,周素锦的第一反应绝不是倾慕或羡艳。她甚至是有点不屑的——自己不过是小,高中毕业后,按自己的成绩自然也是差不多的路子。说不定冯衍初中时成绩还没她好呢。
但她的膨胀的骄傲也只到此为止了。她是行动派,很快就从网上、父母的朋友处、还有中介那里搜了很多资料。才知道,Princeton的确是很难进的,最起码只按人数看就比靠全省高考状元要难——何况就算她高中比初中成绩还要提升一点,她也考不上全省状元。
周素锦从这时候开始仰慕他。日久经年,仰慕深化成了仰望,刻在她的心里变成习惯
她为他走火入魔——遇到各种情况,都习惯想一想,如果是冯衍,会怎样。她想象着冯衍的言行,他的经历,他的心情。揣摩着,假设又推翻假设,乐此不疲。
而这一切,都发生在她见到冯衍之前。除了冯衍去了Princeton,她甚至对他一无所知
周素锦是在她父亲一个同事的婚礼的喜宴上,第一次见到冯衍的
冯衍本来就是副区长的儿子。他爸爸算是她父亲的顶头上司,和那个结婚的同事很交好,就把冯衍也带去了。
周素锦见到冯衍都懵了——她没想到他长得这么好。
在她心目中,学习真正好的人长相都是不好的,要么就是有点呆。像她,就是胖胖的,男孩子一样的短发。开家长会的时候别的从来只听过她名字的家长,也能一眼就把她认出来——大概她是最不修边幅的女孩子,所以才一定是学习最好的那个
但她是不在意的,甚至有点清高的骄傲——我不修边幅是因为我腹有诗书,不需要把自己变得漂亮。不像那些无用的女孩子只好嫁人
但是冯衍颠覆了她的观念——冯衍长得实在好。不是当时很流行的韩国美男的那种柔弱,真要是那样她会很讨厌的。也不是很肌肉的那种,毕竟冯衍也不会有多少时间运动。冯衍长得很书生气,却有浓眉和高鼻梁。眼睛很大,而且有神,看着你的时候给人一种他在很认真地注视的感觉。个子不是非常高,但也不矮。一举一动之间给人很舒服的感觉,当时她还不懂冯衍这种让人如沐春风的举止,而不是假惺惺地给女士开车门,才是绅士风度
知道今天,直到对冯衍的仰慕消失了很多年后,周素锦都记得,冯衍在酒席上坐得和她隔了四个人。冯衍连夹菜都那么漂亮。他有修长纤瘦的手指,挥动筷子的时候好像挥到了她的心里,春风拂过。
很久以后,周素锦已经在bell lab有了自己的实验小组,她带的一个博士生问她,她觉得对她一生影响最大的事是什么
那个小男生有和冯衍相似的大眼睛,专注地看着她
也许他期待她的答案是某个知名教授的演讲,亦或是某部科幻电影的放映
可是在那一瞬间,几乎是本能的,周素锦想到了那年的那个酒席,冯衍用他细长的手指握着筷子的样子
是的,冯衍改变了她的一生。也许她原本只会从国内某个知名大学毕业,读一个实用性强的专业,做OL,嫁一个和她经历差不多的男人,生个孩子,就这样一生。
但是因为仰望冯衍,因为爱慕他,她才变成了现在的样子
无所谓那个更好或更差,原本和现在。但她喜欢这样——追逐着一个人,改变了自己一生的轨迹
即使仰慕不再,即使冯衍从来不知道,她喜欢这一段只有自己一个人知道的追着月亮跑的时光——其中的悲欢离合、酸甜苦辣,不足为外人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