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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第 29 章 ...

  •   像玉美凤这样的剑客,总有很多限制。比如说比剑输了,即使另一方使诈,也要保持他的剑客风度。所以玉美凤不能给金龙下毒,也不能再和金龙比剑,他只能无奈的看着金龙一直的在自己家住下去,一边在没人看见的地方气得牙痒痒。
      所以玉美凤赶不得金龙,只能眼睁睁的看着他在己家嚣张,大摇大摆的住下,只管纠缠他的弟弟姬霄花,几十天过去也没个要走的迹象。
      “鸡鸡花,今天你做什么?”
      金龙依然缠着姬霄花,金龙依然像最近一个月一样,孜孜不倦的将纠缠姬霄花作为他人生的第一要务。金龙总是出现在姬霄花出现的地方,也不管自己有多讨人嫌,更不管玉美凤投项他的目光有多恶毒。金龙执着的相信总有一天姬霄花会回心转意,他不就是不会生孩子么?又还有哪点比不上女人?所谓男人之间前出后进的快感,哪是其他人能带给姬霄花的啊!
      “不做什么……”
      姬老爷想了想,前天他把屋子打扫了,昨天他把房间打扫了,今天要做什么还真不知道,也许可以帮小全把他和阮昕昕的房间打扫了。
      “恩?”姬霄花犹豫了一下,为什么是小全和阮昕昕的房间?为什么不是小全的房间以及阮昕昕的房间?
      等到姬老爷终于想通他的小全和阮昕昕其实是八拜之交的好兄弟时,姬霄花才终于满足的准备去找小全,看看有没有什么好玩的。

      “园子里出菜青虫了,太太吩咐打点敌敌畏。”
      “是。”这是正常的声音。
      “啊?”这是姬霄花的声音,“花园里为什么会有菜青虫?”
      “这小的就不知道了。小爷好,咱们这院子常出虫,有时候公子爷用剑削掉;有时候他忙,我们撒点敌敌畏就完了。”
      “消灭害虫?”姬霄花对农业生产的热情被勾了起来,“我也要去!”
      于是姬霄花高高兴兴的和玉家的下人去了花园,当然还附带了一个金龙。
      在玉美凤还没有出名的时候,常常有人询问:小爷,你的剑法不错,哪里学的?于是玉美凤回答:自学的。然后人家又接着问:那了不起,怎么自学的呢?玉美凤答道:杀虫。后来渐渐美凤公子的名头在江湖上越叫越响,所谓的杀虫学剑一说也成了一个江湖传说,传说中美凤公子视人如虫,杀人练剑在他看来不过是除了几条毛毛虫。
      其实玉美凤一般都是说实话的。
      只不过我们的真实的情况,即,出没于玉家花园里的毛毛虫都被玉美凤杀得片甲不留,从来没有人想到过。
      等姬霄花到了院子的时候,看到的就是美凤公子凤凰长剑出鞘,剑尖直指牡丹花瓣上的一直菜青虫。轻轻的嗤的一声,一条生命便陨落在美凤公子冷漠的剑下。
      姬霄花脸皱成一团,就在玉美凤邪恶的剑尖指向另一条无辜的生命的关键时刻,“不要——”
      姬霄花飞扑了上去,“这样对虫虫们太残忍了!”
      “嗯?”
      “我是说,每一条生命都有他的生存权!”
      “你是说你是佛教徒?”
      在玉美凤的人生观念里,只有和尚们才整天絮絮叨叨的不要杀生。傻乎乎的,玉美凤不太喜欢搭理他们。
      “不,我是说生存权。人有人权,最基本的人权就是生存权。以此类推,虫虫们的生存权也不好随便剥夺的。”
      “啊?”玉美凤狐疑的看着姬霄花,完全跟不上他的思路——如果姬霄花真的有思路的话。
      “别白费劲了……”金龙在一旁好心提醒到,“等你哪天理解了鸡鸡花,你就可以直接飞升了,或者你也就成了像鸡鸡花一样的人。”
      “像花弟一样的人?”玉美凤想了想,还是不要了……
      “你说什么!”姬霄花冲金龙龇了龇牙,他估摸着金龙肯定没说什么好话。
      金龙被震得倒退三步才稳住身体,姬霄花怎么能这么可爱?这一龇牙的销魂……
      于是姬霄花接着说道,“阿凤哥你武功这么好,肯定杀了不少为恶作歹之徒。我真羡慕你,我要是也能一把钢刀,惩恶扬善就好了!哥哥你一定有过很多惊险的事迹吧,说说好不好?”
      被姬霄花热切的目光盯着,玉美凤开始在脑海里苦苦搜寻“惊险的经历”。不过首先他还需要明白什么叫“惩恶扬善”。美凤公子当然杀过人,不过因为太懒,他当然不会专门跑去找那些□□了良家妇女的男人来杀一杀。他只是杀过几个找上门来比剑的家伙,或是挡了他路的倒霉蛋。还因为没有掌握好用剑的力度,一不小心杀掉了,结果还要把剑上的血擦一擦。
      “当然有的……”
      玉美凤的思路是:我的花弟是最最可爱的,从那么可爱的小嘴里说出来的话当然也是可爱的。不管那么娇美的声音说了什么,暴力推翻封建统治还是保护动物不穿皮草,那肯定也是可爱的。
      “当然有的!”金龙在玉美凤搜肠刮肚的时候挺身而出,“话说有那么一回,鞑子打来,偏偏边疆的守城空虚,守将带头像东南逃窜,带的余下一班守将纷纷逃跑,自西向东,我汉人城池接连失守,我泱泱中原危矣。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
      金龙恬着脸,谄媚的冲玉美凤笑了笑。为了讨好玉美凤,金龙已经准备把他所看过的种种电视剧串联起来,编给姬霄花听。其实姬霄花根本就不需要。
      姬霄花听了金龙的开头,已经坐不住了,激动的叫道,“就在这千钧一发的时刻,凤哥挺身而出,带领众多江湖好汉,跑死了八匹好马,连夜赶到边关。一场恶战下来,凤哥全身九处负伤,但终于赶走了鞑子,保卫了我中原。凤哥含泪埋葬了战死的好汉,胡虏血,祭英灵。凤哥拖着半条命从关外回来,伤势直过了一年才养好!”
      金龙和玉美凤互相对视了一样,十分默契的点了点头,“对,就是这样。”
      姬霄花兴奋的手舞足蹈,金龙心念一动,既然鸡鸡花这么喜欢……呃,行侠仗义,那何不带着他走走江湖,走着走着就崇拜上我,崇拜崇拜就委身与我!
      “那可真真是好年月啊!”金龙不怀好意的感叹道,“江湖侠义,人人称道,但要见得真正的大侠之风,还需的自己亲身经历。”
      果然,姬霄花神往的接口道,“我也好像走江湖哦,可是不知道江湖在哪里,小全也不告诉我。要不然,我肯定收拾了就去。有一回,我包袱都打好了,准备一路问路,可是刚出门就被小全抓回来了……”
      “其实江湖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东西,”金龙故作潇洒的说,“我走多了,反而有时候想家。浪子生活是给我这种人过的,小花你还是在家乖乖继承家业吧。”
      “谁说的!”姬霄花赶忙反驳,“你带我去,我也可以的!”
      姬霄花突然间意识到面前这个常常以一种猥琐形态出现在自己面前的男人其实还真的是一名江湖中人,不由得对金龙又是尊敬又是羡慕起来。
      “求求你,带我去吧……”姬霄花拉着金龙的衣袖,软软的祈求道,“求求你,龙哥哥……”
      姬霄花又天真又娇柔的声音听得金龙骨头都酥了。被这种声音祈求,金龙是火里火去,水里水去,只盼如此娇音能多听两声。姬霄花整个人更是化作一汪春水,依在金龙身上,清雅的淡香更是悠悠渗进金龙骨子里,直叫他神魂颠倒。
      “好!收拾东西,明天就带你去江湖!”金龙晕头转向的搂着姬霄花小小的身体,在他的发迹之间印下纯洁一吻。
      吻不奇怪,只是纯洁就很奇怪了……
      晚上金龙一个多月来第一次心下大快,哼着小调收拾包袱。玉美凤轻声轻气的走进来,“哎,你真的要带我的霄弟去走江湖?”
      “是啊。”金龙警觉起来。玉美凤可是他追妻的一大阻碍,虽然今天保全了他在姬霄花心中的形象,但也保不准玉美凤残忍的将他杀掉灭口。
      “你真的喜欢霄弟?”
      喜欢的对象是姬霄花,而且还是在知道姬霄花人格缺陷的情况下,玉美凤实在是没法不怀疑。
      “你该不是和什么人打了赌,赌输了,就只好来追我弟弟吧!”玉美凤觉得很有可能。
      “怎么会!”虽然金龙也觉得很不可思议,私下他也怀疑过自己的荷尔蒙多次,全然违背了宇宙中所有已知的和未知的规律,但他就是喜欢上了姬霄花。喜欢到连姬霄花说什么“弃恶扬善”、“劫富济贫”都觉得真真销魂。玉美凤质疑他对姬霄花的真心,让金龙很是生气。
      “我对鸡花花是真心的,我是真心想要娶他的。”
      电视剧的作用就在于能为瓜子行业的销售量做出极大的贡献,有时候还能为被奇怪的荷尔蒙控制的男女提供些语言规范。
      金龙真诚的目光传达给了玉美凤,玉美凤叹了口气,算是默认了。不管有多不喜欢金龙,不管一颗做哥哥的心有多么的不能放下,玉美凤还是知道,从逻辑上说,在了解了姬霄花的思维方式之后,还会爱着姬霄花的人很难出生在这个世界;从概率上说,一旦这个人出现了,最好死死把住,别弄丢了,不好再找。
      第二天,穿着小布衫,打着青色小包袱的姬霄花告别了哥哥和玉夫人,坚定的和金龙踏上了走江湖的道路。甚至连小全都默许了,反正姬霄花到哪里都是把正常的宇宙搅得一团糟,还不如就让他跑跑江湖,有了金龙的保护和美凤公子弟弟的大名,也应该出不了人命。
      “我们走!”姬霄花费劲的抬腿,努力迈过点玉庄的门槛,踏上了他走江湖的第一步。
      “哎呦……”金龙突然从姬霄花的视线中消失了,他纵向的移动了大约一百八十厘米的样子,倒在地上,干呕了两下。
      “你怎么了!”大惊失色的姬霄花飞快的扑到了金龙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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