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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君知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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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兰澈雪带兵北上的那一年,方晓生还只是个小小的书童。
那时候他隔著湖面,远远看了纳兰一眼。马背上的将军并不像想象中那般强壮粗糙,眼眸如星,浅笑如春,白衣胜雪,温润如玉。
那麽自然而然的,和江南的风景一同成为了画卷,烙印在了他的眼眸里。
那一年,纳兰十七岁,他十二岁。
方晓生并不相信什麽前世今生,也不相信有什麽东西会让他记住和追逐一辈子。
可是自从经历过那场单方面的邂逅,他每晚每晚都会梦见那个名为纳兰澈雪的人。
梦是他们相遇的後续,意气风发的年轻将军注视著他,对他轻轻的笑,然後脸便越来越模糊。
每到这时候,方晓生就会害怕得惊醒,像是有什麽重要的东西要消失不见了。
他不明白,所以去问师傅。
师傅合了手上已经泛黄的书,反问他,你认识他麽?
他说,只看了一眼,谈不上认识。
师傅笑了:这麽小的年纪,就懂得一见锺情?
他问,什麽是一见锺情?
师傅没回答他,板了脸严肃的问,你喜欢他麽?
他想了想,说,不知道。
师傅又问,你为什麽读书?
他说,为了功名。
那麽,你会为了他而放弃追逐功名麽?
他怔了怔,随後摇了摇头。
这就是了。师傅收起了书,温和的拍了拍他的头:他只是一个让你暂时念念不忘的陌生人,不会给你带来任何改变。
你既然不在意他,又何必如此纠结於一个梦境。
那时候师傅的话他并不明白,因为他觉得喜欢一个人,和他追逐功名并没有任何冲突。
若无法和那人平起平坐,又要怎麽找到和他生命交集的方式?
梦境。是啊,和他的相遇本就像是一场梦,他们的缘分或许仅止於此。
可是河畔的惊鸿一瞥,却让他莫名的有了一瞬释然。
仿佛这场相遇,让他苦苦盼了几辈子似的。
有才不一定能展,有志不一定能伸,能掌控一切的只有权势,这世道,没有什麽是公平的。
在步入官场之後,方晓生深深的明白了这个道理。
就像那些酒囊饭袋可凭借父母混得位高权重,而他纵使才华满腹心比天高,也只能是个掌管卷宗的登仕郎。
越想往上爬,就跌得越疼;越焦急,便越事与愿违。
他只是想找那麽一个机会,平等的站在那个名满大宋的纳兰将军面前,让他可以多看上自己一眼。
如今,早已是奢侈。
一次次的失败让他已经没有了坚持的勇气,他周旋得太累了。他甚至开始害怕,再这样周旋下去,他们早晚都会成为敌人。
并不是所有事情付出都有回报的,有些东西,他永远也得不到,这是他的命。
方晓生忽然想起很久前,师傅曾经问他,你会为了他而放弃追逐功名麽?
他的选择却是相反的。
时过境迁,他想,他或许已经明白了师傅字里行间的深意。
於是他辞了官,去纳兰的将军府做了一个小小的侍从。
他想,无论怎样,只要能陪在那个人的身边,便是好的吧?
纵使他从此以後永远只能弓著身,以卑微的姿态面对他。
他本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做事自然勤快利落,加之他为人老实又满腹经纶,自然而然的成了纳兰澈雪的贴身侍从。
他还记得那天是三十儿的晚上,将军府处处张灯结彩,一派喜气。纳兰将军的声音穿透爆竹和嘈杂的欢呼,清晰的传入他的耳中。
喜有君如知己,故感慨万千。
知己。
他清晰的感觉到自己的心脏顿了一下。
那一瞬间,方晓生觉得自己的心也要随著那烂漫的烟花,盛放到天上去了。
怀才不遇也好,壮志难酬也好,低三下四也好,都无所谓了吧。
他只想,在生命最美好的年华里,陪伴著他。
方晓生从来没想到,纳兰澈雪这样看似高高在上,遥不可及的存在,居然会那麽的温和与平易近人。
这位将军面对陌生人时,总是谨慎而寡语,文质彬彬;可面对熟人时却是个话痨,像个渴望表达的孩子。
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平等,平等得就好像朝夕相处的朋友。
这个念头只是从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但他知道自己的身份,
所以无论何时何地都会做出一副谦卑的模样,恭恭敬敬的唤他一句,公子。
比起将军这麽威风凛凛的字眼,纳兰似乎也更喜欢别人这麽称呼他。
方晓生想,大抵是因为,纳兰骨子里还是有著文人的脾性的吧。
毕竟他那单薄身体,怎麽看也不像是驰骋战场的将军。
而纳兰也确实才华横溢。那些诗词文墨,字里行间都渗透著,他的抱负,他的柔情。锋芒毕露,惊才绝豔。
方晓生很喜欢在他写诗的时候伫立在他身边,看著温和的光芒笼罩在他的身上,勾了出温润而挺拔的轮廓。
他想,那双素白和骨骼明显的手,本应是该沁染在墨香中的,而不是在刀光剑影的战场,染上沧桑和血腥。
当他这麽对纳兰说的时候,对方只是意味深长的看了他一眼,问道,你当初是为了什麽而写的。
他说,曾是为了功名。
後来呢?
为了改变。
改变?
世事混沌,人心冷漠浮躁,总需要有人出来点醒他们。改变了人心,才能改变这世道。
那你现在为什麽又不想写了。
方晓生怔了怔,抬头望向他,静默不语。
看出了他眼中的一丝失望,纳兰忽的笑了:是因为你知道,你改变不了,对麽?
他点了点头。
纳兰收了笔,饶有兴致的看著自己刚画完的画,漫不经心的继续著话题:
人心不古,那根深蒂固的自私和恶习,早已不是人为所能化解的了。
君子不需警醒,因为他们本就澄明如水;
小人不必警醒,因为他们从不认为自己有错,即使看到了,也不会去改。
烽火连天的乱世,与其妄想去唤醒那些早已冷淡的人心,还不如去战场上披荆斩棘,做些真正有用的事情。
纳兰顿了顿,望向他的眼眸含著自信与骄傲:这和写文章没有什麽不同,同样都是在施展我的抱负。
看著这样的纳兰澈雪,方晓生想,他大概知道这位公子年纪轻轻便能在朝中如鱼得水的原因了。
他的愿望,他的才情,他所要背负的,远比自己要伟大和沈重的多。
也由此,让他更加清晰的看见自己的卑微。
方晓生终於明白,他们之间所阻隔著的,不仅仅是地位的悬殊。
纳兰的肩上承担的是家国的重担,他是将军,是这大宋的脊梁,所以他不可能属於任何人。
而方晓生,永远都追不上他的脚步,也永远只能这麽卑微的,带著一丝庆幸的,等待著那人下一次的恩典。
那一年,他将自己曾写过的诗集,以及那些繁复琐碎的心事,一起埋进了泥土里。
春天来临的时候,纳兰带他去洛阳赏牡丹。
层层叠叠的花瓣,聚敛成大朵大朵的花,压在枝头上摇摇欲坠,绽放的肆无忌惮。
那个时候,纳兰站在花丛中,花瓣随著素白的衣袂纷飞。
他望著方晓生已经达不到的远处,只说了四个字,国色天香。
不知他说的是花,还是花丛中的姑娘。
方晓生看著他沈醉其中的样子,问,公子喜欢牡丹?
他说,要麽素雅,要麽浓烈,只要是色彩鲜明,我都喜欢。
方晓生想了想,说,有一种花,很适合公子。
哦,是什麽?
他笑了笑,没有回答。
和纳兰一样分明的花。花瓣层叠交错,沁著血一样浓烈的胭脂色。那是从不模棱两可的,决绝而极致的美。
後来的那几日,纳兰经常独自外出。回来的时候,多半是心情极好的样子。
方晓生大抵知道发生了什麽,可是他不敢想,也不愿去想。
他太软弱,只能一味的逃避,再逃避,为他的卑微找足了借口。
再後来,在他们将要启程回庐州的前一晚,纳兰喝得酩酊大醉。
方晓生第一次看见他喝醉的样子,摇摇晃晃,形象全无,明明已经困得睁不开眼睛,却非要勾著他的肩膀絮絮叨叨。
方晓生,你为什麽叫方晓生?
……
方晓生,你跟百晓生是亲戚麽?
……
方晓生,你是不是有个弟弟?
啊
他是不是叫方晓死?
……
毫无逻辑的胡言乱语,方晓生哭笑不得。
纳兰是寂寞的人,所以总是多话。
他也是寂寞的人,所以总是沈默。
他们是两种极致,只不过有一方,更为擅长伪装罢了。
身为一个仆人,没有人在意他是否寂寞。
费力将醉得不省人事的纳兰搬到床上,他有些脱力的在一旁坐下。
无意间抬起头,看见他平静而安稳的睡颜,如同不谙世事的孩子。
他欺身上前,静静的注视著他的面容。
平生第一次,与他离得这麽近,近得能感觉到彼此的呼吸纠缠。
淡淡的香味在屋内弥散,微风撩起翠色的纱帐,若有似无的拨动著他的心弦。
鼻与鼻轻触,唇与唇贴近,他那麽想自私一次,去索求一个不属於自己的吻。
而这个吻,却在他看见纳兰腰间,那枚绣著牡丹的荷包的时候,赫然顿住。
一点也不衬他的庸俗颜色,却被他珍惜的悬在腰间。
他还是那麽接近他的脸,却在一瞬间失去了所有的梦想和勇气。
因为太在乎,他只能小心翼翼的对待。宁愿这一切的一切都不被知道,也不想被那个视若生命的人厌恶。
所以他,只能选择沈默。
那个人,那些心事,太重要了。重要的被藏在心底,连碰都不敢碰。
被他视若神明的东西,决不能被如此亵渎。
他低下头,唇轻擦过纳兰的耳际,将脸埋进了枕头里。
他明白,有些东西,他终究是要失去的。即使他从未得到。
恍惚间他听见酒醉的纳兰喋喋不休的问,你为什麽叫方晓生?
死後无匕方知晓,人生如戏随风扬。
那一年,他在纳兰赏给他的小院里,种满了夹竹桃。
纳兰澈雪二十七岁那年,带兵抵御金国的围攻。将近两年的浴血奋战,金国终於同意退兵。条件是,纳兰要与昭和公主联姻。
没有任何感情积淀的婚姻,他终究也只是守护这个国家,守护那些权贵的牺牲品。
为了大宋的安定,他别无选择。
纳兰大婚的那一天,将军府被铺天盖地的红色覆盖。
他的神色很平静,在一片嘈杂中彬彬有礼地为来人敬酒,平静得看不出悲喜。
那个晚上,送给他荷包的女子在府外哭得肝肠寸断。
而方晓生,却连一个为他哭泣的理由都找不到。
他独自躲在小院里,静静的喝著苦涩的酒。
夹竹桃已经凋落了,满地都是触目惊心的红。斑驳的花瓣与大红的绸缎交映在一起,相得益彰,刺得人眼睛生生的疼。
纳兰很忙碌,忙碌到甚至没有机会正眼看他,而他也连一个踏入酒席的机会都没有。
下人是不允许与宾客同席的。原来,对纳兰来说,他终究只是个仆人。
而在这世间,在那人心里,也终究没有他的一席之地。
他记得师傅说过,纳兰只是个暂时让你念念不忘的陌生人。
陌生人。多麽让人绝望的字眼。
他想起自己十二岁那年,在河畔对面初见到的白衣将军。
气宇轩昂,玉树临风,微风拂过,衣袂飞扬。
只一眼,便烙印成了画卷。
他从此念念不忘,相信了一见锺情,相信了铭心刻骨。相信了只要陪在他身边,就能得到幸福,这样愚蠢至极的妄论。
人是永远不会满足的生物,反复的看见却无法触碰,得到的只能是痛苦。他自作自受。
他执著了太久,以至於现在,连执著的理由都忘了。
大概是因为,当年的惊鸿一瞥,实在是太耀眼。
方晓生将夹竹桃的叶子一片一片的浸入酒水中,看著浓稠的红色将清澈的酒水映成一片极致的猩红。
耳边炮竹声声,喧嚣吵闹不绝於耳,可是他依然能听到,记忆深处那个白衣公子,微笑著唤他一声,知己。
言犹在耳,物是人非。
他用十年的时间演了一场独角戏,如今,也该是落幕的时候了吧?
斟了两杯酒,他举著杯子一步一印,坚定的站到了纳兰的面前。
纳兰抬头注视著他,神情依旧淡淡的,你怎麽来了?
他将手中的酒递给了穿著豔红长袍的人,笑得如沐春风,公子,祝您和夫人,百年好合。
觥筹交错,举杯畅饮。
方晓生仿佛回到了十二年前,他还是那个抱著一摞书呆呆凝视的少年,
意气风发的年轻将军踏著一地青翠缓缓走来,对他温和的扬起了唇角。
只是那笑容,在氤氲而温暖的光线中,越来越模糊。
这样的卑微感情,这样大厦将倾的王朝,就让它,随风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