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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三)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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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枭几乎是在叶斐碰他的瞬间便飘到了对面的坐垫上。
“抱歉,训练使然,不喜近身。”唐枭面无表情地解释。
叶斐搂了个空,脸上兴致倒也不减,笑道:“呵,我不介意你的鞋子把我的地毯划得乱七八糟,那么你能否也别介意我在你身边坐坐?”
唐枭瞥了一眼自己的脚下。他虽然换了衣服,但是没有换鞋,唐门特制的靴子杀机暗藏,尤其是靴底嵌的那一小片不起眼的刀刃,人要是被这东西踢上一脚,非死即残。因他平日里身轻如燕,靴底几乎不会在地面上留下痕迹,可惜这里是伸展困难的马车,还有钱多得没处烧的阔少爷在车里铺了昂贵的地毯,纵然唐枭多加小心,刀尖仍旧无可避免地将地毯刮得脱了丝——尤其是方才情急一躲,力道全集中在脚底了。
“这丝毯可是贡品。”叶斐一边装模作样地叹息,一边起身,再次坐到了唐枭的身边,拍了拍他的肩。
唐枭的肩膀抖了一下,生生忍住没再躲。
“小唐,你有白头发。”
有手指抚上了脑后的发丝,唐枭脑中嗡了一声,险些便要触发肘击转身擒拿摔出掷刀的一连串反应。
“别动,我给你拔掉。”
有人将温热的呼吸吐在颈边,唐枭从来不曾让任何一个人如此接近自己的要害,登时全身上下所有的感官全部高度警觉起来,指间不由扣紧了一枚化血镖。那人一手拢着他耳后的发丝,一手在他的脑后摸索,手指顺着长发拈起一绺,分去多余的黑发,捏住其中一根银白的发丝。随后,唐枭感到头上有细微的一凉。
叶斐将那根白发拿到唐枭眼前:“你看。”
唐枭不耐烦地伸手捏走这根头发攥在手心里,然后转头看向叶斐,以免他又盯上了自己脑后的哪根头发。
叶斐望入唐枭的眼睛:“小唐你多大?”
“与你差不多。”
“可有娶妻?”
“没。”
“诶,这个岁数的男人不成家的可不多。”
“你不也一样。”
“小唐为什么不娶妻?”
唐枭看着他,眼神流露出的显然是明知故问的意思。
“你呢?”唐枭反问。
这个岁数的男人不娶妻,原本就很稀奇,何况是叶斐这样家财万贯、风流俊雅的男人。
唐枭大约能猜到原因,只是他没想到叶斐的回答如此直白——
“我不喜欢女人,为何要娶妻。”
唐枭突然一震,伸手推开了叶斐,拧身看向窗外。
马车外仍是一片祥和,暮色之中,管家徐泰安指挥着几个镖师拾柴生火打水搭炉子,晚饭准备得井然有序。
“怎么了?”叶斐问。
“轻微的杀气。”唐枭透过小窗扫视车外,沉吟片刻,“已经没了。”
叶斐挑眉。这时,镖师韩六举着两只野鸡从林子里跑了出来,喊道:“打到了打到了!今晚可以开荤了!”
“少涂点油,少爷不能吃太腻的。”徐泰安吩咐。
“你可真是敏锐。”叶斐笑道,“不愧是唐家堡的精英。”
“算不上精英。”唐枭将视线从窗外移回,趁着叶斐还没有凑近,快速起身下了车,“不过是寻常的外堡弟子,出一些寻常的任务。”
这话夹枪带棒,叶斐听了不仅不恼,反而更加愉快了起来——这冷冰冰的家伙终于给他激出了点情绪。
唐枭走到火堆旁,不理会其他人那藏不住的异样目光,俯身将食材、调料、容器挨个检查了一番。镖局行镖只吃自备粮,即便是前两日借宿在熟悉的旅店,饭食饮水也都是由徐泰安和镖师们亲自操持,并经过唐枭的检查。
晚饭是烤山鸡和拌了野菜的粳米粥,对于平常人来说还算丰盛。叶斐应是自小锦衣玉食惯了的,对于饭食却也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与唐枭原先想象的不同。
饭毕,天已黑透。叶斐打发徐泰安去他的马车上休息,自己架起了砂锅,开始熬药。叶斐每日一副药,大大小小的纸包便占去了半口箱子。
由于天未亮时便要继续赶路,大伙都早早地回车中歇了,墨色夜空下只留叶斐与唐枭两人,对着晃动的篝火上沸腾的小砂锅。
两人都是白天睡觉晚上精神的主,因此顺便担起了守夜的职责。
“小唐你看,这天地还是这么安静,让人完全想象不到北边现在正是一片战火。”
唐枭没有吱声,继续拿木棍拨动着火堆。叶少爷有连续四个时辰自说自话的技能,只要不是需要他开口回答的问题,唐枭都懒得应声。
战乱又如何。洛阳长安接连沦陷,太上皇入蜀,太子登基,朔方军苦苦抵抗,天策府岌岌可危……全都碍不到他的事。蜀中唐门向来游离于黑白两道之外,我行我素,太平盛世做商人的生意,兵荒马乱做刺客的生意,唐门百年基业,什么场面没见过。最不济,也不过是王朝更名,江山改姓,而唐家堡始终是唐家的。
原本就不依靠唐本家荫蔽过活的人,更是如此——他连家都不需要。他从不关心立场,亦无所谓正邪黑白,接匿名的委托,做暗夜中的生意,在这乱世之中,袖手乾坤。
藏剑不同。君子齐家治国平天下,身居烟雨江南,心怀的是这山河天地,纵然不像官军将士那般血战沙场,也会甘冒风险,尽一己之力为这大唐的江山铸起一道后盾。叶斐现下踏上的,定是这样一条无名之路。
一个兼济天下,一个独善其身。
所以他们才会在这里,带着各自的任务与前路,相遇在此。
天地苍茫,唯此一隅。
唐枭默不作声地拨弄着火焰,叶斐则打着哆嗦拉紧身上的披风,把镶绒的兜帽也戴上了。
热气从砂锅的细孔中扑簌冒出,弥漫开清苦的药味。叶斐盯着火焰,忽然开口道:“小唐你,可有喜欢过什么?”
“什么?”唐枭不知他在问什么,随口应道。
“人,或者动物、地方、物件……嗯,还有吃的。”
“不曾。”懒得思考无意义的问题,他直接否定,因为的确想不出什么稀罕的东西。
“怎么会呢,人一定是有喜欢的东西,所以才会活下去啊。”
“人与人不同。”
叶斐小心翼翼地用麻布垫着把手,端起砂锅,将熬好的汤药倒进旁边的碗里,碗口捆了一片薄纱,药渣尽数被滤去。叶斐拿走薄纱,捧起散发着苦味的药碗,对着漆黑汤药犹豫了半晌,又放下,抬眼瞄了瞄徐泰安休息的马车,然后迅速从袖子里抓出一个小袋子,往碗里倒了些白糖。
这副药显然不宜添加白糖,不过唐枭没有管这个的义务。
“我啊,我喜欢很多很多东西——我喜欢小时候养的长毛兔,喜欢桂花团子和糖醋鱼,喜欢剑,我还喜欢朋友。”
唐枭从喉咙里发出一声轻哂:“何种朋友?”
“好朋友——对了,我想和你打听一个人。”叶斐捧着药啜了一小口,眉头还是拧了起来,“我小时候有一个唐门的朋友,他当时跟着他父亲来藏剑山庄做客,叔叔伯伯们谈生意,我们两个就在山庄里到处乱跑,上天入地什么都干——他,哈哈,他还从树上摔下来了,耳朵后面磕了好长一个口子,我们怕挨骂,就跑到灵隐寺躲了好几天,庄里的大人们都急疯了。”
他又喝了一大口药,带着扭曲的表情“咕咚”一声咽了下去。
“我们趁念经的时候跑去摸方丈的头,去伙房偷团子吃,在斋饭里放蚂蚁。我们跑到龙井茶园里揪茶树叶子,被大姐姐们赶出来了。还有啊,他竟然看不起我们藏剑山庄铸的兵器!我就带他去剑庐,可惜泊秋伯伯不让我们进。我们一起拿狗尾草逗兔子——哈哈哈我第一次见到兔子打喷嚏!我还打算带他去坐西湖的游船……”
“说重点。”
“可是后来突然来了一封信,他就和他父亲一起离开了。”叶斐像是终于下定决心,仰头将那碗汤药一口气灌了下去,然后张嘴喘了很久,才继续道,“那年我们五岁,已经过去二十一年了。”
唐枭眯起眼睛。
二十一年前,开元二十三年。
当年血染枫林的惨况,原来已经过去了那么久。
“在那之后我就再也没有得到他的消息了。”叶斐将空了的碗放下,神色很疲惫,药就算加了糖,也依旧太苦,“他叫唐无霁,光风霁月的霁,你认识他吗?”
唐枭冷哼一声:“内堡弟子么,高攀不起。”
“你认识他?”
“不认识。”
“那你知道这个名字吗?”
“有一些印象。”唐枭将用来拨弄火堆的木棍随手丢进了火焰之中,道,“我见过枫华谷之战的阵亡弟子名册。”
他听到叶斐的呼吸声窒了一下,不以为意地补道:“叫这个名字的人和他父亲,都死在枫华谷。”
叶斐没有作声,唐枭扭头看了他一眼。叶斐的脸映在火光中,无悲无喜,他就这样盯着火焰。
唐枭顿了顿,道:“这种事,你应该早就猜到了。”
叶斐这才转头看向他,这一刹那唐枭看到了他倒映着火光的眼睛——这个岁数的男人,竟还会有这样的眼神,清澈得如孩童一般。
如果我停留在分别时的样子,是不是重逢的时候,你就能认出我来。
唐枭发现自己竟然在一瞬间产生了荒谬的念头,赶紧将视线从这长不大的少爷脸上移走。富家少爷爱怎么伤春悲秋都是自己的事情,而他一届刺客出身的武者,失神就意味着没命,何况他这次的身份,是护卫。
刺客的行动总是比护卫来得轻巧,因为敌明我暗,直捣目标。做护卫就麻烦得多,立场颠倒了过来,不仅要随时提防着不知何时何地会出现的危机,还要时刻看着雇主的性命,一旦有了需要保护的东西,就会束手束脚。
破坏永远比守护要容易。
叶斐又垂下目光,半晌,用倦怠的声音道:“小唐,我好困。”
“困就去睡。”
叶斐又咕哝了句什么,身子慢慢向唐枭靠去。
唐枭不耐地抬手拦住他:“别碰我。”
叶斐好似全然没听到,头已经枕上了他的臂膀。唐枭推了一下,叶斐却把全身的重量都赖在了他的身上。
“要睡就回车上——”唐枭说到一半,猛然察觉到一丝异样,他连忙扶住叶斐,扳起他的脸,“叶斐?叶斐!”
叶斐没有反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