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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序、回忆 ...

  •   记得,那是五岁时候的事了。
      他出生在沙漠深处的一个农场里。那里有很多长辈,也有很多同辈的小孩子,大家虽然都不怎么出去,但过的很开心。整个农场的气氛经常欢乐到脱轨,搞得管理员比尔先生经常抓狂,发际线一天比一天堪忧。
      所有孩子都要上刺客课程,他的总体成绩算是中游偏上,在跟踪与反跟踪、近身格斗、和搜索情报方面相当出色,但教官总是对他的游泳成绩很无语,并调侃他不愧为阿泰尔的后裔,水溶属性被继承了十成十,万一哪天不幸落水,在五分钟内蒸馏那片水域说不定还能提炼出他的残渣。
      他才不会承认因为对这句话不爽,自己恶作剧让教官拉了三天肚子呢。
      后来他五岁的时候,发生了两件事。
      第一件事是比他长一辈的那届学生里有人离家出走了,是比尔先生的儿子,叫戴斯蒙德·迈尔斯。
      第二件事是半年后他们的农场遭到圣殿骑士的奇袭,除了比尔先生和几位最优秀的刺客成功突围外,其他人全都被困在了大火里。
      他到现在都记得当时的情景。年长一些的刺客们将孩子挡在身后,左手的袖刃纷纷弹出,右手握上惯用的武器,毫无畏惧的用血肉筑起一道坚实城墙,给他们创造逃跑的机会。刺客制服那漂亮的白色被鲜血染红,夹杂着泥土的混沌色彩,晃花了他的眼睛。他呆愣愣的被一个大他一岁的男孩拽着,一路跑到农场背面的瞭望塔顶上,男孩推了他一把说“你先走!”,然后抽出匕首保护他的后背。
      瞭望塔其实并不高,但那下面是奔腾着地下河的深渊,经由被打通的洞穴刺客们可以通过信仰之跃逃入湍急的河水中。
      他的腿在发颤。
      别误会,不是说他害怕这个高度,对信仰之跃毕业的刺客来讲这点高度真心不算什么,让他打颤的是这底下的承接物——汹涌咆哮的地下河,他的“天敌”,跳下去保准溺水身亡连残渣都提炼不出来。
      背后传来男孩的惨叫,他知道那是因为圣殿骑士们已经突破了长辈的防御圈,追杀到瞭望塔上来了。
      男孩的呼吸声消失了,不用回头都知道他已经死了。他颤抖着,面前的河水和身后的圣殿骑士都是死神,区别只在于一个是利索的就地处刑、一个是在绝望中挣扎着等待死亡。
      不想死……
      但是,哪怕赌一把,哪怕被悲惨的溺死,他也不想落入和刺客斗争了数千年的圣殿骑士们手里。
      不想死——!!!
      在身后的那个圣殿骑士开枪前,他毅然决绝的跃下鹰架,以信仰之跃的标准姿势栽入地下河水中。
      戴斯蒙德·迈尔斯,就算你是比尔先生的儿子,我还是恨你!你这个胆小的懦夫!叛徒!!
      意识消失前他用最后的力气咒骂那个离家出走的学长,因为正是那家伙的出走才暴露了农场的位置!!
      ——————
      睁开眼,看到满天繁星。
      明明是大漠里看惯了的景色,但这一刻他却觉得那真是美到极致,感动的他差点掉眼泪。
      “醒了?”一个低沉磁性的嗓音响起来,他有点费劲的转过头,看到一个白发褐肤的大叔正坐在他旁边,把手里的木柴丢进篝火后递过来一个水壶。
      “醒了就喝点水,然后吃点东西。”
      在对方的帮助下坐起来,他听话的进食。篝火噼哩啪啦作响,橘红色的光印在大叔那和刺客制服一样颜色的头发上显得暖暖的,咽下最后一口烤肉,他乖巧的说了声谢谢。
      “说实话,最开始救起你时我已经不抱希望了,但没想到你的生命力还挺顽强的。”大叔用色调冷硬的铅灰色眼睛看着他,勾了下嘴角:“能解释你为什么会被地下河冲出来吗?”
      “……我自己跳进去的。”他把自己缩成一团小声说。
      “哈?”大叔打量了他一下。
      “我不想死,对方开枪了,我就跳进去了。”他用一个五岁孩子能做到的最条理清晰的方式把原因说出来,然后朝篝火挪近了些,在大漠夜晚的低温下打了个寒颤。
      一件大衣带着体温盖在了他身上,大叔仅穿着黑色的紧身皮衣,弓着背坐在他旁边。他用那大衣把自己裹成一个球,又说了声谢谢。
      大叔:“你很冷静,也很勇敢,完全不像一个五岁的孩子。”
      “我五岁半了。”他更正,没在意对方怎么知道自己年龄的,因为他的出生年月就写在一个塑料吊牌上,和宿舍钥匙一起挂在他脖子上。
      大叔哧的笑了,声音特别好听。
      “我来这里是为了追杀一个外道,救你只是回途中的偶然。你有地方去吗?或者我可以把你送去孤儿院。”
      “比林斯州立图书馆。”他背诵出一个名字,急救课上孩子们被要求背诵美国各州的刺客据点,尤其是农场所处的蒙大拿州的各据点。
      “哦?你亲人在那里?”
      “……是有长辈在那里工作。”
      “好。”大叔又朝篝火里丢了块木柴,“我们明天就出发,现在给我乖乖去睡觉。”
      他听话的躺下。在入睡前,他忍不住问了一个问题:“你为什么救我?”
      “只是想要救人罢了。”白发褐肤的男人这样回答,语气漫不经心,语调却是满满的真实:“我不会放弃自己看见的任何一个无辜者。”
      “谢谢。”他呢喃了一句,用长年累月训练出来的速度秒睡。
      两天后大叔带着他到达比林斯的州立图书馆,那里整座图书馆都是刺客兄弟会的人,他回归了组织,并且受到热烈欢迎。
      “卫宫叔叔。”在大叔转身离去前他叫住对方,“我以后还能见到您吗?”
      “撒,谁知道呢。”自称卫宫的男人这样回了一句,大步消失在比林斯热闹的街道上。
      后来,他成长为了一个优秀的刺客,并且听说了一个雇佣兵界的传奇——卫宫。
      大家都叫他“那个卫宫”。
      直觉告诉他“那个卫宫”就是当年救了自己的大叔,但他一次都没刻意去找过,毕竟谁会记得一个几年前随手救的小不点呢?
      只要他记得就好了。
      记得那晚美到让他想哭的漫天繁星,记得那温暖到骨子里的外套,还有那个白发褐肤的大叔低沉动听的笑声。
      十四岁那年,他听说卫宫大叔被同伴背叛,死在了绞刑架上。那天他破天荒去了酒吧,喝个大醉并拧断了一个找茬流氓的手。
      十五岁那年,他被发现觉醒了鹰眼。那是继承自第一文明的先行者的特殊能力,他那被誉为“马斯亚夫白鹰”的先祖阿泰尔就是鹰眼觉醒者,而据说两年前牺牲的逃家混蛋戴斯蒙德·迈尔斯也有鹰眼,还比他更厉害,是亚当和夏娃血脉的融合体,不像他只继承了亚当那一脉的。
      十六岁那年,他成了兄弟会最高级的刺客,也成功在圣殿骑士那里被挂了一级红牌。
      十九岁那年,兄弟会得到又一个伊甸碎片的消息,在探查出地点后派遣刺客小分队前往那里搜索。不幸的是圣殿骑士也知道了这个消息,并且派了一个连的部下来抢神器。双方不可避免的遭遇后他让同伴带着伊甸碎片撤退,自己独身拦下追兵,在杀死对方三分之二的成员后和圣殿骑士总指挥同归于尽。
      临死前他觉得心里特别平静。他没有辜负长辈的期望,没有让兄弟会的汗与血白流,没有让自己死的毫无价值,只是……还是有那么一个小小的遗憾——
      最终,都没能再见卫宫大叔一面呢。
      想再见对方一面,起码,再说一声谢谢……
      谢谢您,给了我新生。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序、回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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