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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见容家人 ...

  •   京城最近这段时日经常下雨。
      撑着一把旧得褪了色的油纸伞,几步之外视线便是模糊了起来,容浅夜有些烦躁地看着自己的大半个身子都被飘进伞内的雨给打湿,加快了步子向着前面而去。
      “让开!快让开!”
      闻着声音,他急忙向一旁闪去,刚移步到路旁,一辆马车便从身边急速驶过,车轮碾过水洼,恰好溅了他一身的脏水。
      无奈地叹口气,他果然还是讨厌这种雨天出门,浑身的霉气。
      “哎,这又不知是哪位太医给急匆匆地请去王府了。”他听到有人叹息。
      “不是听说王爷的伤势都有所好转了吗?难道病情又恶化了?”
      “具体我也不清楚了,我家堂兄在皇城里当差,那日他休假回来告诉我说三王爷被刺客行刺了我还不相信呢,那歹徒当真厉害,守卫那么严格的王府都能来去自如,不仅差点要去了王爷的性命,还挟持了那位男宠。”
      “你说他行刺王爷我还能理解,这天子之家,总是有些那么多多少少的恩仇的,为何那刺客又将那个听说即将成为王妃的男宠绑架走了?”
      “这个,大家都不清楚,听说,嘿嘿,那个男宠,那长相可是绝色,是不是……”
      将伞沿抬高一些,他向着前面的茶楼看去,两个穿着还算富贵的男子坐在二楼的靠窗的一边聊着天。
      “哦,原来如此,哎,这男人长得太祸水了也是麻烦啊。”
      那对着他的男子恍然大悟似的点点头,然后,脸上换上了似戏谑也似猥琐的神情,“我还真是不明白,这王爷脑子里是怎么想的,居然让一个男宠迷得神魂颠倒到要立之为妃的地步,那日更是为了那男宠,南风楼里连带当时在场的一众人,没有一个是活着出来的,震惊了朝廷和整个京城,连皇上都惊动了,那绝色男子床上功夫真的不一般么?”
      “怎么?你还想去尝尝这男子的滋味了?你家里那一众的妻妾答应吗?”另一个男子嗤笑道,轻蔑地扫了那人一眼。
      “你少拿我开刷,你知道我那吊书袋子的酸腐老爹的,要是我敢收一个男人入房,不打断我的腿才怪,男宠的滋味固然新奇,我觉得还是比不上女人的温香软玉,再说,那样的男子,也是世上少见的吧。”
      将伞沿压低,他继续朝着前面走去。
      容浅夜想听到李未央的死讯后再离开的,可是,他没有死,他也出不去这京城,那一夜过后,便是封了城,没有特殊令牌,只进不出,一封便是到现在。
      青石板的路,被雨水洗刷得干净无比。
      拐进一处胡同,他停在了一处院子的后门,那里早已有人等着了。
      “公子您终于来了,快些进来吧,我家主子早就在等着您了。”
      那人边说着边过来替他打着伞,将他领了进去。
      这座院子看着着实不大,与平常人家大小差不多,外面看来毫无特色,只是等走到里面后,才知,这家的主人,如何地富可敌国。
      他脚下的“鹅卵石”路,那石头,非真正的鹅卵石,实则最大有鸡蛋大小的夜明珠,暖日朗照,竟是炫彩得夺目,比那天上的繁星好看了多去。
      走过“鹅卵石”路,便是用打磨得光滑的玉石板铺成的路,这个玉,虽然质地差了些,但是,这一整个院子都用这种玉石板铺路,却是不知要花去多少的黄金白银。
      他开始以为那池塘边的桌子板凳是琉璃做的,只是待他从旁边经过,才发现,根本是成色极好的玉,浅淡如水,温润似翩翩君子,配着那一旁的流水,诗情画意尽显现。
      这个院子,最大的特色,不是这些玉石,而是这满园盛开的蔷薇。
      他见过开在山野的蔷薇,枯瘦枝叶,铮铮傲骨开出野性胭脂红色,那是一种不能被驾驭的美丽。
      这里的蔷薇,枝肥叶厚,花盘也是少了那些野性,多了些温柔娴雅,不过谁都知道这不过是表象而已,当你想去摘的时候,那些刺还是会毫不犹豫地扎进手指。
      有攀着那满树的紫荆花,在满目的紫色中开出几朵艳丽的红色,在他看来,有些滴血般的妖娆。
      或是自成一树,开着亮丽的鹅黄,如垂眸掩面的大家闺秀,含蓄有礼,又芳色倾国,周围的花草,在这之下都失了颜色。
      这院子里,有各色的蔷薇,有一点是相同的,那就是,他们的艳丽,谁也没压住。
      美丽的危险,致命的诱惑,他突然想起到了这般的形容。
      “你怎么了?公子?”前面的人发现了他的异样,停下了步子,一脸不解地看着他。
      “没什么,继续带路吧。”他勉强扯了一个笑容出来,调整了一下思绪,跟上了那人的步子。
      这院子的景物,当真不能细看。
      “大公子,小的已经将公子带来了。”
      那人领着他到了一处厢房之前便停了下来,很是小心地敲了敲那扇红木的房门。
      “进来吧。”
      好似初醒一般,里面传来一声慵懒无比的声音。
      这是容浅夜第一次见到容家的当家之人,也是他的表哥,容酒。
      当他进门之时,他正半躺在铺着软帛和貂皮的榻上,披一件浅蓝的衣衫,露出大半的胸膛,那双勾人的桃花眼,带着半抬的慵懒,初醒的魅惑,却是如鹰般地盯上了他。
      自从他离开了王府,便是用从那里顺来的银票租了一处两厢的小宅院住了下来,易了容貌,换了姓名,几乎足不出户,偶尔出去打探一下需要的消息,这人是怎么找到他的?
      前日,他从外面买了些吃食回来,突然在桌上看到了一封信,心下惊然,四下望去,却是无人。
      “下月初一,巳时,樟柳路梧桐巷慕容家,勿忘。慕容酒。”
      下笔看似随意,一气呵成,甚至有些龙飞凤舞的不羁,他看到“勿忘”两字时,却总是感觉,里面是不容我拒绝的命令。
      谁要找他?为何知道他在这里?
      这里,他不得不来。
      “磨磨蹭蹭的,你倒是来了。”那人嘴角勾起一抹哂笑,一双桃花眼,却是全部睁开,魅惑中,他感觉到了明显的危险。
      容浅夜勾唇无谓一笑,“阁下不报姓名,也莫要怪我磨蹭”。
      那人盯了他良久,“我是容家容酒,你可称我表哥”。
      容浅夜挑眉,原来他竟然是容家的人?表哥又怎样?没有感情的牵绊,也似无。
      “不知容公子找我有何事?”
      “就这般不愿认我这个表哥么?”那人好整以暇地看着他,随即眸色一冷,“正好我也无这心思去认你这表弟”。
      “既然你我都无那心思认亲,麻烦莫要此般磨蹭,直接说事。”容浅夜有些心烦地看着这人,对他无一丝的好感。
      那人也不气他,只缓缓道:“那好,我们直接说事,我要你从王府拿走的东西?”
      容浅夜心头一惊,面上堪堪稳住神色,眼神莫名地看着软榻上的人,嗤笑道:“我从王府拿走的东西?那可是我的卖身钱呢,北疆的暖玉,南海的夜明珠,还有不少的金银细软,容公子是看上了哪样?”
      “你与我装糊涂?”
      “你不说个清楚,我怎知你是要哪样?”容浅夜抱胸靠着一旁的朱漆柱子。
      那人下场魅惑的眸子看了他良久,突然低头呵呵直笑,“想不到,我这表弟倒是会装傻,想必这么多年来,被你骗了的有不少人吧?谁又知道,桃花谷的容浅夜根本就是不傻的主?”
      “谬赞了,我容浅夜这十多年睁眼闭眼看到的就那几人。”
      “你既然装傻充愣不知,那我也不绕弯子,我要你盗走的兵符。”
      容浅夜一愣,“兵符?”待反应过来,咧嘴一笑,走近那人身旁,弯腰看进那人眼眸,笑得讽刺,“不说我现在没有,就是有了那东西,我凭什么给你?就凭你姓容?”
      那人却是突然挑上他的下巴,眸色复杂地看着他道:“李未央就值得你这般护着?”
      “什么?”这次容浅夜是真的愣住了。
      “兵符失窃本就是机密之事,你以为他李未央有那般傻会把这事抖出来让民众皆知?这消息不是从你自己这里传出来的还会是谁?正好,若是兵符在你这里,我们便不会再去寻他李未央麻烦,这不,如你所愿,直接来找你了?”
      容浅夜面色淡然地看着这聪明人,抬手将他手拿开,眯着眼睛看着这人呵呵一笑,道:“你们猜出来了又怎样?只是我没想到的是,容家的人居然会和云国的勾搭上,我倒是没想过会是容家的人呢。”
      那人却是不以为意地说到:“谁与我容家活路,我们便效忠谁。这李国的人害得你父亲冤死,你就不恨?”
      “李国的人是害得我父亲冤死,但是,他云国的人又何曾善待过我?”容浅夜脸上的笑容突然就变得有些狰狞了起来,阴沉着声音看着容酒道,“我告诉你,云国想要的东西,我就是不给,反正云李两国我都厌弃,那东西便是拿来与我耍耍就好,看着你们两国急得团团转我便开心!”
      “你给不给?!”
      容酒一时也来了气,伸手一把将人掐住。
      “不……给!”容浅夜皱着眉头,嘴上就是不服软一句,他死了正好,他看他云国再怎么闹!
      “你……”看着手上的人就要翻白眼了,容酒一把松开手,眸色里染上了一股怒意,“容浅夜,你以为我不敢动你?”
      容浅夜对着此人翻了个白眼,边咳嗽边道:“我就这烂命一条,随你怎样,反正我就是不爽你们……不给,不给!”
      最后两字,他竟就似个孩子一般,说的撕心裂肺。
      又有谁知道,容浅夜他形单力薄,哪里又有力量和多余的时间去与云国相对?如今这般赖皮,也是他在用最后的生命在发泄心中压抑依旧的委屈和怒气。
      云国的人想要李未央死,想要李未央的兵权,他就偏不给,死都不给!
      容浅夜被人绑在了一镶金嵌玉的刑架上。
      “我就不信你今日不招!”
      那人斜撑着头,几缕发丝落在胸前,那双本该多情的桃花眼,此时带着些冰冷的笑意看着他。
      “承蒙错爱。”他看着那人笑了笑。
      只是没有说完,这一室便传来清晰的鞭子的声响,背上,一阵皮肉撕扯的刺痛。
      没有准备,他痛得哼出了声,这鞭子,有刺,他清楚地感觉得到,那些刺扎进了他的皮肉,将那里的皮肤撕了开去。
      很痛,这次的鞭子,才是真的痛。
      “我看你能受几鞭子。”
      他垂目,看着脚下那上好的玉石铺成的地,心里一阵苦笑,他这是自找苦吃?没事来这种地方干甚?他该带着所有的家当跑路的……只是那该死的李未央把城门封了,他跑个王八蛋的路啊!
      但是,他不来的话,也是逃不开吧,这人早已掌握了他的行踪。
      得得得,若这次侥幸没死,他再去跑路,跑到江南去,去那烟花之地喝喝花酒,他长这么大,还没碰过女子的,还是想知道,什么叫温香软玉。
      又是一鞭,力道比上次大了许多,他都能感觉到那背上的皮肤和血肉,不知被那些刺带走了多少。
      “唔……”几滴冷汗,顺着额头滑下。
      身上,是痉挛般的疼痛,那金链子,却是将他手脚束缚住,挣扎都那般的艰难。
      容酒下了榻,将那件浅蓝外衫拉上去了些,光脚踩在那光如明镜般的地板上,慢慢走了过来。
      “这蔷薇鞭的滋味如何?”
      眼前,一双纤长却很是白皙的手,将他的下巴抬起,他看到了那双迷人的桃花眼为他那双稍显秀气的脸增色了不少,魅惑,醉人,如陈年的酒酿一般,一入,醉生梦死。
      缓了一口气,等那阵钻心的疼痛缓过,一滴冷汗,顺着额头滑下,却是落进了他的眼。
      “不好受。”他稍稍转了下头,让那眼中的汗水流出。
      “那你好招不招?。”
      一只手,像蛇一般的冰冷,如蛇一般的灵巧,钻进了他的衣襟,直接触上了我背上的伤痕。
      “……唔……”眼泪,顺着眼眸滑下,他的手抠着那些伤,他只痛得双眼发黑,身体跟着颤抖不止,这该死的链子。
      他不断地喘息,抽气来缓解这磨人的痛。
      “杨家……的男人,又何惧这种,痛。”
      容酒一震,抬眼看着面色惨白至极的人,眸色变化万千,蓦地抽出手来,“你还知道自己是杨家人?”
      那人终是抬头,看着他眼神笃定,“杨家的男儿,没有一个是怕死怕痛的,他们忠于自己的信仰,至死不渝。你以为我父亲为什么到死都没想过造反?因为,为那人死,他愿意!同样,我为他李未央,也愿意!我告诉你,容家这样的墙头草,我,杨谦,都是厌恶至极的!”
      “啪”的一巴掌,脸上已是重重落下一耳光。
      容酒看着面前这人,睚眦欲裂,转头一把从侍从手里抢过鞭子,一下一下,全部甩在那人身上,“你以为你有多干净?你就是个被男人压的婊子!”
      “就算,我是婊子,也比你们……干净……”
      迎接他的,是无休无止的痛,痛吧,痛吧,他的身子腐朽成这般,痛点才知道,他是活着的。
      ……
      这是一个,漫长的等待,他在数着时间的流逝,也许,再等一下,他就已经是满头白发,走到了岁月的尽头。
      他曾经想过,要是谁犯了他,他定当让那人生不如死,让那人受千般的刑,万般的苦,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可是,他就是个只会说却没能力的人,犯他的人那么多,他不能拿他们奈何,却是自己知道了什么叫做生不如死。
      容酒很厉害,力道不轻,每次他觉得他要昏过去了的时候,却是有更重的一鞭子甩来,然后他就被痛得清醒了些,为了避免这一更重的鞭子,他也必须清醒着。

      “阿酒,够了!”
      “怎么,你心疼了?”
      ……
      这世上,总有人,对着另外一个刻进了血肉的人,成疯成魔。

      青姨说,李未央是这李氏王朝如当年逍遥王杨谦一般的存在,其母为四大家族中的萧家嫡长女萧子情,他的母亲就是一位心机权术不属于男儿之人,当年在后宫中,稳坐皇后这第一把交椅,管得下面一众妃子服帖异常。
      当年先皇薨毙之后,按照长幼之顺序,皇位根本就轮不上现在的天佑帝,而是当时年满15的大皇子。
      只是,在萧家和司徒家的帮助下,当时的皇后,以铁血的手腕,卸了不少拥护大皇子等人的权力,从则留命,不从,杀!
      有人在朝堂之上,公然指责她“后宫掌权”,意图不轨,她对着众人冷笑,我就要替皇上,看好这李氏家国江山,免得落入贼人手中误了千古社稷,说完,那位大臣已是人首分离,血溅当场。
      她口中所说的贼人,便是云妃之子,她生了两位皇子,一位便是大皇子,而另一位,是还年幼仅四岁的六王爷。
      自然,之后便是千古以来皇室少不了的血腥纷争,有了司徒家的支持,自然那大皇子再怎么厉害,也是逃不过失败的命运。
      听说,当年那位云妃为保稚子性命,让还仅仅四岁的孩子在一众大臣面前发誓,不图社稷江山,愿做“贤王”,不问政事,然后,她在皇后面前服毒自尽。
      那年,争夺皇位的皇子个个都殒了命,只剩几位无权无势,母家也毫无背景的皇子公主。
      据说,当年李未央八岁,其母萧氏将之招来膝前,问他,江山美人,二选其一,要江山,便是权倾天下,千古帝业,掌控一国社稷,黎民生死;要美人,一生一世一双人,不离不弃,此生唯一。
      要江山,美人便不能存于世,要美人,便放弃江山,专心辅佐新帝,即他的胞弟。
      李未央继承了其母果断杀伐的性格,胸中富有谋略,尤其在军事才能,听说不亚于当年的杨公,15岁入伍,跟随司徒老将军带兵。
      少年便名声在外,其所出的奇兵怪阵,闻所未闻,见所未见,让一众的人叹服异常。
      那年刚逢李国附属小国叛乱,李未央带兵以五万之众,俘虏敌国上至将领下至士兵三万,国主不得不求和,愿意永世臣服,李未央却在众目睽睽之下命令手下将士取叛国三万兵众头颅热血,祭李氏王朝家国山河。
      他对天下人说,扰我李家王朝太平者,当此下场!不从者,杀无赦!
      此人,平日性冷如冰,少有言笑,除了几人,也很少有人与他亲近,因为,谁也不知道他会何时将你做的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抖出来,让你身陷牢狱之灾。
      听说,谁也摸不清他到底在想什么,听说,他冷情冷心,不近女色,听说,他为了他心中的那人,生生成了个断袖!
      举国上下都知道,他喜欢一个男人。
      听说……
      容浅夜也被他耍了!
      他个混蛋,从头到尾就在跟他演戏吗?亏得他信了少许!
      不过,他不也在演戏?这又怪得了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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