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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一世长终 ...

  •   史记:公元576年,北周大举进攻北齐,齐军节节溃败。后主却带着爱妃冯淑妃等人去打猎,战报频频传来,左丞相高阿那肱压着不报,致使贻误战机,齐兵惨败。后主带着冯淑妃、穆提婆等北齐军逃后又回邺都,慌忙传位于八岁的太子高恒。穆提婆见大势已去,投降北周。北周为了动摇北齐军心,封他为柱国大将军,宜州刺史,从此,北齐的将领不断降周,加速了北齐的灭亡。
      又是一年盛夏,郑云笙陪同宇文邕行军。这次大军抵达邺城的城墙之下,高纬等人已经逃亡青州。北周军队大肆进军,直捣邺城。
      “郑儿,高纬他们已经逃了,城中只有陆令萱。”宇文邕看着马上的郑云笙,一身军装,英姿飒爽。这几年,她将自己历练成了一把锋利的剑,直穿敌人心脏,为他出谋划策。宇文邕欣慰,不愧是他看上的女人。
      郑云笙望着邺城,这个熟悉的地方,也是让她留下美好回忆和伤痛欲绝的地方。她在内心祷告,长恭,我回来了,我终于要为你报仇了。
      “我们进城。”郑云笙挥鞭而去,骏马嘶鸣奔腾,城门大开,北齐军旗倒下。
      来到邺城,郑云笙直接带着人到了陆令萱的府邸。进门后,见陆令萱正在院落中摆弄她的金钱。陆令萱已经着装精致,即便年近七十有余,依旧保养的像是只有四十岁的样子。
      郑云笙命令所有人停下,她走了进去,“你们快来瞧瞧,我这颗鹅蛋大的夜明珠,是否亮极了。还有还有,我这有许多的金条,打造一把龙椅都用不完。”
      “陆令萱,你残害忠良,聚敛财富。在朝中把玩政权,今日,便是你的恕罪之日。”
      陆令萱哈哈大笑,“可笑,我是皇帝高纬的乳母,我是北齐的太后,尔等见我,还不下跪。”时至今日,她都还沉浸在她的荣华富贵,和那些只手遮天的政权里。
      郑云笙下令,命众人将她拿下,她要当着北齐所有人的面斩杀陆令萱,还高长恭一个清白。
      谁知,陆令萱突然掏出匕首,“你们别过来,再过来我就把你们全杀了。”
      所有将士把郑云笙护在身后,防止陆令萱冲过来,伤了郑云笙。
      “执迷不悟。”郑云笙道。
      陆令萱突然将匕首放在脖颈上,“常奕,我来了。”一刀下去,深深的口子鲜血横飞,陆令萱倒在了她的金银珠宝里。
      她的儿子穆提婆投降北周,北齐城池屡屡失守,皇帝逃亡,陆令萱见大势已去,竟是自刎。郑云笙虽有遗憾,没能亲手杀了她,但好在,她终于死了,这样就不会再危害世人。
      郑云笙没有让人跟着,她独子去了兰陵王府。里面早已破旧不堪,蛛网遍地,杂草丛生,分不清哪里究竟是路,哪里究竟是花圃。那些她昔日同高长恭常待得亭台楼阁,都已断壁残垣。
      许多的回忆都涌上了心头。
      “郑儿,我给你买了你爱吃的糕点,快来尝尝。”高长恭欣喜的像个小孩,捧着糕点,捏了一块味道正在种花的郑云笙嘴里。
      “府里都能做,干嘛特地跑出去买。”嘴上嗔怪,心里却幸福的开了花。
      “是你说,你最爱吃城北余记糕点铺子做的糕点啊。”抄起袖子,给头上是汗珠子,脸上是泥土的郑云笙擦了起来,“好吃吗?”
      郑云笙开心的点点头,“好吃。”复又道:“城北的市井流氓很多,你是王爷,就不要往哪儿去了,若是要买,叫下人去。”
      “只要你喜欢,刀山火海我都去。”
      郑云笙推开门,一堆尘土飘洒下来,她伸手把蛛网打掉,走了进去,“冷不冷啊,快来烤烤火。”
      “嗯。”郑云笙把手放在炭炉边,烤着。高长恭把手烤热,将郑云笙的耳朵捂起来。
      那是他们在冬日打雪仗,手脚冰凉,他亦是。但是,他总是先将郑云笙暖热。
      “怎么了?和你开个玩笑。好了好了,你要是不喜欢,以后我就不开了。”他追进屋子来,将郑云笙从身后抱住。
      见郑云笙脸上开始慢慢露出笑意,他将郑云笙抱起来放在床榻上。郑云笙本是挣扎,他却温柔的吻到她的唇上,“郑儿,以后我们也要一双儿女,向相愿那样,一个叫滚滚,一个叫蛋蛋。”
      郑云笙惊诧的问:“啊,不是真的吧。”
      “是真的,贱命好养活。”他刮了一下郑云笙的鼻子。
      郑云笙不满道:“还没相愿的孩子名字好听呢,那若是女孩呢?”
      “女孩也不改。”
      郑云笙往他怀中缩了缩。
      回忆的思念里化成河,不知不觉,郑云笙已经满脸泪花。她忽然踢到了什么,低头看去,见是一个瓷酒杯,旁边是一副还未画完的画。三年了,画有些失色了,但是上面画的什么还看的清。上面的女子笑颜如花,满脸幸福,那是她。旁边的男子才勾勒出轮廓,就没了下文。
      “长恭,这里就是你饮鸠倒下的地方吗?”她知道,高长恭死的时候,把画攥在手中。她能想象那时高长恭倒在这里,还在看着画中她的样子。
      她坐了下来,缓缓躺下,就像是,又和他相拥了。
      郑云笙醒来时,已经在北齐的皇宫中,宇文邕道:“你睡着了,我怕地上冷,你着凉了。”
      “哦,我没事。”
      ......
      转眼之间,北齐已亡了两年,但突厥却开始频频屡犯。突厥久攻不下,宇文邕决定亲自带兵攻打突厥。
      这日,宇文邕在出征前来找郑云笙。
      “你真的要亲自去吗?”郑云笙担心他,她知道,宇文是个好皇帝,赦免奴仆,注重广辟农田,兴修水利。北周有他,是百姓的福音。
      “突厥人勇猛善战,常扰边境百姓安宁。我只想尽快平定,还百姓平安家园。”
      这几年,郑云笙一直与儿子居住,她不能侍奉宇文邕,但他为自己做了那么多,她却不能再如此冷漠。
      “那就让郑儿为你披上战甲吧。”
      宇文邕眉宇一亮,开心的像个孩子,“好。”他命人取来战甲。
      郑云笙为他束发更衣,见他右肩膀有箭伤,疤痕狰狞,像是一只蜈蚣趴在上头,她伸手触碰,“一定很疼吧。”
      “什么?”宇文邕问。
      “这个伤口,那时,一定很疼吧。”
      “不疼。”宇文邕笑着,对他来说,这是属于他的回忆。
      “怎么弄的?”
      高长恭一定没有告诉郑云笙,当年在青州,是他救了郑云笙。如果这样,那也不必让郑云笙知道,免得她再生愧疚,“战场刀箭无眼,好在没要了我的命。”
      郑云笙为他穿好战甲,道:“战场之上,一定要小心,我等你回来。”
      宇文邕兴奋的点点头,便退着向殿门外去,“等我凯旋归来。”
      “母妃,父皇又要出征了吗?”一个四岁大的小男孩走了进来。
      郑云笙蹲下身子,为他整理衣衫,“是啊,父皇要去打坏人了。”郑云笙爱怜的抚摸着孩子的头。
      “什么时候才能回来啊?”
      “很快就回来。”郑云笙牵着儿子走进殿内的里间。
      小孩子,总是问题很多,他今日来,自然还是问自己的母妃,什么时候才能有自己的名字。宇文邕曾为孩子赐名宇文元,被郑云笙拒绝。
      “今日你都去哪儿玩儿了?”郑云笙关怀的问他。
      “儿臣和其他皇子一起读书去了。”
      “呀,你都读了什么啊?”
      “不能告诉母妃,这是男人之间的事。”
      孩子的回答逗乐了郑云笙,他突然睁着水汪汪的眼睛望着郑云笙,“母妃,父皇可要早些回来啊,母妃答应儿臣,只要过了五岁生辰,就会有自己的名字了。”
      郑云笙忽然鼻子一酸,她没有给孩子起名字,这些年,她总是不能忘记高长恭。她想叫高长恭定下的名字,可总是更思念高长恭。
      “母妃,你怎么哭了?”他伸出小手,为郑云笙擦了擦眼泪。
      郑云笙摇了摇头,说没事。她已经和宇文邕说好,要带儿子去邺城给高长恭扫墓,宇文邕给了她一块出宫令牌。是时候告诉孩子,他的生父,是一个如何了不起的人了。
      高纬死了,韩长鸾死了,穆提婆死了,陆令萱死了,他们都死了。高长恭正了名,被追封太尉、谥号忠武。可是,终究换不回她的长恭。
      这时有一毒蛇朝着她的儿子爬了过去,郑云笙感觉身后有人,刚转身,便瞧见毒蛇袭来,就在即将咬下之际,郑云笙护住儿子。当年身上戴的那个珠子,突然发出亮光,毒蛇不见了踪迹,珠子慢慢的化作齑粉飘散。
      不远处的树丛后一阵骚动,待到郑云笙仔细看时,那里什么也没了。
      五日后,郑云笙带着孩子离宫。她刚到邺城不久,便听闻宇文邕病重的消息,再赶回京都的途中驾崩。那一夜,郑云笙哭了许久,宇文邕这一生中,最遗憾的是从来不曾得到她。而她的遗憾,是这一生都不能也不会给宇文邕想要的。
      没了宇文邕的北周皇宫,郑云笙没有再回去。李娥姿的儿子宇文赟继位,因她和孩子消失后,没有再回京都,便追封她的儿子为荆王宇文元。
      郑云笙告诉他,他的生父是兰陵王,宇文邕是他的义父。那日郑云笙祭拜过高长恭的墓后,她无处可去,便想到了望花谷。
      郑云笙决定带儿子去望花谷,那里与世无争,司徒静也在那里,至少不会孤独。
      望花谷中,永远是山巅白雪皑皑时,下面依旧是百花丛生,鸟儿啾秋。
      常青树下坐着一个男子,他对着溪流呆望,手中编制着花环,却不知给谁戴上。
      “你睡了这几年,刚醒来,便跑来了这里。”千煜手提着采摘的药材走了过来。
      “你怎么知道我在这?”男子惊讶。
      “我当然知道,当初,你就是在这立刻山盟海誓。”
      “是谁?”
      “你自己慢慢想去。”千煜不屑的回绝了。
      男子眉目紧锁,“我不知道,好像这里很熟悉。”
      千煜坐了下来,“把手拿来,我给你把一把脉。”
      男人把手给他,千煜仔细听着,“嗯,好的差不多了,你身子可真硬朗,若是其他人,就没你这么幸运了。”
      “不是身子硬朗,是我心中有个重要的人放不下,脑海中一直告诉自己,我一定要活着。”男子看向千煜,“别动,你脖颈上有一条毛毛虫。”
      “哪儿呢哪儿呢?”千煜低下头让男子给他拿下来。
      男子捏过毛毛虫放在草叶上,问:“你脖颈上怎么有个月牙似的东西。”
      “那是胎记。”千煜站起身来,“好了,你在这坐着吧,我要去研究我的新药了。”千煜刚转身,便见到司徒静向他跑了过来,“千煜,他呢?”
      “在这呢。”千煜怒了怒嘴巴,“火急火燎的,你家相愿又抓鱼掉河里了?我都说了,文弱书生,什么都干不了。”
      司徒静道:“不是不是,郑儿来了。”
      男子听到郑儿,脑袋闪过一些画面,忽然站了起来,“她在哪?”

  • 作者有话要说:  声明:文中部选用百科史记,谢绝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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