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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Chapter33 ...

  •   Chapter33

      快到中午的时候,终于到了崇明岛。

      南笙下车后,手里拿的相机,就一直在啪啪拍个不停。

      好像这里的一切对她来说都是新鲜的,哪像个身家过亿的千金小姐,分明就是那个第一次到城里的孩子,对这里的一切都充满了好奇。

      “陆风,来帮我拍一张。”

      陆风接过南笙的相机,她在那里摆好了姿势。

      “给我看看,好不好看。”两人挨到一块,看着相机的屏幕,“好像有一点歪了,Aaron你水平越来越菜了哦,删掉,帮我重新拍一张。”

      向贝看到两人依偎在一块的时候,心里有股莫名的酸楚,就像是自己心爱的洋娃娃被别人抢走了一样。

      天气也是格外的好,白云晃晃悠悠飘飘荡荡,蔚蓝色的天空让人心旷神怡。

      这个季节来崇明岛的人并不算多,可能今天是工作日的缘故,三个人下了车后,这里的好像就只有他们三个人。

      南笙从车里下来后,仰起脖子,眼睛闭上,睫毛还在微微翘动,手臂摊开成一条直线,很享受的样子。

      “这里的确很赞,节候怡人,呼吸自由,这是我向往的感觉。”

      向贝不是第一次来这里了,刚开始来的时候还微微有些激动,看到漫山的熏衣草的确是一幅美轮美奂的场景,让人身陷其中。但之后的每次休息的时候,自己一个人开车来到这里,远离城市的喧嚣,来这里呼吸空气,感觉舒服极了。

      “南笙,新加坡那边的风景也是很漂亮的呢,不比这边的差吧。”向贝问道。

      南笙转过头来,说“我从小就在新加坡长大,对那边自然是很熟悉。但是,那边有我找不到的东西。只有到这里,我才能够看到”

      她说完这句话的时候,眼神刻意去看着陆风,含情脉脉。这是什么意思,即使向贝再傻也能看得出来。

      但陆风的她眼神对视仅在几秒就移开,看向前面那一片的熏衣草园,说道,“南笙,你看那边的熏衣草多漂亮,就像一幅画儿一样。”

      “陆风,你说如果我们两个住在这里,是不是很赞呢,一块来经营这里的熏衣草,那真是件了不起的事儿。”

      这已经不是暗示了,而是赤裸裸的明示。

      陆风靠在车子上,眼神一直在盯着远处的那片在熏衣草园中的园丁。

      “那你老爸还不把我给吃了,把ZH的千金给拐跑,来中国种花种草。我估计我会被碎掉的。”陆风笑着说道。

      向贝在旁边故意没有刻意去看他俩,手里一直用手机在拍照,但耳朵没有停止工作,他们俩的对话一字一句都传到自己耳朵里。这个时候好像自己也不能就插进他们俩的对话,只能默默听着吧。

      陆风也觉着气氛有些怪怪的,便转移话题。

      “好了,我们先去里面的饭馆吃点这里的特色菜,到里面玩的机会多的是。”

      向贝自己还在假模假样的在那里为这里的美景美色直直感叹,完全没有理会陆风讲的什么话。

      陆风轻轻地走在向贝的旁边,没有一点动静。抬头看了看向贝手里的手机,又看了看她,说道,“喂,那不是拍照,是摄影。再说了,你都没按开始,所以你在这儿弄了半天什么都没有拍到。”

      听到旁边陆风在自己旁边讲话,吓了一跳。“你神经病呢,走路怎么没有声音。你管我拍照,还是摄像。”

      南笙这个时候已经坐在车里,陆风在驾驶室里说道,“快点上车,不然待会你就要跑着回去了。”

      向贝慌忙从刚才的状态中出来,上车。

      陆风在专心的驾驶,车里响起了音乐。是许巍的《蓝莲花》,这是陆风最喜欢听的,之前每次他开自己的POLO的时候,都会听这首歌。

      不到十分钟左右就已经到了之前订好的餐馆,陆风把车子停好。

      这家的餐馆应该是附近最有名的,对于向贝这种吃货来说,找一些美食地点,那真的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儿。

      当初自己第一次来这边的时候,第一件事就是吃,没有什么可以阻挡自己吃货的脚步。于是那次景点没看多少,但是却把周围的小吃全部拿下。

      《漫漫》听着都不像个餐饮店,但确实是在这周围远近闻名。老板不是申城本地人,但在这里扎根已经快三十年了。

      今天的人并不多,但依然还是能看到大厅里坐了一半多的客人,向贝一行人刚坐下。就看到老板娘向自己走了过来。

      “贝贝,你有多久没来了,让姐姐有点想你了。”

      向贝和她的关系原来没有那么熟,只是之前每次来崇明岛就一定会来这里,而且都是自己一个人,往往来这边的大部分是一群人或者是情侣,所以时间长了,老板娘对向贝就比较有很深的印象,一来二去就比较熟了。

      “张姐,我也想你了。这不,一有空我过来了,而且今天我还带着两个朋友过来的。”

      张姐看到陆风后,眼神有些放光,知道她也好这一口,便调戏道,“贝贝带的朋友,当然一定会好好招待。这个帅哥一定是贝贝男朋友吧,我见到向贝这么多次来这里,还从来没见过她带过男生呢,你可是第一个哦”

      陆风还没有来得及说话,向贝抢过去,“张姐,你有点八卦了。快去把你们的招牌菜,通通上来,我要大开杀戒了。”

      张姐也很识趣的没有再多问,说道“好嘞。等着哈。”

      坐在旁边的南笙显得有些落陌,她看得很清楚,陆风对向贝的眼神不可能是朋友那么简单。

      几年前在新加坡的时候,南笙在校园里第一次见到陆风的时候,虽然只是匆匆背影,但阳光通过密集的林荫,点点滴滴射出来的阳光,落在他的身上的时候,只觉得他与别的男生真的不同。

      这就像少女情窦初开,认定的事情就一定会去做。后来的时候,通过家里的关系打听到了他的背景资料。

      在一次图书馆的时候,电视剧上的狗血情节总是会上演。南笙在书架上查找一本书的时候,总是找不到的,后来问管理才知道被一个同学借走了。这个时候,陆风正好过来还书,就是那本南笙想要找的。

      “同学,能给我看看你的笔记吗?”

      这是南笙第一次与他对话,心在怦怦地跳,有种呼之欲出的感觉,而且脸上有些微红。

      用学习的话题来认识,这是学校里永恒的手段。两人你来我往,后来便越来越熟。关系越来越熟,但陆风每次都是止布于此,没有越过朋友那条界线。

      但陆风并不知道她的身份,甚至都不知道当初自己进到ZH去实习的时候也是她帮忙。

      直到陆风在ZH做的风声水起,准备回国的前夕,才知道南笙的身份儿。

      菜上的很快,香气喷鼻,一道一道地不断地在刺激着味蕾。

      “南笙,欢迎来到申城,我和陆风尽地主之宜,敬你一杯。”

      三人一起碰了下杯了,一饮而尽

      “谢谢。很感谢你们这么盛情款待我,我在大陆真没几个朋友,你和陆风是我唯一的朋友。”

      看得出南笙有些不胜酒力,不过也很正常,人家是富家千金小姐,从小教养就好,别说烟酒不让碰了。恐怕吃饭可能都会有专门的厨师根据她自己的口味来做。

      再看自己,向贝的酒力一般人还真喝不过她。以前在WFC陪客户吃饭时候,那些大肚腩,秃头总想灌自己,但最后呢,实际上他们一个个都趴到桌子下了。

      “陆风,你能别闷头吃饭吗?”向贝很不满陆风的态度,陪着两个大美女出来游玩,他却一直在闷头扒饭。

      这才抬起头来,陆风手里还夹着筷子,嘴里含着东西,用了好大的劲才给咽下去,“你说你的,我吃我的。不妨碍。”

      “贝贝,听陆风讲,你之前是WFC的总监,就是他把你们公司收购的。好像,你还因为这个生了一场病,是吗”

      这陆风怎么什么事儿都跟别人讲呢,自己生病那真的是自己体质问题,跟收不收购没有直接关系,只是碰巧而已。

      “对。那次生病只是低血糖而已,体质不好,正好听到了一个颇为振奋的消息,所以才会晕倒。”

      向贝嘴里讲完,眼神还特意瞟向陆风,与此同时,陆风的眼神刚抬起来,正好两人有了眼神交汇,但只是瞬妙之间。

      “体质不好就要加强锻炼,你看看你每天上你爬个楼梯就跟个七八十岁的大爷大妈似的,累得气喘吁吁的。睡觉的时候,还不老实,老是着凉,体质能好到哪去,办个健身卡,就没见你用过。”

      “陆风,你怎么知道那么清楚?”南笙有些不理解,陆风怎么会那么了解向贝。

      糟糕,差点说漏嘴了。再多说几句,恐怕就要透露出两人住在一块儿的事实了。这可真是悲剧了。

      南笙对陆风一往情深,明眼人都能看得出来,如果让她知道陆风和向贝现在就住在一块儿,恐怕后果不堪设想吧。

      到时候本来没什么事的,就会真的误会出事儿。恐怕后果已经不堪设想了。

      况且,南笙对陆风的意思,向贝心里是很清楚的。到时候,向贝俨然已经成了南笙的情敌,她再回去跟她老爸一讲,好嘛,向贝同志就要卷铺盖走人了,自己这种小角色怎么能抵抗得住人家那种大BOSS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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