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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天狗杀人事件(十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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甄言的真正死亡时间,并不是如我验尸时所说的那般,死于一个小时以内。
更不像张警官根据短信推测的那般,死于八点二十五分到八点二十八分之间,也就是半个小时之前。
我并不是一个合格的法医,因为我在甄言的死亡时间上撒了谎,导致张警官以及后面的所有推论全部被我的谎言所误导。
但我并不会为此而感到心存愧疚。
比如耽误了案情发展,戏弄了其他父亲的同事等等,这些都不是我该操心的。
我真正在乎的是,如何完美且缜密的实施杀掉甄言的计划。
杀死甄言是我表达对爱人最崇高的爱意,这种方式在我心中比一千朵玫瑰花所释放出来的爱意还要浓烈以及直接。
甚至在看到那些警察们在被我戏弄后露出困惑甚至烦忧的神情之后,我会因为如海啸般袭来的快感而感到全身战栗。
甄言真正死亡时间是在下午六点。
看到这里,我已经料到有人会提出疑问。
甄言与我互传短信时,最后一条短信分明是八点二十五分发出的,他怎么会死在下午六点?死人可不会发短信。
那是因为我戴上手套,模仿甄言的语气,用他的手机设置了定时短信。
为了体现对话的自然性,我甚至将时间精确到几分几秒。
我于当天在老板娘给的抗过敏药膏之中下了毒,欢爱过后,由于激烈运动后早已抹掉的药膏,我给甄言洗净了身体之后,又给他涂抹了一次。
这之后,我便将疲惫不堪的他塞入被窝中,他原本就耗损了过多的体力,加之身上还有过敏症状,很快就沉沉睡去。
毫无置疑的是,甄言对于我是完全信任的。
譬如他现在四面楚歌处于被敌人重重包围的境地之下,是会毫不犹豫将自己的后背交给我守护的关系。
所以,他不会想到让他信任如斯的我,会突然选择在这个时段在抗过敏的药膏中下毒。
甚至都没想到很快他就会毒发身亡,而下手之人就是适才与他耳鬓厮磨极具温柔的男人。
可甄言是我选中的男人,被我选中的人一般有着常人之所不能有的特质。
我想,就算甄言在多年后知情,也会将我对他表达爱意的方式当做是一场场的重生游戏。
我们两之间的私密游戏。
这之后,我割下甄言的头颅,趁四下无人之时悄悄带出,将它藏在了老板娘傅玉逐的收银台的柜子中。
傅玉逐因为唐安心留下的信件去后山找自己女儿了。
准确地说,应该是找自己女儿吊死在树上的尸体了。
所以她并不在那里,这便被我有了可乘之机。
至于甄言身上出现的那些野兽的撕裂咬痕,也不过是我故意放出来混淆视听的烟雾弹罢了。
一则是为了顺应山里流传的“犬神传说”,效仿此次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凶手的手法,将杀害甄言的嫌疑栽赃到凶手身上。
没有出现死亡数字标记的,并不只甄言一人,所以我并不担心。
至于死掉的105号房间的那位我至今都叫不上名字的同学。
我承认,我并没有用心去记过。
更加从未将他放在心上过。
甄言已经将我的心塞得满满的了,再也空不出任何一丁点的位置留给其他人。
更何况他的存在,对于甄言而言还是个相当大的隐患。
作为甄言隔壁班的同学,上次他与甄言一样,也参加过我的演讲,皆因为甄言长相平淡无奇,所以并没有给他留下任何深刻的印象,这次却因为甄言在这起案件中的活跃表现,似乎记起了他这个人。
这可不妙。
同样盯上甄言的,还有一人。
我在给孙赫验尸时,就曾接收到过她对于甄言欲除之而后快的过于炙热的视线。
当然,甄言是不可能留给她的,毕竟甄言是我的所有物,必须由我亲自来杀才行。
既然知道凶手企图对甄言下手,那我何不顺水推舟一劳永逸,顺便也将我的麻烦给解决了?
于是我深夜趁无人之际,在凶手动手之前将那位不安分的同学房间门口的105的门号牌与甄言的106做了对换。
凶手晚上作案时不敢开灯,误以为“106”内躺着的就是甄言,便在他水杯中下了毒。
二则是因为在场的警察皆是科班出身,虽并如我这般擅长法医学领域,却也是涉足过一二的,想要蒙蔽住他们的双眼,在甄言的死亡时间上混淆他们的视听,只能大面积的破坏尸体,将他们的注意力转移到其他的方面。
比如含带兴奋剂的动物的唾液。
为此我跟踪了傅玉逐,找到了村民口中人人忌惮的“犬神”。
也就是凶手唐安心打着“犬神”的旗号用来造成人心惶恐并且屡次在尸体上作案留下撕咬痕迹以及爪痕的那条土狼狗。
那原本是一条野狗,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被傅玉逐饲养在后山。
至于被村民打死的那条藏獒,不过是傅玉逐深知早晚会被人察觉,到底是对那条土狼狗存了怜悯之心,故意误导警察,拉出来顶包的。
反正这山郊野林之中,最不缺的就是野狗。
经过我多次的跟踪,逐渐发现了那条土狼狗出来捕食的时间规律,傅玉逐总是晚上八点半左右在夜色之中借着倒掉剩余饭菜的机会去喂狗,土狼狗总是定点闻着饭菜的味道出现。
我算准吐狼狗出现的时间,在那之前,我特意给它准备了十分丰厚的晚餐。
一块块肉质肥美的肉。
无一例外的,我在每块肉里都注射了兴奋剂。
我在它八点半会出现的地方放上了第一块诱饵,随后没个几步就投下了另一块诱饵。
诱饵引诱着土狼狗最终到达的目的地,就是甄言的窗户底下。
而窗户内毒发身亡且被我砍下头颅散发着血腥气味的甄言,对于伴随着肉块已经服下大量兴奋剂的土狼狗来说,无疑就是最后一块诱饵。
一块比之前的蝇头小利更加让猎手食之餍足的诱饵。
尤其是在屋内由于停电后陷入一片漆黑之后的情况之下。
人的肉与动物的肉对于已经丧失理智的疯狗而言,唯一的区别在于甄言才死不久,肉质比那些冷冻处理过后的肉在口感上要新鲜许多。
所以它会更加肆无忌惮享受这场饕餮盛宴。
直至最后尸体在山林间被警方发现,死亡原因无疑是兴奋剂过量和摄入轻微毒素。
好歹在这之前,它起码享受过一顿饱餐不是吗?
既然提及了,理应在这里解释一下关于停电的手法。
邓耀警官当时是如何推论来着?
凶手在老式电闸开关上绑着线圈,线下端系着重物,重物下面垫着冰块,由于最近气温很好,冰块很容易融化,重物因为重力作用而下垂?
随之得到的是张警官的反驳。
按照邓耀警官的说法,那么现场为什么没有保留这些重物和线圈?仓库内没有让这些东西消失的窗户,而且留守的警察也说了停电前几分钟根本没人进来把这些东西带走,现场保留的水剂是可以说明冰块的存在这点没错,但是现场的黑色物质又是什么?
这也就解释了为何当上队长的张警官,而不是邓耀了。
天赋固然是考量一个人能力的基础,但是资历这种东西却不是一朝一夕能够累积下来的,必须经过日积月累的岁月沉淀。
在这里,资历的差距在一个刚入警局的愣头青和办案多年的老手之间体现的淋漓尽致。
比以上两项更重要的,就是有着反侦察能力更为缜密的手法。
在冰块下面垫着干冰,线圈周围涂满白磷,在此基础上又弄上一层薄冰,就能制造处障眼法。
作案讲究天时地利。
随着时间的推移,干冰开始升华,薄冰随之融化,然而刚下完雨,温度也低,冰的融化速度没有干冰升华速度快,当干冰完全升华后,冰块下坠,开关下滑,造成停电,由于冰块充当重物,冰块很快就融化,但是化为水迹覆盖在线圈外面的白磷也因为薄冰的融化蒸发而开始自燃,线圈也跟着燃烧,最终生成黑色的物质留在现场。
根据当天温度推测出干冰的升华时间,从而掐算好时间,在案发前提前设置机关,使得在大概八点半的时候突然陷入停电状态。
警察和学生们陷入恐慌之余,没有人会特别关注在甄言所处的106房间内正在发生的撕咬事件。
设置此机关的用意也有两个。
如张警官所说,一是为了伪造双重不在场证明。
其二,是为了使一出障眼法,蒙蔽狗的双眼,以及警方的双眼,将嫌疑再次指向傅玉逐。
我很好奇在这种情况下,傅玉逐是会选择明哲保身,还是保住自己那个惹出事端的女儿。
她到底是让我失望了。
既然这样,那便背着这几条人命债和社会舆论的谩骂将牢底坐穿吧。
更无趣的是她的女儿。
虽然自首的方法给了那些警察致命一击,以至于极端到让我刮目相看,可是留下来那封自首信,让我对她的稍微的些许好感全部消失殆尽。
死后将所有罪责一并承担下来,甚至撇清傅玉逐在此案中的所有嫌疑,这种电视剧中时常上演的温情戏码,真是让人有些作呕。
就好比你正在观看一场精彩绝伦的戏剧,然而戏的结尾并不是你所预料中的“飞蛾扑火”,明知不可能在一起就算死也要在一起,或者“梁祝化蝶”那般凄惨决绝,你死了我也不会选择独活,这类型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崇高爱意,而是为了成全你的好意,我选择一个人独活的结局。
这世上唯一所珍视所爱戴的人死去了,你一个人独活下来还有什么意义?每天如同行尸走肉一般在缅怀故人的心情之下度过余生?
为何不选择殉情?
他希望我好好的代替他活下去。
他肯定不想看到我现在这副振作不起来的模样。
这不过是胆小之人的借口罢了。
我之所以没有选择随甄言去死,是因为甄言会重生。
如若甄言哪一天不再重生,我也会毅然决然选择随他而去。
以此为证。
——忌廉 2016.7.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