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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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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见到莫秘书那张脸的时候,陈粒夏感觉自己已经有点PTSD了。
她特别想发自肺腑地问上一句:how(怎么)old(老)are(是)you(你)?
可能,陆与泊今天吃错药了吧。陈粒夏这样想着。
“让我来猜猜,他这次又搞了什么鬼,”她走到那辆拉风的法拉利旁,扬起下巴,凉凉地问道,“不会是放烟花吧?”
莫秘书闻言一愣,随即为她拉开了车门,做了一个请的姿势,并微笑着说:“您还是像以前一样,很了解陆总。”
“倒也不是了解他,”陈粒夏抬腿迈进车里,摸了摸真皮质地的车载沙发,满不在乎地说,“我自己写的剧本,我当然记得。”
装在金色烫边封口黑色盒子里的红色玫瑰花束,低调奢华有内涵又投其所好的小众品牌钻石项链,接下来肯定就是豪华渡轮上的烟火月色。
用她写在剧本里的撩妹套路,来撩编剧本编,正常人能干得出这事儿?
陈粒夏不禁摇了摇头。
她坐在车里,盯着正副驾驶位上分别坐着的刘秘书和莫秘书,瞬间就想起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刘秘书,上次陆与泊让您送曲千代回去的时候,有没有留她的联系方式?”陈粒夏突然开口问道。
这口吻,颇有几分捉奸成双的味道。
刘秘书不同于莫秘书,是个专门负责开车的老实人。他急得满头大汗,不知道该怎么解释。
这时,陈粒夏突然又问:“我特喜欢她弟弟曲胜白,能不能帮我跟她要个签名?”
听到这句话,莫秘书憋着笑抖着肩膀,小心翼翼地瞥了一眼驾驶位上方的行车记录仪。
另一边,游乐场。
陆与泊的心情早就随着陈粒夏的这两句话,转了九曲十八个弯。
从最开始的“我该怎么和她解释曲千代的事情”的慌张,到“不对,我和曲千代有什么事情”的疑惑,再到“等等,我为什么要给她解释?有解释的必要吗?笑话”的轻蔑,而后“她这说的是人话吗?什么叫特喜欢曲胜白”的气愤,最后“签名而已多大点事儿,明天去搞100个过来”的无意识摇尾巴。
他整个人都陷入了一种左右互搏的纠结状态,以至于发了好一阵子的呆。
而没心没肺的陈粒夏根本就没想过,自己随口的两句话,让陆与泊纠结了那么久。
她坐在车载沙发上,百无聊赖地玩着手机里的消消乐,整个人瘫在柔软的沙发软靠里,像一条软了骨头的泥鳅。
以前,她陪陆与泊出席晚宴的时候,都是穿着高定礼服、做了精致的盘发,脖子后背全都挺得笔直,就像有根绳子在脑门上吊着她似的。根本不敢舒舒服服地靠在软靠里面。
现在,她终于完成了这个“夙愿”,恨不得把自己整个人都塞进靠垫里。
还真别说,贵的东西唯一的缺点就是买不起,这价格不菲的沙发软靠简直爽飞了。
因为这一路靠得太爽,以至于到了目的地的时候,陈粒夏都有点舍不得下车。
不过她也明白,离开了陆与泊之后,这些东西就如同变成了上辈子的记忆,权当做过奈何桥的时候,没有喝下那碗孟婆汤就好了。
“失礼了。”莫秘书轻轻地将一条黑色的丝带蒙在她的眼前。
“就这?”陈粒夏撇了撇嘴,“这几年他也有过不少绯闻对象吧?何至于用我剧本里的套路,没点原创的?”
虽然她不明白陆与泊这几次三番地来找她,是为了什么,但是活了二十多年,终于能享受一下被男人追求的感觉,为什么就不能有点新意?
只是把自己写的剧本重现了一遍,也太无聊了。
她慢慢地走上了一阶又一阶台阶,略微有些干燥的晚风吹在了她的脸上。
等等,干燥?
陈粒夏突然觉得不对劲。
她想扯掉黑色的丝带,看看自己到底被带到了什么地方,结果右手刚抬起来,还没摸到丝带的尾巴,就被一个人捉住了手腕。
那人的力气不小,根本容不得她的拒绝。
只是一瞬之间,她就被人拽进了一个密闭的狭小空间里,下一秒就是“砰”的一声,似乎是门被关上的声音。
身处无边的黑暗中,陈粒夏突然觉得有点危险。
她抬起另一只手,扯掉了眼前的丝带,就看到陆与泊正牵着她的手腕。
脚下的地板突然剧烈地晃动了两下,然后,密闭的狭小空间便开始慢慢移动,慢慢地升向高空。
陈粒夏转过头,望向了玻璃窗外的风景:都市霓虹装点了漆黑的夜色,自上而下地望过去,就像通透澄澈的黑夜之中,点点繁星汇集成了数条耀眼的星带。
只不过,比起清冷的星光,这都市里的万家灯火,更添了几分温暖的人间烟火气息。
远远望去,美不胜收……才怪。
陈粒夏连忙收回视线,她双腿发软,手脚发麻,双肩发抖,一股凉气直逼头顶,整个人如坠冰窖,退到了陆与泊对面的椅子上。
“这是……”她有些不可置信地盯着地板,连眼睛都有些花了。
“摩天轮,”陆与泊似乎心情不错,连语气都染上了几分明快,仿佛学生时代的口吻,对她说道,“我记得你会晕船,所以才专门准备了和剧本中不一样的东西。”
陆与泊想,既然她说不喜欢自己,那么,让她变得喜欢自己就行了。
创作者总是会下意识地将自己对生活的期盼,融汇到自己的作品中去。所以,陆与泊认为,参考了她的剧本一定是最佳方案。
他满心期待地问陈粒夏:“感动么?”
陈粒夏虚弱地说:“……不敢动,”她感觉自己要死了,揪着裙子的手指也因为用力出现了白色的痕迹。
陆与泊又想说些什么,陈粒夏却突然抬手,示意他停下。
她强忍着不适对他说,“你能不能先别说话了。”
然而,她的异样却让陆与泊的想歪了。
“陈粒夏,”他念了一遍她的名字,以一种势在必得的、自信心爆棚的口吻,问道:“你是不是喜欢我。”
明明是疑问句,却用了陈述的口吻。
陈粒夏连翻白眼的力气都没了:“不是……”
陆与泊乘胜追击:“那为什么不敢看我?”
鬼才喜欢你!
陈粒夏抬起头,水汪汪的杏眸幽怨地盯着他。
她不得不承认,这男人长了一张极为英俊的面孔,那双桃花眼在白日里显得高傲凌厉,到了晚上又显得格外诱惑。就算被透明的镜片遮住,也足以让人心动。
可是,现在她已经没有心动的力气了。
陈粒夏几乎用尽了全身的力气,红着眼睛,恶狠狠地对他说道:“因为老娘恐高!”
此话一出,摩天轮狭小的小房间里,就陷入了一阵令人窒息的沉默。
陈粒夏没了力气,再度垂下了头。
她将那张巴掌大的小脸埋在自己的臂弯里,黑色的发丝散在牛仔裤粗糙的面料上,整个人蜷缩在椅子里,看起来脆弱又颓废。
陆与泊现在的心情,就突出了一个“懵”字。
他从小就健康得像个祸害,无论是身体素质还是心理素质,都是拔尖的存在。就算被至亲之人算计得跌入泥中,也能重新爬到最顶端,让那些害过他的人不得善终。
恐高,这种和脆弱有关的词,对陆与泊来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感觉。
这份长处,在面对极品亲戚和贱人同事时,总是优势,但是在面对陈粒夏的时候,就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所有的力气都被化解,所有的能量都被扑灭。
陆与泊记得,他们一起坐飞机的时候,也曾经敏锐地察觉到了陈粒夏在飞机上的异样,可是那时候,陈粒夏却告诉他,她是因为要和陆与泊一起出门,很高兴,所以前一个晚上兴奋得失眠了。
然后,她就正大光明地在飞机上补眠,一觉睡到飞机落地。
陆与泊发现,陈粒夏这个女人就是个彻头彻尾的骗子。她在自己身边的这四年,几乎就没说过一句真话。
摩天轮转一周时间,漫长得像几个世纪一样,周转结束之后,陈粒夏终于回归了大地母亲的怀抱。
她忘记了自己是怎样回到合租房子的小区门口,回过神来的时候,就是自己灰溜溜地爬下陆与泊的车的记忆。
进屋之后泡了个澡,陈粒夏才感觉自己活了过来。
她实在是架不住室友穆晴晴像机关枪一样的嘴皮子扫射,将这一整天发生的事情,给她念叨了一遍。
结果,她就一边喝着热水,一边看着合租室友笑着锤地板。
“这是什么品种的直男,笑死我了。”穆晴晴甚至笑出了眼泪。
“直男有这样的吗?直男最多认不出口红色号,每天劝我多喝几杯热水,不至于折腾掉我的半条命。”陈粒夏吐槽道。
穆晴晴想了想,然后总结着说:“那么,像陆总这样的人,我愿称之为‘新概念直男’。”
“神特么新概念直男,你是不是论文写多了脑子坏掉了,”陈粒夏义愤填膺地说,“他就是个狗男人。”
“欸——是这样吗?”穆晴晴的笑容突然恶劣了起来,“那你当时,到底为什么会喜欢他呀?”
“也没有喜欢……好吧,最开始确实比较有好感,”陈粒夏想了想,回忆起了高中刚刚毕业那年的记忆,对她说道,“当时真的感觉,他是个挺好的人,至少……肯定比我爸强多了。”
五年前,暑假。陈粒夏高考结束。
陈家终于攀上了陆家的亲事。
陈粒夏在父亲的催促下,去那家她从未涉足过的高级会所,只为了去找陆与泊,告诉他别忘了第二天的订婚宴。
用父亲的话来说,就是刷个“脸熟”。
那时,只有二十岁的陆与泊就像夜色中刺耳又动听的电吉他,浸没在摇滚般的狂风暴雨之中,看着就不像什么良家少年。
他的目光有点凶凶的,说话的态度也不算友善,陈粒夏一只脚刚迈进包厢,就被他扯着手腕拎了出来。
他二话不说,直接把他塞回了陈家的私家车里,然后就头也不转地回去了。
陈粒夏本来是憋了一肚子的火,但是,她看到了后视镜里,那辆紧跟其后的跑车。
那一瞬间,陈粒夏突然感觉心中坠入了一片柔软。
陆与泊偏爱颜色艳丽的跑车,车身红色的流线在夜色中就像一抹昳丽的飘带。
她甚至有些不敢相信,又仔细确认了一下,看清车牌号之后,才对陆与泊这个人改观。
回家之后,尚且在世的母亲问她,感觉陆家的少爷怎么样。
怎么样呢?
现如今,陈粒夏已经记不得,那天晚上她对母亲说了什么。
现在的她,只会在室友问她“什么是狗男人”的时候,微笑着说:“陆与泊啊,就是那种狗见了都忍不住吐槽‘虽然我不是人,但你是真的狗’的男人,简称,‘狗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