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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童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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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和二年,大雪。
在白雪纷飞,寒风肆虐的夜里,整个村庄都感觉在瑟瑟发抖。所有人都拢紧了被子,只有胡屠户家烛火摇曳,惨叫阵阵。
产婆在房里一边叫产妇稳住,在坚持会。一边指挥胡屠户快快准备热水,棉袄等保暖物品。
“不行啊,要出来了。”产妇嘶声力竭的喊着。
“哟嗬,这可咋子个好呀?这小子咋来的这么急呦!”
于是,在胡屠夫忙前忙后准备热水中,在产婆的絮絮叨叨中,在娘亲的撕心裂肺的哭喊中,我就这么猝不及防的来到了人世。
产婆毛毛躁躁的给我一通乱擦,痛的我哇哇大哭,在这个凛冽的冬天,显得异常凄苦。可怜左脸上一块蚕豆大的胎记,产婆怎么都没给我擦掉。
“是个男娃吗?”我那苦命的娘亲气若游丝的问道。
产婆用棉被把我给拢的结结实实的,然后递给我娘。“胡家媳妇啊,是个女娃,看哭起来这劲,以后啊肯定是个聪明的丫头。”
事实证明,产婆给我预言的事统统没实现。非但不聪明,而且还有点蠢,这个日后再说。哭起来这狠劲,纯属是饿的慌了。
当苦命的娘亲用□□堵住我的嘴之后,我就把哭的力气省了下来吭哧吭哧的喝起奶来。
我娘看着我脸上遮都没地方遮的胎记,就开始幽幽的哭,绕梁三日,不绝于耳。产婆安慰了几句,结果我那苦命的娘亲哭的愈发不可收拾之后,尴尬的站了一会后默默的退了出去。
在门口,跟我那个屠户老爹讲了几句之后,我屠户老爹就开门进来了。带进来的寒风,让吸奶吸的正起劲的我,冻得一个哆嗦。
我那憨厚的老爹,傻不拉几的坐在床旁,看着哭的伤心欲绝恨不得撒手而去的媳妇。蹦出一句话,“媳妇,到时候咱再生。”
我苦命的娘居然被这么一句话给安慰好了,渐渐的停止的抽泣。
第二天,我的出生,乡亲们已经奔走相告,举村皆知了,当然,我的性别和脸上那块蚕豆大的胎记也没有被拉下。
我的出生显然没给我那贫寒的家庭带来可以引以为傲的焦点,只有让人茶余饭后的评论点。我依旧吭哧吭哧的喝奶,直到小肚皮圆圆的鼓出来,才肯罢嘴,然后再心满意足的打个饱嗝后,沉沉睡去。
随着时间的消逝,我显然已经淡出了乡亲们的视线,毕竟这么久还不能习惯的话,就是他们的适应能力有问题了。任何东西,不论好坏,只要有时间在,就一定会被冲淡的。
事实证明,我很蠢,非常蠢,蠢到自己爹娘都常常对我摇头叹息。别家的小孩在爬时候,我在爬,开始会走了的时候,我还在爬,,满院子的跑的时候,我继续爬。别人家的孩子在喝奶的时候,我在喝奶,别人家的孩子在咿咿呀呀的喊的时候,我还在喝奶,别人家的孩子一口一个娘,一口一个爹的时候,我只能“啊”“啊”“啊”的嚎叫。
害的我那苦命的娘以为我会这辈子都这么边嚎边爬的过这辈子的时候,转机出现了。
我娘生了个妹妹给我和我那屠户老爹。虽然依旧是个女孩,可是,我娘很开心,我爹很开心,于是我也很开心。
由于有我这个失败品在前面,于是对比产生了美。妹妹很漂亮,漂亮的不像是爹娘亲生的,当然我也不像是亲生的。妹妹皮肤白净,眼睛有神,害的我常常会流哈喇丝在她脸上,于是,我和妹妹一起爬,一起走,一起喊爹娘。
等到妹妹两岁的时候,我娘问我那屠户老爹是不是该给妹妹取个有文化的名字。老爹看着在院子里玩的很愉快的姐妹(事实是妹妹趾高气昂的用糯糯的声音在命令我和我家的阿黄刨狗洞,而我正咧着嘴开心的撅的屁股趴在地上刨呀刨,而阿黄刨的比我快了,就在旁边等等我,看我快追上来了,在继续刨。我为阿黄的气度以及一人一狗之间即使比赛也存在的友谊感到热泪盈眶),欣然的点点头,“好好,我现在就去方秀才那问问。”说完,便大步离开。
傍晚的时候,我的屠户老爹回来了,拉着我娘亲的手,把我姐妹两招到跟前,豪迈的宣布,“以后妹妹就叫含香,胡含香。”我看着妹妹的脸觉得跟这个名字真配。一个名字就已经把妹妹的美貌给淋漓尽致的表现出来。
我眨巴着的眼睛看着我老爹,很是期待我的闺名,“以后姐姐呢就叫二狗,胡二狗。”妹妹看着我的脸觉得跟我跟这个名字也很配。我也很开心,毕竟我也有了自己的名字。这是一件值得开心的事。
娘很不满意的看着我爹,我爹立马结结巴巴的解释道,“方秀才说是大娃取这个名字好养活。”
我娘心疼的看了我一眼,叹了口气,也没再说什么。
又过了一年,我娘亲又给我们家添了两口,娘生了两个男娃娃,是一对双胞胎。我表示对这种现象感到很奇异,一度怀疑,我娘和我爹把另一个我藏起来了。于是,有几天就一直在家里翻箱倒柜的找,最终精疲力尽,以失败告终。
我只能把自己的注意力转移到两个弟弟身上,于是,没事就赖在两个弟弟旁边,看他们喝奶,看他们睡觉,戳戳他们的笑脸,捏捏他们的鼻子。
最后,把他们的吃喝拉撒睡都揽在了自己身上。一手尿布换的出神入化。
我的娘亲和老爹都对我表现出来的这一项才能感到匪夷所思,欣慰至极。但是鉴于我平日里常常会刨狗洞的不良行为,爹娘一致认为,大宝和小宝应该多和含香呆一起,于是,常常会看见我一脸狗腿的跟在含香后面,企图去逗弄大宝和小宝。可是,含香总是能把我的小心思猜的死死的。基本上我一伸左手,含香已经扭头朝我怒目而视了。我只能讪讪的用右手把自己的左手拉回来。
随着家里人口越来越多,我就越来越喜欢的屠户老爹。没事就喜欢围着我老爹转悠,撅着鼻子卯足了劲闻。我爹对于我这种行为自动归功于我的名字。其实因为,我爹是杀猪卖猪肉的,所以身上总是带着一股油腻腻的味道,而我胡二狗,对这种味道毫无抵抗力。总是一边闻一边流哈喇丝。含香,对我这种行为嗤之以鼻。而我,自得其乐。
渐渐地小时候一起玩(事实是,他们都在一起玩,只有我在旁边看)的男孩子都去方秀才那读书认字去了。所以,白天我越发无聊,只能一天到晚跟在含香屁股后面转悠。偶尔也会和阿黄刨狗洞。
爹娘商量着要不把妹妹含香也送方秀才那去,毕竟大宝小宝年纪还小,而妹妹现在就已经隐隐透露出一丝美人胚子的迹象。直觉的不让她识几个字会耽误了她。
于是乎,妹妹第二天就欢天喜地的和隔壁几户人家的男娃子一起去方秀才家念书去了。
我很难过,不是因为我没得念书,而是因为我发现妹妹去念书后,隔壁家的虎子好像越来越喜欢黏着含香了。
我智商低,可是我情商高啊!在我三岁刚开始走路的时候,我就觉得我会嫁给虎子哥。虎子哥头扁脸圆,四肢粗壮,虎头虎脑,我一度觉得虎子哥是所有男娃里最安全可靠,和我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当然,我此刻已经自动忽略掉脸上那块与我年龄成正比的胎记,从蚕豆大已经发展到隐隐包围住眼眶。不知道的人远远看来,都以为我被谁揍了一顿。走近了一看,发现是块胎记就叹息的摇摇头
我只能百无聊赖的陪着我娘洗衣服做饭刨玉米陪阿黄。我看着我那苦命的娘脸色愈发蜡黄,生了大宝小宝后,身子也愈发衰落,我只能拿出喝奶的劲刨玉米。我那屠户老爹成了家里唯一的顶梁柱。要撑起一家六口人和一条狗的顶梁柱。
我蠢归蠢,但是家里的境遇还是能够从吃这一方面慢半拍的感受出来。家里从三天见肉一次,到三天见肉末一次,再到七天见肉末一次,到现在的七天能喝上一碗肉汤,我都能激动的哈喇丝直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