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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王子的过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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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锦在沙发上跳来跳去,亢奋无比,甚至跑到角落处偷偷的磨了磨爪子,只要付光熙敢将他带出去,他保证一定会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一溜烟跑个无影无踪。
这么多天过去,主编会如何对他,想起那个冷酷的男人,苏锦满腔的喜悦顿时化为寒冰,尾巴也瞬间耷拉下来。
苏锦不喜欢被人管束,所以大学毕业后没有去公司就职,宅在家写起了玄幻小说,唯一的姐姐苦劝无果,只得听之任之。可是爱好不能当饭吃,苏锦的生活很快便面临窘境,后经朋友介绍,他将小说投到了玄幻星辰杂志。华霖就是那家杂志社的boss兼主编。
用仙侠小说的话来形容,华霖就是一柄未出鞘的利刃,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绽露寒芒。
鼻若悬胆,目若刀锋,全身都释放着一种犹如实质的王霸之气。咳咳,虽然这样形容他不太好,但他给苏锦的感觉就是那种目空一切的高手形象。
当时他记得华霖面无表情的扫了一眼原稿,问他能否保证不坑。
苏锦连忙诅咒发誓,宁死不坑。
华霖把稿子扔在桌上,冷冷的说“你要坑了,我就杀了你。”
华霖不经意间的霸气侧漏,连带着整个办公室的气温都下降了好几度。苏锦偷偷的吐了吐舌头,明知那是一个玩笑,他仍然感受到一股无形的杀气。
而这周,他却没能如期交稿……
苏锦把脑袋插、进了沙发把手的缝隙,希望这样可以帮自己逃避现实。
“小东西,怎么突然一副无精打采的样子?”付光熙已经换好了衣服,正弯下腰纳闷的看着他。
“汪汪……”我的心情特别的复杂,你是不会懂的。苏锦说完抬起头,痛苦的狗脸在下一秒变成了标准的痴汉。
一身纯白休闲的付光熙实在太耀眼了,脖颈上带着一条醒目的骷髅项链,骷髅链坠正好悬在精致的锁骨上。T恤外面穿了一件白色帽衫,外衣的拉锁没拉,看起来有几分痞痞的味道。下边是一条极为合体的同色长裤,整个人显得清爽而又随意。
好帅!大明星果然穿什么都很好看。没过多久,苏锦发觉又一阵热意从鼻腔袭来。
“看傻了?你又不是人,干嘛摆出一副认真欣赏的表情。”付光熙伸出魔爪在他屁股上使劲的拍了一下,拿着帽子和眼镜说“喂,走了。”
来到车库,苏锦第一眼就看到了那辆万恶黑色巴博斯,忍不住冲过去张牙舞爪的吼了几声以泄心中之愤。
付光熙把他放到了副座,皱着眉毛说 “去哪里呢,到处都是人,我可不想被人看熊猫一样围观。对了,你看过海吗?不如去海边吧。”
“汪汪……”去海边要开2个小时的车,再加上回来的时间,恐怕你就没有多少小时可以休息了吧。苏锦虽然想去,但还是提出了抗议。
“你同意了?”付光熙抿着嘴笑道“要被别人看见了,肯定以为我发神经竟然和狗说话,可为什么我总觉得你能听的懂呢。”
当然能听的懂,苏锦抖腿。但那根本不是同意好不好,其实随便走走就可以了,没必要去那么远的地方。
“那就出啦发。”付光熙给了他一个灿烂的笑容,同时踩动油门,潇洒的滑出了车库。
苏锦看得发呆,等他回神时轿车已经驶上了高速公路。
夕阳西下,橘红色光线渗入了车窗,在付光熙的身上形成一圈淡淡的光晕。他开车的样子专注而又认真,不经意流露出了一股令人心疼的忧郁。苏锦目不转睛的看着他,心里涌出一股莫名的疼痛。
付光熙生活了圈子很狭窄,除了必要的宣传他基本都不出去。与他接触最为频繁的似乎只有那个叫张新豪的经纪人。在家的时候除了看剧本,就是拿苏锦寻开心。以他现在的身价想找朋友肯定会一呼百应,而付光熙明明寂寞的要死,就是不愿意外出应酬。
这样一个万众瞩目的男人到底在回避着什么呢?难道是因为他的性取向吗?
唉!为什么要喜欢男人呢,真搞不懂,女人身体柔柔软软的抱起来不是更舒服吗?
苏锦脑洞大开,当下忘记了付光熙,专心致志的幻想起了女人。
要是老天让他选择一个死法,他绝壁会选埋在女人的胸前,死在那两团波涛汹涌中……
悲催的是他太过依赖电脑,宅的成精,活了23年还没尝试过那种滋味。
“小东西,你发春了吗?表、情、色、色的。”付光熙选了一首轻柔的音乐,不经意一转头,发现他的狗双眼发直,嘴角还挂着一丝类似哈喇子的晶莹液体。
啊!有那么明显吗?苏锦连忙正襟危坐,并用爪子在嘴角抿了一下。
付光熙的目光有意无意在他腿间扫了一下,自语道“等忙完了这段,我让新豪也帮你物色一个。”
“汪……”我可不要,母狗神马的,再好也不感兴趣。苏锦龇着牙哼哼两声,别过头去欣赏窗外的夜景。
“哟,害羞了?”付光熙腾出手拍了拍他的小脑袋,坏坏的说“你要是男人我还可以教教你,狗的话我真的无能为力,一切都得靠你自己。”
还是算了吧,要被你教成同性恋岂不是要被姐姐打死,苏锦继续无视。
付光熙叹了口气,忽然落寞的说“我连最爱的人都无法留住,还有什么资格教别人。”
天色渐暗,车内的光线也越发的朦胧。付光熙低沉的嗓音在婉转的乐曲中竟有几分极不真实的飘渺之感。
苏锦眯着眼,他觉得这家伙没准又再演戏,就算是真情流露,喜欢男人这件事,也实在没办法同情。自己虽然爱看付光熙,但那绝壁是人民群众对偶像的崇拜,他发誓那里面绝对木有基情。
算起来付光熙也出道五六年了,他刚开始入主歌坛的时候好像挺阳光的,身上永远都带着一种邻家男孩的亲切感,他的歌在校园中几乎人人都会,只可惜现在付光熙很少唱了。那时候苏锦记得自己还曾疯狂的模仿过他的发型。
两年前苏锦偶尔逛了逛八卦论坛,才知道昔日的阳光偶像转型成了忧郁王子,并言明不再唱歌,从此进军影坛。
事实证明付光熙无论做什么都是极成功的,他塑造的角色可刚可柔,性格多变,无论是铁血的警察,还是亡国的储君,都被他演绎的鲜活形象、深入人心。想起他看剧本时全神贯注的样子,苏锦觉得如果这样的人不成功才是天理难容。
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付光熙至少也是奔三的人了,老天爷咋就没在他身上刻画出任何痕迹,以他那种自理都困难的生活方式是怎么做到逆生长的呢。
苏锦愤愤的喷了口气,找了个舒服的姿势,伸展着四肢趴在真皮坐垫上。
三餐全部专门外送,他的厨房的炊具貌似只是摆设。这样的人竟然兴致勃勃的养起了宠物,恐怕那也只是一时兴起吧,就算他想学习照顾爱人,可人与狗根本就不是一回事。也许哪天他厌倦了就把自己丢弃了。
诶~丢弃?自己跟他出来不是要逃跑的吗?
苏锦腾地跳了起来,看着窗外威风的抖了抖毛。其实只能称为风骚或者傲娇神马的,他那种体型想要威风起来貌似颇为困难。
“你还挺知道的吗,已经到地方了。”付光熙减缓了车速,笑着指了指远处说“看,那边就是海,星光下的海很美吧。”
苏锦看了一眼远处的水色,惊讶的张开了狗嘴。
海水与夜空融为了一体,只见白茫茫一片,都分不清那里是水哪里是天。正所谓,雾锁山头山锁雾,天连水尾水连天。只是远远看着就有一种波澜壮阔的震撼之感。
将车子开到一处人迹稀少的浅滩,付光熙跳下车,孩子般的欢呼了一声,很中二的迎着海风奔跑起来。
这才是真正的付光熙,那个站在麦克风前带着爽朗笑容的邻家大男孩,如果有可能,苏锦真希望他永远都能笑的这样开心。
Shit!眼睛里进了沙子,都看不清他的背影了,苏锦使劲的眨了眨眼,反而觉得那个白色的身影更加的模糊……
“来,小东西。”付光熙跑了一会,见苏锦仍在原地傻站,冲他勾了勾手指,并把帽子扔了过来。
苏锦吸了吸鼻子,为了曾经膜拜过的偶像,为了那面具下的真实笑容,他今天就舍命陪君子吧。
暂时放弃了逃跑的想法,苏锦凌空跃起,叼住他的帽子,撒开四爪和付光熙追赶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