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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四十三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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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晚上的狼息山格外寂静。
白栋推开沈还的车门,跑进了职员宿舍的门洞,声控灯亮起来,沈还便踩了油门,开车离开。
一楼的声控灯亮了一会儿,就自动灭了,然后白栋从那里面走出来。
他已经不是方才那副被沈还撩拨后显得有些慌张的面孔,他的脸色镇静,掏出手机看了看时间。
已经有挺长时间,自己没有回来过了。白栋想。
他朝前闲适地迈步,好像每迈出一步都在全身心享受脚底的土地和四周的空气,偏偏他把那份惬意严严实实压在身体里,这让他的肢体看上去绷得有点紧,显得稍微神经质。
虽然按照计划,他接受了身体的管辖权,但这之前用来等待和揣摩的时间还是让他觉得不耐,早在白栋重新遇见沈还的时候,他就应该回来了,因为只有他才能抵御和解决沈还给白栋带来的恐惧。
更不要说,那个叫林慕珏的女人竟然胆子大到来跟自己宣战。
白栋慢悠悠地往前走着,夜风擦过他的耳廓,让他感受到真实无比的冷意和活着的快|感。
他记得自己诞生在哪一天,就像每个生命的初始都不过是一颗小小的胚芽,他最初也十分的不起眼。
那个充满蛙鸣的晚上,他被骗进院长的单人宿舍,屋里只亮着一盏昏暗的台灯,他开始觉得害怕,而接下来的一切让他无法承受,还不清晰的认知里只晓得肮脏、委屈、和憎恨。
胚芽便是在那个晚上,悄悄附着在他灵魂的内壁上。
每一次被迫承受那些他根本承受不了的事情,每一次他看着自己细瘦的胳膊被院长放到肩膀上的画面,每一次带着肮脏的伤痕入睡之前,他都觉得自己在苏醒。
然后某一天,他睁开眼睛,看着窗外美好的、阳光笼罩的、柳絮漫天的春日景色时候,他知道自己完全醒过来了。
呼吸好像都变得更加有生命力,他本以为这是成长的象征,身体里充满力量毫不畏惧,虽然他还没法拒绝院长,但他半滴眼泪都不想再流了,他看清了自己的未来,只要离开孤儿院,他就能掌握自己的命运。
但那其实不是催生而来的成长,那变质了。
“人格分裂,学术名为解离身份障碍,患者的每一个人格都是稳定、发展完整、拥有各别思考模式和记忆的。分裂出的人格包罗万象,可以有不同的性别、年龄、种族,甚至物种。他们轮流出现控制患者的行为,此时原本的人格对于这段时间是没有意识也没有记忆的。分裂出的人格之间知道彼此的存在,称为“并存意识”,如果并存意识较好的,他们甚至可以内部沟通,或进行内部会议;也有一些情况,人格之间并没有察觉彼此的存在,这会导致严重的“遗失时间”现象。通常在此分裂现象开始时,原本的人格(原人格并不一定等同主人格。原人格即未产生多重人格前的人格,而主人格则是在平常大部份时间主宰身体的人格。)并不知道“他们”的存在,所以即使患者发现自己的记忆有截断(记忆断层)的现象,也无法知道自己已有多重人格……”在图书管理无意中读到的这段概述时,心里并没有多少惊慌,比起那个所谓的原人格白栋来说,他确实要冷静强大得多。
“精神分析的创始人,西蒙·弗洛依德认为,人格分裂和儿童期的创伤有着密切联系。比如著名的人格分裂的案例“玛丽与琳达”,患者从小受到父亲的□□与虐待,分化出玛丽和琳达两个人格来分担这些,玛丽负责保持她的善意,而琳达则粗鲁,凶狠,承受了她对父亲的恨。”
白栋撇了下嘴,他很少露出如此轻浮的表情,这让撇嘴这个动作更加充满不屑。
然后他合上书:“看来是盖棺定论的事了。”
他开始非常留意时间的流逝,以此来判断哪一个是主人格,也就是那个在更多时间里控制着身体的人格。然后他惊讶地发现,他跟原人格白栋基本平均分摊了所有时间,白栋回到操控位置上的时候会不记得他,但是白栋选择了压抑因为记忆断层而带来的困惑,只是一门心思地学习,想要离开孤儿院考到医学院去,期盼在那里得到自己想要的答案。
起码在离开孤儿院这件事上,他和原人格白栋意见一致。
“另外,由于患者受暗示性很高,因此在临床上的治疗常利用催眠来召唤患者不同的人格,以便治疗……”他并不常到图书馆来,那是原人格的白栋喜欢待的地方,但是他不能避免地接收到白栋所吸收的知识。
白栋之所以拥有非常卓越的催眠能力,是因为他在考上医学院之前就开始学习相关知识。那个懦弱又冷淡的小子,他其实早就开始怀疑自己有问题了吧,并且在一开始,似乎就找准了方向。
一个身体里住着两个灵魂,这是件棘手的事情,但那是对原人格白栋而言,对掌握了更多资源知晓全部真相的分裂人格来说,事情要好办得多。
他选择蛰伏起来,让白栋放松警惕,不再去主动争夺身心的操控权,这种麻痹确实有效,他渡过了一段仿佛安睡在子宫里的安逸而平静的生活。
直到沈还的出现,打乱了这一切。
白栋的愤怒和恐惧再次唤醒了他。
那是已经进入医学院以后的事了。
X市医学院曾经出过一档子上了全国媒体头条的新闻,在一场邀请了国际催眠大师莅临的大会上,包括催眠大师在内的所有人都陷入了催眠,会场一时寂静无声,要不是迟到的学生推开了会场大门,后果不堪设想。
因为在所有人失去神智的时候,X市医学院的已毕业校友,也是赞助人沈还,他半条腿都已经跨到了窗外。
事后的责任归咎于学术不精的那位催眠大师,身价和前途也几乎毁于一旦。
但只有当时差点被操纵着去死的沈还和他知道,那位确实“学术不精”,被个未毕业的大学生控制了整个会场的催眠大师不过是替罪羊而已。
不过他当时也并不是想要弄死沈还,那只不过是个威慑,哪怕迟到的学生突然推门进来,沈还半个身体都在窗外了,再往前一倾身就能血肉模糊。沈还并不是因为意外打断而捡回命来,而是他一开始就没打算要沈还的命,只想让那个一直控制着自己的男人睁开眼睛的时候被吓尿裤子而已,顺便检验了自己的催眠能力到底能达到什么地步。
主人格的白栋清醒过来后,可能会因为催眠大会而误认为自己也是众多失去意识的学生中的一员,而沈还,那个男人可能会因此对白栋罢手也说不定。
之后的发展也确实让他得偿所愿了,沈还放弃了白栋,交换条件是要白栋到凤栖镇疗养院工作两年。
他记得他那时候保持着风度,尽可能装得像白栋一点儿,还对沈还说:“谢谢。”
他不知道装得像不像,沈还有没有看出来他是分裂人格,他也不太在意,只要远离了这些总是让懦弱的白栋怕得发抖的事情,他就算完成了保护自己的职责。
比起应付这些麻烦事,他觉得之前蛰伏起来的那段睡眠更吸引人。
可是,没过多久他又被弄醒了。
这次他真的杀了人。
那天的狼息山格外寂静,他用了一个小时准备所有工具,包括铁铲和奥氮平。奥氮平是陆乌偷偷藏下来不用的注射液,在自己的包庇下。
这种临时起意的谋杀竟然轻而易举得到的工具,他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冥冥中注定了的事。
女职员宿舍就在山脚下,跟男职员宿舍挨在一起。他把林慕珏约到楼下,林慕珏下楼来的时候,他从后面偷袭了护士,然后在她软绵绵的脖子上扎进了奥氮平。
说实话,在做这些的时候,他的手发抖了。
之后他把林慕珏移动到了狼息山腰的杂草丛里,再一铲一铲地挖坑,这期间他没有停下发抖。
坑挖好了,把林慕珏拖过去的时候,杂草划破了护士的小腿,血珠冒出来,人似乎没有死透。
他弯下腰,再探了探林慕珏的鼻息,没有丝毫气息,然后才把尸体拖进浅坑里。他机械地动作着,眼睛却一直盯着林慕珏小腿上的伤口,内疚在心里翻江倒海,所以他并没有把土盖得太密实,就转身走了。
他相信沈还会吩咐修路,沈还对他说的话,哪怕是随口一提,都必定会做到。
当林慕珏的尸体开始发臭的时候,工人们就会开始铺沥青,沥青的味道会掩盖腐臭。
他会把她埋葬在通往9号楼的路上——这座真正害死她的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