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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离别 ...

  •   风将蒲公英的种子吹向远方,种子就能在离家乡很远的地方扎根发芽生长。
      余今惜看着远处夕阳照耀下波光粼粼的江面,觉得自己也是一粒蒲公英种子,而脚下这艘坚实的渡轮就是带走她的风,只是她不是去远方安身立命,而是寻找生下她的那个根。

      她的行囊极其简单,一个背包一把提琴,不像是出门办事,倒像是四处流浪的乐手,微风将她栗色的短发带起飘散在额前,遮挡住视线,她伸手挽在耳后,江上独有的咸腥的湿气扑面而来,被开始发威的夕阳一蒸,整个身体都觉得闷热。

      甲板上摆着几排白漆长椅,固定的倒是牢靠,然而因为没有配备遮光伞,倒没有几个人愿意坐,余今惜抱着胳膊从船的围栏边离开,找了一处坐下,眼睛迎着光微微闭起,一片血红的朦胧,准备离开的那几日的情景便又在记忆里回想了起来……

      “你到底让我父亲在虞山找什么?”她这么问绝对不是因为好奇,因为这件事情也许和亲人的命息息相关,但是程琛却没有给她答案,他的态度还是那样坚决。

      “有些不该管的事情你一个女孩子家还是不要操心为妙。”他这样回答她,“你已经报过警,我这边也在派人寻找,有什么消息自然会通知你。你要做的就是回到你自己的生活轨迹里,安安心心毕业,离秦风朗远一点,做一个普通人。”

      余今惜看着程琛,他说完这番话便不再看她,转身朝屋外走去,她心里知道他说的话都是对的,自己若是理智也早该这样选择,可当他踏出第一步时,她的理智却已随着绷紧的心弦越拉越细,最终崩裂。

      三个月的时间已经过去,若有消息她又何必自讨苦吃?所谓等待,不过是弱者的自欺欺人,她既然敢堵上命也要寻求一个答案,就不会再束手旁观的等待,她的性格里有些连她自己也不知道的决绝。

      “你站住!”她叫了起来。
      他偏过头逆着光看了她一眼,她飞快的走上前拉住他的衣服下摆。
      “到底什么事是该管,什么是不该管?”她有些激动,声音略微提高:“父亲失踪这种事情女儿不该管,那我岂不是连禽兽都不如?”

      想着这些日子没头苍蝇般四处碰壁,胆战心惊,她的眼泪终于流了下来:“程琛,我真的只想做个普通人,可是命运不给我这个机会!只要你告诉我他帮你寻找什么,我只要这样一个线索而已。他没有帮你找到的东西我会帮你完成,我会踏着他的路线,上天入地,我会找到他,也会找到你要的。”

      等待是世界上最无辜的一种苦楚,她不需要,所以拼了命,她也要求一个结果,是生是死的结果!
      她死死的扣住他的衣摆,指节用力的发白。
      程琛站住身形,眉头微蹙瞥了一眼她的手,质地精良的衬衫下摆在她的手下皱了起来,她以为他在嫌恶自己弄皱了他的衣服,但又生怕他就这样拂袖而去,兀自不肯松开,目光执着。
      她知道自己在他面前不啻于一只绵羊,而他是凶猛的狼,羊能战胜狼扭转狼的心思只有童话和动画片里才可能发生,她在狼嘴边过了几遭没被吞噬下去已经是天大的运气,却还贪心的想要更多……

      这样僵持了几秒钟的时间,对余今惜却像过了一个世纪那么漫长。然后她看见他的眉头舒展开,嘴角向上微微一抿,神情像是讥笑,嘴里揶揄道:“余今惜,你要不自量力到什么程度?说你这是勇气呢还是真傻呢?你父亲那样心思缜密成熟老练还不是没个结果,我要怎么才能相信这辈子只会拉小提琴的你有这样的能力?别再说拿你的命担保,它真的,不值钱。”

      即使被这样嘲笑,余今惜依然没有松手,她用另一只手把眼泪狠狠擦去,深深的吸了一口气道:“对你不值钱的东西对我却弥足珍贵,你相不相信无所谓,阿基米德不是说过,给他一个支点,他就能推动地球,同样,你也不要小觑我这双只会拉小提琴的手,我能花两万个小时只专心做一件事,同样,这份毅力也能支撑我干任何事。”
      “给我一个机会。”

      所谓命运其实永远都存在于人的手中,根据不同选择,走上不同的路,然后将其结果辐射到他人身上。余今惜知道,她已经做出选择。
      “好,我给你一周时间,泗水周县,我有一样东西最近想要得到,你若能给我拿来,我便给你想要的答案。”

      ……

      秦风朗找来的时候,这件小屋早已人去屋空,悄然无声。
      傍晚的夕阳在门前高耸的杨树下洒满金色的斑驳,临近的土路上有新压的车辙印,尚且清晰。门没锁,他走上前推开,吱呀一声轻响,屋内发霉的空气便扑了出来,满是灰尘的水泥地面上留了几处脚印,有大有小。

      秦风朗提着黑色的背包站了一小会儿,包是他从音乐学院舞台后的换衣间凳子底下找到的,里面有余今惜的手机,一些女孩子的随身物品,还有那把他改装过的箭弩,折叠着装在黑色的保护套里,看上去就像普通的化妆包。

      东西都在,主人却没有踪影。

      屋内虽然破败,然而并没有厮打过的痕迹,秦风朗皱着眉走到床边,伸手在床板上摸了一下,都是浮灰。他也不嫌脏,拍拍手坐了下来,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手机,连按几下打开一个地图样的界面,两指放大,图上有个红色的小点一闪一闪,秦风朗看看移动的方位,却是朝市区方向。
      看来自己的担心是多此一举,秦风朗想,余今惜就算自这里被程琛带走,也必定不会再有什么危险,毕竟在众目睽睽下,做什么事情都要掂量几分,既然这里都不曾发生什么,聪明如程琛,自然不会舍近求远,多此一举。

      也或许,余今惜根本就是程琛派来接近他的一颗棋子,他又在这里操哪门子的闲心?
      秦风朗站起身来,将手机塞进口袋,他不是没有防备,早在余今惜第一次在他家昏迷,他就将新研制的胶囊追踪器神不知鬼不觉的让她吞下去,所以他才能那么‘凑巧’出现在圣亚大厦……
      人不犯我我不犯人是他恪守的行为准则,但若程琛把算盘打到他头上,他也丝毫不畏惧什么。

      回城的路上,秦风朗接到李翊的电话,问他何时把人带来瞧瞧,热忱的说自己明天上午就有时间,秦风朗却思量了一下敷衍了几句把约定推后。
      如果事情不在掌握之中,那么他就做最聪明的选择:静观其变。

      ……

      夕阳晒得余今惜有点口渴,渡轮乘风破浪,汽笛轰鸣,她用手拍了拍发烫的脸颊,自长椅上站起来朝船舱走去,步伐因为波浪的起伏有些不稳,船舱空气不流通,又坐满了乘客,显得十分嘈杂,余今惜也不太在意,找到自己的位置重新坐了下来,邻座有个五六岁的小姑娘好奇的摸了摸她靠在她脚边的琴包,冲她问道:“姐姐,这是小提琴吗?”

      余今惜笑着点点头。

      小姑娘旁边坐着她的母亲,将她一把拉进自己的怀里,低声数落道:“别人的东西不要随便碰,万一弄坏了,谁都说不清。”
      这个社会,人的防备之心这样重,余今惜便没再说什么,母亲大多数都是为了孩子好,她其实还蛮羡慕有这样一个能够唠叨自己的人。

      她的母亲永远是淡淡的,三言两语做决定,她只需要遵从,在和这个小姑娘差不多年纪的时候,她就随着母亲远渡重洋,母亲是搞研究的,在异国他乡生活了十年,她本来以为就一直待在那里了,谁知因为工作的原因,母亲又带她回到了国内……这一晃,又是五年。她在任何地方都没有找到自己的归属感,父母工作都很忙,她更多的时间是在各种寄宿学校度过的,始终陪伴她的唯有这把小提琴。

      她其实很爱他们,他们更爱的却不是她。

      她做决定寻找余思达,母亲自然是极力反驳的,她清楚母亲抵触的原因倒不是因为离异后的相互怨怼,事实上父母始终相处的很和平——就像一个研究室工作的同事,而不是有感情的夫妻。她从来没见过他们争吵,一次也没有,有时她甚至以为所有的夫妻都是这样平淡如水的相处,但成长却告诉她不是。

      母亲阻拦的手段是直接有效地:终止任何经济上的给予。
      可是她却早已不是那个五六岁任人摆布的孩子,她有了反抗的能力。
      她回去收拾东西的时候,母亲一句话也没说,只是冷冷看着她,余今惜觉得心里有一根小小的刺,扎的她很酸很痛。

      她想过去抱抱母亲,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有迈开步子。

      她去学校办了休学,还有几个月就要毕业了,老师自然极力劝阻,可她下定了决心。
      有些事情等到要去做了,才发现真难……

      她知道自己有一天也许会后悔,为这不确定结果的选择,可有些事情,一旦踏出第一步,就无法勉强自己回头。她就是这样的人,哪怕后悔,再来一次,她依然会这么做。就像六岁时母亲砸坏了她第一把小提琴,她三天不吃不喝,这份坚持,一晃就是十五年。所以后来即便肩膀肿了,手指磨出血泡她也从没掉过一滴眼泪,因为她知道,这是她自己的选择。

      做了选择,就义无反顾。这是她这辈子,唯一值得骄傲的优点了。

      学校舞台旁的更衣室里,她没有找到自己的包,打电话也是关机,她在失物招领处找了一圈,也没有见到踪影,不晓得被谁顺手牵羊了去。万幸的是身份证并不在包里,只是可惜了那把秦风朗送给她防身用的折叠箭弩,小巧精致,她还一次都没派上过用场。

      小提琴被室友拿了回去,她早早取了回来,也定好了船票,十四个小时,一觉醒来,就到泗水。
      余今惜低头看看手表,离开船的时间还有五个小时,她想了想,还是抬手招了辆出租车。

      司机师傅很和蔼,笑着对她说:“想去什么地方?”
      余今惜抿了抿嘴,回答道:“橡山路7号。”
      “我说姑娘你运气好,这么远的地方,要不是我刚换班上来,还真没多少师傅愿意去。”
      运气好吗?余今惜微微一笑:“那真是谢谢你了。”

      她这辈子,运气从来没有好过……她答应过程琛远离秦风朗的,这个男人虽然嘴毒眼毒还有点坏心眼,但他终究为她挡了一箭,当过她一日的师父,也激发了她无穷的勇气。
      人和人总是会离别,她曾看过一部电视剧,说道别要趁早,她想,以后,也许就没有这个机会了。

      她站在在秦家大宅门外,和初次不同,这次的心情却是异常复杂。她想,他是她这辈子见过的最怪异的一个男人,却莫名其妙的让她感觉安心和信任。这种朦朦胧胧产生的复杂情绪她还来不及分辨是什么,就像一曲乐章在前奏开始时就被指挥戛然而止。

      余今惜驻足良久,最终还是没有敲门。

      她把小提琴从黑色的琴盒里掏出来,调好弦,架在肩膀上。按弦引弓试了几个音,她低头看着琴弦,在阳光下闪着银色的光,周边寂静无人,唯有微风吹拂,青草颔首,这一首曲子很简单,不像从前她爱拉的那些指法跳跃,难度技巧高,相对的,节拍缓慢,她的每一弓都拉到极致,琴声悠扬,如泣如诉。

      门不知道什么时候开了,秦风朗斜斜依靠在门框边,目光平和,也没有出言打断,只是静静听着。她微垂的眼眸稍稍抬起,眼神和他交错一下,并没有因此停下演奏。甚至到结尾处,她重复的拉了三遍。

      这个世界上,哪怕只有一个观众,她也会尽心尽力,这是她能送给他的,唯一礼物。

      而他似乎懂得了这一点,没有像往常出言不逊,反倒拍手喝彩,一只胳膊上挂着她熟悉的包。
      原来是他拿了去……
      “这首曲子,很悲伤,叫什么名字。”
      她低下头避过他的目光,弯腰将琴收了起来,淡淡的回答道:“离开你的那一天。”
      他听到后没再说话,伸手将她的包递了过来。

      “谢谢你。”她抬手接过。
      “谢什么?”
      她想了想,脸上带着平静的微笑:“你说过,在你面前不用撒谎,我说不出来是什么,就是有这样一个心意。”
      他看着她点点头:“我收到了。”

      自她说出那首曲子的名字,他便知道她是前来道别,也没出言请她进门。这时,艾米从他身后探出头来,余今惜将手里的东西放在地上,走上前,蹲下身子,它腿上的伤恢复的很快,显然有人精心照料。她摸了摸它的脑袋,它在她身上蹭了两下表示友好。

      余今惜站起来,重新将地上的东西全都提在手里,“我要走了。”
      秦风朗走上前来,说道:“我送你。”
      她摇摇头,笑道:“不用。”紧接着又说了一句:“保重。”
      他做事不是拖泥带水的性子,既然她不愿,也不勉强。十米的台阶渐行渐远,青青草地十分松软。

      她没有回头。她不知道,身后的秦风朗看着她远行的身影,他微笑着自语:“怎么办,我本想要袖手旁观,可是这份礼物,我真的挺喜欢……”

      他拍了拍艾米的头,艾米听话的在门里坐了下来。他低声对它道:“看来,你要活动活动筋骨,是时候和我出一趟远门了。”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3章 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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