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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五章至第十章 ...
五、赤帝自东来
“嘭~~~”随着门被强大的气流推开,一缕强光冲进了这漆黑的临时囚禁地。身边的劫匪腾的一下蹦了起来,手中尖刀抵在了小红绸的咽喉处严阵以待。
稳健迈步的赤色官靴,纷飞飘逸的朱|红袍角,白色手套,红色油伞——
血海滔滔,赤帝东来。除了他,谁还会有这样的打扮。
红绸觉得心脏都要停跳了——这果然是《舞乐传奇》的次元!!!脑补YY过无数次自己在二八年华邂逅赤帝的画面,却没想到是以这种方式见到自己魂萦梦绕了整整五年的男神。
“出去。这里,我征用了。”带有磁性的男子声音平静响起,似是全然没有看到歹人的刀和幼|女。
“你是谁?不是来救人的?若是这样劝你别管闲事,小爷我可是长安第一赵大水的手下,别妨碍我们的事,否则……”
话没有说完,这人也再没有机会把话说完了。小红绸没看清海东来是怎么出手杀人的,因为太快了,似乎就那么轻轻一挥手,人就死了。
海东来走进屋子,收了伞。斜眼看了看被捆成粽子的小红绸,踱步过来伸手拔掉了堵在女孩嘴里的布子。
“多谢大人救命之恩!”
他并没答话,伸手揪住刚刚解决掉的“垃|圾”的脖领,单手一扬就将尸体扔了出去,然后挥手关上了门,开口问道:
“你是谁?”
“家父是长安城陈记绸缎坊掌柜,小女子被歹人劫持勒索,幸遇大人出手相助,谢过大人救命之恩。”
“我没救你,只是嫌他碍事。你若碍事,我也会杀了你。”
切,死傲娇。小红绸尽量不在心底吐槽男神。
“大人饶命,小女子不敢。”既然你喜欢别人怕你,我就怕给你看吧。
“倒是懂事。”赤帝大人满意颔首,“我要进城赴任,念你年幼,可顺便带你回家。只是你最好安静点,莫打扰我。”
小红绸点头如小鸡啄米。
帮红绸松了绑,海东来就找了个黑暗的角落席地打坐。小红绸则蜷缩在另一侧偷偷看着海东来,头脑开始飞速运转:
赤帝的模样比她印象里的形象年轻不少,青春俊朗的五官,配上眉目间的英气飒飒,倒让红绸想起之前在微博上看到的一位不知名网友为他画的那副樱花下红伞半遮面的肖像。只是此时,白色的手套上血迹斑斑,脸上皮肤也略微浮肿。
如今距骠国献乐还有十年,刚刚那人不认识他,还说了什么“长安第一赵大水”的胡话,加上他刚才说自己“要进城赴任”……小红绸的脑海中闪过一句灵儿的台词:“海东来到长安十年,长安城中再无武中魁|首”。
初到长安?如今正是七月份的天,日头很毒,他那样的病…一定是烈日下赶路赴任,身体出了点儿问题,于是在进城之前把自己关进小黑屋,休整好再上任,结果寻找小黑屋的时候正好遇上红绸,杀掉了那个自作死的炮灰坏人甲。所以,救红绸果然是顺手……但是——
“海大人刚到长安就遇到了我耶!果然是很有缘分的嘛!最高神我爱你么么哒~~~~~”小红绸一脸花痴荡漾地偷|窥着对面稳坐如神祗的红衣男子,心里简直要乐疯。
六、家门遇惨祸
小红绸觉得自己在这个世界简直太顺风顺水了,不仅家境富足、全家人把自己捧为掌上明珠,还能这么快就见到了海大人,简直不能更遂心愿啊!
接下来会发生什么呢?养成神马的不能更有爱啊~~小红绸又开始想美事了。
可是她忽略了一个问题——一切都太过顺利的时候,命运总是会从你身边拿走点儿什么。
之前去给赵大水报信的喽啰回来换班,就看到临时囚禁红绸的房子屋门紧闭,门外四五丈开外横卧着同伴的尸体。尸体浑身滚烫,骨头全酥,额头一抹血红,一看就是绝顶高手所杀。喽啰不敢再进屋查看,连滚带爬跑去给赵大水报信。
赵大水的第一反应就是陈家雇人救走了小红绸,顿时火冒三丈:他赵大水凭着一身过硬的武功和名剑“夜色” 在长安城纵横三载,无人敢惹。坊间传闻其功夫在昔日长安著名游侠夏云仙之上。这陈家不老老实实掏钱,反而雇人杀了自己的手下,简直是太岁头上动土,真是自作死不可活。
于是趁着宵禁,赵大水亲自提了宝剑“夜色”,入陈宅杀了陈氏夫妻。陈锦因出门筹集赎金太晚未归,留宿在朋友家住而躲过一劫。
所以当小红绸蹦蹦跳跳被赤帝送到家时看到的就是一大群官差仵作忙忙碌碌,陈锦面色苍白双目红肿,一身重孝直|挺|挺跪在地上的场景。
五年来,作为家中的女儿,与陈氏夫妻朝夕相处,小红绸对他们的感情十分深厚,突然遭此巨变,她顿时觉得天塌地陷,脑袋一片空白,心里像是被掏空了,泼天的悲伤袭来,让她撑不住瘫在地上,眼泪无声涌|出,再也没有了别的心思。
一片缟素中,红衣红伞的男子依然格外抢眼:
“怎么回事?”平淡的声音不带一点儿温度。
“你是谁?没事一边儿去,人命案没什么好看的。”官差不耐烦地挥手。
白手套从腰间摸出一块令牌,只一晃,便跪了一片。
“小的有眼无珠,见过内卫统领大人!”
“说。”依旧平淡不带任何情绪。
“陈宅血案,凶手应该是想灭门,只是陈氏夫妻的一儿一女不在家中、逃过一劫,陈氏夫妻全部身亡。从尸身来看,二人都是被剑气所杀,凶手应是使用宝剑的绝顶高手。看伤口的情况,小的们猜测,应该是……”
“是什么?”有些不耐烦的语气。
“伤口乌黑、血迹形状独特,应该是宝剑——‘夜色’。”
“夜色?”一抹杀气浮现在红衣青年的眉间,“是赵大水?号称长安第一的那个?”
“是,大人……但这只是小的们的猜测,没有任何人证物证,这案子恐怕………”
一抹嘲讽的笑意浮现在唇角:“是没有人证物证?还是你们根本就不敢抓人,也抓不到人?”
一言出口,四下静谧无声。海东来斜睨了一眼跪了一地的废物,掸掸衣角转身而去,高傲的眸子没有再多看陈氏兄妹一眼。
七、何处可报恩
小红绸明白自己现在必须坚强。哥哥陈锦虽比自己年长,却也只有虚龄十六岁。如果按照灵魂年龄来算,小红绸反而要比哥哥成熟。
夜晚兄妹一同守在父母灵前,泪已流干,只剩下满腔的仇恨熊熊燃烧,却又倍感无力。
陈锦沙哑的嗓音里满是不甘和绝望:“我一定要杀了赵大水!就算是散尽家财,我也要找人杀了他!谁若能杀了赵大水,我陈锦愿终身为奴以作报答!”
小红绸膝行过去握住哥哥的手,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只是隐隐感觉——那抹红色,突然以另一种方式成为了她全部的寄托所在。
他,是“长安无首”啊……
灵牌前,白烛闪闪,七月的夜,兄妹俩却觉得寒冷而绝望,只在看着那一小团跳动的烛火时,才能感觉到一丝残存的希望和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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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日,坊间炸开一件特大新闻:新任内卫右司统领海东来,孤身一人将“长安第一”赵大水斩杀。随后,赵大水手下喽啰数十人或死或伤,被内卫尽数剿灭抓获。一时间,被赵大水欺凌多年的长安百姓有仇报仇、有冤报冤,至府衙诉冤的人竟排起了长队。
陈锦和红绸兄妹没有去。他们只要知道这件事就可以了。不过大概那日众多衙役都看到了海统领在陈家出现过,所以陈家命案还是得到了重视。
一个月后,官|府通知陈氏兄妹:据赵大水手下喽啰供述,陈家命案的起因是陈家生意场上的对手——孙家绸缎庄掌柜孙术仁出重金求得赵大水出手搞垮陈家,所以赵大水才派人绑架的红绸。如今涉案喽啰与孙术仁均已认罪在押。
“我要加入内卫右司!将来我这条命就是海大人的了!”陈锦信誓旦旦。
小红绸瞥了一眼抽风的陈锦:“哥,你就省省吧。”
陈锦自幼颇有经商天分,却从来未曾习武。就目前这体格和身手,给内卫右司的小兵提鞋都没人要,他这条小命即使交给海大人,海大人都会嫌麻烦吧。
被妹妹揭穿老底的陈锦情绪萎靡:
“海大人救了你,还为咱父母伸冤报仇,如此大恩大德若不能报答,感觉自己白白长了七尺男儿身。”
红绸看着兄长的苦瓜脸若有所思,许久后缓缓说道:
“君子报仇,十年不晚。报恩,也十年不晚。”
陈锦抬头看着妹妹,有些茫然:
“你是让我现在习武,十年后去内卫右司?”
“……你现在这底子,二|十|年也进不了内卫右司!你呀,就好好经营家里的生意吧,顺便多给我找些医书和名师。做好你我本分内的事情,别给大人添乱就是最好的了。”
顿了顿,小红绸又补充了一句:“如有西域来的客商,哥哥留意问一下他们那里是否有一种从里到外都近乎妃色或者丹色的萝卜?若有,可否帮我带些籽种?哥哥可给他们报酬。”
“什么?要那东西做什么?”
“哎呀你别问了,天机不可泄露。”
一句话将哥哥堵了回去,红绸又陷入了沉思——其实…那人根本没觉得自己在救谁或者在帮谁吧,他只是做了他想做的事情而已。至于回报,说出来的话只会让他觉得可笑吧?
可是,她还是想试试。
八、唯有一痴念
小红绸没有想到,自从赵大水被海大人诛杀之后,自己的哥哥会和自己一样成为了赤帝大人的忠实“粉丝”。这让她有些欢喜又有些不安。欢喜的是,自己是女孩不方便出门,陈锦却可以把长安街头所有关于海大人的八卦新闻都搜集回来说给她听。不安的是…身为一个腐妹子,她却真的不想让自己的亲|哥哥“弯”了……
其实通过陈锦这段时间带回来的轶闻,她已经印证了海大人对兰玛珊蒂说的那句“名马美人、千金宝刀,我样样都有过”绝对所言非虚。这样的男子有一大票美女倾之慕之简直太正常不过。可是哥哥要是弯了…且不论海大人有没有那么重口,单纯是考虑到陈家的香火……也绝对不可以!坚决不可以!必须尽早纠正!
事实证明陈|红绸明显多虑了,偶像和对象原本就是两码事。为父母守孝满三年后,陈锦正式娶妻。夫人贤淑文静,是誉满长安的名医白雁离之女,闺名芷兰。
有了这个嫂子,红绸学医的进步速度简直如虎添翼。阅尽典籍,她只想为那人找一线生机。还有七年…一切一切…来得及吗?
“妹妹还不满十岁,能在医术上有如此造诣已是不易。我回娘家时说给爹爹听,爹爹都十分赞许呢。不必总是这般为难自己,有些事情急不得的。”
“嫂子……”红绸紧皱眉头,“有种病症,患病者生来肌肤之中就带有毒素,不能见阳光,否则会血管爆裂,受伤后伤口也不易愈合,时间越长病情越重,随时都有性命之忧。您可听说过这种病症?可有解救之法?”
芷兰闻言一愣:
“你怎么也问这种病?这病人究竟是谁?”
“怎么?”
“我未嫁之时在家中常帮爹爹查找典籍。若说爹爹这些年来最费心研究的就是你说的这个病症,可是数年来毫无头绪和进展。我问过爹爹病人究竟是何人,爹爹只言是贵客。你们……不会是为了同一个人吧?”
红绸默然,嫂子后面的话她根本没有听见,只听到“数年来毫无头绪和进展”,便感觉心口一片冰凉。
“若能救他,刀山火海,百死不悔。”她默默将誓言念给最高神。
九、奇书名《未果》
陈锦赴岭南做了一桩大生意,同时给红绸带回了很多医书。这些年陈锦走到哪里都会给妹妹买医书,他只有这一个妹妹,而妹妹执意将来要悬壶济世,这是积德行善的好事,他怎能不尽全力支持。
只是奇怪妹妹每次都是欢欢喜喜抱着书苦读,读完又有些怅然若失。他不知道妹妹究竟想找什么,但他会继续帮妹妹找下去,无论是什么。
这次的收获略有不同,不晓得是否有用。而且…这本书究竟该不该給她?……陈锦把一本秋香色锦缎封面的册子挑出来藏在了怀里。
依然和平常一样,红绸欢欢喜喜地翻完全部书籍后又出现了怅然若失的神情,陈锦犹豫再三,还是从怀里掏出了册子——
“小妹,给你看看这个。”
红绸有些奇怪的看了看哥哥,伸手接过了册子。
《未果》?好怪的名字。
一页页翻过去,都是很少见的病例和很奇怪的制药方法。直到最后一个病例——红绸觉得自己的心都漏跳了一拍。细细摩挲着书中的文字,冰冷黑暗了很久的心就这样被希望点亮了。最高神,是你听到了红绸的祈祷吗?
陈锦看到妹妹眼里突然闪出的华彩,觉得心一下子被揪了起来,疼的要命。那日听妻子说起小妹的反常,他就有些怀疑。自父母去后,红绸平日根本不出家门,外人谁都不认识,怎么会凭空想出如此奇怪的病症?如果他没猜错,那个晴日也总撑一把油纸伞的红衣男子,听说身上总是有着一股血腥和药香混合的气味,难道…可是,小妹是怎么知道他的病症的?他救她的时候吗?那段经历这些年听红绸讲过太多次,可是这孩子从来没有提起过海大人讲过他的病情啊!何况那么骄傲强悍的一个男人,怎么会无聊到把自己的病症讲给一个六岁的幼童?
他要去阻拦吗?那么艰难的制药过程,这是以命换命的尝试啊…可他有什么资格阻止?那人是他兄妹的大恩|人,百死难报的大恩大德。他想替代,却没有资格。沉默许久,陈锦终于克制住颤抖缓缓问出:
“红绸,是…是为了海大人吗?”
红绸闻言手中一僵,随即笑靥如花:
“什么都瞒不住哥哥。”
“愚兄知道你天资高卓,可是你毕竟才九岁,你真的清楚自己要付出怎样的代价吗?”
“哥,我只想知道这书是哪里来的?记载的内容可靠吗?只要可靠,就值得。”
“愚兄在岭南赶路时不慎迷路,天将暮时正在着急,却巧遇一山寺。与那寺中老僧一见如故、秉烛夜话,期间谈起小妹醉心岐黄,老僧说有缘,便赠了这本书。他说此书他也是机缘巧合所得,却从未遇到过患书中病症之人,因而不知其中内容真假。得到此书时,书的原主人告诉他,没有人见过书中这些药的用药结果,所以书名《未果》。小妹,这不一定便是有用之法,大人那边也未必就是这样病症,你还是……”
“哥,不用说了。我意已决,纵使只有一成希望,我亦愿付百倍代价!”
“可是你怎么知道海大人就是这样的病症?!”
“仙女姐姐告诉我的!”红绸突然发现自己杜|撰出来的这个“仙女姐姐”真是块好用的万应砖,哪里需要哪里搬……
十、灵药称“广寒”
《未果》上记载的那味可治愈海东来病症的灵药有个奇怪的名字——广寒。
很奇怪为什么这样一味血淋淋的药会有如此清冷皎洁的名字。
红绸不知道这药会不会有效,但既然命运把她送到了这里,让她在第一时间遇到了那个人,还让她得到了这部奇书,也许就真的会有奇迹发生。是啊,在这样的次元中,有什么是绝对不会发生的呢?红绸本能觉得——也许让她如此艰难地为他炼药,就是一种考验,只要她足够心诚,便不应当被辜负。
何况,即便只有一线希望,她也要试试。哪怕代价是……
陈锦再次变得忧郁,却没有再说什么,只默默按照妹妹拉出的清单斥重金从各原产地托人采买最好的药材回来。红绸则更加深居简出,专心习医炼药。
灵药广寒,需以童女周|身之血炼之,因童女之血至阴,以血为底可克热毒。炼制过程需以身为鼎,以真气为引,辅以多位药材,耗时十载方可炼成。
具体的操作方法就是炼制者必须每日服用大量药饮,同时辅以药浴,并修炼内功引药入血。如此坚持下去,五年后周|身血液即可具备药性,采血与其他药材配伍制药便能抑制病情发展、促进因病难以愈合的伤口迅速愈合。十年后药效齐备,取周|身之血配伍其他药材便可炼制丹药一百零八颗。患病者每日服用半颗、涂抹半颗,全部用完后病症可痊愈除根。当然,炼药者献出周|身之血后必死无疑。同时,炼药期间及练成之后,炼药者不可被男子玷污,否则药效尽失,功亏一篑。
这需要炼制者心志坚毅、执着,不畏死。除了红绸亲自炼,没有别的选择。陈锦想过养妹妹一辈子,她愿意吃喝玩乐,他就带她踏遍山河;她愿意悬壶济世,他就为她开设医馆。为此他娶了名医之女,想着姑嫂兴趣相投,必能相处和谐,妹妹不至于受任何委屈。可是如今……
只愿苍天有眼,莫负妹妹一片苦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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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荏苒,六年岁月只是一转眼。若说从前的周晓冉是漂亮,后来的小红绸是精致,那么如今十五岁的红绸完全可以用貌若天仙来形容。原来这“广寒”炼药过程虽然艰难,却因所用药物多具美颜功效,竟让底子本来就不错的红绸出落成了倾国倾城之貌。好在红绸从不出门,倒也未惹上过什么事端。
红绸对着镜子感慨:果然是灵药广寒,敢情这炼药之人最终竟能修成嫦娥仙子一般容貌。只是嫦娥最终私吞了灵药奔了广寒宫,这是否说炼药之人最后也往往会背弃初衷,不再舍得用自己的性命去救人呢?
红绸笑了笑,目光落在窗外。不管别人如何,至少她不会变。
窗外的院子里种了一大片从西域带回籽种的胡萝卜。经过数年来的优选和培育,现在地里这片胡萝卜已经种的非常成功了,入冬之前即可收获。收获后放到地窖里,足够某人吃一年了,吃完后明年又可再种。
编剧大人不是说这病的原型是卟啉病吗?为稳妥起见,她把现代医学的研究成果和这个次元的奇书灵药都用上,就不相信救不了那人。
没错,如今已经是大唐贞元十六年秋。
红绸在心中默念——大人,等我。
(注:卟啉病,可口服β胡萝卜素控制病情。胡萝卜原产阿富汗,元朝才正式引入我国。)
大人的病,原型卟啉病,口服胡萝卜素有效。但剧中又喝卟啉病不同,有人说有些像吸血鬼或者月兔,所以想到以血为药。而且总觉得不让女主付出极大的代价,显得配不上大人呢~嫑PIA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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