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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第一章 ...

  •   杨夜和程启信的分手是自然界生物运作的必然趋势。杨夜在程启信生日时送了他最大号的泰迪熊,被程启信毫不留情地嘲笑说:“你当是在哄女孩子吗?”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杨夜并没有觉得这个礼物送得究竟有多失败。

      说到底两人的精神波长总会在某方面存在著不可忽视的偏差。而後没过多久,杨夜提出了分手。

      程启信顺坡下驴,他早有此想法,但他了解杨夜,这个人对自我的保护便是蚌壳看了也会望洋兴叹。由他提出分手的话,二人估计连朋友都做不了了。

      他还是蛮喜欢杨夜的,正如杨夜也蛮喜欢他。所以不希望二人形同陌路。因此杨夜能够主动提出来,也算是程启信得偿所愿了。

      杨夜在认识程启信的前几个月领养了一个名叫苏越的少年。他的眼睛很大很圆,和那天在富人区遇见的那个少年的眼睛很相似。

      苏越得知他们分手,一边对著电视打游戏,一边毫无诚意地安慰道:“没关系,三个腿儿的□□没有,两条腿儿的男人不是一抓一大把?”

      杨夜狠狠蹂躏了苏越乱糟糟的头发:“我是错误的示范,可别学我。”

      苏越总算舍得从屏幕上移开目光,鄙视为老不尊的养父一眼:“你不觉得说得有点晚吗?”

      杨夜眼皮一跳:“什麽意思?”

      “班上新转过来一个学生,中国的,”说著猥琐地嘿嘿笑,“头发黑,眼毛长,长得漂亮,是我的菜。”

      “……男的女的?”

      “当然是男的,”苏越很吃惊,好像这世界上男人和女人在一起才是为卫道士所认为的天理不容,“怎麽可能是女的?”

      杨夜很苦恼地皱起眉头,思考著自己对孩子的教育是否过於失败。

      如此兜兜转转又十年,苏越与他的菜历经尘世辗转分分合合,若是写本书那定是惊天地泣鬼神的绝世爱情虐恋大作。圈外人杨夜在一旁喝茶看戏,不时指点苏越一些当局者迷的手段,眼瞅著自个儿名义上的儿子都有了稳定的家庭,杨夜倍感寂寞的同时,心底也急了。

      他不是更年期到了,也不是长期没有性生活给憋的。事实上他一直很受欢迎。圈子里从来都是0多1少,0们虽然也能在上位,但论享受度,还是在下面舒服。而杨夜作为优质的体贴有礼技术好的纯攻,受欢迎是自然的了。

      不过他很挑剔,这也是圈子里的共识。杨夜偏爱学艺术的大学生,其中会钢琴的弹得好的是首选。这是圈内皆知的癖好。偶尔和杨夜关系不错的酒肉朋友会拿出这件事来做谈资,笑话他满肚子时尚杂志求外表的也重视内涵。

      杨夜会回答说:“是呗。我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草包一个,不能再来个徒有其表的草包配对。人都是互补的。”

      然後朋友们会说他这是找情人不是找床伴。

      浑浑噩噩消磨了大半辈子,终於在他还差八个月就要四十岁的时候,他的养子也正式抛弃了他,追随著爱情飞离了鱼尾狮之国度,跨越了马六甲海峡,跑去了杨夜的故乡和爱人亲亲我我。这时杨夜才正式意识到自己已经老了。

      所谓苍老并不单纯的指悄然爬上面部的皱纹和无声染白的鬓发,而是在独处时,蓦然感受到了孤寂,然後学会了回忆往昔。

      换言之,有往昔来回忆,本身就是苍老的表现。

      年轻时他会想一辈子风花雪月下去也不错,而如今他改变了想法。

      可是合适的人选不是说有就有。这几天他又和一个叫Jack的小男孩滚了床单。作为风度翩翩的绅士,即使是临时的床伴,他也有义务来为小男孩提出的要一架新钢琴来买单。

      进入琴行之前,他抬眼看了看这家店的牌子。这家店少说也有五十年的历史了,牌子还是最初的那匾,不过保养得很好。

      杨夜对这家琴行的所知唯有如上寥寥。小床伴对他的游神表示不解,却也没有去探究的欲望,催促他进去。

      钢琴错落摆放在宽敞的大厅里,Jack立时像只腾飞雀跃的小鸟来回穿梭於各个品牌样式的立式钢琴间,杨夜放任他转悠,他的目光转向了角落,那里有一个少年在弹奏一首他无比熟悉的曲调。

      他走过去,停驻在了不近不远的位置,双臂环胸随意倚靠在琴盖上,待曲毕,微笑著开口:“弹得不错。重新编曲了?”

      少年没料到有人一直在听,微怔後才腼腆道:“也不算,有挺多地方记不太清楚了,就随意几个音带了过去。”

      杨夜笑道:“很好听。”

      少年急忙说:“谢谢。”

      杨夜心里升起淡淡的疲倦。少年没有错,进退有度,知节守礼,看得出来教养很好,让人很有好感。但不知怎的,他对於这个受了称赞半分开心自得都没有,只有谦虚的少年感到无力。

      他想是自己老了,成年人的虚伪从头到脚贯彻到了底,摆脱不掉,就喜欢看一些真的东西。就像Jack,他会主动开口向自己要新的钢琴。

      不过杨夜不打算只因为这个就放弃与一位可爱温润的少年谈话的机会,於是他又说道:“这是老歌了,很少有你这麽大的孩子听过。”

      少年为“孩子”二字皱了皱眉,显得倒是孩子气:“我很崇拜杨溢,他是个很厉害的曲作家,可惜他的资料很少。这是他生前的最後一首歌,也是我最喜欢的。”说完顿了下,补充道,“我有一个朋友,只比我大几岁,也很喜欢这首歌。”

      杨夜“啊”了一声,大悟似的点头道:“瞧你说的一套一套的,学音乐的?”

      少年脸色一黯:“不是,学工商管理的。家里让学的。”

      杨夜很同情他,却也止步於同情。一边的小床伴选好了琴,正在填写地址,然後招呼他刷卡。

      杨夜与少年道别,稳步走到Jack身边,笑著一捏他的脸,然後爽快地付账走人。

      又过了一周,两人和平地一拍两散。

      过了三天孤家寡人的日子,杨夜又熬不住了。想到会被那些损友说没定力和太挑剔,於是他在网上搜罗了一圈评价不错的,最後锁定在了一家较远的酒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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