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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秋风秋雨愁煞人 ...

  •   千秋万代如烟花过眼,秋瑾,不是最后一个以月为神,以玉为骨,以诗词为心的惊采绝艳美人,黛色瓦檐之下,落花如烟如雨,疏竹潇潇,如天风疾雨。落花纷飞中,似有多愁如海而纤若柳丝的少女缓缓走来。
      她书剑飘零。周身萦绕着,一种任侠之风。这是她的遗言。
      她缓缓启唇:人唤我秋闺瑾,小名玉姑。我疏豪的很,才不喜欢。将秋闺瑾这个名字中,“闺”字丢掉了,那些个名字提也不提。我自己又名为“竞雄”、“鉴湖女侠”、“汉侠女儿”。
         彼时她韶华如玉,正是欢喜无忧之年,她却爱上了豪侠诗文,且坚持和她一个表哥学武功。他表哥风致宛如疾风,他见秋瑾向他学武,以为是小女孩家一时兴起,但秋瑾却学得十分认真,有万夫莫挡之勇。秋瑾从小就崇拜那些会武的女子,如明朝的秦良玉,沈云英,红颜又如何,亦是惊了尘世,艳了紫陌,寻常女子红袖一舞,天下为之倾心,秋瑾亦是青衫一舞,舞的却是三尺青锋:

      三

      莫重男儿薄女儿,平台诗句赐蛾眉。吾侪得此添生色,始信英雄亦有雌。

      八

      肉食朝臣尽素餐,精忠报国赖红颜。壮哉奇女谈军事,鼎足当年花木兰。

      “平台诗句赐蛾眉”。月明如水中,崇祯帝曾亲自写诗给秦良玉,“学就西川八阵图,鸳鸯袖里握兵符。古来巾帼甘心受,何必将军是丈夫”。秋瑾写这些诗的时候,正是芳华韶年,但是“鼎足当年花木兰”的豪气却是寻常女子一生也未曾有。少女秋瑾虽然也写得胭脂花月之诗,但她的诗句无一不透着疏豪奇侠之风,如这首《残菊》:

      岭梅开后晓风寒,几度添衣怕倚栏。残菊犹能傲霜雪,休将白眼向人看。

      一付凛凛傲骨,全不似正值豆蔻年华的婉娈少女所写。宛似是个书剑飘零之奇侠。秋瑾其人,亦如是。
      结缡之时,她嫁给了家在湘潭的王廷钧:
      王廷钧又名王昭兰,字子芳,号纯馨。比秋瑾小三岁,也是个风致佳公子。他“体清腴,面皙白,有翩翩佳公子之誉”。有的对他进行反面描写的说他“状似妇人女子”,其实也不全是坏话,司马迁在《史记》中还称赞过张良“状貌如妇人好女”呢。王廷钧也并非粗俗无文之人,在岳麓书院学习并完成其学业,王廷钧家世也很豪富,其父王黻臣是湘潭有名的富商,心宽体胖。当时曾国藩在湖南一带名气很大,王家和曾国藩是近亲,也算是名门了,其实秋瑾女侠的婚事就是曾国藩的长孙曾重伯当的媒人。至于王廷钧本人,就算偶有嫖赌之事,亦非那种狂嫖滥赌之人,在秋瑾女侠后来离开他只余他长相忆之下,他也不断绝思念,亦是尘世难寻。
      可,彼时她心中正嗔怨,嗔,寻寻觅觅,却等到了你。怨,觅觅寻寻,你却心上无我。可跨越千山万水,寻觅心上之人其实也正在穿越千山万水你,只愿君心似我心。
      秋瑾女侠和王廷钧婚后不久,就生了儿子王沅德和女儿王灿芝。他们一开始两情相悦,但是韶华暗换,两人心意再也不在一处。
      寻常佳人,有个爱惜自己之夫郎,两情脉脉,心中便很是欢喜了。但秋瑾女侠却并非如此,她欲把秋心托明月。
      “咏絮辞何敏,清才扫俗氛。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
      秋瑾心中,一直有这样一个男子,他疏豪奇侠,他风致卓绝,而身边人,从来不是她心中所喜。
      他和秋瑾曾携手到北京。
      萧萧落木,一个人遗世而独立。
      “一箫一剑平生意”他嗟叹,心中怅然。
      秋瑾亦是有着和龚自珍一样的伤怀。
      海上风波浩渺,秋瑾一个人倚栏远望,茫茫然一片白,宛如淡月胧明,那茫茫的又似秋瑾心中意。
      一箫一剑平生意,负尽狂名十五年。有谁知,有谁会。
      秋瑾,是遗世而独立,“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了一痕。
      又一次进京时,他们夫妇的邻居是王廷钧的同事廉泉,廉泉的夫人是著名的桐城派学者吴汝沦的侄女吴芝瑛,秋瑾和她一见如故,二人皆是慷慨豪侠,渐渐言谈中激起平生凌云之志。只见秋瑾神态潇然,挥毫落纸:

      宝刀歌

      汉宇宫阙斜阳里,五千余年古国死。一睡沉沉数百年,大家不知做奴耻。
      忆昔我祖名轩辕,发祥根据在昆仑,辟地黄河及长江,大刀霍霍定中原。
      几番回首京华望,亡国悲歌涕泪多。
      北上联军八国众,把我江山又赠送,白鬼西来做警钟,汉人惊破奴才梦。
      主人赠我金鞘刀,我今得此心雄豪。赤铁主义当今日,百万头颅等一毛。
      沐日洛月百宝光,轻生七尺何昂藏!誓将死里求生路,世界和平赖武装。
      不观荆轲作秦客,图穷匕首见盈尺。殿前一击虽不中,已夺专制魔王魄,
      我欲只手援祖国,奴种流传遍禹城,心死人人奈尔何,援笔作此宝刀歌。
      宝刀之歌壮肝胆,死国灵魂唤起多。宝刀侠骨孰与俦?平生了了旧恩仇。
      莫嫌尺铁非英物,救国奇功赖尔收。

      愿从兹以天地为炉阴阳为炭兮,铁聚六州,铸造出千柄万柄宝刀兮,澄清神州,上继我祖黄帝赫赫之威名,一洗数千数百年国史之奇羞。

      “诗思一帆海空阔,梦魂三岛月玲珑。”秋瑾的诗句之烈真是不是须眉,胜似须眉。汉家衣冠丧于满虏,“一睡沉沉数百年,大家不知做奴耻”沉醉百年,她的惊才绝艳,依然如故。
      秋瑾当时又通过吴芝瑛认识了同乡陶钧之妻日本人荻子,秋瑾的思想越来越倾向于革命,可吴芝瑛有时也劝秋瑾,思想不要太激进了,但是秋瑾的爱国之情却宛似奔腾的江水一般再也难以阻挡。同时,她和王廷钧之间情意渐渐消散。
      沧海横流,世事纷纭,亦是寻常之事。纵使深爱之时叹“要休且待青山烂”宛如罗密欧朱丽叶,望月为盟,可,依旧是换了人间!
      “那日王廷钧原说好要在家宴客,嘱秋瑾准备。但到傍晚,就被人拉去逛窑子、吃花酒去了。秋瑾收拾了酒菜,也想出去散心,就第一次着男装偕小厮去戏园看戏,不料被王发觉,归来动手打了秋瑾。她一怒之下,就走出阜外,在泰顺客栈住下。后在王央请廉泉之妻吴芝瑛将她接到廉家新宅纱帽胡同暂住”。
      “纵再会,只恐恩情,不似当时。”
      初见。柳七为她惊艳,写下“玉女摇仙佩”
      再见。柳七说,“无事孜煎,万回千度”
      一段情,缓缓流逝了....
      他请仆妇代他向秋瑾道歉,秋瑾当时心下一软,念及二人之情,心道:这教我如何割舍?她回到家中。但不多久,俩人又发生口角,秋瑾又来到吴芝瑛家里住。不是他无情,是她太不同寻常,出世高蹈,秋瑾曾在信中说过:“瑾生不逢时,性难谐俗,身无傲骨,而苦乏媚容,于时世而行古道,处冷地而举热肠,必知音之难遇,更同调而无人。”而且秋瑾还不是满足于一般的吟诗作词,风雅谈笑,她要“拚将十万头血,须把乾坤力挽回”,别说是王廷钧,如此胸怀者从古到今能有几人?
      秋瑾仰望天涯,挥毫落纸:

      满江红·小住京华

      小住京华,早又是,中秋佳节。为篱下,黄花开遍,秋容如拭。四面歌残终破楚,八年风味徒思浙。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
      “月露其形,掷地而金玉其声”诗中慷慨豪侠之气,掷地金玉声。王廷钧不合她的心意,她要浪游天下。当时秋瑾的女儿王灿芝才三岁,虽然秋瑾也不大照看孩子,这些事有仆妇来做,但毕竟孩子幼小,需要母亲照顾。他为了不让秋瑾出国,一反过去的做法,抽出时间来陪秋瑾逛街,看戏,购买她喜欢的字画文物等,但是这一切却挽留不住秋瑾的心。当他将秋瑾的首饰积蓄归还后,秋瑾立刻托荻子变买,筹得旅费。一个秋月夜,秋瑾一身男装东渡日本留学,潇洒飘逸。当时带她去日本的服部繁子回忆说:“秋瑾穿着西式的裤子,茶色的皮鞋,蓝色的鸭舌帽盖住了半只耳朵,露出披散蓬乱的黑发……总之,完全是一副男士的、而且摩登的打扮”。服部繁子也问过她为什么打扮得这样,秋瑾浅笑盈盈说:“我想变成比男子还强的人,首先从形貌上变,再从心理上变……”
      秋瑾来到日本后,不学医学,不学科学,她主要是“多看清政府禁阅的书,考查外边的情况,多结交热血朋友”。秋瑾于1904年秋天,在横滨南京街(中国人聚居地)宣誓参加了一个叫“三合会”的反清组织。当时有十个人入会,他们一一宣誓完毕之后,创会者梁慕光和冯自由横牵一幅六、七尺长的白布,上书斗大的“反清复明”四字,命众人俯身鱼贯地从下穿过,又在室内烧一堆火,命每个人从火上跳过去,心中只道随赴汤蹈火也在所不辞。然后分别刺血,又杀了一只大雄鸡,共饮血酒。最后由冯、梁封秋瑾为“白扇”(即军师)、刘道一为“草鞋”(将军)、刘复权为“洪棍”(“洪棍”这名,听起来不好听,却是地位极高的一种封号,又称元帅,掌刑罚,被会中成员尊称为“大哥”。孙中山早年就在檀香山入过洪门,被封为“洪棍”)。她与他,不如相忘于尘世。
      鉴湖女侠秋瑾,在报上痛斥满清当年的恶行:“扬州城破,十余万人俱被满洲军惨杀了”、号召人们“我们除去这些骚鞑子,省得作双料奴隶”。留日学生的这些行为,清庭自然不答应。清政府通过日本政府来压制留学生们的反清活动,公布《清国留学生取缔规则》。当时八千多留日学生极为愤怒,集会讨论下一步的行动。其中有两派,一派主张退学回国,一派主张忍辱负重、继续完成学业。秋瑾和陈天华等人主张立即回国,秋瑾当时言辞十分激烈,并从鞋筒里抽出“倭刀”插在桌上,大声叫喊:“如有人回到祖国,投降满虏,卖友求荣,欺压汉人,吃我一刀!”看来秋瑾的性格是非常刚烈的。后来孙中山也建议留日学生不要马上回国,但秋瑾还是不久就动身回国了。
      秋瑾回国后,一方面创办《中国女报》,一方面发展光复会会员,并制造炸药,曾因不慎爆炸而受伤。可她心中,虽万千人吾往矣。秋瑾在创办《中国女报》时资金遇到了困难,她计划集资一万元,办好这份杂志。但是,经过很大努力,只有四五个人出资赞助,一共只集到几百元。秋瑾想出最后一个办法:亲自往湖南去向夫家诱款。这年秋冬之间,秋瑾风尘辗转赶到湖南王家。当时王廷钧仍在北京。王黻丞见秋瑾远道突然而来,心中大觉意外,以为秋瑾是穷途末路,只得回心转意,回到夫家来了。为了使秋瑾与王廷钧重新合好,他热情地接待了秋瑾。秋瑾向他诉说了自己在外历经艰辛、经济拮据之情,王黻丞为了表示热心,破例地交给了秋瑾一笔数目可观的钱,希望能使她安心地在王家住下去,同时派人留意她,防止其逃跑。几天之后,时逢邻居家演戏,秋瑾便利用看戏的机会,中途溜走,红妆换成青衫,天涯飘零。不久,又得到徐自华、徐双韵姊妹二人勉力捐助了一千五百多元。这样,才终于筹集了必要的资金,于一个秋夜(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出版了《中国女报》第一期”。秋瑾带了王金发等人带了枪装成绿林人士到王家唱双簧,秋瑾说欠了人家的钱,不还不行,让王家拿钱出来。另外王蕴琏(王廷钧的侄女)在《回忆婶母秋瑾》一文中说:“听我母亲说,秋瑾婶母曾向她家娘要钱,家娘不理她。秋瑾婶母就把刀子向桌上一砸,扬言要杀一个人,她家娘家爷见她这样凶猛,就要管家的拿了四千元给她。”(《湘潭文史资料》第一辑)秋瑾丽色容光中,又兼三分英气,三分豪态,自有疏豪之致,令人肃然起敬,不敢逼视。
      不过秋瑾虽然让王家拿钱,但是她也不是为了个人的奢侈生活,她做的都是对人民有好处的事。秋瑾在《中国女报》上发表文章,揭露当时女子受到的种种压迫,她驳斥班昭认为的女人天生“低人一等”的理论,反对纳妾、买卖婚姻等,鼓励女子的人格独立,让妇女也自立自强,出去做工作,不依附于男人。那是在清代末年。百年过后,依然有不少佳人身为男儿附庸,反倒心下欢喜。
      秋瑾后来在大通学堂,经常身穿男装,骑着马,训练学员打靶、练武等。1907年和□□策划起义失败被擒。秋瑾于1907年7月15日,就义于绍兴城中的轩亭口。当时负责行刑的山阴知县李宗岳是比较同情秋瑾的,秋瑾向他提出了三条要求:第一,写信向亲友们告别;第二,临行时不许脱她的衣带;第三,死后不要将她首级示众。李宗岳拒绝了第一个要求,而接受了后两个要求。知县李钟岳答应了秋瑾的要求,秋瑾死后第三天,李钟岳就因同情秋瑾被革职,罪名为“庇护女犯”。李钟岳痛愧自己杀了秋瑾,他闭门却客,伤感不已。1907年9月23日,李钟岳自缢身亡,终年58岁。这时,距秋瑾被害仅隔68天。
      秋瑾女侠死后,她的尸体先由善堂草草成殓,后来她的好友吴芝瑛将她迁到西湖岳王坟侧,后来清政府的干涉,墓又移走。两年后又移到湖南和王廷钧合葬。秋瑾女侠死时,王廷钧也很难过。《子芳先生夫妇合传》中说王廷钧当时“遭大故,哀伤过度,体渐消瘦,……病延两载,遂不起,年三十岁。”王廷钧在秋瑾女侠死后不久也随之而去了,他要求和秋瑾合葬,于是秋瑾的墓就又移到了湖南。辛亥革命成功后,秋瑾的墓又迁回杭州西湖畔,□□期间被毁,1981年10月,秋瑾墓又迁回西湖孤山西南麓,“日月双悬于氏墓,乾坤半壁岳家祠”,她千古流芳。秋瑾女侠之女王灿芝风致疏豪,颇似乃母。她是中国第一位女飞行员。
      秋瑾不但侠气过人,女子中罕见,而且她的文采亦纷彧。秋瑾的诗文多数是旧体形式,秋瑾的诗对仗工整,用典贴切,功力不凡。秋瑾不如其他佳人诗人一样只写关于个人身世或者儿女情怀的诗,她有首诗《柬徐寄尘》写道:

      祖国沦亡已若斯,家庭苦恋太情痴。只愁转眼瓜分惨,百首空成花蕊词。

      何人慷慨说同仇,谁识当年郭解流?时局如斯危已甚,闺装愿尔换吴钩。

      流水题红,无非柔荑写恨;盈襜采绿,亦因纤素书情。秋瑾以女儿之身青衫执剑,爱恨情仇不在诗中,应是风流慷慨,如这首诗:

      对酒

      不惜千金买宝刀,貂裘换酒也堪豪。一腔热血勤珍重,洒去犹能化碧涛。

      郭襄金钗换酒,秋瑾貂裘换酒,一般是豪侠。
      如这样风致绝佳之诗秋瑾还写有不少,:

      大好时光一刹过,雄心未遂恨如何?投鞭沧海横断流,倚剑重霄对月磨。
      函谷无泥累铁马,洛阳有泪泣铜驼。粉身碎骨寻常事,但愿牺牲保国家。
      月光清冷。我在月下霍霍磨剑,那一刹我心中没有儿女情,只有英雄气。
      秋瑾的词,也写得相当好,上面的《满江红·小住京华》一词就风致绝伦,另外,这首词也广为人知:

      祖国沉沦感不禁,闲来海外觅知音。金瓯已缺总须补,为国牺牲敢惜身。嗟险阻,叹飘零,关山万里作雄行。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

      “休言女子非英物”,秋瑾女侠用她的热血写下了这铮然有声的诗句,她仰起脸,月光将她明净的脸清冷照耀。
      秋瑾一旧式红妆,当沧海横流之日,已怀一死之心,何乃真气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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