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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二,北大酒吧初遇酒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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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写东西就是没谱,这不说了这么半天,完全跑题。现在言归正传。
当然人在豪门的日子,也不是每天都那么难熬。在大多数的日子里面,齐太太每天就是逛街购物,找地方吃饭,或者混在长安俱乐部里面,和里面其他女人嚼舌头。这样的日子久了,也就有些无聊。二十二岁,没有孩子也没有宠物。齐先生对狗过敏,她自己对猫过敏。齐先生不许她去上班,理由是她有的就只是青春貌美,能找的的工作肯定都是花瓶的位置。他不能被别人笑话,他的老婆居然给人当花瓶。她工作时候的朋友,齐先生也不喜欢,说她们市侩,整天就想着花钱钓男人。
我成了她最爱的消磨时间的布娃娃。她每天想法变着花样带我去玩。我一开始还只是周六去,后来变成周五周六,后来变成周四到周日,最后就是一周七天,夜夜生欢。
齐太太说我被父母包得太紧,没见过世面,需要人生磨练。她常常损我:“就你这样去美国,立马就得让人卖了。”凭我们二十二年的感情,她有义务帮助我改变。她带我去各种五光十色场所,看各样五花八门三教九流,听他们说天花乱坠的流言。而我只是跟在她身后的影子,没有颜色也没有声音。
她很不满意这个结果。有一天她突然说,“我想了一个主意,你去酒吧打工。你自己去,没有人可以罩着你。这样你就没辙了,只能自己应付。”我那时候还习惯于和老妈一起的生活模式。别人安排我的生活,我都不反驳。问题在于,去哪个酒吧呢?“这个你放心,我安排。”她拍拍胸脯说。
齐太太速度一流,隔天她就跑到北外我读英语的地方找我。说:“安排好了。我有一哥们儿在北大西门的酒吧街上有一酒吧。你就去他那儿吧。”我有点纳闷。齐先生在东单王府井有一个很大的酒吧,蛮好是去自家酒吧,怎么把我推给外人呢?齐太太看出我的疑惑,解释说:“北大那边多是学生,常有外国留学生。你可以练练口语。小齐的那家净他的那些半大老头的客户,专爱小姑娘。把你这种小青蒜送过去,万一出点事,我家老爷子得一掌拍死我。”原来如此,我就是一头当球踢的青蒜。这么精明得女人。火坑留给别人。
周五傍晚,齐太太带我去北大西门酒吧街。要去的那间是这条街门口第一家,很大。我见到孔哥,三十几岁,精干精明。孔哥招待我们喝了个饮料,给我推心置腹的讲了一通处世的真谛。我如鸡啄米一样,连连点头。末了齐太太在桌子下面推我,意思是让我表个态。我赶快说:“孔哥,我会好好干的。”孔哥楞了一下,转过头看着齐太太。齐太太一口啤酒咽差了地方,捂着脸边咳嗽边笑成一团。孔哥感叹:“没关系。小姑娘嘛,呆两天就好了。”我悲哀。心里再说,我比齐太太还大四个月。
孔哥到吧台叫了另一个男生过来,说:“这是成哥。成哥在这里负责。我不常在。有事找他。”说完孔哥和齐太太居然一起扬长而去,把我自己放在酒吧里面。我环顾一下,见成哥边在吧台里面忙,走过去问:“成哥,要我做什么呢?”成哥边忙边说:“你想干嘛干嘛。想喝东西,来管我要。但是孔哥交待过,不能让你喝太多。”我赶快说:“我从不喝酒。”成哥停下啦,转头看了看我,他一定在心说,不喝酒上这混什么?说实话,我现在也在问自己,我来干吗?
这里所有服务生都是男生。见来个小姑娘,纷纷跑过来给我套词儿。过了一会,客人陆陆续续的来了。这间真是很火,到了十点半就已经坐无虚席了,到了十一点连站的地方也没有了。在服务生忙不过来的时候,我就帮他们收收杯子,在强烈的音乐里面,看一屋子的人疯狂。而我仿佛是唯一清醒的一个。很诡异的反差。
我一直呆到打烊。服务生都是住在酒吧里面的,桌子拼起来,铺上铺盖就是床。成哥给了我五十块钱。我不要,我又没干嘛。他说这是孔哥交待过的。拿这钱打车回家,这么晚了安全第一。一开始我心里其实有点气恼齐太太,这叫什么体验生活。不过把我换了一个笼子看着而已。这和我妈的做法同出一辙。不过看在钱的份上,也就算了。按当时的物价,五十块,够吃一个星期的食堂了。
一个年轻的小姑娘,常常总出现在同一间酒吧。我也还没有到丑过无盐的地步。所以常常有人来给我搭讪。我还是那幅学生的做派,有问必答。成哥不太说话,但是很细心。一切细节他都掌握。常常在我给他往吧台送空杯子的时候,他会指点我:这人常换女朋友;那人吹的没数;这个实在没钱;或那个我没印象,但肯定不是好料。所以泡吧的时候,我们以为一切自由,任所妄为,其实总有一双眼睛在看着呢。
直到一天,酒湖来了。酒湖是澳大利亚人,在北大读中文。不高略胖,平头。刚到中国两个多月,对中国的热情万丈。中文水平很不怎样,我们基本讲英文。到真帮我练了口语。成哥介绍我们认识。悄声给我说:“这是个好老外。你可以和他做朋友。”
这是成哥唯一介绍我认识的朋友。酒湖英文名好像叫John什么的,有点酒字的发音,本来他老师管他叫酒壶,因为他爱喝酒,又圆墩墩的很有壶的感觉。有一天他们学了湖字,他坚持要改,他说这样我就有喝不尽的酒了。酒壶,尤其是中国的酒壶,那么一丁点,喝还不如倒的功夫呢。我告诉他,更大了,在中国叫酒坛子。他摇头,说:“这太难听了,酒湖多好,有酒喝又有诗意。”
我给他讲酒池肉林的典故。他听的人都呆住了。一直在感叹,怎么会有这么美好的生活?我诧异,这个故事讲的都是昏君的残暴和荒淫,可怕的事情,怎么能和美好挂上关系呢?可是换一个角度来说,这日子对于纣王妲己来说也是真是够爽。为了唤起他的阶级感情,我说,“你知道吗?但凡活的太欢快的昏君的下场,都是不得好死”。他居然不以为然的说:“死了之后的事情有什么关系呢?重要的是活的快活”。我大喊,“这是基督徒说的话吗?”酒湖呵呵的笑着,猛喝啤酒,没有回应。
酒湖很喜欢昏君的故事,中国有两百个皇帝,昏庸的一大把。我待人处事没有经验,但是说点这野史典故那可是信手拈来,游刃有余。他求我给他讲故事,我就让他帮成哥收杯子。酒湖是我近距离接触的第一个外国人。和外国人在一起聊天的最大好处,也是最大的坏处是我们看事情的观点不同。所有的结论都是论证,考虑,再论证的结果。让我直接实践了什么是要辩证地看问题。很快我就成了酒湖最好的哥们儿。
知道我正准备去美国。酒湖无比遗憾的说:“为什么不去澳大利亚”?我说:“我从小在城市里面长大的人,没法过农民的日子”。酒湖说:“悉尼是很大的城市”。不提悉尼还好,悉尼是我错过的那个人领着娇妻去的地方。英雄不提伤心事。我问酒湖为什么要来中国,他也用手抹着眼睛,“英雄不提伤心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故事,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追求。每个人都是一棵物种不同的植物,有自己的生长规律。朋友能做的只是坐在旁边,静待花开。
在酒湖的引荐下,我混进了留学生的圈子。圈子就是一个人。认识一个人,就打开了一扇门。不过进入一个圈子需要的是一扇门,但是融进一个圈子需要的却是努力和认同。
我变的很忙。基本上他们有什么狗事猫事都会找我。邮局寄包裹呀,牙疼去看医生,旅行社买机票,逛街买礼物,包括满北京大街小巷的乱跑,寻找最正宗的卤煮火烧,都成了我份内的事情。我在一个月之内,去了四次颐和园,两次故宫,一次雍和宫。按照齐太太的话说,你比中国国旅的专业地陪还敬业呢。
我陪两个德国帅哥去故宫那次,齐太太一听,也欣欣然的跑来。德国帅哥人高马大,金发碧眼有够养眼。但是从前门开始,走了一整个上午,别说请吃饭,连矿泉水都是AA制,自己买给自己喝。齐太太被男人捧在掌心宠惯了。实在不能接受这种方式的男女平等。逛完太和殿就逃之夭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