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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姓纪的都不老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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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胥脑子里有两个小人在打架,还没等这两个小人打出个结果来,他的注意力就又被重新转移了。
原来宴席上屡有佳作出现,其中有个叫鲍春晖的人作的诗尤其的好,燕王很喜欢他的诗,于是就把他的诗交给采薇姑娘,让她当众演唱出来。
传说中的京城名妓终于出场了,林胥精神一震,救不救纪舆的问题,他已经顾不上去想了。他如今满心满眼,都是采薇姑娘那张用面纱遮着的脸,那层薄如蝉翼的面纱根本遮不住什么东西,林胥能清楚的看见她面纱下秀挺的鼻子,红润小巧的嘴巴,还要尖细的下颌。这副容貌当真是沉鱼落雁,闭月羞花。她还未开口唱曲,林胥的魂就被她勾走了。
采薇姑娘坐在大厅中央,一边抚琴,一边唱曲,她的声音空灵婉转,将这首诗唱的缠绵悱恻,如同初春连绵不断的烟雨一般,连绵不绝,直达人心底。
林胥听得如痴如醉,之后席上再有其他的歌舞表演,他都没有用心去看,直到宴会结束,林胥满脑子还都是采薇唱的那首歌,他一边哼着那首歌的曲调,一边随着众人告辞离开。直到他出了栖霞阁,才猛然想起纪舆来。
林胥赶紧拉上明砚,重新回到席上。因为宴席上,燕王喝了不少酒,所以他一早就先回府去了,来参加的宾客们此时也都走的差不多了,楼阁内只剩下了收拾残局的下人和留守的侍卫。林胥告诉看守楼阁的侍卫,自己丢了东西在楼上,要上去找找,侍卫自然不敢拦他,于是林胥带着明砚从一层楼梯口,开始一层一层往上爬。
终于,林胥再一次喘着粗气来到五楼。明砚看他这么辛苦,不禁好奇的问:“公子丢的是什么?”
“那是我哄侍卫的话,你也信?”林胥没好气的说。
“那公子上来是要干什么?”明砚小心翼翼的问。
“你废话怎么这么多。”
明砚不敢再问,亦步亦趋的跟着林胥身后,他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他们家公子就是要放火烧楼,他也只能舍命陪公子!
五楼的房间就跟迷宫一样,林胥早就忘了纪舆是被锁住哪个屋里,只好带着明砚一间屋一间屋的找,约莫一刻钟之后,终于叫他找到了那扇被锁住的门。
这个时候,明砚的用处就来了。
“开锁。”林胥命令明砚道。
明砚欲哭无泪,他颤着声无力的反抗道:“公子,这可是皇家的东西。”
林胥踹他:“赶紧开!”
明砚哭丧着脸,从怀里拿出一根铜丝,只见他拿这根铜丝在锁孔里捣鼓一阵之后,锁就开了,林胥一脚踹开挡在门口碍事的明砚,推开门进去。屋里没有灯,只有透过窗户洒进来的一点月光照亮了窗前的一小片地方。
林胥一眼就看见纪舆抱膝靠着书架坐在地上,他整个人都埋在阴影里,蜷缩成一团。林胥走过去,拿脚踢踢他:“喂,死了没?”
纪舆一动不动。
林胥疑惑的蹲下来,伸头到纪舆面前,发现他一直低着头,一动也不动,于是他伸手去拍纪舆的头,嘟哝道:“不会是睡着了吧?”
纪舆忽然抬起头来,目光阴沉的看向林胥,精致苍白的脸上竟然满脸是泪。
林胥伸出去的手一时愣住半空,他盯着纪舆红肿的眼睛,呐呐的问:“你怎么哭了?”
纪舆眼里闪着泪光,嘴角却慢慢牵起一抹冷笑,他嘲讽的看向林胥。
林胥被他看得寒毛直竖,连忙开口道:“你别这么看我,可不是我把你锁着这里的。我好意来救你,你别不识好人心啊。”
纪舆瞪着眼睛看了他半响,最后大概想通了不是林胥锁的门,他眼里闪过一丝难堪,撇过头,用袖子擦了擦眼睛。
林胥蹲了一会,腿就有些受不了,他站起来,对纪舆道:“你现在可是欠我一个大大的人情,要不是我,你就是在这饿死,也不会有人知道的。”
纪舆眉头皱的紧紧的,他看着林胥,抿着唇,一脸的倔强。他脸上的泪水还没有干,眼睛也是红红的,想必之前哭得很惨吧,也不知道现在坚持个什么劲。
林胥懒得管他,反正门已经开了,他自己有脚,肯定能走回去,于是他转身打算离开。
纪舆咬着牙,看着林胥转身要走,他忽然出声:“别走。”
他的嗓子因为哭过有些沙哑,可是这样反而带着一丝特别的性感。
他的声音很小,但是听在林胥耳里,效果却不亚于晴空中一记响雷,惊得他目瞪口呆。因为他在这句话里听出了一丝祈求。
纪舆在求他?这个认知让林胥有些窃喜,他重新转身看向纪舆。
纪舆大概是觉得羞于启齿,于是别扭的转过头,垂下眼睑,低声说:“我起不来了。”
他在地上坐的太久,双腿都已经失去知觉了。
真的是在求他!林胥一时不知该如何反应,还是明砚机敏,听到纪舆的话,赶紧过去扶他。明砚将他从地上搀扶起来,然后纪舆就半靠在明砚身上,等着腿上的酥麻劲过去。
纪舆身上那身骚包异常的白衣青纱已经起了折皱,脸上更是泪迹斑斑,整个一副落魄相,林胥看着他这副衰样,忍不住啧啧感叹,“你平时是有多招人厌?这样的宴会,在燕王眼皮底下都有人敢害你。”
纪舆沉默着,许久才道:“被人妒嫉,总比没人妒嫉强,他害我,不过是怕我抢了他的风头。”
林胥惊奇道:“咦,你知道是谁把你锁起来了?”
纪舆冷冷道:“今晚谁最风光,大概就是谁了。”
林胥一脸恍然:“今天晚上最风光的人要属采薇姑娘!可她妒嫉你什么?难不成她嫉妒你比她长得好看?”
纪舆额上青筋直跳,觉得这胖子简直不可理喻。
过了一会,纪舆腿上的酸麻感褪去,三人便一起下了楼。栖霞阁外,林家派了马车来接林胥,而他来时骑的马已经被送回去了。
林胥叫纪舆和自己一道坐马车回去,纪舆虽然觉得别扭,但是也没有拒绝,现在这么晚了,这里又离纪府很远,除了坐林胥的马车,他还真找不到其他法子回家了。
两人上车,林胥吩咐车夫先去纪府。
马车离开栖霞湖,渐渐驶上街道,现在已是亥时,街上的夜市大多已经散了,在繁华的街道夜里也很安静,只能听到车轱辘滚动的声响。
十五和明笔坐在车外,明墨,明纸和明砚三个坐在车厢内服侍林胥,这马车是林胥专用的,特点就是豪华,豪华,还是豪华!
车内极宽敞,车底铺着毯子,毯子上随意放着几个软枕软垫,车厢最里面,紧靠车壁放着一张矮几,矮几是固定在车上的,矮几上面有凹进去的几个坑,这是用来放茶盏,杯碟的,这样一来,即使马车在走,放在桌上的碗碟也不会放不稳。矮几下面被改造成带两扇门的柜子。
林胥靠在一个软枕上歪着,明砚在给他按肩膀,明墨不知从哪里摸出一套茶具开始泡茶,而明纸则从木柜里端出一碟子点心,他将点心捧在手里,自己坐在林胥旁边,他坐的位置十分讲究,可以保证林胥随手可以拿到点心。
纪舆也是从小被家里娇养长大的,却从未像林胥这样不像样过,林胥这样整个就是一副标准的纨绔样!
明墨泡好花茶,先端了一杯给林胥,然后才问纪舆要不要来点。纪舆从下午开始就没吃过东西,他又渴又饿,车厢里食物的香味直往他鼻子里钻,可是他无论如何也舍不下面子去吃林胥的东西。于是他很坚决的摇摇头,拒绝了明墨。
林胥一边吃着点心,一边喝着茶,好不快活。马车不紧不慢的行着,忽然马车外传来一阵炒蛤蜊的香气,多么熟悉的香味!林胥眼睛一亮,赶紧叫车夫停车。
明笔多精明,林胥一叫停车,他立刻就猜到原因了,不待林胥吩咐,他就在车厢外问:“公子可是要吃炒蛤蜊?”
“快去买!”
明笔连忙跳下车,跑走了,再回来时,他手里就多了一只大海碗,碗里盛满了鲜香四溢的辣炒蛤蜊。
林胥赶紧接过碗,开吃。从上车开始,他就没停下过嘴。纪舆实在忍不住,问他:“你不是才吃过,怎么还吃?不会撑着吗?”
林胥拍拍自己圆滚滚的肚皮,自豪的说:“长这么大,我就没有吃撑的时候!”
纪舆讥讽道:“难怪你胖成这样。”
“你从下午就一直没吃过东西吧,要不要来点?”林胥问他。
纪舆扫一眼大海碗里卖相极好的蛤蜊,语气不太坚定的拒绝道:“不用了。”
林胥看了看他瘦削的身板,嫌弃的说:“难怪你瘦的跟竹竿一样。”
纪舆瞪他一眼,开始闭目养神,但是无奈林胥吃得太香,即使闭着眼睛,他还是忍不住去想那满满一碗蛤蜊,他吸口气,不住的提醒自己:就快到家了,就快到家了……
林胥吃完蛤蜊,用帕子擦擦手,他喝下一口茶,旁边明墨递来一个苹果,林胥“咔嚓”一口咬下去。
纪舆再也忍不下去了,他睁开眼睛,眼里冒着绿光看向明墨:“还有吃的吗?”
明墨一愣,随即赶紧拿出糕点,水果,核桃,花生等物放在矮几上。
纪舆也不客气,伸手拿起一块糕点放进嘴里,味道竟然比他从前吃过的那些糕点都要好,他不禁暗叹,这胖子果然会吃。
纪舆吃的很斯文,一小口,一小口,红润的嘴唇抿动,少年小小的喉结上下滑动。林胥盯着他看呆了。
秀色可餐,林胥脑袋里忽然鬼使神差的冒出这几个字。
纪舆察觉到林胥在看他,就把目光扫向林胥,林胥想要掩饰什么一样重重哼了一声,逃避似的开口道:“你不是说不吃吗?现在还吃的这么香?难怪我祖父说,姓纪的都说话不算话,果然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