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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7、第一百一十七章 ...

  •   大火在村子里肆意蔓延,滚滚黑烟顺着山风涌向山神洞。

      我差点呛得背过气,强忍着不适,想把手从丰慵眠手里抽回。

      回首时,他的眼睛满是伤痛,仿佛美梦顷刻间破碎般的沉重,令我目光呆滞,久久不敢看他。

      今夜他即将成为我的夫君。我会是他的妻子,是备受祝福的新娘,也是阿父阿母引以为傲的女儿。

      理智告诉我,别任性,顺应天命,才不会有伤痛。

      可内心的声音却说,你不是落尘,你的名字是……

      头痛欲裂,痛得我发出低低的闷哼声,丰慵眠倏尔松开手:“还疼么?”

      眼下没有时间给我细想了,黑衣红裳的人犹如鬼魅般,转瞬杀至眼前,阿母护着瑟瑟发抖的落英,对我摇了摇头。我不明白这是什么意思,便看见长长的火舌席卷了众人,我还来不及伸手,地面顿时龟裂,无数的人掉了下去,连同阿父阿母。

      我几乎撕心裂肺的唤道:“阿父!阿母!落英!”

      有人捂住我的眼睛,带着熟悉又好闻的净水味。

      耳边有人在深渊嘶喊,如利刃生生剜痛了我!我的家园,我幸福的生活,我期待的婚姻,通通被这些不速之客毁了个干净!

      黑暗,在这双纹络分明的手底下,显得静谧幽长。

      丰慵眠对那人道:“你还是来了。你是怎么从王城突围的。”

      那人淡道:“丢了只小猫儿,自然要千方百计地找回。”

      “你对她还是这般不肯放手,哪怕知道她如果想起前尘,定不愿意与你有瓜葛。”丰慵眠的话让人捉摸不透。

      那人闻言莞尔一笑:“即便她想起前尘,也是我心甘情愿。”

      丰慵眠似乎为这番话愠怒:“少在这惺惺作态,你如果心里真的有她,就不会在万年前,活生生把她逼死。素蓝,你成就你的威名与宏业,这些我都管不着。可你不该拿她做垫脚石。”

      “我知道。”

      “她当年不过是个小姑娘,一心想要报答你,才上了天。她已经想好,让我替代她,接任神将一职。她满心欢喜的要与你双宿双飞,你却在山阴地前逼她自刎!”

      “我知道。”

      “不管你记不记得从前,你都不该出现。让她这辈子,平平淡淡多好。”丰慵眠的声音透着股沙哑。我好像,听懂了。

      “我都知道。”他的手轻轻颤了颤:“流霜。”

      素蓝?流霜?他们口中的“她”,又是谁。

      我什么都不知道,却还要饱受折磨,这不公平。

      脚下响起惊天裂地的动静,我扒开捂住我眼睛的手,只见一头巨大且丑陋的怪物从地底钻出来,它的嘴巴里正咀嚼着什么,没等细看,丰慵眠和小狐狸同时携着我往后退。也就在这个时候,角端将酒壶劈头砸在怪物身上,怪物顿时张开锋利的牙齿,咬上了角端的背。

      汩汩鲜血从窟窿里喷涌而出,浸透泥泞的土地,也洒在我脸上。

      适逢新婚大喜之夜,角端破天荒的喝了不少酒,反应半天才反应过来,头上的独角狠狠刺向怪物的腹部,将它顶翻过去,对幸存的村民喊道:“快进山神洞!”

      我挣脱二人的钳制,拼命向裂缝跑过去:“阿父阿母!”

      幸好他们及时攀住了岩壁,在夹缝中回应我的呼喊。

      角端和怪物扭打一起,体力渐渐不支,被猛地摔到地上,裂缝被撕裂得更大了,阿父阿母抱着落英,显得身形渺小,又局促无措。

      我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满心担忧无处安放,恨不能插上翅膀飞过去。如果我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就好了,如果我能有梦中少年将军的敏捷与威力,就不会眼睁睁地看着父母遭了难,而我,除了焦急之外,竟毫无办法!

      我费力地把手伸过去,甚至想过把心一横,闭眼跟着跳下去算了。

      可我不能。我并非怕死之人,只是若还有一线生机,便不能轻易撇开生命。难说我这股不愿死、也不愿意苟活的劲儿,到底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阿父阿母跌得不深,垫起脚刚好够到我的手,我眼里重新燃起希望,紧紧攥住一点点指尖,拼了命地,要把他们拽上来。

      阿父仍是笑笑,阿母更是恋恋不舍的,将落英亲了又亲。

      落英原本被我说得不再哭,但此时就像预感到了什么,眼泪又无法控制的落下,她小声喃喃着:“不要抛下落英。”

      “不会的。”我将大半个身子探进裂缝,抓住那点点指尖,就像抓住最后的、所剩无几的希望。

      我其实比落英还不爱哭,总觉得虽为娇弱的女子,但不能让人觉得怯懦。更何况阿父是山里的汉子,有股子刚毅刻在骨子里,不容许我哭哭啼啼。

      可事到如今,看着那点点指尖随着更剧烈的地动山摇,在不停地、慢慢的从掌心滑落,心也跟着一点点沉了下去,眼泪登时夺眶而出:“阿父,阿母……”

      我明白这意味着什么,地缝狰狞地张开漆黑的大口,阿母最后亲了亲落英,在黑暗彻底带走他们之前,使出浑身力气将落英抛向半空中,我想也不想地扑过去,将她紧紧抱在怀里,也不管下坠的风是如何割裂我的喜服。

      恍惚间,仿佛听见阿母在说:“落尘,照顾好落英。”还有天下母亲的心愿,“好好活下去。”

      我几乎要疼得晕死过去,喉咙间塞了千钧的哽咽,让我哭不出来,又发不出一丝声音。落英躺在我怀里,呆滞的问我:“阿姐,阿姐,阿父阿母要去哪儿?”

      她那还带着娇憨的嗓音,让我瞬间忘记身处何处,只是死死地抱紧她,泣不成声:“他们哪也不去……他们会永远陪着落英……”

      落尘,落尘,落了尘,离了根,还怎么能活?

      “阿姐不要哭。”落英抹去我眼窝的泪,越抹越多,直到最后,也跟着哭了起来。我的身上落满鲜血般的花,在黑衣红裳的人眼中,成了指引幽冥的灯火。

      “快,在那!”随着一声尖锐的喊叫,我的心倏尔冰凉起来。

      “别怕。”头顶风动,湛蓝色身影转瞬划过。

      “有我在。”他的声音,那般云淡风轻,似从天边而来,又如汹涌洪水自心底澎湃而出。他托起我和落英,如支撑四分五裂的大地的柱石,救我于千钧一发之际,护我于山崩地裂的眼前,原来真的有那么一个人,敢不畏艰难的护住我。

      下一瞬间,他竟带着我和落英出现在裂缝边上。

      只是眼前的景象,裂石,摧山,角端和怪物打得不可开交。

      角端是护佑村子的神兽,常年住在山神洞里睡大觉,显然没有怪物毁天灭地的力量,但它此刻已然恼怒的不行,被抓伤的疮口溅射冒着泡的熔火,将不少黑衣红裳的人化成了白骨。

      丰慵眠安排好村民进山神洞,瞧见惨烈如炼狱的这一幕,也惊得不知道说些什么。

      角端吃力道:“把落英也带进去,本座快敌不住了。”

      丰慵眠:“那你呢。”

      角端大笑:“看守破洞这些年,本座也算解脱了。相聚有时,你莫要伤感,这傩教的泥腿子,本座定打得它爬不起来。”

      丰慵眠沉默。

      我把落英交给他,自己跳上角端的背,角端恼火:“快下来,你要做什么!”

      角端的背很滑溜,我差点坐不稳,只得抱住他的独角,唏嘘道:“不是打泥腿子么,我帮你。”

      角端没想到我会自告奋勇,笑声敞亮尚带着酒气,一个俯冲将怪物扬上了天。我被他这一举动弄得仰过去,但心里有股不愿轻易屈服的劲儿,教我凌空抱住它的独角,眉目一横:“说了,我帮你。”

      那股子劲儿使我心肺皆一热,周身更是燃起莫名的炙热感。

      “这是魔气?”角端惊呼道。

      我不懂什么魔气,只知道这股沸腾的热,让人无法平静下来。

      漫天银白色的虫子透体而出,纠缠上黑衣红裳的歹人。

      我连呼出去的气焰,都是滚烫的,更别说,体内不加引导,便势如破竹的气流。我的世界有了瞬息的凝滞,好像什么也透不进来,满目是千篇一律的单调色,世界安静如斯,只有漫无目的的脚步声。

      仿似不停的走下去,就能消磨内心的怒火。

      我想阿父的背篓,想阿母的糯米饭,就算是不太爽口的排骨,我也会通通吃个干净,还有落英……

      “阿姐!”仿佛从很远很远的地方,传来落英的呼喊。

      我像从溺毙中惊醒的游魂,方看清周围堆满了尸山血海,而我浑身浴血,麻木不仁地站在人堆上,践踏生命。

      “我怎么了?”那些猩红的血渍就像长在手上似的,不论怎么用力的搓,也搓不掉。

      丰慵眠目光沉重的看来,他的神情比起昔日的温柔缠绵,更像是带着记忆深处的茫然和无力。

      “这些都会过去,百废会待兴,荒地会崛起,尸骨也会得到安葬,等山阴地结束后,人们也能安宁。”是他的声音。却不像是现在。

      我头疼得厉害,踉跄地走出尸山血海,领头的黑衣人才回过神,不禁冷笑:“你跟那时候一样,真是个孽障。”

      我从心底里对这个词,感到厌恶至极:“你说我是孽障?”黑衣人不置可否。

      “走吧。”小狐狸的声音浅淡,这些人中,只有他不怕我。

      我抹了一把脸上的血:“小狐狸……”不听我把话说完,他的力量强大得毫不讲道理,往四周震荡开来。

      簌簌雪花从天而降,压住了遍地狼藉下的血腥味,也平复了我体内沸腾的气流。

      “有我在,你不用手染鲜血,那些脏的活,我来做。”他的话,让我莫名的,安静下来。

      “可我不该……”杀那么多人。还佯装着,不可控。

      “这些人,践踏你的家园,你可以任其宰割,也可以决心反击。于人世间,沉与浮,都是选择。既然选择了,便要走到底。”

      于人世间,沉与浮,都是选择。

      我捏着他的衣角,感受到风中夹杂着血腥气,等双脚重新落在地面,是在山神洞的洞口处。

      丰慵眠不顾血腥,牵起我的手,将我拉进洞里。

      角端的洞府着实很大,里面有嶙峋的钟乳石,还有各种牙印。

      显然是它无聊时候,消磨时光用的。

      没走几步,就踩到一团粘液,我问丰慵眠这是什么,丰慵眠认了认,脸色很不好看:“是它的鼻涕。”

      我惊到差点把鞋子脱了,这兽怎么这般恶心,住的环境堪称脏乱差。

      丰慵眠牵起我手的同一时刻,小狐狸握紧我另一只手。他脸上一直是不咸不淡的表情,只是隐隐在眼底泛起波澜壮阔的湖光:“放手。”

      “你先放。”

      “不放。”

      按理说丰慵眠是我的夫君,做人家丝萝的,要向着磐石才行。

      “放手。”我想也不想地咬上小狐狸的手,他的手温凉温凉的,让我恍惚了一瞬,尤其他弯如月牙儿的神色,让我自骨子里生不出底气。

      “都放手。”我只好说道。

      “落尘。”这边丰慵眠在唤。

      “小猫儿。”那边小狐狸微微挑眉。

      我干脆一鼓作气,同时甩开二人的手:“不要叫了。”

      也许是我力道过大,他二人甩开的手,竟然碰到了一块,顿时脸都垮了。

      正当我感叹“男人间的友情就是这么纯粹”的时候,他二人的胸膛先后绽出怒放的血色,就像两只无形的手悄然扼住了我的呼吸,我跌跌撞撞地去察看,只见他们脖颈间皆有麒麟印记浮现!

      怎么回事,两个好端端的人,同时发病,还是同一种病?

      “麒麟血蛊。”村里的老人认出,而后感慨道:“没想到,这天下的两位主棋者,会聚在一起。终究是命啊。”

      命……这个词与我来说,仅次于吃饭睡觉的熟悉,好像在遥远的记忆里,有人跟我反反复复的说:“勾阵是传说中的凶将,拥有此命格之人,一旦入世,会惹得八方动乱。你也见过生与死,为何不能看淡自由。”

      “我不畏惧生死,只怕被生生折断羽翼,不能好好活着。”

      头在裂开的边缘,却陡然归于宁静,脑海中有无数画面涌现:

      初见时。

      他的手散发温暖浑厚的气息,让四肢百骸都发出懒散,沿着后背滑到脖子,指尖一捏,就这么捏住了我的后颈皮……

      山阴地。

      他抬手刮了刮我的鼻子,将迷失在我眼帘的雪花,挥洒入尘,又不知哪一片雪花遮了他的睫毛,俏丽的可爱……

      榆城外。

      他简短的语气让我微微一笑,面前湛蓝色衣袂仿佛在炙手可得的位置,又仿佛遥不可及,他站在离我心口半步之遥,却始终无法前进一分……

      容城府。

      他轻轻地扳正我的身子,让清冷的空气瞬间灌满胸前,我惊醒了,发觉自己就这样盘坐在墙头,双腿还可耻的缠在他腰间,对视片刻后,是他颇为不自然的转过头去……

      冷宫中。

      他背手立在树下,青丝尽湿,湛蓝色冰绡衫子浸透春寒,曾经澹薄的眉眼涌动着不平……

      “有些人活得像一团火焰,将你焐热只是为了将你消磨。我自幼便是浅情凉薄之人,自认吃不消,便想着远远看着就好。等燃着的火熄灭,等扬起的风消停,等她走出我的世界……”

      “张狂也好,惹事也罢,靠近了就靠近了,爱也就爱了。”

      还有那句,“猫儿,我决定,不放手。”

      我终于想起来了。我不是丰家的落尘,我是滕摇,是叶扶,是那只张牙舞爪的猫儿。

      我的名字叫,步遥。

      这世上根本没有落尘,阿父阿母也没有女儿。他们虽恩爱有加,但一直膝下无子,直到年轻的族长将我和落英,带到他们身边。

      半年前,我被流沙卷进埋葬老族长的陵寝,按照惯例是要即刻处死的,丰慵眠对我许下婚约,让我有了家。他却抹去我全部的记忆,让我从心思坚毅的少年将军,变成手无缚鸡之力的姑娘。

      我浑然忘了过去,只当自己是阿父阿母的好女儿,落英的好姐姐,像村子的姑娘一样,爱慕年轻温柔的族长。

      然后便是丰慵眠上门提亲,阿母为我缝制结婚穿的喜服。

      这才是我应该想起的。

      我抚摸白端的脸,看来他这半年过得十分不好,脸颊都凹进去了。明明都消瘦了,还能勾走我的魂魄,让我再次爱上他。

      属实是只修行得道的小狐狸。

      我回头问丰慵眠,为什么把我的记忆全部抹去。那些好的坏的,通通抹去了。

      丰慵眠苦笑:“我以为,回到山阴地之前的模样,你还能好好的,不沾血腥,做个无忧的姑娘。”

      “是啊,想想这半年,确实挺快乐。我从未体会到父母的爱,还以为自己的心,生来就坚硬呢。”我淡淡道:“只是没想到,你还活着,还能正常行走。你瞒我好苦啊。”

      是了,如果丰慵眠不用坐轮椅,以他的手段和心性,怎么会逃不过画舫的爆炸。只是他假死,是为了什么?仅仅为了躲开我?

      “你永远不会知道,你对我来说,意味着什么……你如果想倒地不起,我便愿舍弃以后走的千万条路,陪你停留原地。”他看见我笑了,也晃出飘忽的笑,敛下眸光。

      他陪在我身边五年,我从最开始的滕摇,走到少将军的位置,是他一步步尽心扶持的。搞不懂,他为什么执着于山阴地前的我,难道我如今这副模样,与他心目中真正祈盼,相差甚远吗?

      他用满满一颗心包容我的伤痛,却不愿看见我手染鲜血。

      他的爱纯粹而温暖,却又偏执而独立。

      他的温柔让我软下心中的坚壳,却始终无法看清他的内心。

      我也怕手上浸染太多血腥,真像命运所说的那般,惹得八方动荡不安。但我更怕,会像无数人那样沉默,发不出一丁点呐喊声。

      如果发出呐喊声,会扯破喉咙,让血腥味迸溅而出。

      那我情愿做个手染鲜血,却活得有声音的人。

      我解开腰间的同心扣,阿母缝制的时候教我,这是夫妻同心的意思。即便我们刚刚拜了堂,在众人瞩目下成了亲,可我知道,我不能嫁给他。

      丰慵眠眼中的神采,随着我脱去嫁衣的动作,逐渐消失。

      “这一世,我还是失去了你。”他闭上眼,“滕儿,不能护你无忧,抱歉啊……”

      我展颜一笑:“说什么抱歉不抱歉的。于人世间,沉与浮,都是我自己的选择。我的无忧,我自己会去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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