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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第十章 ...

  •   路慢是路家最小的孩子,也是最为宝贝的孩子。路慢的外公是书法大家,最讲究的平心静气。小时候的路慢身体不怎么好,加上先天性的心脏病路家人一直把他寄养在路慢的外公家。

      那一段时光和老爷子常挂在嘴边的“欲速则不达”的名言对路慢后来那种慢悠悠的节奏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虽然路慢性子天生如此。

      但路家人一致认为,这和老爷子的教导还是有很大关系的,毕竟老一辈的人虽然口里讲着要稳重,做起事情来还是雷厉风行,只有路慢这一个特别,慢悠悠到叫人看了就着急,偏偏最后的结果是路慢做得比别的孩子都要好。

      路家人也不强迫这么个孩子节奏变快来适应这个社会的快节奏。就算路慢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路家也是有这个能力保他一世荣华,况且从各方面看,路慢的智商比常人还要高上些许,也就更没有人会去强求路慢改变自己的性子。

      但因为心脏病的缘故,小路慢还是不能做太过激烈的运动,尽管后来路慢动了次大手术,和正常人无多大区别,路家人也还是不允许路慢去参加什么极限运动,这也导致路慢不像其他男孩子富有十足的冒险精神。

      因为不愿意改变,路慢几乎从不忤逆长辈们的话。要他乖乖坐着就会一直安静坐那等大人回来,和情人交往的时候也是这样,只要对方提的要求并不过分,他都会一一满足,毕竟吵架实在是要花太多的精力了。他没有那份闲心,也没那种心情。

      用路慢母亲的一句话来形容,这孩子在有些方面实在是太懒了,对待感情还尤为迟钝。
      为了反驳母亲的话,路慢开始做些证明自己不是很懒感情也不是很迟钝的事情,比如坚持写日记,还有写情书。

      在没有喜欢的人之前写日记,在有喜欢的人之后写情书。

      当然情书这样的东西他是准备只给喜欢的第一个人写,不管他和对方有多长久,只要他喜欢对方一天,就会写多少天的情书。至于以后再喜欢上别的什么人,还是写日记比较省心省力啊。

      下这个决定的时候路慢十四岁,在敬爱的兄长刺激之后,绷着脸信誓旦旦地开了口。日记坚持写了下来,每一天都写,当然发展到最后都是简简单单的一句话,甚至还都是些今日天晴、下了好大雨之类的东西。

      在最开始收情书的时候,路慢曾经用了好几节自习课把那些充满爱意的信件都拆开来看了一遍。事实证明他是决计写不出这些肉麻兮兮的东西,也完全无法理解那些浪漫纠结的少女心。

      “女人本来就是很麻烦的东西啊,还喜欢哭,我长得不比他们差,你为什么不考虑一下我呢?”这是路慢感慨情书肉麻内容的时候苏寒亦在一边说的话。

      两家本是世交,在路慢无意救了失足落水的小苏寒亦之后,这个家伙就像个鼻涕虫一样黏糊上来。对方小时候的模样和后来有很大的区别,虽然同样好看,但这个年纪的苏寒亦实在是太像个漂亮的小姑娘。

      路慢第一次见对方的时候,后者正被辣手摧花的表姐,打扮成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子,穿着白色的蓬蓬裙,脑袋上扎了两个小小的羊角辫。

      因为这样深刻的第一印象,尽管苏寒亦剪了头发,换上了帅气的牛仔衣,在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头,路慢仍然坚定不移地相信苏寒亦就是个性格很讨喜的女孩子,不会哭哭啼啼,也不会拉着他玩无聊的家家酒游戏。

      原本路慢都准备拿苏寒亦当自己喜欢的第一个人的,但是当发现对方和自己一样都是男孩子之后,路慢很快就放弃了这样愚蠢的行为。

      虽然在最后他也没想到,自己还是找了个男人来喜欢。十八岁前一定要有一个喜欢的人,这是路慢为了有一段早恋在心里给自己顶下的目标。

      因为上学早路慢上大一的时候也就刚到十七岁,路慢也就一直在找合适的对象。在任何时候,路慢都是被迁就的那一个,尽管他也愿意迁就别人,但这样的人毕竟是少数。

      在发现找不到合适的女孩子之后,路慢终于把注意打到了男人的身上。毕竟爱情不分性别,这是苏寒亦一直挂在口头的话,路慢从来不置可否,现在却拿来为自己找个男人当了借口。

      决定了喜欢邵斐的第一天,路慢就开始把情书当日记写了,他一次性买了一箱子的信封,每天入睡前完成一份。多数时候都是些三行情书,偶尔兴致来了,才会在洁白的信纸上多留几个字。
      不过盖不住人文笔好,就算只有一句话,路慢写得情书也比那些通篇大论的肉麻话更能触动人心。当然这些情书他是不会寄出去的,他也没想过要给对方看。

      只是预计着要分手的时候再算一算,自己到底坚持了多少天,心路又是如何变化的。这一写,就是三年。

      在路慢的计划里头,如果要喜欢的话,喜欢一个人就够了。因为要换情人是件很麻烦的事,他必须要重新适应新同居的喜好,还有对方某些奇奇怪怪的毛病。

      邵斐离开的那一天,路慢就开始收拾自己的东西。他虽然不大想换个人重新喜欢,但要他等一个可能会变心的人想都别想。

      每隔一个月他都会把写好的情书存到一个地方去,这一次路慢带上他这个月写的三十封还有自己的行李箱离开的背影很是利落。

      路慢虽然是个慢性子,可是在处理感情方面极其决绝,绝不拖泥带水,也绝对不会再给对方一次重头来过。

      对这份感情他已经没有留恋了,留下情书的原因不过是因为舍不得自己心血。毕竟写了整整一千零一封呢,就这么丢了多可惜。等将来母亲说起来,他还可以拿出来炫耀:这年头,还有谁像他这么勤快,坚持写了这么多年的情书。

      路慢没有想到的是,最后他还是栽在了苏寒亦这个鼻涕虫手里,大概是看对方实在是太可怜,恳求的目光太诚恳,两个人又有这么多年的感情基础。路慢心一软就让这个家伙登堂入室了,然后在一起到后来去国外领了证。

      苏寒亦把他写的那些情书给邵斐的时候,他不是不生气的。毕竟是他写了那么长时间的东西,怎么能够这样随便就拱手让人呢?

      信件送人事件发生后的第三个月,是两个人相识的第二十年年,也是两个人在一起的第四年。
      两个人在那天做了所有情侣该做的事,在交换礼物之后,对方神秘兮兮地把路慢拉到了储物室,然后打开了一扇常年锁着的门。

      里头堆满了一模一样的信封,清一色的粉红色,其中一小堆被折叠成了心形,后头整整齐齐摞了几百叠原封未动的信封。

      苏寒亦指着那堆被折叠成心形的信件,一字一句地开口道:“从你说过要给喜欢的人写情书那天开始,我就开始写了。我当初一共买了二十万封,到现在一共用了四千九百七十二封,如果可以,我想给你写一辈子。你愿不愿意,让我能够有动力,写完这一辈子。”

      路慢瞧着眼前人俊俏的脸蛋,对方的眼睛亮晶晶的带着渴望和忐忑。

      在他没有给出明确的保证前,爱得更深的那一个总是会产生莫名的不安。路慢从来没有过这样的感受,现在也没有,但他似乎能够理解这样的心情。

      男人脸上露出一个温柔的笑来,与忐忑不安的人十指相扣:“既然你这么喜欢写,那就写一辈子吧,我会在这里,陪你到最后。”

  • 作者有话要说:  本文已正式完结,介于晋江抽风,修改一下,希望恢复正常Q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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