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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一章 ...


  •   他心里住了一个纸美人,永垂不朽。

      他想,他年轻时候是爱过这样一个姑娘的。

      清眸远黛,静若山河。

      七八十年代末的中国,正是改革开放的初期,姑娘青年们稍微赶点时髦的总是爱整点洋玩意儿。羊剪绒帽子,□□镜,的确良,皮夹克,街头巷尾都是追求摩登的小年轻。凡是赶点时髦的姑娘小伙儿,谁嘴里不哼几句邓丽君,罗大佑,滚滚红尘什么的。

      可这个姑娘偏不,她总是一身素色的学生装,青色的围脖,及腰的黑发低垂着,常年坐在靠窗的第三排座位上。

      日光氤氲,她的背景是簌簌掉落的玉兰花瓣,仿佛每一片都擦过她的耳垂,别在她的发间。

      他忽的慌乱的别过脸去,那种温柔,让他心悸。

      那时他是班上的数学课代表,每一次都能看见她的作业本上清秀隽永的小楷,是故很长时间他都是知道她的名讳的,却从来没有什么名堂唤出这两个字。

      叶芷,叶芷。

      后来鬼斧神差一般,他们的缘分竟是从一场激烈的辩论开始的。

      当时辩论的主题是傅里叶级数还是拉格朗日定理,他都已经记不得了,他只是记得女生分毫不让的气势和张张合合的嘴唇,与往日恬淡的样子分毫不同。他们这样唇枪舌剑,辩论到了最后,所有的同学,甚至是老师都退了场,空荡荡的阶梯教室里,只剩下他和她,不知道为了什么,为了一个本来就是悖论的命题,苦苦坚守。

      最后他们都笑了,却不知道为什么而笑,女孩将头发别在耳后,开口,“其实,我认得你。”

      话音刚落,他们两个人的脸都烧起来了,尴尬得连手都不知道要放在哪里,他们甚至还不认得对方,就这样泼妇憨汉地大干了一场,回过神来,才发现这样的行径实在是太不合时宜。

      这样尴尬的开始竟然让两人熟络起来,他们并排在学校的林荫大道,漫无边际的闲扯,说着他或者她的故事。

      后来,他们无意中说起毕业以后的归宿,她说她终究是要回到南方去的,她的祖辈是满清没落的格格,潦倒蒙难,嫁与江南叶家。那片土地肯接纳她,便是天大的恩情,生生死死都要守住那片土地的。

      ——她的祖母常跟她说的便是要保持王公的骄傲。

      他觉得可笑,满清都覆灭这么多年了,这样的思想实在是可笑。他笑话她,她一个年轻轻的姑娘,怎么思想迂腐到这个地步了呢。

      她却不语,南方长大的女孩子表面温顺,骨子里却是茂松修竹般的坚韧,一低头,便笃定了主意。

      于是他们便再也没有谈起这个话题。

      日子便这样一天一天的过着,他甚至觉得会一直这样岁月静好下去。第三年中秋节的晚上,系里借着由头去外面搭伙吃饭。平时一丝不苟求学的学生到了酒桌上,就成了撒酒疯的疯娃子,他们玩着当时最流行的酒桌游戏,谁输了就要按大伙儿的要求做一件事。

      轮了好几番,终于轮到他输了,他们怎么能几个能放弃这样一个大好机会,纷纷叫嚷着要当众亲女朋友一口。

      女朋友?他茫然,他从来没有意识到自己有这样一个女朋友。

      “怎么没有,小兰花不是?”他们推攘着,看着他逐渐变黑的脸,声音越来越低,小兰花是他们给叶芷取的诨号。

      仿佛晴天霹雳一般,他的心里恍然悟道了什么,他与她交好,可他从来没有意识到这是一种叫做恋爱的东西。

      原本他以为他们是知音,心灵切合的知音。

      结果当然是不欢而散,他也不尴不尬的不敢去见叶芷,如此,一来二去,他们渐渐疏远了,到了年关,叶芷乘了火车回了乡。

      那时南方正发生了一场小规模的暴乱,他坐在家里,便听街里街坊说着火车上的暴徒怎么样,哪里出了个事。他起初只觉得烦躁,到了最后,却再也坐不下去了,拿了大衣就往火车站赶。

      等下了火车站,他才回过神来,她娘的他究竟是干什么?

      他沿着江南水镇的街道漫无目的的走,每走到一处,就想到那是她生活着的地方,不由得心慌意乱起来。终究还是没有勇气去敲叶家的门,因为他没有办法解释他来这里干什么,每一个理由都荒谬得可怕,都让他无地自容。

      水乡的姑娘早晨起来,一开门就看见门口的石桥上缩着一个裹着军大衣的冰人,揉揉眼,没眼花呀,她走到他的面前,觉得问什么都是多余,只弯了眉笑得好看。

      时辰实在太早,隔着桥锅碗瓢盆烹煮烧火的声音传来,俱是人间的红尘烟火。

      “我来看看你……到家了没有?”话音刚落,他们都笑了,这样的傻话,智商恐怕被大半夜的霜冻冻没了,姑娘笑他,“你前阵儿不是还躲我跟躲耗子一样吗?”

      他答不上来,却涨红了脸,猛的将姑娘揽进他的军大衣里。

      后来他们顺理成章的在一起,可是还是跟以前一样的相处模式,他们一起上自习,却是一个坐在一端,一个坐在另一端,各自写各自的作业,毫无关联。他们偶尔一起讨论,却完全没有其他情侣般的甜腻,其他同学笑他,你这哪是恋爱呀,怎么跟革命同志一样纯洁。

      他只是笑笑,我行我素。

      到了大四,他们为各自的出路而打拼,他是一定要留京的,他是家里的独子,家里有卧病残废的老父和擦鞋供他上学的母亲,他是一定要留下来的。

      到了故事的最后,他终于问他心爱的女孩,“还是执意到回到南方吗?”

      女孩低眉顺眼,嗯了一声。

      她说,“辉生,我们终究都是独立的个体。”

      他们都不过是红尘中匆匆奔向未知方向的生灵,沿途中,会有无数个干扰因素左右他们的方向,可是,终归还是自己的轨迹,尘归尘,土归土,毫无关联。

      他们相遇,碰撞,却终于要天各一方。

      不是因为不够相爱,而是因为一场爱情终究点亮不了一场生活。

      他们都知道,他们勉强在一起,留京或者去江南。凭着小儿女的意气,在不是原本的轨迹上结成连理,像寻常夫妻一般为了柴米油盐,为了鸡零狗碎不停的争吵,咒骂,埋怨,在这样的过程中,把一生都花光。

      他们都是理智得异常的人,知道他们原本想把一生活得丰盈,但那生活终归会还给他们,满地干瘪的秕谷。

      他没有说什么挽留她,甚至没有送她,她知道,他的姑娘就要奔赴下一长旅途了,那段旅程没有他。

      他想他爱过她,却从来没有拥有过她。他们谁也没有拥有过谁。

      这个故事似乎是荒唐的,可是生活原本要比故事狗血得多。

      他后来在北京扎根,成家,立业,半生奔波,却面目模糊。

      他后来的妻子,美丽也罢,温柔也罢,把廉价的口红粉底肆意涂抹在本来就苍白的脸上,为了一毛两毛的菜钱在菜市场上讨价还价,他们与寻常夫妻无异。

      他最好的年代终于远去,淡若流水抑或是惊心动魄的恋歌都已是昨日黄花。他不知道他的女孩儿去了哪里,在这茫茫人潮中遇上了,也不过是与众无异的一副面孔了罢。

      只是他心里的那个纸美人,怕是要永垂不朽了。

      记忆都已经变得模糊,他记不清了很多事情,偶尔跟妻子说起这样一个荒唐故事时,妻子表现得颇为惊讶,甚至用手摸了摸他的额头。

      坐在床沿上的妻子笑了,“你忘记了吗,你原本娶得人就是我。”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全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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