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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烤竹笋 ...

  •   易杨看了林方晓一眼,随口道:“有谚语云:先看竹叶后挖鞭,碰到芽头尖,嫩鞭追后老鞭向前牵。”

      林方晓苦着脸:“您能说得明白点儿吗?”她也就是识得几个字而已,正儿八经的圣贤书她还真是没看过多少本!

      易杨难得耐心道:“开枝低、竹枝又粗,最下层竹枝双开叉的大竹,往往长得笋多,在竹叶发黑又带黄叶的大年竹周围找竹鞭,挖到带有尖笋芽时,如碰到嫩鞭往后追,老鞭向前挖一定有冬笋。”

      虽然林方晓还是不能十分明白,不过大冰山易公子开恩一下子跟她说了这么多话,她哪里还敢再啰嗦,乖乖地按他的话寻找起来。见他停下不挖,又厚着脸皮借了他挖土的工具来使。

      果然是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有了趁手的工具,挖起土来利索多了,只是挖了好几处,仍然没有摸着冬笋的边。林方晓无限怨艾地望了易杨一眼,易杨略微不自在地咳嗽一声,站起身来指点了她几处,林方晓才终于挖着了几根冬笋。

      林方晓挖着了笋子,也高兴起来,兴冲冲地道:“易公子,咱们烤冬笋吃吧!”

      易杨淡淡地“嗯!”了一声,林方晓等了半天,也不见他有半点要动手的意思,坐在一边还一副心安理得的模样。林方晓突然醒悟过来,看他的容貌气度,大概也是个大家公子,从小被人伺候惯的,所以见她一个女孩子忙前忙后,居然没有半点的过意不去。这种男人,将来要是谁嫁给了他,那可真是倒了八辈子霉了。

      林方晓虽然知道烤冬笋,可是该怎样烤怎样吃,她可是一点儿头绪也没有,只得先去捡了些枯枝干叶堆了一堆,又把冬笋拿到水边把上面的泥土清洗干净。

      洗完回来问易杨:“有火石吗?”因为气愤,也不再耐烦再用恭敬的语气了。

      易杨似乎也并不计较,只从身上取出一个袋子交给她。

      林方晓接过袋子,取了一些火绒出来,用左手拇指压在火石上,再用火镰敲打几下,很快就把火绒点燃了,再用火绒引燃竹叶,成功地生了一堆火。

      林方晓呼了口气,抬起袖子擦了一把额上并不存在的汗珠,才把工具收拾进袋子里,还给易杨。

      生好了火,林方晓翻来覆去看着手中的冬笋,想了一下直接扔进火堆里,心想烧熟了剥去外面的壳,想必也是可以吃的。这时一直端坐着的易杨总算走了过来,截住林方晓继续往火堆中扔的竹笋,叹了口气道:“这冬笋有涩味,本应用开水淖过才好吃,此时环境所限,也只能随便烤烤罢了,真是暴殄天物。”

      说完拿出一把锋利的小刀,把笋子的根部砍掉,露出一点笋肉,再把刀尖向中间一扎,笋中间那空心的部分就露了出来。

      再从怀中掏出一个油布小包,摊了开来,林方晓一看,居然是一个小型的调料铺子,样样俱全。他居然还带着这个,林方晓对他随身携带物品的神奇能力叹为观止。

      只见易杨取出一条小指粗细,约莫两寸长的貌似肉条的红色物体,塞进竹笋空心的部分。又吩咐林方晓采了些竹叶洗净,把竹笋露出的部分裹好。

      林方晓忍不住又问他塞到笋心里去的是何物。

      “火腿干,火腿的咸香与竹笋的清甜正是绝配,这样放到火中慢慢煨烤,火腿的咸香渗透到笋肉里,外壳又有烤出来的烟火香味,风味自然独特。”林方晓发现,这易公子平时惜字如金,可是说到吃的方面,倒是愿意多说几句的。

      易杨把剩下的几条冬笋也一一按照这样子处理好,让林方晓把裹好的笋子埋入火堆中煨烤。

      “真看不出来,易公子居然还懂这些。对了,你随身携带这么多调料,是经常在野外做饭吗?”

      “不是!”一停下来,易杨又回复了他冷漠的风格。林方晓无趣地转过头,只管盯着火堆发呆。

      过不多久,烤冬笋的香味就散发出来,林方晓只觉得两颊生津,肚子里更是闹腾的不得了,眼巴巴地盯着火堆,只等易杨一声令下,就用根木棍把冬笋从火堆里扒拉出来,稍微放凉了,便迫不及待地剥开吃了起来,真是脆嫩兼备,咸鲜干香,回味悠长啊,林方晓差点没把舌头也吞了下去。

      狼吞虎咽地吃了两个,才见易杨慢悠悠地剥开一只吃了,虽然是在这荒郊野地的,可是那吃相,却像在享用皇宫盛宴似的,端的是优雅端庄,果然是大家公子的修养。

      林方晓不由得好奇了,这易公子到底是什么身份,怎么就坐在这里跟她一起吃烤竹笋了,不过这话她可是不敢问出口的,其实她自己这副模样也是奇怪得很,不过人家易公子丝毫不问,那定力也不是一般地好。

      吃完烤竹笋,易杨用个布袋子把原来挖好的冬笋装起来,轻松地提在手上,道了声:“走吧!”便沿着来时的路走了起来。林方晓慌忙跟了上去:“咱们来的时候走的好像就是这条路,怎么又回头了?”

      “这是出山的路。”易杨头也不回地说。

      “什么?”敢情他原来带自己走了半天,不是出山而是进山啊,林方晓悲愤得一时说不出话来,又走了半天,念在他好歹救了自己,又让自己吃了一顿鲜美无比的烤竹笋的份上,勉强消了气。

      再接下来离山外就不远了,出了山,易杨在附近农家牵出一匹马来,利落地翻身上马,随后皱眉看了看林方晓:“我要到泰安城去,你如何?”

      “我?”林方晓看了看四周远远才有一间茅舍的村落,笑道:“真巧啊,我也去泰安城。”

      易杨老大不情愿地把林方晓提溜起来放到自己身后,纵马奔驰起来。其实易杨已是尽量放慢了速度,可是对于第一次骑马的林方晓来说,还是颠得五脏六腑都几乎移位,生怕自己掉下去,又不敢搂住易杨的腰,只好死死扯住他的衣服,到最后手指都僵硬得几乎无法伸直。大腿内侧绝对是磨破了皮,火辣辣地疼,双腿更是被这个骑马的姿势弄得酸疼无比,真是受尽了折磨,一路上在心中把这个冷漠无情的臭男人骂了个狗血喷头。

      幸好泰安城并不算太远,在林方晓还不至于承受不住一头栽下马来之前就已到了,林方晓狼狈万分地滚下马来,还来不及喘口气,易杨伸手递过来一小锭银子道:“泰安城到了,你自己回家去吧,我还有事,告辞!”说完双脚一夹马腹,居然就这么一溜烟儿走了。

      只留下狼狈不堪的林方晓,愣愣地站在人来人往的街头,望着手心里的一小锭银子目瞪口呆。

      什么人啊,哪有救了人就这么把人抛下的,林方晓气得直跺脚。易杨是她自从与家人失散后第一个帮助过她的人,不知不觉地就把他当成了唯一的依靠,突然间被他抛下,一种惶恐无依的感觉马上充斥了全身。

      林方晓此刻浑身伤痛,累得一塌糊涂,只想找个地方好好睡上一觉。可是翻翻包裹,只剩下几套换洗衣裳,银子和值点钱的首饰都被匪徒拿走了,自己浑身上下就这么一小锭银子,可不能随便就花了,于是强打精神找了一家看起来不那么贵的客栈,进去详细打听清楚了,五十文钱可以要个下等的小房间住上一晚,自己这锭银子换成铜钱也有六七百文,省着点花还是可以勉强支撑几日的。

      想到往日看的话本小说,人家进了客栈,总是豪爽地喊上一句:“来一间天字一号上房。”不由得一阵心酸,好端端的怎么就沦落到如此地步了呢?

      也顾不上床铺是否干净,林方晓倒头就睡,这一觉直睡得日上三竿,肚子咕咕乱叫才醒来,身上依旧是酸痛不已,移动一个指头都是艰难。却也只能强忍着艰难地起身,胡乱洗漱一番,见额上的伤处已经收口结疤,叹了口气,也不知道会不会留下疤痕,这好好的花容月貌,唉,真是可惜了。

      不过这时候还轮不到她自怨自艾,林方晓也不敢让自己停下来,生怕脑子一有空就会想起不知在何处的爹娘和哥哥,现在还不是伤心的时候,想法子活下去才是最重要的。

      林方晓寻思良久,决定先找份活先干着,攒点钱才好上路去寻访爹娘。于是走出房间随便跟小二买了个馒头吃了,慢慢地踱出客栈,林方晓在乡下长大,男女之防看得并不大重,为了养家糊口,女子在外做工赚钱也是司空见惯的,林方晓也并不认为自己想在街上找份活干有何不妥。

      鼓起勇气走进一家商铺,陪着笑脸询问,刚开始人家以为她是上门照顾生意的,还好好的笑脸相迎,待得听了几句,便都不耐烦地赶出来了,林方晓热脸贴了几回冷屁股,也是意兴阑珊,闷闷地垂头走着。

      一不小心便撞到了一人身上:“唉哟,你这姑娘,走路怎么不看道?我这一身老骨头,差点没散架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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